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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是民国时期学者印水心参加第一、二届高等考试命题、阅卷期间所写的《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与《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的合编。

《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所记,自民国二十年(1931)七月六日起,至八月九日止,“月有五日。公暇辄日有所记”,首尾完具,无一日空阙。《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所记则“自(民国二十二年)十月十二日起,至十一月二十六日止,凡四十有六日”,举凡会议记录、条教设施暨典、襄各委诗文酬唱诸作,悉举而笔之日记,翔实可信,自可“别为一编”。1934年4月,南京京华书局以“高等考试锁闱日录”为题正式出版发行,将《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作为附录三,置于书尾。此次整理,则按自然时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印水心(1883—1968),原名“鸾章”,“水心”系其笔名,号“立斋”,又署“云母山樵”,江苏省盐城县城厢人。印水心自幼聪颖好学,清光绪三十年(1904)考入当时的最高学府——京师大学堂(即今北京大学的前身)中国文学科,三年后以优异成绩毕业并留校任教。清宣统元年(1909),他辞去北大教职,来到当时的中国新闻出版中心——上海,先后担任上海商务印书馆、中国图书公司、世界书局、上海广学会等机构的编辑,又曾任《神州日报》《民权报》《新民时报》记者及主笔。他在编校工作之余,还兼任东吴大学、沪江大学及明强中学等校的文史课程。后来,他加入国民政府公务员队伍,先后在工商部、实业部、财政部、考试院等机构任职。民国二十年第一届高等考试、二十二年第二届高等考试,他就是以考试院铨叙部部员的身份担任襄试委员的。

解放后,他定居苏州,在苏州观前街附近的调丰巷内“药草庵”中修行,1954年加入苏州市政协。

1959年,吴公退先生自编《纪年诗集》(甲集),前有印水心序一篇,署“那罗延窟弘道老人”,颇有“不服老”之意,且录己诗二首:

龙飞凤舞红旗展,

烂漫光华遍大千。

愧我虚生七六载,

未能快马着先鞭。

苦战三年跃进程,

春风得意马蹄轻。

铁花迸出万千丈,

铁水长流压美英。

诗后自注:“戊戌作。”可知此诗写于1958年。此作流露出了“大跃进”时代的痕迹,深刻反映了印水心思想观念上的根本性变化。

1968年,印水心病逝于苏州。

另从极其有限的记载来看,印水心有一女名维芬,五十年代中期就读于苏州的护士学校,毕业之后分配去了成都从事医护工作。

关于印水心的著述情况,吴公退《纪年诗集》(甲集)书后附“印水心先生著作一览”,计《水心精舍汇编》八十种、《续编》四十二种、《三编》佛化书二十四种,真可谓笔耕不辍,著作等身。而细绎其著述轨迹,即可发现,这三编的汇集,有着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水心精舍汇编》八十种,是他1918年以前任职上海商务印书馆、广学会、中国图书公司等机构的著述作品,译作如《大英议院考》《中国革命之政治观》等书二十种,撰作如《直省舆地韵言》《曲阜碑刻访古表》《哀鸿泪》等二十种,编辑如《大同报》《甲寅杂志》《谭浏阳全集》《曾文正公全集》《吴江县乡土志》等四十种,共计八十种;《水心精舍续编》,则收入自1919年至1950年三十年间先后任职世界书局、工商部、实业部、财政部、高等考试典委会时所著,包括《盐城县乡土地理》《盐城县乡土历史》《评注国史读本》《明鉴纲目》《清鉴纲目》《高等考试锁闱日录》《普通考试指南》等四十二种。他晚年在苏州“药草庵”修行期间又编著了佛化书如《仁王护国经疏解》《印光法师年谱》《近代高僧传》等二十四种,一并收入《水心精舍三编》,并且校刊了《沧海楼诗集》《栎寮词》《三九诗钟选》《陈公孟年谱》等书,反映了他在解放后著述选题取向的新变化。

印水心学识闳富,兴趣广泛,选题新颖,尤重保全文献,他在民国六年编辑出版的《谭浏阳全集》就是一个佳例。此书是他任职上海文明书局期间编辑的,共六册,体例严整,书卷首录梁启超所撰的《谭嗣同传》、陈乃乾辑的《谭嗣同年谱》,接着便是《文集》三卷、《诗集》一卷、《仁学》二卷、《笔识》二卷。这是谭嗣同殉难之后,世人为他编印的第一部全集,无论是在表彰维新先贤方面,还是在收集、整理文献方面,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印水心著述,往往是有为而作的。例如,1915年5月,印水心返回盐城,给年届六十的父亲祝寿。出于出版人的职业敏感,他深感盐城地方乡土教材的缺失,遂萌生了编撰“盐城县乡土地理”“盐城县乡土历史”的想法。他专门雇了一条小船,对盐城乡土地理进行实地考察。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亲自考察并纪录了盐城各处的地形、山川、河流、物产、风俗、古迹等。返回上海后,他又沉浸书海,上下考索,完成了《盐城县乡土地理》一书的写作。与此同时,他充分利用各种地方文献,撰《盐城县乡土历史》一书,按盐城历史发展沿革划分为六个历史阶段,设置为六课,依次讲述盐城地方史。嗣后,他将书稿寄回盐城,请好友胡应更、胡毓彬等订正。此二书正式出版前,他曾持以求教于康有为,康有为欣然题诗:

瀛海东环古射州,

孤忠双烈亘千秋。

而今三子峥头角,

又露文章在钓游。

康诗下署“为水心作”,表达了一位学术前辈对印水心乡土教科书编撰努力的肯定。

又如,上海世界书局于1926年1月印行的十二册本《评注国史读本》,也是一部“供初高中以上学生之用”的教科书,署“原编者咸阳李岳腾,增修者盐城印水心”。卷首自序言道:1922年,他在从事编辑工作的同时正兼任上海闸北明强中学的国文、历史二门课程,深感现行历史教科书在编写上存在种种缺陷,亟思改良。此年7月,刘障东、李万里在上海开《汉书》学社,邀他入社并主讲《汉书》列传。通过长达半年的《汉书》三十余列传的系统疏讲,他突然感悟到了中学历史教学的“活的灵魂”之所在,决心将传统史学的整体历史架构意识、再现历史事件的多方位视野、塑造历史人物形象的艺术手法等,灌注到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去。他全面考察了当时流行的各种历史教科书,认为李岳腾的《国史读本》虽仅述及明史,为一未完之书,但在当时是最接近中学教学历史教学实际的课本,故他于1924年入职上海世界书局之后,便续编清史、民国史,所述史事止于定稿时的1925年,从而实现了编写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通史教材的宏愿。该书体例充分汲取了纪传体和纲目体的优点,对全书所述若干重大史事详加评注,既能明晰纲目,又充分揭示出深层历史意蕴。这在当时的教科书中可说是别具一格,特色鲜明。

印水心在《〈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叙》中说:“民国二十年七月,时局粗定,政府乃秉承遗教,举行第一届高等考试于首都,期以甄拔真才,用襄治理。”这一举措,显而易见是秉承孙中山先生的遗训而进行的政治实验,必将深刻影响整个国家政治、文化、国计、民生等种种新建设,意义非凡。

1906年12月2日,孙中山先生在《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讲》中正式提出了“五权分立”的宪政原则。他指出:美国的“有文”宪法和英国的“无文”宪法,虽是目前所见“最好”的,但美国宪法“不完备的地方”乃至“流弊”很多,英国宪法中的“三权分立”界限“还没有清楚”,实际上还是脱不了“一权政治”的“老套”,因而“不能”且“不必”完全师法英美宪法。而古代中国社会原有的若干政治制度是可以和英美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相配备的,同时拥有英美宪法设计中没有的考试、监察制度。古代中国的考试制度“最为公允”,能避免“盲从滥选”、“任用私人”之弊,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和任用;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在架构上极其完备,具有鲜明“独立”个性,对整肃官场风气、提高政府效率,行之有效。在英美宪政中,“三权是把考试权附在行政部分,弹劾权附在立法部分”。“五权宪法”就是“将三权再分弹劾及考试两权”,在“共和政治”中复活中国固有的“两大优良制度”,“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创建破天荒的政体,以使各机关能充分发挥它们的效能”。他认为,政治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两股相互逆反的力量——“自由的力量”和“维持秩序的力量”。前者类似物理学中的“离心力”,后者则类似物理学中的“向心力”,两者的辩证关系极难把握,“政治里头的自由太多,便成了无政府;束缚太过,便成了专制”,他提出在西方政体的三权之外应给予考选权、纠察权以独立的地位,他特别谈到了考选权,“所以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要设独立机关,专掌考选权”,“但是这考选权如果属于行政部,那权限未免太广,流弊反多,所以必须成了独立机关才得妥当” 。只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机关分立”,“相待而行”,“无伤于统一”,期能“救三权鼎立之弊”,产生权力制衡的作用,需要积极融合“外国的规制”与“本国原有的规制”,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自由与平衡的问题。准此,他总结道:“兄弟的意思,将来中华民国宪法要创立一种新主义,叫做‘五权分立’。” 亦即未来的中华民国的国家体制当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这五者所组成。

“五权分立”中的“考试”一端,在当时仍沿用旧称叫做“考铨制度”,对公职人员还称为“官吏”。这里的“考铨”,包含考选(采用通过考试的方式选录公职人员)、铨叙(按照资历或实绩核定官职的授予或升迁)这两个层面的制度设计。显而易见,这一设计充分吸取了古代中国官吏制度、西方文官制度的有益经验。可是,自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正式建立后,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广州国民政府虽相继设置了考铨机构,颁布了一些人事法规,终因战争频仍,政局动荡,考铨制度一直无法正常运转,更无法发挥应有作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这才开始有计划、分步骤地引进西方的公务员制度,重新设计文官制度,陆续修正、颁布了一系列考铨法规。

考试院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建立的。据《考试院组织法》可知,考试院掌管高等考试、公务人员任免、考绩、级俸、升降、褒奖、铨叙、保障、抚恤、退休及相应的法制建设工作。考试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考试委员十九人,下设考选部、铨叙部等机构。戴季陶自1928年10月起,担任院长一职,直至1948年6月止。

由于印水心角色担当的原因,此书对于考试院的构架及其运作的描述极少,我们试着将这些有限的文字与《考试院月报》的记录对照,从而“拼合”第一、二届高等考试的若干片段。

1931年6月,国民政府特派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为第一届高等考试主考官兼典试委员会委员长,准于7月举行第一届高等考试,此为国民政府第一次举行“抡才大典”。毕竟,这是遵循孙中山先生“遗教”而举行的一次必要而大胆的“政治实验”,上上下下都极其重视。印水心在《〈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叙》中劈头就引用了孙中山先生的话:“先总理孙先生云:‘官吏必经考试,铨定资格者乃可。’”继而又在《〈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叙》引用孙中山的话说:

宰相之子,与宰相佣工之子,平时不能同坐,考试之日,可以同坐,及至衡文,一以文字为优劣,不问宰相之子与佣工之子也。

他更进而引用了戴季陶和王用宾的话作为“政治理据”,戴曰:

考试制度为中国自古奖学励才、登庸官吏之唯一良制。

王曰:

欲使贤者能者,尽在其位,除采用考试制度以昭示天下为公外,别无他道。

又云:

考试为总理手订五权宪法之一,俾人尽其才,而为国用,不致埋没真才。

这表明,孙中山先生早已认定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程式”,是最能体现“平等”精神的,自古就已显示了足够强大的社会效能,此后必将在新的社会体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自诩为孙中山信徒与后继者的戴季陶、王用宾,自然也是沿着孙中山“遗教”的既定路向,进行政治层面的申论与发挥。

如何将孙中山的这一“理论”,付诸实践,建设成为一个充分体现平等精神且行之久远的制度,确实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为保证考试院及其考选工作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国民政府相继颁布了《考试法》《监试法》及《修正典试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文书,确立了这一公权力的运行机制。但是,当权者的“内心焦虑”,却时时涌现心头。《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十月十七日”条记录了一段与第二届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委员长王用宾谈考试制度的对话,其中,王氏援引了戴季陶的一段话:

戴院长尝言:考试行政机关之组织,在中国旧制,无可循之成规,在欧、美、日本,亦鲜可仿之先例。总理所以昭示吾人者,亦仅为五院制度之理论,并无考试行政之具体办法。此种伟大之建设工作,全赖吾人悉心研究与试验。在明清考试,仅试经义、策论及制艺、词赋等,简陋已甚,今则大加进步,除国文、党义、历史、地理、宪法等,为任何人必须考试外,并分别种类,试以专科。科目之多,为历来所未有,进步之速,可以推知。惟此种制度,仍在研究与试验中。

这段话表明,新政府在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框架内,对于选拔人才问题进行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架构与部署,充分吸收了古代科举、西方文官系统的长处,进而从现代型政府所需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出发,拟定多项科目,突出了专业知识与人文知识的合理结构水平。据此,印水心从“统一之机运方启,国家之危难未除”当头举行考试的举措中,读出了更深层次的“寓意”:辅助国家政治之统一,推广中央文化之宣传,代表人民意见,铲除封建势力,发挥平等精神,打破阶级制度。

显而易见,这是对于一个新时代、一种新制度的高度期许与务实践行。

作为一个参与者,印水心翔实、生动记录了第一、二届高等考试全过程。这两次高等考试具体运作的若干关键问题,通过他的笔触一一呈现出来。

首先,考试院及其权限范围的法律保障。

国民政府在“统一之机运方启,国家之危难未除”当头举行考试,仍不忘先行立法,赶在民国二十年(1931)上半年制定了相应的《考试法》《监试法》《典试委员会组织法》,使得考试院得以依法举行第一届高等考试。接下来,国民政府及考试院紧锣密鼓地展开了相应的立法、组织工作。4月16日,正式发布《公布第一届高等考试种类、地点及考试报名各日期案》:

公布第一届高等考试种类、地点及考试报名各日期案

本院令四月十六日

种类为普通行政人员、外交官、领事官、教育、财政、警察各行政人员。

地点为首都。

试期为七月十五日。

开始报名期为六月十五至七月五日。

兹依照《〈考试法〉施行细则》第五条之规定,将第一届高等考试种类、日期、报名期及地点公布之。此令。

计开:

(一) 考试种类:一,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二,高等考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三,高等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四,高等考试财务行政人员考试;五,高等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

(二) 考试日期:本年七月十五日开始举行。

(三) 报名日期:本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五日。

(四) 考试地点:首都。

6月6日,国民政府下达特派戴传贤为高等考试主考官、邵元冲为高等考试襄试处主任令;6月13日,发布《修正襄试法》、《修正典试规程》、《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秘书处条例》等法律条文,委派陈大齐出任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王用宾为高等考试襄试处副主任、沈士远为高等考试襄试处秘书长、吴思豫为高等考试襄试处警卫长、胡定安为高等考试襄试处卫生长。至此,高等考试典、襄试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正式完成,日常工作的运作有序展开。民国二十二年(1933)二月二十三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考试法》十九条、《监试法》六条。同日,公布《修正典试委员会组织法》十六条。三月十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典试规程》二十条,准定于当年十月依法举行第二届高等考试。迟至六月二十四日,考试院方才公布第二届高等考试种类、日期、区域及地点。

此时,国民政府并未能真正统一全国,面对军阀割据的局面显得左支右绌,力不从心,同时,又要正面回击日寇的入侵。因此,这一举措显然是国民政府试图走向法制的一个重要努力,意在突出“程序正义”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诉求,突出中央政府绝对统治权与绝对权威性的祈向。

其次,高等考试的组织架构与运作机制。

典试委员会、襄试委员会和监试委员会三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协作完成高等考试各项工作。其中,典试委员、监试委员由国民政府直接颁令任命。一般是先期由国民政府特派考选委员会委员长为典试委员长,筹备高等考试事宜。典试委员长再依照考选科目,聘请专家,组成襄试委员会,负责具体命题、评卷、统分等工作。关于第一届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的构成,《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七月六日”条云:

上午八时,赴八府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正式办公。十一时半,主考官戴公季陶,典试委员陈大齐、刘光华、胡仁源、张默君、饶炎、黄序鹓、陈长蘅、谢健、冒广生、黄镇磬、黄慕松、戴修骏,监试委员于洪起,襄试委员余钟秀诸氏莅会。

这里所提及的典试委员有十二人,监试委员、襄试委员仅一人。而“七月九日”条明言:“高等考试,典试十二、襄试四十一,大都学有专长,分科校阅,评定分数,开会审查。”则可知此典试十二人是无误的。

至于襄试四十一人的具体名字,则可从后续记载中一一析出,如于能模、王伯秋、朱君毅、伍非百、杜曜箕、汪大燧、汪懋祖、李隆、邰爽秋、孟宪承、林襟宇、金延生、胡庶华、徐砥平、马宗霍、夏全印、庄浩、曹经沅、陈心铭、黄美涵、程其保、张镜欧、邬志陶、叶元龙、杨伯谦、端木恺、端木彰、熊遂、谢无忌、罗鸿绍、顾宝衡、郭心崧、陈念中、黄忏华、郑逸庵、潘廉深诸氏,皆为各自学科的权威学者。

至于第二届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和监试委员会的构成,《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则有了更为明晰的记载:

是日,国民政府明令发表本届高等考试典试委员十五人。先是,九月二十日,国民政府明令特派王用宾为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委员长;十月七日,任命高有唐、田炯锦、郑螺生、杨亮功、王宪章、朱雷章为监试委员;至此,以考期将近,遂发表典试委员令。令曰:派徐谟、周览、陈长蘅、柳诒徵、白鹏飞、夏勤、杨汝梅、吴大均、饶炎、陈大齐、张默君、沈士远、黄序鹓、辛树帜、刘奇峰为高等考试典试委员。

此处提及的典试委员有十五人,监试委员有六人,这应该是相当接近于常制了。

这十五名典试委员,是那个时代极具权威性的人物。而襄试委员更是从全国大学、政府机构选调的权威人士,从印水心的统计来看,第一届全体委员中,留欧美者占十分之五,留日本者占十分之四弱,本国大校出身者十分之一,国学自修者仅二、三人。显然,这一选阵已充分照顾了学者与学术型官员的搭配、学术考核与政务需求的平衡,更体现了现代学术主导的新的教育格局中国学与西学的统一。

另外,应注意的是,监试委员会中的朱雷章是第一届高等考试的第一名,此番委以监试委员的重任,想必一是为了突出高等考试的具体成就,二是为了吸收新鲜血液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至于具体办事机构的设立,据《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七月六日”条可知,本会设秘书处,秘书长陈大齐,秘书郭心崧、陈念中、黄忏华、潘凤起、郑逸庵。秘书处下设一、二、三科,科长分别是黄寿慈、张心一、萧子材,再往下任命股长七人,依次是丑樾、刘毅夫、邱瑜、李耀商、沈学焕、张一宽、宁达蕴,科员则为徐鹤龄、谢绍元、方宝、钟奎一、郑伯高等五人,事务员有张任政、汪定宇、符贤、徐晓林、邵学铭、钱昌基、陈泽音、戴惕、方理琴、王家栋、任承宪、廖校培、刘世淦、苏倜、章德菀、陈作忠、徐守清、陈家瀛、黄作新等十九人,录事是胡良瑗、赵志魁、汪天钧、张正元、黄浚源、徐仲卿等六人。

与此同时,考委会在北平设立了办事处,派驻若干名委员,负责北方考生的报名、考试及试卷保管、运送等工作。其考试科目、时间与南京完全同步,试卷由南京押送至北平,考试完毕即日运回南京,与南京考场的试卷统一批阅。

为了凸显这刚起步的高等考试的合法性,政府特地参照公务员就职仪式的若干要求,安排了高等考试典、襄试委员宣誓就职典礼。《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七月六日”条云:

上午八时,赴八府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正式办公。十一时半,主考官戴公季陶,典试委员陈大齐、刘光华、胡仁源、张默君、饶炎、黄序鹓、陈长蘅、谢健、冒广生、黄镇磬、黄慕松、戴修骏,监试委员于洪起,襄试委员余钟秀诸氏莅会,鸣鞭十万。十二时,襄试处主任邵元冲、副主任王用宾、秘书长沈士远、秘书龙潜诸氏别去,乃摄影、扃门。下午二时,开第一次会议。

从上述情形看,政府的这一安排既庄重大气,又简洁明了,符合新型民主制度的风格追求。相对而言,第二届高等考试典试委员、监试委员宣誓就职典礼,则过于隆重了,《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十月十六日”条记:

晨九时,典试委员长王用宾,典试委员徐谟、周览、陈长蘅、张默君、黄旭鹓、刘奇峰、柳诒徵、陈大齐、杨汝梅、吴大钧、饶炎、夏勤,监试委员郑螺生、田炯锦、王宪章、杨亮功、朱雷章等二十余人,均至国民政府,举行宣誓就职礼。各委员举右手宣誓,誓曰:“余敬宣誓,余恪遵总理遗嘱,服从党义,奉行法令,忠心及努力于本职。余决不妄费一钱、妄用一人,决不营私舞弊及授受贿赂,如违背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处罚,此誓!”誓毕,林主席授印,王委员长接印,林主席赐各委佩带梅花章。随由中央监誓委员张继致训词,略曰:“高等考试,为国家抡才大典,王委员长及典、监各委,均属革命先进,自能为国努力,惟鄙人对此略有感想:盖民国肇造以来,常感人才缺乏,而怀才之士,又感学无所用,故总理五权宪法,特采取考试制度,由国家举行严格考试,一方在选拔真才,一方使才尽其用。至于选举制度,弊窦百出,在欧美各国,已不重视,而群趋于考试一途,政治上之原则,即在‘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八字。诸先生今日主持高考,责任异常重大,务期选拔贤能,为国家建新生之机,发挥民族光荣,中央实抱无穷之希望。”继由林主席致训词,略谓:“此次高等考试,政府请诸先生负典试及监试之责,以选贤重任,重托诸先生,今入闱在即,为国宣劳,在此国难严重时期,举行盛典,堪为国家前途庆幸,并祝诸先生健康。”末由王委员长致答词,略谓:“今日第二届高等考试典、监各委,举行就职礼,承中央代表及主席训词,用宾等敬谨竭诚接受。总理尝曰:‘教养有道,则无枉生之才,鼓励有方,则无抑郁之士,任使得法,则无倖进之徒。’又,《礼运·大同》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知欲使贤者能者,尽在其位,不贤不能者,决难倖进,除采用考试制度,以昭示天下为公外,则无他道。此次第二届高等考试,即中央慎选贤能、天下为公之至意,用宾等在院长领导之下,敢不竭智尽忠,从事于考试工作,以期为国家选拔真才。”

至于第一届高等考试派驻北平典试委员的就职典礼,印氏未加纪录,第二届高等考试派驻北平典试委员宣誓就职典礼,则在北平市原北洋政府外交大楼举行,由蒋梦麟主礼,来宾有市长袁良、公安局长余晋龢等三十余人。《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十月二十日”条:

京、平两处,同日考试。北平考务,由典试委员会驻平办事处办理。北平试场,假前众议院议场举行,典试委员沈士远、白鹏飞,监试委员高友唐、田炯锦等,先至北平,筹备一切。本月十九日晨十时,假外交大楼大礼堂,举行宣誓就职礼。国民政府派黄郛莅场监试,蒋梦麟主席,来宾有市长袁良、公安局长余晋龢等三十余人,首由典、监各委宣誓就职,次由黄郛、蒋梦麟分别致训词,由监委高友唐致答词。是日下午,典、监入闱,行封门礼。

通过上述记述可以发现,国民政府努力对高等考试制度加以体制化、正规化的建设,将其提升到常态化的国家行为的高度,因此,就职典礼的仪式化、政治化也就是必然的了。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出席典礼并发表讲话,嗣后又曾多次视察闱场工作,正是这一政治意志的高度体现。

第三,考场、闱场建筑群的落成。

国民政府当时的首都是南京,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正式办公地点自然是设在南京了,但由于“时局粗定”,高等考试所需的建筑未能及时落实,因此,考试院最初定在八府塘办公,而命题、考试、评阅、统分等工作则是借南京中学二院进行的,诸多不便,可想而知。随着国民政府机构的建设步上正轨,考试院建筑群渐次落成,新闱场就设在考试院西。此地乃是明初国子监旧址,明永乐七年《赐进士题名记》碑依然矗立在考试院院部大楼之后、宁远楼之前。

新闱场前临铁路,后倚台城,左近覆舟山,右接鸡鸣寺,可遥见紫金山天文台。试场正门,建石牌楼,牌楼正面石刻“选贤任能”四字,背面刻《文官誓词》六十三字,皆为戴季陶书。入门便是一个大广场,再前为圜丘,正中为方坛,类佛教坛城,中植菊花。再前仍一圜丘,又前至问礼亭,中建石碑,嵌石刻《孔子问礼图》,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所撰记文及吴敬恒篆首,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月十日立石。广场正后方是宁远楼,即典试委员会办公处。在宁远楼之西,与之一东一西并峙的是明志楼。这座落成于民国二十二年的宫殿式建筑,就是第二届高等考试的唯一的试场。明志楼层楼耸翠,绣闼雕甍,极类宫殿,高敞宏丽,朱碧辉煌,四围皆建石栏。楼正殿下为第一试场,可坐三百人,上为第二试场,可坐三百人,东殿为第三试场,可坐二百五十人,西殿为第四试场,亦可坐二百五十人,共四个试场,共可容一千余人。而在东、西两殿之下尚有一层,为典委会职员办公处。宁远楼后是民国十九年建的华林馆,与宁远楼廊道相连,其功能是藏图书,亦称图书馆,实则馆后才是藏书楼。藏书楼后是藏卷库,贮藏各届考试试卷。可贵的是,华林馆楼上有平台,登台远眺,钟山龙蟠,石头虎踞,皆在眼中,而北极阁气象研究所也近在咫尺。宁远楼西的退思斋,为第二届典试委员会委员宿舍,退思斋南卫生处对面的存诚养性斋,则是第二届典委员襄试委员宿舍,餐室设在宁远楼东楼。

这个新建的建筑群,彰显了国民政府“从头来”的政治决心与长远规划。

第四,考试科目与试题命制的探索。

第一届考试种类为普通行政、财务行政、教育行政、外交官领事官、警察行政五类,第二届则有所增删,计司法官、会计、财务行政、普通行政、教育行政、统计、外交官领事官七类。各类考生先要通过甄录试,即考公共必考课目,第一届高等考试考国文、党义,第二届则再加上中国历史、中国地理、宪法、经济学,共为六门,然后才进入正试。对此,典试委员、襄试委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如第一届高等考试典、襄各委组成以下八组:一、国文组,二、 党义组,三、 法律组,四、 政治经济组,五、 财政组,六、 教育组,七、 外交组,八、 军警组。

至于出题、阅卷、评定分数等流程,确定了明确的标准,作了详细部署。例如,第一届高等考试典委会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一 出题。

一、 出题总以便于评阅,答案确定者为佳,并须预拟每题评定分数之办法;

二、 党义题目,必须以《总理遗嘱》所载四种著作为标准;

三、 国文试题,必须用文言;其余各科答案,文体、语体随意;

四、 各科试题数目,不必一致,以至少二题,至多五题为限,惟同一科目,而出题至两次以上者,各次题数务须相等。

五、 各科目试题内容,理论与记忆并重,兼测量应考人之才识。

第二 阅卷。

一、 襄试委员分阅试卷之数目,以平均分配为原则,但遇特殊科目,不能分阅,或兼他种职务者,不在此限。

二、 试卷少者,由一人评阅;试卷多者,由二人以上分阅,先由阅卷人会同评阅若干卷,商定阅卷标准后,再行分阅。初阅分数在四十分以上之试卷,典试委员须详加覆阅。

三、 凡试卷文字,有显著之反动思想者(反对三民主义、五权宪法、革命历史及国民政府)由评阅者在卷面注明,经提会议决后,该应考人之分数,不予结算;

四、 各人阅过之试卷,必须用朱、蓝笔为已经全篇阅过之表示,或圈点,或批语,或别种符号,均可。

第三 评定分数。

一、 第一、第二、第三三试分数之分配,第一、第二两试各作为五分之二,第三试作为五分之一;

二、 第一试分数之评定,对于分数高者,不必特别从宽,但对于成绩较次者,除有特别显著之误点者外,总以不轻给四十分以下之分数为是。

同时,对国文、党义阅卷及评定分数标准作了更加明确的细化:一、 国文:(一) 论文题,最高六十分;(二) 公文题,最高四十分。二、 党义:四题,每题二十五分。

值得注意的是,国文、党义提到了一个“先决”的地位上了,国文试卷的命制贯彻了反对“五四运动”以来“白话文运动”的核心价值观念,力主使用文言文命题与答卷,这其中的寓意不能不说是意味深长的。而党义则围绕《总理遗言》所指定的四本书来命题,突出了“党化教育”的最新动向。此前,清华大学学生驱逐新任校长罗家伦的学潮,代表了青年学子抗议“党化教育”的心声,但按当局的既定方针,“党化教育”终究还是不可逆转地强行推展开来并确定为必考内容了。

凡此种种,从不同层面表明,无论时局如何艰难,当时的政府一直在积极努力,试图将高等考试、公务员任选等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建设的正常轨道中来。

印水心对第一、二届高等考试进行详细的记述,除了正面描述考试的全过程之外,还记下了许许多多的人与事,简直令人眼花缭乱。例如,此书较为完整记录了第一、二届高等考试的操作流程及各科试题,又保存了若干文献,其中抄录的张默君《汳闱鸿雪》和戴季陶《先慈黄太夫人手写〈孝经〉拓本》,弥足珍贵。又如,闱中众人作诗唱和,极一时之盛,不亚于西昆酬唱,所作更能彰显民国旧体文学另一个重要的向度,颇可填补1930年代初期学术界、文化界的某些空白,别具一番趣味。

由于所涉及的人与事过多,无从一一枚举,现姑举二人为例,略加说明:

第一,曹经沅。

曹经沅(1891—1946),字 蘅,四川绵竹人,近世著名诗人、书法家。长期任职中央政府部门,曾以行政院秘书身份担任第一、二届高等考试襄试委员。其宦辄所经,以诗会友,故诗友极多。1927年6月起,曹 蘅主持《国闻周报》之《采风录》,每期两版,前诗后词,专门刊登当时旧体诗词名家的新作,“高格雅言,选辑至精,每一刊出,艺林争传” ,卢冀野誉之为“近代诗坛的维系者” [1] 。其《借槐庐诗集》卷二《八府塘试院乃文正书院遗址,许仙屏旧为湘乡所建》云:

八府塘前水月深,又看园树长新荫。贤豪倘为清时出,矩矱端从异代寻。想象万流归命日,蹉跎卅载瓣香心。青衿城阙能无叹,我欲重陈劝学箴。

此诗第三联自注:“予甫十龄,即读《文正全集》。” 但通观全诗,并没有流露出“衡文”的自得意绪,同闱冒鹤亭曾作《八府塘试院乃文正书院遗址,许仙屏旧为湘乡所建, 蘅有诗,次和原韵》以和,也是寻常唱酬,并未透露衡文的“消息” 。而对比《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七月二十八日”条“曹襄试 蘅,绩学能文,闱中日夕谈诗,所作亦富,是亦贤于博弈耳”记述,则可知此诗是曹 蘅担任襄试委员锁闱时候的作品,但是,印氏所言“所作亦富”却在《借槐庐诗集》找不到相应的作品,到底是曹氏早已删毁,还是诗稿长期流播两岸而有所遗失,尚需进一步深究。因此,印氏日记抄录曹经沅《八府塘幕次,用〈牛山夜读试卷〉韵赋,柬鹤亭并呈太蕤先生两正》或可补遗:

廿二年前射策人,稍怜钝笔不能神。凉宵对月君还共,高馆程材世又新。犹有江湖供呴沫,相期文字返清真。南来落落贞元侣,锁院联吟亦夙因。

又,印氏在日录中抄录了张默君《汳闱鸿雪》一书,河南省政府主席刘峙题此集“选贤与能”,时为民国二十年(1931)八月二十七日。其中,《癸酉秋,大梁校士,次韵酬 蘅》颇可留意:

寥廓高鸿举首知,中州间气仗撑持。何当玉节扶摇上,正是黄河浩荡时。棘院煎茶怀旧雨,夷门看剑有新诗。一泓秋水淇园渺,愧说雄文勒庙碑。纕蘅贻诗有“归程更下行窝拜,合有高文与勒碑”句。时河决,铁桥被水,百泉恐不果行。

张诗自注所赓和的曹诗,亦不见于《借槐庐诗集》,“归程更下行窝拜,合有高文与勒碑”句,赖以录存。

第二,汪辟疆。

关于汪辟疆入闱的记载,张亚权《汪辟疆学术简表》记云:

1933年10月,在南京,兼任伪考试院第二届高等考试襄试委员,伪考试院向各大学各机关就需要调用,担任襄阅国文试卷。

至于其入闱、出闱的具体时间以及命题、阅卷的细节,多可比照印氏此书加以补充:

十月十二日,委员长密函聘定高槐川、伍非百、印水心等四十余人为高等考试襄试委员。

闵按:汪辟疆先生必在邀请之列,并且接获函件。

十月十四日,甄录试出题之典试委员、襄试委员均入闱。同日,开谈话会,商定命题事项。

闵按:汪辟疆先生也应是上午入闱,下午出席谈话会。

十月十五日,甄录试试题均拟就,密呈委员长选定。

闵按:汪辟疆先生也按要求下午拟定试题。

十月十六日,典、监各委在国民政府大堂,宣誓就职。由戴院长领送入闱,行封门礼。是晚,甄录试试卷弥封完毕。

闵按:汪辟疆先生也同各委员一道参加宣誓仪式。

又,《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十月十七日”条记此日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开第一次会议,汪辟疆在列席人员名单内。

“十月二十日”条记第二届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甄录试开始之第一日的下午确定国文组阅卷委员名单,汪辟疆先生名列其中。

“十月二十九日”条录汪辟疆所作《癸酉八月闱中晤默君女士,兼读其汴闱校士诗,依韵奉酬,即呈蕤公吟定》一诗:

曾向金梁说倦游,争传秀句搴高秋。忧时挟梦趋穷塞,得士多贤胜典州。越世玄言千载意,藏山文字一囊收。悬知胜会关天定,旧馆华林好倡酬。

又,“十一月六日”条记:“午餐时,遇汪襄试国垣,同至华林馆论诗。国垣,字辟疆,江西彭泽人,历任中央、江西各大学教授,以能诗名,与彭襄试醇士、曹襄试 蘅,均称当代名诗家。”次日又记:“午餐后,复与汪襄试辟疆继续论诗。辟疆曰:‘昨论诗之界限,今更言诗之意义。’”连续二日谈诗,可见汪辟疆先生于诗学痴迷之态。按,汪氏此论,系此年刊发《时代公论》第14期上的《何谓诗》一文的节要,对于深入把握《何谓诗》要旨,无疑很有参考意义。

十一月九日下午正试完毕,即进入阅卷阶段。“十一月十日”条记,上午九点整在华林馆召开教育组第二次会议,张默君主持。此次会议纪录显示,汪辟疆除了担任国文试卷评阅工作外,还要评阅“教育行政及教育法规”试卷。

“十一月十一日”条记:“本日上午,至宁远楼阅卷,与解襄试斐青同席。斐青阅政治试卷,予阅教育试卷。并晤汪襄试辟疆、彭襄试醇士、刘襄试孚若,请各书闱中诗,以资纪念。并为吴襄试星夫请醇士作书。午后四时,初阅完竣。”这是阅卷的最后一天,典、襄各委作诗作书留念,固是人情之常。

印书此后再无关于汪辟疆先生的记载,但从此后工作日程看,汪辟疆先生是参与了京闱试卷评阅、统分、及格人员面试工作的:

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京、平两地正试完毕。当日午后,北平末次正试试卷解京。

十一月十四日,晨,北平正试末次试卷到京。

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京、平正试试卷阅毕,下午核算分数。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正试分数,核算完毕。下午,典试委员会开成绩审查会议,开拆弥封,填名发榜,录取及格人员一百零二名。是日,典、襄各委均出闱。

十一月二十二日,北平及格人员抵京,与在京及格人员,同候面试。是日,典、襄各委员复入闱。

十一月二十三日,京、平两地及格人员齐集本京试场,举行面试。是晚,面试完毕。

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典试委员会,开总成绩审查会议,即日填发黄榜,计录取及格人员一百零一人。奖励未及格而所考科目有在八十分以上者三十四人。是日,典、襄各委均出闱。

十二月二日,在考试院大礼堂,举行授证典礼。

十二月三日,晨,戴院长、王委员长及典、襄各委,率及格人员,谒总理陵。正午,在考试院赐宴。

由此看来,汪辟疆先生至少在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才出闱的。至于是否参加了后续的授证典礼、谒陵仪式等项活动,则不得而知。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印氏上述记述,对于日后汪辟疆先生年谱的撰作而言,具有较为重要的文献价值。

此外,柳诒徵、张默君、张其昀、缪凤林、卢前等现代学术名家,络绎笔端,活灵活现,给人无比深刻印象。这些生动记载,无疑能增进对学者其人其作的了解,对进一步研究中国现代学术史,同样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与此同时,对印氏此书存在的若干问题,我们也应保持清醒的认识。例如,印氏行文过于庄重,有意无意遗落了一些雅谑的细节,典、襄各委入闱时,仿清考官锁闱旧规,戴季陶在闱门前锁键,贴上封条,戏谓:“委屈诸君入瓮。” 诸如此类,极能彰显戴季陶性情的细节,印书未能尽录,或许是为尊者讳吧。

又如,关于戴季陶《先慈黄太夫人手写〈孝经〉拓本》,印氏言:“全册首为蒋中正先生亲笔题耑。”至于所题何字,并未记载,故实宜补“戴老伯母黄太夫人手写《孝经》”数字。次王一亭先生绘《贤母写经图》,并题句曰:“不传砚而传经,不封鲊而教孝,以为子孙座右铭。金萱垂荫兰桂馨,为汗吾青,以绘其形,永留千古之典型。”却未具录其落款等项,实际上原件右上方题:“万里云山一鹏飞。己巳孟春白龙山人写。”左下上述题句下署:“戴母黄太夫人千古。己巳孟春王震敬写。”此类事关文献完整性的记载,实在是不应出现遗漏的。

曹经沅在第二届锁闱期间的诗歌,仅存《借槐庐诗集》卷三《戴母黄太夫人手书〈孝经〉,孝园属题》一首,但此诗不却见于《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二十五日”条过录戴季陶《黄太夫人手写〈孝经〉拓本》一册,则可知曹诗当作于闱中,是戴季陶属题的,确切的日子应在二十五日之后,故印水心未能及时录入,当予理解。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印氏对于考试评估的体认,未必恰当。从评阅过程来看,印水心及几位相当亲近的委员对于考生答卷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失望情绪非常明显,以至于对新兴的大学教育进行了并不全面、客观、科学地批评,发出了“以考试替代大学”的呼声。可从他与众委员的诗词唱和来看,“衡文”的喜悦与荣耀却是无以复加的,占据了日常言语交流的“绝对高位”,诗笔所及从不言考试之劣、试卷之差。这一描述,形成了一种典型的“矛盾修辞”,部分掩盖了真正的考试评估的要义。

关于本书的整理情况,简述如下:

(1) 本书以南京京华书局1934年4月版《高等考试锁闱日录》为底本进行整理。出于时序的考虑,将原本附于书尾的《第一届高等考试锁闱日记》,重新置于《第二届高等考试锁闱日录》之前,以期反映第一、二届高等考试之间发展的“内在理路”。同时,因此书仅此一刻,既无手稿本可校,亦无它本可参,故尽可能保留原作面貌,不轻改一字。

(2) 印氏著述体例、行文习惯、征引文献、标点符号使用等,皆有其个性特征,此次整理不拟一一是正,以期保留原貌。

(3) 原件偶有漫漶不清、难以辨识者,无从复核,即以□标示。

(4) 异体字、古今字的处理,悉依新版《通用规范汉字表》规范,如改动可能有碍文意者,一仍其旧。至于明显的错别字则径改,不出校记。

此书的整理工作,有幸得到张剑编审、徐雁平教授的支持与指点,感铭在心。责任编辑王清溪先生在一年多的编审过程中,无数次电邮、微信往来,大至文本处理,小到繁简字体转换、标点符号、引文出处,事无巨细,体会入微,令人动容。方冰瑶、陈玉纯、于慧敏、谭素怡、罗艳梅、郭群玉诸学友悉心校勘文本,复核引文,贡献良多,谨致谢忱!

闵定庆
2017年3月20日于小谷围岛湖之畔

[1] 卢前《悼 蘅先生》,《中央日报》1946年10月16日《泱泱》副刊。 FOoyS7+7g4ct0WjG2c5yAH+/s0gBTYMqdODyzdcjOSbtzwOKCkt6l3G/UEwkvb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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