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函按照年代先后和数量多少排序,私人信函在先,在公众媒介发表的公开信函在后。
二、信函中由于大部分为英文原件,因此年月日皆以公元纪年。原稿中自然段落另起行者一概照旧。原稿英文中标注的下划线、点等,一律保留。
三、根据《丛刊》的体例要求,除涉及辨义处和其他特殊情况,所有文字,包括人名、地名等尽量改用简化字,其他如异体字、古今字、手写体等也一并改为正体字。
四、信函英文原稿中手写体汉字、斜体印刷体英文一律以“加粗体”保留,衍文用“【 】”标出,原稿中空缺以及无法辨识之字,用“□”标出。
五、信函原稿中出现了大量的德文、法文以及希腊文和拉丁文的人名、地名、书名或引言(包括英文),脚注中尽量标注原语言的资料信息,如:马修·阿诺德(Mathew Arnold,1822—1888),十九世纪英国诗人、散文家和文学批评家。信中的引文出自其《文化与无政府》(Culture and Anarchy)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