“小说”一词,在我国古代文士的笔下往往略含贬义,有人以为某种记载不太可信,也就会以“小说家言”称之。但不管他人怎样对待这种体裁,古今文士还是喜欢写作“小说”,这只要检查历代书目,就可发现“小说类”的著作愈来愈多,而且“小说”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大,简直有兼收并蓄之势,把其他部类中的许多著作也陆续吸收或融合进去了。
这种情况何以会出现呢?
中国学术最重源流之辨,而考古代学术分类的源头,则又必须上溯《汉书·艺文志》中所作的学派区分。班固沿用刘歆《七略》的成果,删取其要而成六“略”。《诸子略》中,分列儒、道、阴阳、法、名、墨、从横、杂、农、小说十家,其中“小说”一家就显得很特殊。因为《汉书·艺文志》中所著录的,有先秦至西汉时期的各类著作。战国之时,百家蜂起,西汉之时承其馀绪,仍有各派人物在活动,因此刘歆、班固等人按照各派宗旨进行分类,也就指明了我国学术源流的演变,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和参考价值。十家之中前面九“家”都有其明确的宗旨,可以列出学派的代表人物和代表性著作。“杂家”与儒、墨、名、法等家有所区别,未能独标宗旨,但仍有其代表性的著作——《吕氏春秋》二十六篇。颜师古注:“秦相吕不韦辑智略士作。”此书的历史地位,联系当时形势就可明白。战国之末,由秦统一天下之势已很明显,学术界也就出现了统一思想的要求。首先反映这一趋势的,就是秦国的权相吕不韦,他集合了各学派中人物编成《吕氏春秋》一书,所以《汉书·艺文志》“杂家”的小序中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师古曰:治国之体,亦当有此杂家之说。)见王治之无不贯,(师古曰:王者之治,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此其所长也。”可见先秦各家都有用世之意,“杂家”则是为适应一统天下的政局而出现的一种综合性的学派。吸收各派之长,为建立新的政权服务,这也就是他们独树一帜的学术宗旨。
“小说家”的情况就不同了,《汉书·艺文志》小序曰: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刘、班给“小说”下的定义是“街谈巷语,道听涂说”,亦即并非出于上层人物之口,在当时来说,显然评价很低,这是后人常以贬义称呼“小说”的原因。刘、班在《诸子略》的序中又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使其人遭明王圣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小说家言既不能用以经世,又不能形成一种具有明确宗旨的学派,这在重视政治实用价值的古时学者看来,地位当然不高了。刘、班一方面说“诸子十家”,一方面又说“可观者九家而已”,似乎“小说”不成其为“家”,这种处理方式本身就显示出进退失据的尴尬局面。或许刘、班嫌这种“街谈巷语、道听涂说”的“小说”内容太浅薄,可又难于归入其他类别中去,而小说家所表达的一些见解仍不失为某一方面的议论,因而不得不归入《诸子略》中去的吧。
但上述评语中仍有对“小说”加以肯定的地方。班固引用孔子之语证成自己的见解。按“小道可观”之词原出《论语·子张》,实为子夏之语,汉人行文习惯,可以归为其师先圣之语。班固引此,也只是借此提高自己立论的权威性就是了。因为儒家所理解的“小道”之中究竟包含不包含“小说”,无法加以证明,但这一评价却为“小说”在学术领域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后世文士纷纷写作“小说”,也可聊当“刍荛狂夫之议”。
与班固同时的桓谭在《新论》中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文选》卷三一江淹《拟李都尉从军》李善注引)与《汉书·艺文志》中的评语约略相同。时至东汉,儒家之外的学派均遭排斥,难以经世了,小说更是说不上有什么治国之用,因此只能用于“治身理家”,但这样说却也承认了“小说”自有其价值。
《汉书·艺文志》中共著录了小说十五家。根据书名和班固自注,可以约略推知其内容。中如《伊尹说》二十七篇,《师旷》六篇,《天乙》三篇,《黄帝说》四十篇,班固以为皆出后人依托。《鬻子说》十九篇,《务成子》十一篇,妄称古人,均为后世所加。《周考》七十六篇,《青史子》五十七篇,或称“考周事”,或称“古史官记事”,其内容当近于史部中的“杂史”一类,或许由于《汉书·艺文志》中只有《春秋》一类,而没有单列史部,而《春秋》又在《六艺略》中,所以刘、班才把上述诸书分到《诸子略》的“小说家”中去的吧。同类著作还有《臣寿周纪》七篇,顾名思义,当与上述诸书情况相同。
“小说家类”中还有《宋子》十八篇,班固注:“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既然如此,那他又为什么不把此书列入道家中去呢?“道家”类中不是已经收入了许多黄老学派的著作么?看来此书内容也有“迂诞”的问题,和《黄帝说》类同,故而列入“小说家”类。同类之中还有《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应劭曰:“道家也。好养生事,为未央之术。”也当属于“黄老”一派。此书之前为《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刘向《别录》称饶为“齐人”,大约也是一名燕齐方士。燕齐方士每以黄老学派的面目出现。《封禅方说》十八篇之出于方士,更不待言。
《汉书·艺文志》的“小说家”类中,当以《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对后世的影响为最大。“虞初”成了小说家的代称。班固说他为“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颜师古也说:“《史记》云:虞初,洛阳人。即张衡《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者也。”按《文选》载张衡此赋,李善引薛综注曰:“小说:医巫厌祝之术。”说明虞初本身也是一名方士,与《史记·封禅书》中的记载相合。小说之中包括着好些怪诞的方术。《汉书·艺文志》与《文选》注中还引应劭释《虞初周说》曰:“其说以《周书》为本”,则又可知这些文字与杂史有着紧密的血缘关系。今《逸周书》中仍有很多怪诞的记载,如《王会》篇等即是。
由此可知汉代学者对“小说”一词的理解:“街谈巷语,道听涂说”之中包含着许多非现实生活中所有之事,按其内容而言,虽然不能列入可以经世的学派,但也应该算是学术中的一种支流别派。因此刘、班等人以此列入《诸子略》中,还是合适的。
这十五种书中的文字,今已遗佚殆尽,其中《百家》百三十九卷,唐时尚存,段成式在《酉阳杂俎》前集卷十七《虫篇》中说:“成式尝日读《百家》五卷”,可惜他没有明确说明引用过其中的哪些材料,以致后人无法窥测其内容。
鲁迅在研究了上述诸书的性质之后说:“右所录十五家,梁时已仅存《青史子》一卷,至隋亦佚。惟据班固注,则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可见小说自始起其内容就介于子、史之间。
以上是对《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小说所作的考察。大家知道,记录古代著作的书目,除《汉书·艺文志》外,要以《隋书·经籍志》为重要,因为前者著录了先秦至西汉末的绝大部分重要著作,后者续此而作,著录了东汉之后的绝大部分重要著作。二者互补,先唐时期学术界的情况可以约略觇知。但《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的著作体例有巨大差别,因为前者是把古代学术分为六类而著录的,后者是按四部区分为四类,即经、史、子、集而著录的。这两种体例在我国学术史上都曾发生过重大的影响,只是从魏代起,四部分类法逐步占了上风,并在皇家书库的编目中世代相沿成了定式。
这种情况又是怎样出现的呢?
四部分类法的取代七略分类法,并不说明前者优而后者劣。二者的产生各有其具体的情况,只是随着学术界各类著作的发展,自然地形成了这一趋势。战国之时,百家争鸣,西汉时期,流风馀韵尚存,因此刘、班在《六艺略》后首列《诸子略》,按儒、道、阴阳、法……各家排列。但自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之后,其他学派势难再有重大发展,因此诸子类的著作逐渐萎缩。钱大昕《答问》十曰:“隋唐以后叙书目者,大率循经、史、子、集之次,而子家寥寥,常并释道、方技而一之。”(《潜研堂文集》卷十三)这种情况正好与史部书籍的蓬勃发展成一鲜明对比。
先秦至西汉时,史学未兴,《汉书·艺文志》中所著录的,仅有《太史公》百三十篇、冯商所续《太史公》七篇等数种才是真正的史书。因为数量太少了,班固只能将之附于《春秋》类中。但自东汉起,史部著作层出不穷,而且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类型,后人再要把这不同门类的大量著作归入《春秋》类,无疑是不合适的。史部的单独成类,乃事势之所必然。
后人也曾想在《七略》的基础上略作调整,解决上述难题,例如宋秘书丞王俭撰《七志》四十卷,一曰《经典志》,记六艺、小学、史记、杂传。“杂传”而称“经典”,首先就会给人以“名不正而言不顺”的感觉,强行扭合,势难为人接受。梁处士阮孝绪撰《七录》十二卷,采纳王俭《七志》中改《六艺》为《经典》的意见,首列“《经典录》内篇一”,但他把史部从中移出,而独标为“《纪传录》内篇二”,可见他顺应时势,根据实际情况,采纳了四部分类法中的合理成分。在王、阮以前,晋光禄大夫秘书监荀勖撰《中经新簿》,首创四部分类之法,按经、子、史、集排列,东晋李充撰《元帝四部书目》,已将次序改为经、史、子、集,这一变动,也反映了史部的蓬勃发展和子部的不断衰落。
到了唐代,史部著作愈趋发达,这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
自汉末至隋末,战乱相寻,前后长达四个世纪之久。这与两汉时期政权的延续前后长达四个世纪之久大体保持稳定的情况相比,反差太强烈了。后代政权为什么越来越不稳,值得深入思考。而且朝代更迭频繁,夤缘际会的权谋之士处处逢源,而恪守儒家准则的忠贞之士则每横遭厄运,这样也就颠倒了原先的价值标准,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以致人心浮动,政权不稳。儒家重史学,立意重在正人心,垂鉴诫。“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李渊父子建立新的政权之后,自然想到应该发扬古来的史官传统,借修史以巩固政权了。
《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曰:
德棻尝从容言于高祖曰:“窃见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湮没。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高祖然其奏。下诏曰:“司典序言,史官记事,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然而简牍未编,纪传咸阙,炎凉已积,谣俗迁讹,馀烈遗风,倏焉将坠。朕握图驭宇,长世字人,方立典谟,永垂宪则,顾彼湮落,用深轸悼,有怀撰次,实资良直。”
李渊调集了当时地位最为尊显的官员如萧瑀等人,以及学术界最负盛名的文士如令狐德棻、颜师古等人,负责编纂前代历史。贞观三年,太宗复敕修撰;直到贞观十年,尚书左仆射房玄龄、侍中魏徵上梁、陈、北齐、北周、隋五史,合称《五代纪传》,诏藏于秘阁。这是皇家主持修史的成功尝试。新政权建立之后,命宰相领衔,征集其时著名文士,纂修前代历史,这在后来整个封建社会中,也就成了常规。
贞观十七年,太宗又下诏修《五代史志》,魏徵主持编纂《经籍志》。书的分类,参考过王俭《七志》、阮孝绪《七录》。后因《五代纪传》分别行世,《经籍志》附于《隋书》,故名《隋书·经籍志》。由于这一原因,《志》中反映了唐初中秘书和梁代存书的情况。
唐太宗重视修史,其热忱远超乃父,而且想得更为深远一些。隋文帝统一天下,结束了南北分裂的局面,但仅历两代,即告覆灭。李氏政权是在隋末动乱后的废墟上建立的。李世民自十八岁起就参与征战,历尽艰辛,才建立起大一统的天下。他目睹农民起义的强大威力,深谙古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一古训的深刻涵义,因此自他接任皇位始,就常与臣下研讨历代成败兴衰之理,尤其是隋代二世而亡的教训,更使他亟欲加以总结并引为鉴诫。吴兢《贞观政要·君道》等章中详叙他与魏徵等人探讨历代兴亡的言论,可见其时君臣上下对此问题的关注。这种以古为鉴的共同心态,也就促成了史学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贞观政要·任贤》记太宗曰: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以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宝此三镜,以防己过。
为此他在继承高祖遗志组织人员完成了前五史的写作之后,又在贞观二十年命长孙无忌等人组织人员重修《晋书》。书成之后,他又为宣帝、武帝、陆机、王羲之四人撰写传论,因此此书又以“御撰”的名义行世。由此可见他对史学的重视。
上述种种,可见唐初史学之盛,远迈往古。修史人员地位之高,也非前代可比。唐高宗对简择史官人选曾有明确的指示:
修撰国史,义在典实。自非操履贞白,业量该通,谠正有闻,方堪此任。所以承前纵居史官,必就中简择,灼然为众所推者,方令著述。
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士人自然以任史官为荣了。在朝任职的官员也竞以兼任史职为荣,《史通·史官建置》曰:“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薛元超为薛收之子,自是唐初的高门士族,《隋唐嘉话》卷中记其言论曰:
薛中书元超谓所亲曰:“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
由此可见修史之事在唐代士人心目中的地位。翻阅有关唐代的图书目录,知李肇撰有《国史补》三卷,卢肇撰有《逸史》三卷,林恩撰有《补国史》十卷,高彦休撰有《唐阙史》三卷,高若拙撰有《后史补》三卷……诸书均以“史”字命名,也就反映出了一种共通的心理,即不能任史职而又企羡修史之事,以“补”国史之“阙”自命。
其他一些书籍虽不用有关“史”字命名,实则也与修史之事有关。例如李德裕撰《次柳氏旧闻》一卷,追记其父李吉甫从柳冕处听来的高力士所口述的十七条有关玄宗的轶闻,进呈文宗,且云:
臣德裕非黄琼之达练,习见故事;愧史迁之该博,唯次旧闻。惧失其传,不足以对大君之问,谨编录如左,以备史官之阙云。
郑綮撰《开天传信记》,序曰:
窃以国朝故事,莫盛于开元、天宝之际。服膺简策,管窥王业,参于听闻,或有阙焉。承平之盛,不可殒坠,辄因簿领之暇,搜求遗逸,传于必信,名曰《开天传信记》。
显然,郑綮著书的目的也在“备史官之阙”。
《论语·卫灵公》曰:“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唐代文士纷纷著书“以备史官之阙”,援孔子之语以占身份,也为这类杂史或小说体裁的著作找到了定位的根据。
史家的职业道德,首先就在记录之事真实可信。郑綮也是以此自期的。但检查《开天传信记》中的记载,却有一些耐人寻味的情况,例如其中有许多关于一行、罗公远、万回师、叶法善、无畏等人的神异故事,颇与儒家“不语怪、力、乱、神”的宗旨相违,按例是不应作为史实看待的,郑綮却大量录入。这些当然与武后、玄宗时期崇信佛徒、方士有关,因而民间流行的怪异传闻,也为意欲阑入史家的短书所采入。这正是《汉书·艺文志》中所谓“街谈巷语,道听涂说”的“丛残小语”,例如其中有一则曰:
一行将卒,留物一封,命弟子进于上。发而视之,乃蜀当归也。上初不谕,及幸蜀回,乃知微旨,深叹异之。
一行奇人,精于天文历数,故当时即多有关其预言后验的记载,《松窗杂录》《大唐传载》等书都说他曾预言“陛下行幸万里”,玄宗幸蜀至万里桥后方悟。元稹《元氏长庆集》卷二四《乐府·胡旋女》自注则又以为出于纬书记载。可见这一类传说当时流行很广。
情况表明,随着唐代史学的繁荣和发展,文士的史学观念也起了很大的变化。李德裕在上《次柳氏旧闻》的表中提到,柳璟以为其祖柳芳从高力士处听来的某些秘闻,“或奇怪,非编录所宜及者”,但李德裕还是把许多神异之事录下进上,“以备史官之阙”。因此,李肇在《国史补》卷下《韩沈良史才》中说:
沈既济撰《枕中记》,庄生寓言之类。韩愈撰《毛颖传》,其文尤高,不下史迁。二篇真良史才也。
李公佐作《南柯太守传》,李肇为之赞,他们规仿史书撰写小说,也就充分说明了唐代史部领域的扩大,以至某些小说具有史传的内容与形式,甚至使二者难以严格区分。另一方面,则又可以发现史部著作也正纷纷向小说方面发展,从而形成了后世所说的笔记小说与传奇这类文学体裁的繁荣。
刘知幾曾“三为史臣,再入东观”,长期从事国史编纂。他对前此的著述多有不满,于是结合唐初修史的实际,总结编纂工作的经验,写成《史通》二十卷。他在《采撰》篇中批评了前代史家征引史料时多方面的缺失,而对《晋书》尤为不满,云是“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徒,其所载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皇朝新撰《晋史》,多采以为书。夫以干(宝)、邓(粲)之所粪除,王(隐)、虞(预)之所糠秕,持为逸史,用补前传,此无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遍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说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矣”。
显然,刘知幾是反对史籍采纳小说的,随后他对史家何以如此的原因也作了分析,特别指摘文士中普遍存在的喜奇好异之弊,所谓“……后来穿凿,喜出异同,不凭国史,别讯流俗。及其记事也,则有师旷将轩辕并世,公明与方朔同时。尧有八眉,夔唯一足。乌白马角,救燕丹而免祸;犬吠鸡鸣,逐刘安以高蹈:此之乖滥,往往有旃。故作者恶道听涂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夫以刍荛鄙说,刊为竹帛正言,而辄欲与五经方驾,三志竞爽,斯亦难矣”。
刘知幾作为一位卓越的史学理论家,他对史料的甄别并非仅凭《汉书·艺文志》中提出的若干原则而立论,而是对后来史学领域中出现的种种不同性质的著述,类聚区分,细作分析,然后一一作出评判,指出各家优缺点之所在,从而告诫后人应该摒弃什么,吸收什么,为史学指明取向。《杂述》篇中将前代杂史中分化出的支流别派归为十类,“一曰偏记,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于此可见在唐代以前正史之外的史部著作内容已很丰富。随着史部著作的蓬勃发展,史学理论也在迅速提高,人们对各类作品的性质认识得更清楚了。
刘知幾又说:“子之将史,本为二说,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但以名目有异,不复编于此科。”则是以为子部著作中的很多典籍也以叙事为主,实际上都应归入史部。这种看法,反映了子、史二部区分之不易。但如上所言,他又把上列十类杂记之史总称为“偏记小说”,则是把“正史”树为准则而有此区分的。“小说”言其地位之低,内容之杂,中多“丛残小语”,“街谈巷语,道听涂说”的成分,所以只“能与正史参行”。据此可知,唐初的史学理论家已把史部中的绝大部分著作视作“小说”了。尽管刘氏所用的“小说”一词,还不一定指文体而言,但他对此所作的概括和说明,显然借用了《汉书·艺文志》中为“小说家”所下的定义,“小说”已被用来指称正史之外的其他所有史学流派。
刘
继承父业,也曾供职史馆,纂修国史。他也喜欢钻研史学理论,曾撰《史例》三卷,其书虽已佚,顾名思义,当是一部研究区分史书类例的著作。今日虽已难以把握刘氏立论宗旨,但他著有《传记》(《国朝传记》《隋唐嘉话》)一书,在序言中还是透露出了一丝消息。
述曰:余自髫丱之年,便多闻往说,不足备之大典,故系之小说之末。昔汉文不敢更先帝约束而天下理康,若高宗拒乳母之言,近之矣。曹参择吏必于长者,惧其文害,观焉马周上事,与曹参异乎?许高阳谓死命为不能,非言所也。释教推报应之理,余尝存而不论,若解奉先之事,何其明著,友人天水赵良玉睹而告余,故书以记异。
刘
之书名曰《传记》,所记为唐初帝王将相与众多官僚的轶事,虽“不足备之大典”,而亦“能与正史相参”,故系之小说之末,这种理论和他父亲的观点是一致的。
李肇受其影响,继之而作《国史补》,序言中说:
昔刘
集小说,涉南北朝至开元,著为《传记》。予自开元至长庆撰《国史补》,虑史氏或阙则补之意,续《传记》而有不为。言报应,叙鬼神,征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戒,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
李肇把《传记》中的材料作了区分。用现在学术界常用的术语来说,他继承的是志人的传统,批判了志怪的传统。但他以为刘
搜集的材料,不管志人或志怪,均属“小说”。可见这是唐人普遍认同的一种“小说”观念。
总结上言,可知唐人对“小说”与“杂史”的理解常持模糊的态度,区分并不严格。子、史二部的递为兴衰与交相融合,主要表现在“小说”与“杂史”观念的变化上。唐代帝王重视史学,社会上普遍重视有关史籍的编纂,于是小说的写作也往往以叙述史实的面貌出现,但人们又往往以正史为准,而将杂史、杂记类的著作一律称之为小说。佚名《大唐传载》作者自序曰:“八年夏,南行极岭峤,暇日泷舟,传其所闻而载之,故曰《传载》。虽小说,或有可观,览之而喁而笑焉。”可以作为撰史而自称小说的例证。高彦休《唐阙史序》曰:“武德、贞观而后,吮笔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记者多矣。”这里使用的“小说”一词,就是一种文体的名称了。其他作者则把自“小录”至“杂记”的诸多类别的著作也一律称为“小说”。小说的涵义极为宽泛,那是不难看出的。
由此可见,正当子部中独标宗旨的各家各派普遍显得零落之时,而难得与之并列的“小说家”却因其兼收并蓄包孕宏富而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它不但吸收了唐人记录新鲜事物的一些门类,而且把史部中许多老的、新的门类也暗暗地吞并了进来。小说家类由偏稗而成了主将,其主要原因,就在撰述时不以某种宗旨为限,自由活泼,不拘一格,因而博得了读者的喜爱,前程也就显得远大而开阔。
刘知幾对“偏记小说”的论述,对后代影响很大。当代研究小说的专家普遍认为,其中“琐言”和“杂记”两类最近于传统的所谓小说。刘氏对此所作的阐释和所举的例证是:
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已。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
阳阴为炭,造化为工,流形赋象,于何不育。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此之谓杂记者也。
程毅中以为“他已经把志怪和志人两类书都归入了小说的范围,而且从史料学的角度来加以评价,这在小说观上比《隋志》有了新的发展”。
但刘知幾总结的是前代典籍的情况,并未引及唐初小说,而唐初小说也未曾达到兴旺的阶段。自中唐起,不论是志怪小说抑或志人小说,创作上层见迭出,理论上也有了新的发展。兹分别论证如下:
(一)唐代王室以姓李之故,自以为老子的后裔,从而推崇道教。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焉,唐代社会上弥漫着宗教迷信的气氛,一些达官贵人也竞相写作宣扬神仙道化的小说。李德裕有《次柳氏旧闻》之作,又命韦绚记录他的言论而成《戎幕闲谈》,中有很多神怪的轶闻;牛僧孺著《玄怪录》十卷,其外孙张读则著《宣室志》十卷,也记叙了许多神鬼灵异之事,所以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七曰:“近代朱崖李太尉、张读侍郎小说,咸有判冥之说。”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七则曰:“牛僧孺、李德裕相仇,不同国也,其所好则每同。”可知此乃一时社会风气。这是唐代产生志怪小说的温床与土壤。
中唐时期的著名文士顾况在《戴氏〈广异记〉序》中详叙志怪小说的源流演变,颇有价值。征引如下:
故汉文帝召贾谊问鬼神之事,夜半前席。志怪之士,刘子政之《列仙》,葛稚川之《神仙》,王子年之《拾遗》,东方朔之《神异》,张茂先之《博物》,郭子潢之《洞冥》,颜黄门之《稽圣》,侯君素之《旌异》,其中神奥,陶君之《真诰》,周氏之《冥通》;而《异苑》《搜神》,《山海》之经,《幽冥》之录,襄阳之《耆旧》,楚国之《先贤》,《风俗》所通,《岁时》所记,《吴兴》《阳羡》《南越》《西京》,注引《古今》,辞标《淮海》,裴松之、盛弘之、陆道瞻等诸家之说,蔓延无穷。国朝燕公《梁四公传》、唐临《冥报记》、王度《古镜记》、孔慎言《神怪志》、赵自勤《定命录》,至如李庾成、张孝举之徒,互相传说。(《全唐文》卷五二八)
上述诸书,在《隋书·经籍志》中分别属于杂传、地理和杂家类,在刘知幾的笔下,则都属于“偏记小说”,而尤与“杂记”一类为近。但如王度的《古镜记》,张说(?)的《梁四公记》,铺叙详尽,已是出于虚构的作品了。研究小说的人普遍注意到了唐人小说的这一特点,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卷三六《二酉缀遗》中指出:“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也指出:“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
可见《古镜记》等志怪之作,已与前时同类之作有本质上的不同,这是唐代志怪小说的巨大发展。
但唐人言及“志怪小说”一词时,更反映出了观念上不同,段成式在《酉阳杂俎序》中说:
夫《易》象“一车”之言,近于怪也;诗人“南箕”之奥,近乎戏也。固服缝掖者,肆笔之馀,及怪及戏,无侵于儒。无若诗书之味大羹,史为折俎,子为醯醢也。炙鸮羞鳖,岂容下箸乎?固役而不耻者,抑志怪小说之书也。
《酉阳杂俎》的《天咫》《玉格》《壶史》《贝编》《喜兆》《祸兆》《冥迹》《尸穸》以及《诺皋记》《支诺皋》《金刚经鸠异》等类,确是侈陈怪异,与传统意义上的志怪小说为近,但如《忠志》之叙帝王将相事迹,《礼异》之叙古今礼俗差异,《物革》《诡习》《怪术》《艺绝》《器奇》《乐》《酒食》《医》之叙技艺器物之精,《黥》《雷》《梦》之叙民俗之异,以及《动植》《鳞介》《虫》《木》《草》等篇之叙动植物之异闻,《肉攫部》之叙驯养鹰类,《语资》《贬误》之言考订,《寺塔记》之叙调查长安寺院,内容广泛,远远超出了前代“志怪小说”的范围。可见唐人理解此词,以为不论什么事物,只要是与习见或常情不同,那么这种记载都可称为“志怪小说”。《易·睽·上九》曰:“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脱)之弧,匪寇,婚媾。”即属怪异之词。段氏首举此说,为《酉阳杂俎》寻找理论根据,但其笔下所记早已超出神鬼范围,可见唐人的这类著作虽然继承了前代的传统,但不论从其成果来说,或是从其观念来看,都已远远地突破了前代的范围。
(二)唐代的志人小说比之前代也已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很多的不同。自从《世说新语》一书出现后,后人受其影响,不时出现模仿之作。唐代即有王方庆的《续世说新书》、刘肃的《大唐新语》等书。二者性质实际是不同的。因为《世说新语》以记言为主,理当归入子部,《续世说新书》早佚,情况不明,《大唐新语》则以记事为主,理当归入史部。这是因为魏晋与唐代习俗不同,因而文士的风貌与喜好有异。魏晋文士沐浴玄风,发言玄远,申述己见时又以“简约”为尚,所以《世说新语》中少见文字冗长的记叙。《大唐新语》中以记叙人物事迹为主,《新唐书·艺文志》中归入“杂史类”。陈寅恪曰:“刘氏之书虽为杂史,然其中除《谐谑》一篇,稍嫌芜琐外,大都出自国史。”
可见这原来是一种史部著作。
唐代类似《大唐新语》的著作数量甚多,其性质确是介于史与子之间。刘
撰《传记》,本意自为史学类著作,然此书一名《小说》,则又明示此为子部之作了。《新唐书·艺文志》中,一则将此归入史部“杂传记”类,一则归入子部“小说家类”,可见二者内容相通,确是很难区分的。
这类记叙史事之作,铺陈越来越详尽,文字越来越追求生动华美,也就越发显示出小说的特点。而唐人小说中的一朵奇葩——传奇,则又是历史性小说进一步发展的结果。
这里可举《常侍言旨》一书作为例证,加以考察。
《常侍言旨》作者柳珵,祖父柳芳,父亲柳冕,堂兄柳璟,都曾出任史职,可以说是出身史学世家。柳芳继吴兢、韦述而绪成国史,又撰《唐历》四十篇,《新唐书》本传上说他“不立褒贬义例”,而“颇有异闻”,联系他撰写《访高力士》一书,可知他所修之史书颇有近于小说之处。《郡斋读书志》(袁州本)卷三下“小说类”中还著录有柳珵《家学要录》一卷,云是“采其曾祖彦昭、祖芳、父冕家集所记累朝典章因革、时政得失,著此录,小说之尤者也”,则又可见其家族中累世均有小说传述的风气。
浦江清撰《论小说》一文,以为我国古代一直把无关政教的文字都泛称之为“小说”,
这是有道理的,但从《郡斋读书志》对《家学要录》的评语来看,则又可知唐宋时人的观念已有变化,有关政教的文字也已称为“小说”。因此,从唐人的实际情况来看,应该说是凡正史之外的文字都属于小说。小说的观念又已扩大。
《常侍言旨》中包括正文六篇,后附《上清传》《刘幽求传》二文。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值得考虑:为什么柳珵要把后面二“传”区别开来作为附录呢?
想来柳珵对自己的作品有所分析,以为八篇文章性质有别,不容混淆。查《常侍言旨》中的前六篇,内有李辅国逼迫玄宗迁西内、泓师言客土无气、颜真卿得方士名药等篇,都是当时流传甚广的轶闻,中有可信之处,故而史家著书,学者考史,都曾用以参证。柳珵著作此书,记叙伯父柳登所述,出于亲身闻见,例如颜真卿灵榇归京时,柳登作有“杀身终不恨,归丧遂如生”的挽诗,可见柳珵是把《常侍言旨》中的正文六篇视为可靠的史学著作看待的。《上清传》与《刘幽求传》的情况不同,二文虽以“传”为名,好像也是史学著作,但故事情节颇多编造,与事实出入甚远,这点柳珵当有自知之明。他把二“传”作为附录,也就说明二文性质有区别:《常侍言旨》中的文字实际上包含着两类,前者属于史类,后者则已属于小说类了。
《上清传》和《刘幽求传》都是有名的传奇作品。二文附于李辅国逼迫玄宗迁西内等故事之后,从叙事方式来看,区别不大,都像是在记叙一件重要的史实。这就说明杂史类的作品,不论在形式方面还是在内容方面也在变化。如把《国史补》中的条文和《常侍言旨》中的六篇文字比较,就可看出二者篇幅上有巨大的差别,后者文笔的抒写要生动细致得多。而将《上清传》等传奇作品与前六篇文章作比较,则又可以发现两篇传奇中有更多的虚构编造成分。但从杂史到传奇,一系相承,传奇作品正是从杂史类的长篇作品中发展出来的。
传奇每以“传”“记”为名,如《柳氏传》《李章武传》《南柯太守传》《莺莺传》《长恨歌传》《霍小玉传》《东城老父传》《谢小娥传》《柳毅传》《无双传》《虬髯客传》和《离魂记》《枕中记》《三梦记》《秦梦记》《周秦行记》等,这样命名,目的似乎也在顺应时代潮流。按《隋书·经籍志》中史部有“杂传”一目,小序中说:“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后汉光武,始诏南阳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国之书,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续,而作者甚众,名目传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也。”魏晋南北朝时这类著作已经风行,至唐代更趋兴盛,或受其时普遍重视史书的影响,文士竞以稗补史阙自命,群趋于“传记”之途,精力所萃,遂有许多创造,其中很多作品后被列入了《太平广记》中的“杂传记类”,也可用以说明这些作品与史类著作具有血缘关系。
这些作品中,如《莺莺传》《东城老父传》等,或有某些事实为根据,而如《柳毅传》《离魂记》等,则纯出虚构了。这类传奇,是由志人小说和志怪小说合流而发展起来的。它以志人小说为基干,而将志怪小说的想象成份与描写手段融合进去。鲁迅在《六朝小说和唐代传奇文有怎样的区别?》中强调指出这类想象丰富的传奇作品乃由《大人先生传》《桃花源记》《圣贤高士传》《神仙传》等虚构之文发展而来,
也不能说没有道理,但长篇叙事的传奇乃由杂史中的传记作品逐渐扩大而成,当是更为重要的原因。上面提到韩愈的《毛颖传》等文,则受阮籍《大人先生传》等文影响甚大,以此勾勒发展线索,似更为可信。以儒家正统自居的文士,其创作的小说型文字,所继承的文学传统,与应进士试而出现的“浮薄”文人队伍中的传奇作者还是有所不同的,所以作品的风貌也有明显的差异。
(三)唐代小说中,比之前代又增加了一种新的类型,例如韦绚从刘禹锡问学,成《刘公嘉话录》一书,唐兰指出:“韦绚此书,在当时实为创作,盖杂记之书,大抵述故事,陈怪异,而此书或讨论经传,评骘诗文,前所未有也。”
唐代中期之后产生了好几部同类性质的著作,如李匡乂著《资暇集》三卷,乃考订旧文之作,兼及名物、训诂、风俗、礼制,颇多精到之语。李氏自叙云:“世俗之谈,类多讹误,虽有见闻,嘿不敢证,故著此书。上篇正误,中篇谭原,下篇本物,以资休暇云。”可知这是一种谈学问的随笔。又如李涪著《刊误》二卷,上卷考礼制,引古制以纠唐末之失,下卷更扩及其他问题,诸如明训诂,正读音,议史实,正风俗,立论甚为笃实。此书以“刊误”为名,亦即刊正当代各种讹误之意。显然,这是别出于志人小说与志怪小说之外的另一种小说。
但不管作品的性质属于志人、志怪,抑或属于学术随笔性质的著作,在古人看来,中间还是有其相通的地方,即对正经而言,都属“丛残小语”;对正史而言,大都出于“街谈巷语,道听涂说”;学术随笔,则大都为纠正历代相传之讹误而作。因此这些著作都可在“小说”名下统一起来。
北宋时王谠集合了有关唐代轶闻的著作五十种,成《唐语林》一书,历代书目中都列入“小说类”。而这五十种书,从宋初的书目中著录的分类来看,除“杂史类”“杂传记类”“故事类”“小说家类”外,《羯鼓录》属“乐类”,《本事诗》属“总集类”,《唐会要》属“类书类”。王谠把这么多不同类别的著作合在一起,取名《唐语林》,以为可以组成唐代的一部《语林》,直承前代志人小说的传统,可见这类著作之中确有其共同的地方。
郑樵在《通志·校雠略》中撰《编次之讹论》十五篇,内云:“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这是目录学家深知甘苦之言。因此,唐人或将小说往杂史方面靠,或将杂史往小说里面塞。但他们都还没有把谈学问的随笔一类著作安排妥当。后代所以出现“笔记小说”一名,当是由于此类困难难以解决而有此一说的。看来这一名词的覆盖面比较大,既可以称《国史补》之类叙述史实的“杂史类”著作,也可称《杜阳杂编》之类侈陈怪异的“小说类”著作,也可称《资暇集》之类考订名物类随笔似的著作,也可称《酉阳杂俎》之类包罗万象类书似的著作。只是传奇作品与此距离较远,似不宜以“笔记小说”呼之,但如《酉阳杂俎》卷九《盗侠》中的几则故事,笔法与《虬髯客传》等传奇相同,然为《酉阳杂俎》此书性质所规定,人们也只能称之为笔记小说。与此类同,《上清传》《刘幽求传》等文,随《常侍言旨》的性质而定,也不妨归入笔记小说。因为从源流上看,篇幅短的传奇即是笔记小说,篇幅长而带有故事性的笔记小说也就是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