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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夏、商、西周的更替和制度

一、夏朝的建立和灭亡

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朝,相传定都阳城(今河南省登封市东南告成镇)。禹的儿子启登上王位后,变“公天下”为“家天下”,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从此,我国由原始社会步入奴隶社会。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也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形成时期。夏朝建立了武装,设置了官职、监狱,制定了刑法。古书记载,夏朝中央官吏有“六卿”,还有“庖正”“牧正”和“九州之伯”等地方官吏;又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监狱称为“圜土”;等等。夏王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国家机构初具规模。

夏王之下有“百吏”,主要官职有羲氏、和氏,中央设六卿,地方设牧正、庖正、车正等。另外,夏王朝为了镇压奴隶的暴动和反抗斗争,制定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奴隶制法典——《禹刑》,并建造监狱“夏台”(在今河南省禹州市南)用来关押罪犯。夏朝统治的中心地区,西起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沿黄河向东至今河南、河北、山东交界处。相传夏初建都阳城,后来又以斟 为国都。

夏朝第二代王太康奢侈享乐,失去人心,东夷有穷氏首领后羿乘机夺取政权。后来,太康之孙少康复国,史称“少康中兴”。

夏朝最后一个王夏桀,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桀在位时,夏王室内政不修,外患不断,阶级矛盾日趋尖锐,民不聊生,危机四伏。夏桀不思进取,荒淫无度,暴虐无道,残酷地剥削民众。夏桀把自己比作太阳,说:“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人民恨透了他,诅咒说:“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百姓不断反抗夏朝的统治。约公元前1600年,黄河下游的商部族,在首领汤的率领下,发兵讨桀,大败夏兵,把桀放逐到南方。夏朝灭亡了。夏朝历14代17君,统治长达471年。

曾经,有些史学家认为没有足够的实物证据证实夏朝已经进入文明社会。20世纪50年代以后,我国考古学家陆续发现的二里头文化近200处遗址,遍布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其地域和时间,正好和历史典籍记载的夏朝相吻合。其中,河南偃师二里头发现了当时的宫殿遗址。这处遗址总面积达10000平方米,有殿堂、庭院等建筑遗迹。据估计,建造这样的大型建筑群,需要近百万劳动力。这说明,二里头极有可能曾经是一个王朝的都城和统治区域所在。

二、商朝的兴衰

商朝的兴衰

夏桀的暴虐无道与倒行逆施,使得夏王朝国势日衰,夏王朝的统治摇摇欲坠。而此时,黄河下游的一个夷人部落——商在其首领成汤的领导下兴盛起来。

约公元前1600年,商汤以“天命”为号召,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正式兴兵伐夏。双方军队在鸣条(今山西省运城市安邑镇,一说今河南省封丘县东)决战,史称“鸣条之战”。夏桀大败,出逃后死于南巢(今安徽省巢湖市西南),夏朝灭亡。

汤灭夏后建立了商朝,以亳为都城。商朝前期屡次迁都。约公元前1300年,商王盘庚把都城迁到殷,商朝统治局面从此稳定下来,商朝在殷建都达270余年,因此,商朝又被称为“殷”或“殷商”。商朝是当时世界上的大国,势力最大的时候,东到大海,西达陕西西部,东北到辽宁,南至长江流域。其周围还有一些属国。

商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发展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实行“人祭”和“人殉”。人祭是指奴隶主贵族祭祀神灵和祖先时,杀掉奴隶作为贡品;人殉是指奴隶主死后下葬时,杀死或活埋奴隶作为殉葬品。为了巩固统治,商朝建立了比夏朝更完善的国家机构。商王仍是独揽大权的最高统治者,实行王位世袭制。

商朝建立之初,定都于黄河中游地区,水患较多。盘庚迁都到殷,出现了“武丁中兴”的局面。武丁死后,到帝乙、帝辛(后世称商纣王)时期,国内矛盾十分尖锐,东南方的诸侯起兵反叛。在这种情况下,帝辛四处征伐,将商的势力延伸到了东海和长江流域,但是连年的征战激化了国内矛盾,同时消耗了国力。

商朝晚期,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最后一个王纣,是有名的暴君。他修建许多宫殿苑囿,终日饮酒作乐,过着腐朽的生活,还作炮烙之刑残害人民。人民纷纷起来反抗。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纣王在牧野(今河南省淇县西南)之战中大败,后逃到鹿台(今河南省淇县朝歌镇)自焚而死,商朝就此灭亡。商朝历经17世31王,统治长达500余年。

三、西周的兴衰

周本来是商朝的属国,位于今陕西泾、渭二水之间。周文王时,周国逐渐强盛起来。周文王任用姜尚、周公旦等人改革政治和军事,发展经济。到武王时,周成为西部强国。周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世袭奴隶制王朝。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带领一些部族,向商都进攻,史称“武王伐纣”。周和商的军队在商都南郊牧野展开激战。阵前,纣王临时凑集的奴隶兵倒戈,引导周军攻进商都,纣王自焚而死,商朝灭亡。周武王建立周朝,定都镐(hào)京(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北),史称“西周”。公元前1046年,是我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武王灭商以后,为笼络前朝贵族,把纣王儿子武庚留在商都。武王去世,年幼的儿子成王继位,由叔父周公旦摄政辅佐。成王派武王弟管叔、蔡叔、霍叔对武庚加以监督,称为“三监”。周公辅政后,三监不满,武庚于是勾结三监发动叛乱。周公旦及时率兵平定叛军,史称“周公东征”。为稳定东方局势,周公在洛邑营建东都。周公摄政7年后还政成王,成王及其子康王在位时,周朝进入一个兴盛时期,史称“成康之治”。

西周是我国奴隶社会的繁荣时期。其统治区域规模空前:东自大海,西抵羌戎,北有鬼方,南至荆楚。从西周开始,境内各个民族、部落之间就开始不断融合,华夏族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形成。

公元前9世纪,周厉王贪财好利,把山林川泽之利收归王室所有,不准平民利用谋生。周厉王还令人监视百姓,使得“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这种做法引起一些大臣的反对,召公进谏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这些忠言,厉王完全听不进去。公元前841年,以平民为主的国人不满周厉王的严酷统治,发动“国人暴动”。厉王仓皇出逃至彘(zhì,今山西省霍州市),朝政由召公和周公共同执掌,史称“共和行政”,又称“周召共和”。

西周末年,战争连年,国力贫弱,王室渐渐衰微,诸侯常常不来朝贡。周幽王宠爱褒姒,废掉王后申氏和太子宜臼,改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宜臼逃至母家申侯处避乱。公元前771年,申后之父申侯联合西北地区的民族犬戎,乘周朝内乱攻破镐京。周幽王被杀于骊山,西周灭亡。

四、分封制、宗法制和井田制

西周政治上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经济上实行井田制。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的后裔,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期向周王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保卫王室。周初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齐、鲁、燕、卫、晋、宋等。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西周等级示意图

宗法制是一种以父系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周朝宗法制规定,就周王室来说,周王为大宗,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诸侯。在诸侯国内,诸侯为大宗,侯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封地内,卿大夫为大宗,职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为士。西周森严的等级制度,由此形成。周朝确立的王位继承和权利财产分配制度,为后世许多朝代所袭用。由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我国社会影响深远。

周朝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有,不得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周王缴纳一定的贡赋。周朝的土地由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里有监工田畯等,负责监视奴隶劳动。那时耕地阡陌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井田制是奴隶主贵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OysE/1cSEGaMvFHpIBZs7XC4JJHoBX4uteohRZ6WegcWbZ6t/xAsppDDAZ5ry+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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