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凡例

1.本书中所列诸通家书,原稿未曾分别每通家书的起止,部分家书是根据其上下文连续内容,或据其整体内容、时间而归为一通;或分列两处,另加按语考证。

2.家书大体以收件人的长幼为序;同一人之下多通书札者,以书札时间为序;其时间相同的,以原稿前后为序,书札时间不确定者置于相关部分之后。

3.每通以家书最后日期作为小标题,并在其后增加公元纪年,以圆括号标注其后。家书之下均加按语考证其写作时间,故而相关家书按语内容略有重复。

4.原稿中补充说明的夹行小字,移入正文相应位置,并加圆括号,以示区别。表示自谦的小字如“男”“兄”等,改用正文字号。表示尊称而换行另起的文字,整理时不再换行,而是根据其内容正常排列。

5.原稿虫蛀或残缺处的文字,据字体残迹及上下文意猜测之字,以方括号“[]”表示;约略可计数者,或个别不能辨认之字,均以“□”表示;不可计数者,以“……”表示。

6.原稿部分信札装订,间有前后错乱处,据其内容列入相应函件,并于按语中略作说明。

7.根据《中国近现代稀见史料丛刊》的体例要求,家书释文以简体横排,除涉及人名、地名和其他等特殊情况,不宜一律改作简化字,其他尽量使用通行的简化字。如“疋”作“匹”,“淛”作“浙”,“邨”作“村”,“窻”作“窗”,“庽”作“寓”,“姪”作“侄”,“冣”作“最”,“儗”作“拟”等。

8.为保持原稿的本来面貌,家书中数字或日期写法照录,如“廿”“廿二”“卅”等,不改作“二十”“二十二”“三十”等。 hAfIvTX+7hvTJNL8eIGnl5Eep+FJ7fYBaHrAHD7QBDPizLPSFH7A5ehINpB+ZQNR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