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书(1810—1865),字祖庚,号药房,又号巽斋。翁心存长子,叔伯中行三,故翁心存呼之作“三儿”,翁同爵、翁同龢称之为“三兄”。
道光九年(1829),翁同书随侍父亲翁心存携眷北上入京。道光十八年(1838),翁心存乞养归里,翁同书亦随侍南下。道光二十年(1840),翁同书入都会试,以殿试二甲十七名中进士。是年五月,勤政殿引见,改翰林院庶吉士。次年八月,授翰林院编修,乞假回籍省亲。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二月,翁同书入都供职。次年秋,翁同书典试广东,充乡试正考官。道光二十四年(1844),翁同书充殿试收掌官,时奉命翰詹官轮对得召见;又充武英殿纂修、国史馆协修。道光二十八年(1848)七月,翁同书简任贵州学政,次年奉旨留任。咸丰二年(1852)十一月,翁同书学政期满,因病伤寒,交卸后未能及时起程复命。咸丰三年正月,翁同书挈眷由蜀栈北上回京述职,并藉以归省双亲。然事与愿违,途径成都时,却接到驰赴扬州琦善江北大营听候差委的谕旨,从此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
翁同书本是一介书生,“不娴韬略” ,其“生平未尝自诩知兵,又无大臣论荐” ,却以翰林身份听差军中,其父翁心存得知消息,亦“不胜悚惧……深恐弗克胜任,孤负天恩” 。虽然如此,翁同书仍然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办理军中文案,还屡立战功,先后赏戴花翎、赏穿黄马褂。咸丰八年六月,清军在皖北战场节节败退,翁同书临危受命,接任安徽巡抚,督办军务。
同治元年正月底,两江总督曾国藩上疏弹劾翁同书“于定远失守时弃城走寿州,复不能妥办,致绅练有仇杀之事。迨寿州城陷,奏报情形前后矛盾,命褫职逮问” ,故而翁同书入京后随即入狱。翁心存急火攻心,是年底病卒。同治二年(1863)三月,翁同书减等发配新疆戍边。同治三年五月,都兴阿以翁同书战功卓著、堪为将才,奏请调遣翁同书“留甘肃军营效力”。同治四年,“以击贼功,赏五品顶带”。是年四月,固原匪徒与灵州贼酋勾结,气焰嚣张,翁同书“击之红柳沟,斩伪王孙义保,有旨褒奖,晋四品顶带”。同治四年十月,于花马池公寓病卒,谥“文勤” 。有三子,曾文、曾源、曾桂。
从道光二十二年(1848)底,翁同书拜别双亲入京,至同治元年(1862)初,奉旨返京,父子二人始终远隔千里,一别就是二十馀年,翁心存曾在日记里说“自壬寅冬一别,至今已廿一年” 。翁同书几次想藉入京述职之际,归省父母,然一直未能如愿。直至同治元年被劾回京,才得以与双亲再次相聚。久别重逢,早已物是人非,“相对唯有涕洟” 。
在交通不便、通讯亦不发达的清代,一封家书,是天各一方的亲人最大的期盼,承载着游子背井离乡的望云之情,寄托了亲人血脉相连的倚闾之思。国家图书馆藏《常熟翁氏家书》七函二十四册,保存了翁氏兄弟致父母以及兄弟子侄之间的家书,约计六百馀通 。其中的翁同书、翁曾翰等人家书,时间从道光二十四年(1844)至光绪四年(1878),长达三十多年,涉及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其内容不只是父子情深、兄弟情长的记挂,同时也记录了写信人耳闻目睹的一些军国大事。作为第一手资料,家书提供了颇为丰富的历史细节,对研究翁心存父子及其家族政治、社会活动,进而研究晚清政局、重大历史事件,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本书辑录翁同书、翁曾翰等人家书,予以系年考证,以期方便读者。国家图书馆另藏有翁同书手稿《淮南北军情图说》,内有翁同书手绘淮南北军情图五幅、寿台图三幅,《说地》八纸,并附于此。
常熟翁氏以耕读起家,“耕”以谋生存,“读”以振家声。翁氏家族几经兴衰,更懂得富贵不足保,唯有诗书忠厚方能传之久远。读书是翁氏家族安身立命之本,只有多读书,才能振兴家族,光耀门楣。翁心存的父亲翁咸封出身贫苦,家境非常窘迫,仍然苦读不辍,乾隆四十八年(1783)考中举人,为家族中兴带来希望。耳濡目染,翁心存从小亦勤学苦读,十三岁时,即遍诵十三经、楚辞、诸子书及唐宋文,并开始学作制义文。翁心存亦很重视对子女的教育,长子翁同书三岁识字,五岁时,即由母亲许夫人教读四子书。翁心存自京师返乡后,又亲自授读翁同书,督课甚严。
道光二十年(1840),翁同书考中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父亲翁心存得知后,高兴之馀,“勖其立品读书,力图报称”,勉励他不要忘记读书 。翁同书、翁同爵兄弟二人在外为官,在往来信件中翁心存仍然时时提醒他们,要读书报国,强调“吾家子弟只自读书,从不许干预公事” ,并严谕“当读书砥行,严以克己,恭以待人,上承国恩,下绵世泽” 。翁同书时常在家书中禀告父亲自己公事之馀,没有荒废学业,“看书、肄武,两不相妨” ,例如道光二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翁同书致父母家书中说自己“日读诸经及《后汉书》,临写唐碑,以遣永晷而已” ,请父亲放心。
翁同书长年在军营中,能做到“读书、治事,两不相妨”,以期“上报主知,且贻父母” ,着实不易。翁同书读书之时还认真批校,时常“军政之暇,点读一过,并校正其讹字” 。国家图书馆藏有翁同书题跋批校善本七十馀部,书中跋语或题“识于扬州蒋王庙军营”(咸丰七年)、邗上军中(咸丰七年)、江浦军中(咸丰八年),或题“志于皖北定远县军营”(咸丰九年),或“读于寿春军中”(咸丰十年),并钤有“祖庚在军中所读书”白文长方印等印记。
通过读书,出身寒微的常熟翁氏,历经六七代人的努力,从翁心存开始,逐渐发展成为常熟地方上有影响、有地位的大家族。注重修身养性,不事奢华,是翁氏家族数百年来传承不衰的重要原因。从翁同书写给父母兄弟的家书中可见,不论官职如何变化,翁氏父子时刻谨记祖上“贞洁孝友传承之德”,饮食日用,克勤克俭。
翁心存考中进士后,改庶吉士,充武英殿协修,又授翰林院编修、武英殿总纂官。道光五年,充福建乡试正考官,继而简任广东学政。道光九年六月奉旨入值上书房。道光十八年乞养回籍,奉母家居。道光二十九年,翁心存奉旨返京,再次入值上书房。
如果说,翁心存乞养回籍之前,时值壮年,可以清廉自苦;而翁心存再次入京,已近花甲,本该颐养天年。恰是此时,翁同书已在贵州学政任上,不能陪伴父母身边。虽然有翁同龢侍奉双亲左右,作为长子的翁同书依然放心不下二老。他在写给父母的信中数次恳请父母亲要着意保养身体,不要太过节俭。道光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翁同书家信云:
数月来,父亲代直之日甚多,冬间早起甚寒,衣裘炉火宜备,饮食亦宜调养,勿太俭约为要。
大概是父亲翁心存并没有接受翁同书的建议,翁同书又写信告诉父亲,其实怡情顺性只需稍多一点,并不用花费很多。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四日家书云:
宅内日用饮食太觉清苦,每日多用二三百文,便可资顺养,上房院内必须搭凉棚。千万,千万!
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到,翁心存虽已年过半百,位极人臣,却仍然是粗茶淡饭,没有丝毫奢靡。言传身教,翁同书亦崇尚俭朴。为节省银两,翁同书在简任贵州学政时,写信请父母从家中寄来生活日用品。道光二十八年八月十七日翁同书致父母家书云:
此间用物甚少,乞寄磁器两桌。(一备奁具,一可日用。)另家用磁器一桶,锡器亦须酌寄。(奁具内香案可以略小,馀锡器不妨稍轻而小,总比此地便宜。此间须大钱四百文一斤也,其馀如家用烛台、茶船、油盏等物,此处甚少,缘几次出京,大半拖散故耳。)
日常生活中,翁同书亦十分节俭,“短褐数补缀而服之,履踵决已久,始易新者” ,时刻谨记父母的教诲,“养生寡欲,勤于职业” 。通常清官多刻,然过于苛刻,则令下属难堪,清而宽方为尽善,翁同书很明白这个道理,“总期清而不刻,俭以养廉,以慰两大人远念” ,时刻谨记清白传家的祖训,“谨慎持躬,宽和待下,恪遵训迪,弗敢稍逾” ,不敢让父母操心,经常在家书中告诉父亲,自己谨言慎行、廉洁自持。道光二十四年十月初八日翁同书致父母的信中说:
男循分供职,并无荣利之念。……男每静坐驰思,殊觉远离之日已久也。至于矜惜名节,慎重言动,断不敢贻堂上之虑,此则可以自慰而自信者耳。
他知道父母对他寄予厚望,“惟以循分供职,思贻令名,仰报万一”。道光二十八年七月,翁同书简放贵州学政,他在写给弟弟翁同爵的书信中说表明心迹,“兄此去,必为廉明之学政,亦不敢失之过宽过严” 。为避免侵冒捐款嫌疑,翁同书“于捐务毫不沾手,以杜后患。盐粮外一介不取,亦已足用” 。
翁心存、翁同书父子注重“养生寡欲,勤于职业” ,身教重于言传,翁氏子侄辈亦时时铭记敦品力学,不坠清白家声。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翁曾翰致儿子翁安孙、德孙家书云:
吾中年矣,极望汝等敦品力学,毋坠先人清白家声。若能居心厚重,奋志科名,汝等之能事,即吾之福。若一味游惰,沾染恶习,甘为卑下,汝等之不孝,亦吾之孽也。终身享荫下之福者,能有几人?如自以为世家子弟,不务学业,徒事浮靡,则今日温饱无虞之人,即他日困顿无聊之辈;今日服饰之用,皆他日当卖之资,除却读书,无一足恃。汝等急须猛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勿谓三千里外,吾一无闻见也。二十许人,何待父师督责?”
耕读之家出身的翁同书,进士及第后,进入翰林院,却在贵州学政任满回京的路上,接到驰赴军营之命,前往扬州帮办军务。咸丰八年六月,翁同书拜安徽巡抚之命。一种观点认为,翁同书接任安徽巡抚之后,对本省许多军政活动大多自作主张,不容他人置喙,得罪了许多邻省官吏,从而招致曾国藩等人不满 。其根据是与曾国藩关系密切的胡林翼曾经说过的一段话 :
翁中丞读书仁厚,性柔少断,州县之事,皖中不欲假人,盖欲利此也。论军旅,则皖中无一矢之遗;论地方,则引案例成法以相争,欲藉皖之地利以养兵,则嗔怒阻挠,愤厉万状。仆且笑之,亦怜之。……
作为湘军的重要将领,胡林翼既然与曾国藩关系密切,其评说政敌言论的可信度是需要推敲的。翁同书在写给父亲翁心存、兄弟翁同爵、翁同龢等人的家书中时常述及军中战事、军营实况、人际关系等。从这部分家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与其说是翁同书的争权夺利导致曾国藩等人的忌恨,倒不如说是翁同书的刚正不阿、和而不同的处世之道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
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胡林翼奉旨分发贵州,以知府用;二十八年八月,署镇远知府;咸丰元年正月,补黎平府知府。而从道光二十八年至咸丰二年,翁同书正在贵州学政任上。这段时间中,同处一省共事的翁胡二人,应该是有交集的。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四日翁同书致翁心存信中说:
胡咏芝林翼,今之赵广汉也,署镇远半年,奸宄屏迹。中丞以其专杀虑生事,遽以朱甲三逢莘代之。(教习年伯。)大案数出,去腊劫公车八人,中丞遂于十二月杪派胡咏芝往剿,兵勇几二万。正月十二日破革夷寨、沙邦寨,(皆黄平州地。)盗首保禾逸去而羁其母妻弟妹。今进攻山丙寨,尚未攻破,行旅从此无戒心矣。
道光三十年三月二日翁同书致其弟翁同龢信中亦云:
本省之黄平州南北孔道,近多御人于途者。近已为胡咏芝太守林翼剿捕殆尽。太守,今之赵广汉也,现亦赴黎平矣。
赵广汉,西汉名臣,“为人强力……威制豪强” ,由此可见胡林翼治理地方的铁腕手段,正是有胡林翼的雷厉风行,使得“由京入滇之大道,安如衽席矣” ,一方百姓可以高枕无忧 。翁同书把胡林翼比作“今之赵广汉”,赞赏之情,溢于言表。然胡林翼以个人喜好臧否官员,尤其是“官声素好”的官员,对此,翁同书略有微词。咸丰元年闰八月二十五日翁同书致翁心存家书云:
黎郡封事指陈太切,强怒于言,弱怒于色。近日中丞以讳盗劾开泰令陶履诚,乃苏人也,官声素好,胡咏芝极不喜之,到任即言其短,故有是事。
咸丰元年正月,胡林翼补黎平府知府 。翁同书手札中“黎郡”即胡林翼。以翁同书的个性,在这种情况下,自会仗义执言,难免得罪一些人,以至于“沽怨甚深” ,招来别人的忌恨 。从翁同书与其顶头上司钦差大臣德兴阿由昆弟之交发展到“几至绝交”的过程中,亦可见一斑。
翁氏家族以清白传家,潜移默化,翁同书时时谨记,持身守正,以安分立身自勖 ,把廉洁正直作为毕生之志 ,“总期不负圣主,不玷家声” 。对于军营、官场中一些不良现象,常常挺身而出。咸丰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翁同书致翁心存信中云:
男自来邗上,力矢忠忱。苟利害所在,无不力争,有介胄不可犯之色。曩有桥梓在军者,每建议矫诬,辄折五鹿之角。其太荒唐者,怵于男言,往往不敢施行。其匡救有效者,不知若干事,倘非男能持正,早见其决裂矣。今之在军者,仍惮男也。
咸丰六年三月,正白旗副都统德兴阿(滋园)因军功素著,为江北诸军冠,授钦差大臣,加都统衔。但德兴阿不晓汉文,朝廷遂命翁同书帮办军务 。起初,翁同书与德兴阿相处甚好,“与为昆弟交” ,翁同书视之为金兰之友:
德帅善驭诸将,能得士心,而与男莫逆,真金兰之友也,即其与严亲书,必嘱书记曰“须恭敬毋忽”,可以知其心矣。
德兴阿“直谅沉勇而亦宽和”,与翁同书相处甚好,情同手足;所以,翁同书认为自己必须以诚相待。这并不是说,翁同书惟德帅之命是从,盲目服从。他认为,“不可言不和矣,惟是和可也,同不可也”,即和而不同,而不是人云亦云。德兴阿时有“尚气任术之处”,翁同书待之以不亢不卑,也因此与德兴阿“小有违言” ;对于德兴阿奏报中多有粉饰,翁同书“力持之”,不失风骨。然而,德兴阿“病在骄盈疑忌,而近操切,喜听小人之言” ,正是因为这种“癖好”,加上身边居心叵测之人的谗言,最终葬送了二人的金兰之交。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九日致翁心存家书云:
滋帅□而且仁,其待男直同骨肉,惟疑忌亦时不免,而幕中人又教以溪刻诈谖,以是不逞之徒造作蜚语。……前此非男之默默也,稍稍开口,立见不和,欲和则不得不默。……大帅营事繁地要,无如同室操戈,彼此直同水火。男惟有诸事推让,以省闲气,幸东营委员无多,似尚辑睦,不至效尤耳。
为了将帅之间的和睦,翁同书只有三缄其口,不激不随:
邗上戎事皆德帅主之,男备员而已,并无向者翼长之权。若强与其事,必致不和,故议攻议守不必为男言之也。然外面甚亲热,苟出队则男亦必从,彼此和好,并无违言,惟前劾温道,小有龃龉。……(不激不随,亦只做到如此。若再相劝,则旁人必有怂恿,以并劾者。)
翁同书接任安徽巡抚之后,意气风发,很想极力整顿一下地方军务,“皖虽疲敝,然尚有兵有饷。男极力振作,必可冀其改观,幸勿垂虑。男虽须发已白,而心力尚强……” 。然而不久,翁同书深味“自立”与“和衷”做到一处的矛盾,他向父亲翁心存感慨说:
男为皖抚,不胜盘错。回思在都、在黔、在扬均胜于此,此人所不信也。来谕每勖以自立,又勖以和衷,此四字万不能做到一处。即如滋、克二帅之忌刻,欲别开生面、稍露芒角,得乎?欲据实上陈,得乎?竭力张罗,只做到和光同尘,地位不过,不失身分,不至如崇雨林辈而已。地方事事掣肘,盖凡驻军之地,十羊九牧,一国三公,举劾黜陟,概不由已。是非臧否,并无定说,即都中所闻,亦多偏私不足据也。
从这通家书可看出,翁同书很想为国家、为百姓做点事情,然却处处遭到掣肘;即便是他费尽心力,也“只做到和光同尘,地位不过,不失身分”。如此,胡林翼所言“翁中丞读书仁厚,性柔少断,州县之事,皖中不欲假人,盖欲利此也”,其言外之意,可想而知。
德兴阿与胜保关系不谐,也影响了与翁同书关系,以至于连同僚之间转交书信这样的事情都不能:
胜帅虽骄蹇,不敢施之于男,称谓尚循同馆仪,来往亦用宾主常礼。男尝诒书箴其短,彼乃大折服,盖尚是阳分人也。独其与德帅大不相能,形之章疏,德帅谓男借刀杀人,可谓奇极,德几绝交矣,故有家书断不可寄德处也。
后又因胜保奏疏,迁怒翁同书,而致使翁德二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德滋园操守颇好,其布置亦□,只是性骄□□,疑以胜帅疏中有全军俱淡语,迁怒于男,几至绝交,所不解也。
翁同书在军中的种种处境,翁心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亦在信中告诉他一些行事处世的方法,然而却不能彻底解决人与人之间无芥蒂的相处:
前奉手谕,勖以整军、经武之方,惟有书绅自儆,但处同僚最难。和则不介,介则不和。凡双衔奏事,但画诺而已;若单衔之件,小有参差,即不平矣。
与德兴阿的相处结果如此,其他人便可想见。直言沽怨,积怨成魔,可以说是导致翁同书被弹劾的重要原因。同治元年,曾国藩以寿州绅练仇杀事件为借口 ,上奏参劾翁同书,使他身陷囹圄,“以失守罪抵死系狱” [1] 。
关于常熟翁氏与湘乡曾氏之间恩怨,通常认为曾国藩在世时“似有修好之意” ,其实,曾国藩生前已有悔言。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1869—3—4)翁曾翰致翁同爵家书:
曾中堂来京旬月,昨已赴任出都,叔父曾两次晤及。伊言次极为器重,且伊于文勤公前事颇为周旋,每与人言,辄有追悔也。
然斯人已逝,悔之晚矣。
这部分书札主要集中在道光二十四年、道光二十五年、道光二十八年至咸丰元年、咸丰六年至咸丰十年,以及同治五年至十年、光绪元年至四年。据《翁心存日记》《翁同龢日记》,翁氏父子、兄弟之间往来书信频繁,其中有直接的嘘寒问暖,亦有间接的亲情关怀,这便是在书信中向家人叙述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言语之间,详细记录了写信人亲身经历的一些事情,还有耳闻目睹的地方军政、官场百态。
咸丰三年五月,翁同书抵达扬州保山军营 ,这正是清政府为夹击太平军而建立起来的江北大营。是年初,为了对付太平军,清政府已经在南京城外孝陵卫建立了江南大营,以挽救岌岌可危的清政府 。翁同书初到军中,踌躇满志,“自佐戎旃,精神百倍,居然掌兵权,亦自是乐事,征兵调饷亦自井井” ,与德兴阿和衷共济,极力整顿军队,渐有起色。然而,时日稍长,翁同书发现“通天下用兵处所皆无纪律” ,“书生喜纸上谈,诸将以舌击贼,而都下议论亦如揣骨听声” ,是为军中大病。翁同书身处其中,对于当时清军江南、江北两处军营的巧言虚饰情况,甚为忧虑。他在家书中常向父亲述说:
男自至军中,方知记载非必实事,古法未合今时,世间几无真是非,纸上都成空议论,即如石逆分股后忧方大,而当事□欣然,以为两贼内讧,石且投诚,洪且遁走……上年江北溃则谓无清江矣;江南溃则谓无吴郡矣,恇怯过甚也。逮贼稍退则谓瓜镇可复、金陵可图矣,虚骄亦过甚也。
眼见军中盛行诡冒倾轧、粉饰奏报之风,翁同书因无计可施而忧心忡忡:
自军兴以来,各处奏报多非事实。有时恐猲云,贼至数万;有时铺张云,俘斩数千。凡克复之城,皆遁走也。顷见南军报捷云,伏地投诚者若干,可发一笑。……远方人揣骨听声,宜乎?不辨黑白矣。仅一琦故帅不妄奏,而贤人君子群指詈之千古,真是非何从论乎?……丰干饶舌亦太不情。文星翁为众兵所切齿,若非吾辈镇压,殆不知税驾之所,而商贤以下,皆与结交,故无言其短者。长袖善舞,执使之然。彼动言撙节,若如南军,(南军支应皆不按则例。)动辄增兵募勇,何从节乎?江北之紧要,不逊江南也。兵止及其三分之一,饷止及其五分之一,月月拖欠,欲以制胜难矣。……大抵大言而任气质者,必无实效,眼中所见号为贤能者,皆此辈耳。
琦帅,即琦善,是中国近代史上颇有争议的人物,而军营内外之人眼中的琦善更是不尽相同。咸丰六年八月初三日翁同书致翁同龢家书云:
此间营垒整肃,刀斗森严,皆琦节相旧规。曾有王部郎者,自向军来视琦相,周视营垒,叹曰:“吾未之见也。”入见所居戎幄,又曰:“清苦若是乎?”又有吴人马远林钊自吉中丞军来,谓予曰:“江北之军真军营也。若江南直不成军耳。”盖各路募勇众多,最坏营规。……琦相住极小账房,雨淋日炙。都中蜚语,谓居园斋,可谓千古奇冤。慧秋谷住大太平船,(费数千串。)而设翠蓝呢蒙古堡,空帐于岸上,反无议之者。……琦相夏 葛,冬羊裘,或笠而骑,未有一鲜衣,雷、慧皆华服珍裘,无议之者。
翁同书认为“琦帅虽骄矜,然绝不以礼见责人,且刻苦无排场” ,当时军中“清廉公正之帅,只见琦侯一人,世以其骄慢、猜忌、刻核而并掩其长,岂公论哉?” 他感叹“当世无非求名利者,安得有英才?” 而“第一能用兵者”,却被众人百般诋毁:
纸上谈兵都不可用,以今昔不同且兵疲饷绌也。今之良将何在?琦帅第一能用兵者,无如众人百口訾之,故初则竞誉春翁,及春翁慷慨誓师,不吝重赏,期旦夕平贼,而每战辄挫 ,饰奏冒功,三军思食其肉。
从中可见,翁同书甚为琦善鸣不平;而对于虚饰奏报、冒功请赏者,则颇为不满。然多言招忌,翁同书唯有自持自守,“爱憎毁誉,是非曲直,几无足凭,只求自立,不求悠悠之口见誉也” 。
家书中,翁同书还随手记录了其他一些人与事,如“亚罗号”事件、天京事变等,其中一些细节,当可与史书记载互证互补,从中亦可见当时人对事件发生的描述与评价,对于清末历史的研究颇具价值。这一重要文献的整理公布,对于相关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将会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1] 《翁同龢年谱· 斋自订年谱》,第169—1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