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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书绪言

宋太祖鉴于唐代藩镇之跋扈,置转运使以掌地方之军需粮饷,又命文人以通判府、州军事,凡可以集权中央者,无不用其极。结果,藩镇之祸除,而国势日弱,外患不能御。真宗时之辽、仁宗时之西夏,迭扰边疆,岁糜巨帑。当是时,朝廷上下,议战议和,图目前一时之苟安者有之,能具远大之见识,用精密之考察,通盘筹画,以谋国是者,王安石一人而已。惜当时在朝贤俊墨守旧法,拘于成见,不肯和衷共济,对于安石所倡行之新法,抨击甚力。独木支大厦,识者早已知其难矣。是岂安石之不幸,抑亦宋朝之不幸也。本编所选注之安石散文八十五篇,不仅文学上之造诣足以上追韩、柳,即其卓绝之政见、特殊之个性,亦皆隐括无遗。今撮其平生事迹与新法之大略,缀而序之,以为读本编者之一助。

一 王安石生平事迹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与南丰曾子固巩相友善。子固携其文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调知鄞县。安石在鄞,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又贷谷与民,约期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既而通判舒州。文彦博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欧阳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为群牧判官,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俄直集贤院,时仁宗嘉祐三年(1058)也。安石既入朝,鉴于财用之匮乏、边疆之败坏、官治之因循、人才之缺少,即有变法之意,上书言事,洋洋万言,传诵一时。其后安石当国,所施行者,大抵皆祖此书。

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患其不就。四年,命同修起居注,安石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后以母忧去官,终英宗之世,不起。

安石与韩绛、韩维兄弟及吕公著三人相友善。神宗在藩邸时,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维辄曰:“此非维之说,维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以自代。神宗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即命安石知江宁府。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二月,拜安石为参知政事。于是设三司条例司,兴农田水利,行青苗、均输、保甲、市易、保马、方田诸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朝臣多反对之。七年春,罢安石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八年复拜为相,九年复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卒,年六十八。

二 王安石之政治计画

中国帝王为保持一家之王位计,多重文轻武,以弱人民,寖至外祸日逼,无法抵御,而以有宋一代为尤甚。宋于开国之初,燕云十六州之地,即未完全收入版图。再传至真宗,即有契丹入寇、澶州之盟。仁宗之时,西夏强盛,连年扰边。安石生当其时,目击心伤,思有以挽救之,于《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力言武事之不可偏废。其言曰:

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可以为公卿大夫,有可以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则有矣。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伍、师、旅之帅也。故边疆、宿卫皆得士大夫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今之学者,以为文武异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边疆、宿卫之任,则推而属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无赖之人,苟其才行足自托于乡里者,亦未有肯去亲戚而从召募者也。边疆、宿卫,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当慎重者也。故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技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人之生,有疾则已;苟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在庠序之间,固当从事于射也。有宾客之事则以射,有祭祀之事则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则以射,于礼乐之事,未尝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尝不在于礼乐、祭祀之间也。《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岂以射为可以习揖让之仪而已乎?固以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国家之具也。居则以是习礼乐,出则以是从战伐。士既朝夕从事于此,而能者众,则边疆、宿卫之任,皆可以择而取也。夫士尝学先王之道,其行义尝见推于乡党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边疆、宿卫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属之人,而无内外之虞也。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人主所当至慎之选,推而属之奸悍无赖、才行不足自托于乡里之人,此方今所以諰諰然常抱边疆之忧,而虞宿卫之不足恃以为安也。今孰不知边疆、宿卫之士不足恃以安哉?顾以为天下学士以执兵为耻,而亦未有能骑射、行阵之事者,则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

安石对于武事之意见既如此,及当国,即以保甲、保马二法,实行其寓兵于民之政策。

〔保甲〕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有保长;五十家为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都保,都保有正副。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

〔保马〕马为战阵必需之物。宋仍唐制,有马市,以金、帛、茶等物,易西北诸胡之马。安石谋马之蕃衍,行保马法。凡愿养马者,户一匹,或以监牧中现有之马给之,或官与以值,使自市马养之。每岁阅其肥瘠,死病者责令补偿。

兵既强矣,当谋富国,安石富国之计画如何?曰重在整理财政,不重在增加赋税;重在补助生产,不重在横征暴敛。其《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所谓:

今天下不见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乐业,人致己力,以生天下之财。然而公私常以困穷为患者,殆以理财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变耳。

与熙宁新法中之均输、方田二法,皆重在整理固有之财政者也。

〔均输〕宋太宗置江淮水陆发运于京师,漕运米粟。后兼领荆湖、两浙诸路,或兼知制茶盐,或兼制置矾税。安石因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

〔方田〕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

其《与马运判书》中所谓:

尝以谓方今之所以穷空,不独费出之无节,又失所以生财之道故也。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

与熙宁新法中之青苗、市易二法,皆重在补助人民之生产者也。

〔青苗〕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纳时令出息二分。正月散而夏敛,五月散而秋敛。

〔市易〕置市易省 于市,使购市所不卖之物于官,或与官物交换。又以资贷商人,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更加罚钱。

有善法而无相当之人才以奉行之,则法之效仍不见。安石于未变法之前即已有见及此,故极力主张用人惟贤,反对科举之以言取士而不重实学。其《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曾再三申述此意:

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夫人才不足,则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虽能有当陛下之意,而欲领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远,孰能称陛下之旨,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

方今取士,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谓之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者,公卿之选也。记不必强,诵不必博,略通于文辞,而又尝学诗赋,则谓之进士。进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选也。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为公卿,不待论而后可知。而世之议者,乃以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后得士也。其亦蔽于理矣。先王之时,尽所以取人之道,犹惧贤者之难进而不肖者之杂于其间也。今悉废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驱天下之才士,悉使为贤良、进士,则士之才可以为公卿者,固宜为贤良、进士,而贤良、进士亦固宜有时而得才之可以为公卿者也。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虫篆刻之学,以此进至乎公卿,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困于无补之学,而以此绌死于岩野,盖十八九矣。

科举不仅不能得人才,且其所谓“以言取士”者,亦漫无一定之标准,而以有司之好恶为进退。启士人侥幸之心,堕志士奋发之气,莫此为甚。《进说》一文,曾慨乎言之,今节录如下:

古之时,士之在下者,无求于上;上之人,日汲汲惟恐一士之失也。古者士之进,有以德,有以才,有以言,有以曲艺。今徒不然,自茂才等而下之,至于明法,其进退之皆有法度。古之所谓德者、才者,无以为也;古之所谓言者,又未必应今之法度也。诚有豪杰不世出之士,不自进乎此,上之人弗举也;诚进乎此,而不应今之法度,有司弗取也。……

士之进退,不惟其德与才,而惟今之法度。而有司之好恶,未必今之法度也。是士之进,不惟今之法度,而几在有司之好恶耳。今之有司,非昔之有司也;后之有司,又非今之有司也。有司之好恶岂常哉?是士之进退,果卒无所必而已矣。噫!以言取人,未之失也;取焉而又不得其所谓言,是失之失也!况又重以有司好恶之不可常哉?古之道,其卒不可以见乎士也?

由科举而得之士,既如此不可恃,当以何术救济之?曰:验之以实事而已。《论馆职札子》中,安石曾拟有一种具体的办法,可为举一反三之例:

臣愿陛下察举众人所谓材良而行美、可以为公卿者,召令三馆祗候,虽已带馆职,亦可令兼祗候。事有当论议者,召至中书,或召至禁中,令具条奏是非利害及所当设施之方。及察其才可以备任使者,有四方之事,则令往相视问察,而又或令参覆其所言是非利害。其所言是非利害,虽不尽中义理、可施用,然其于相视问察能详尽而不为蔽欺者,即皆可以备任使之才也。其有经术者,又令讲说。如此至于数四,则材否略见。然后罢其否者,而召其材者,更亲访问以事。访问以事,非一事而后可以知其人之实也,必至于期年,所访一二十事,则其人之贤不肖审矣。然后随其材之所宜任使。其尤材良行美、可与谋者,虽尝令备访问可也。

三 王安石之个性

王安石当群疑众谤、孤立无助之秋,能力排大难,独行己见而无恐者,果何所恃而然邪?曰:有特殊之个性而已。今试从本编所选诸文中就其言论主张以研究其个性如何。

(一)正直 吾人试读《答孙元规大资书》,觉其不亢不卑,于婉转之言语中,寓正直之态度,不畏巨室,可谓强项县令矣。再读《答段缝书》,其一方面为曾巩辩白,一方面承认曾巩避兄而舍,及己所以不用文字规戒之故,不偏不倚,令对方无从置喙。

(二)强毅 《游褒禅山记》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余之所得也。”安石明知新法之难行,而卒毅然以行之者,殆亦所谓“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

(三)尽责 安石行事,不肯苟且,责任心甚重。知鄞县时之兴农田水利、行青苗法,由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之敢缘使事所及,冒言天下大事,皆其例也。而《答司马谏议书》中之“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尤足以表明安石责任心之所在。

以上仅就安石生平、政见及个性略述之,至其文学上之造诣,足以上追韩、柳,下方欧、苏,前贤早有定论。读者苟能熟读而较之,冥默而求之,自能神会,兹不赘。

褚东郊
一九二七年一月 K26pIV6voHjT3XYmFkvXNQ2FnQA+ceNGbLKMaHCqeXnpg6ZlGRXqnBN3ZmoDT5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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