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社会活力之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和根本指向。中国所倡导的自由,不是少数人的、形式上的、虚伪的自由,而是绝大多数人的、实质上的、真实的自由;不是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受到法律和规范制约、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自由;不是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承受能力的自由,而是与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的自由。社会主义的自由,不只是追求物质生活的改善,更重要的是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机会 。
社会主义本身就是在反抗资本主义制度诸多不自由现象的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是为达到共产主义社会自由王国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应当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理解自由,在改善社会物质条件、提升精神文明程度的同时维护公民在法律和道德界限内的“自由”的更广泛实现。
个体能否实现自由、实现何种程度的自由根本上取决于其所处社会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比资本主义社会更能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条件和自由,更能使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需要保障人的合法权利,又需要给人们提供自由发展的资源和条件,需要制度建设、法治建设和公民素质建设。另一方面,自由有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只有让人们自由地享有发展的机会和权利,才能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这既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少数人自由牺牲大众自由的批判,也是对未来大众享有充分真实自由的畅想。党的百年历史,某种程度上是党带领人民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谋求真实广泛自由的历史。
毛泽东曾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并根据对必然的认识成功地改造客观世界。” 共产党人对自由的理解强调真实性、实践性,而真实性的检验标准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践性的自由主体是创造历史的人民,因此人民性也是自由价值的底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为民族谋独立,为人民谋解放,奠定了自由的政治条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带领人民实现三大改造,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社会自由的经济制度基础。
毛泽东重视对大众基本自由权利的保护。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 。但他认为没有抽象的自由权利,要将自由置于特定国情、历史阶段中,坚持问题导向:“无政府主义否认权力,这种主义恐怕永世都做不到。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如罗素所主张极端的自由,放任资本家,亦是永世做不到的。”“其所谓自由、平等、博爱乃当时资产阶级用以笼络欺骗小资产、半无产、无产阶级使为己用的一种策略” 。
可见,在阶级社会,自由仅属于少数人,大众要想获得自由需要党的组织、民族独立、国家强大。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才能真正保障人民自由权利;没有国家独立则没有人民自由:“中国如果没有独立就没有个性,民族解放就是解放个性” 。
社会主义自由价值的真实性在于不仅肯定人民形式的自由权利,而且争取人民实质的自由能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争取工人农民劳动环境改善、技能素质提升、政治组织发展,生产资料占有更是自由的坚实基础:“中国的地主阶级、资产阶级有财产所有权,他们使大批的人破产,使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破产,财产集中在他们手里,他们自己就有独立性、个性、自由,而广大人民丧失了财产所有权,也就没有个性、独立性、自由” 。
为了争取和保障人民的自由,党的集中领导必不可少,这就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一盘散沙的中国组织起来争取解放:“要干部去发动组织广大的人民,把成千成万的人民变为有组织的队伍;没有组织便没有力量” 。建立人民武装和人民政权,才能捍卫人民的个性和自由。
在以组织求自由的过程中,毛泽东反对片面强调个人至上的“自由主义作风”,“不敢斗争”“不服从命令”“山头主义”“流寇主义”影响革命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然,“反对自由主义”并非“反对自由”,毛泽东在讨论“党性与个性”问题时指出,应允许党员发展个性,组织调动人民自主性,但要区分个性是与党性相统一的还是破坏团结的:“不能设想每个人不能发展,而社会有发展,同样不能设想我们党有党性,而每个党员没有个性”。“人民有人格,我们党也就有,人民都没有,我们党哪里会有呢?”
改革开放为中国自由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大大丰富了人民的物质和精神自由,广泛调动了社会积极性。这时的社会自由,一面是“放”,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恢复党内民主,下放生产经营自主权;一面是“收”,坚守方向、稳住阵脚,维持安定团结,对无政府主义保持警惕。
“文革”期间人民自由权利受到严重影响,党内民主的活泼气氛受到压抑。“文革”结束后,邓小平反对“两个凡是”,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打破思想僵化之后,邓小平着重强调自由的经济基础和法治基础。
一方面,“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 。自由价值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自由的实现就在发展之中,邓小平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一切政策是非的标准。国家富裕、人民富裕,自由才有物质支撑,要因地制宜、调动积极,允许人富、鼓励人富。
另一方面,要以法治规范自由,促进安定团结。“无政府主义”的“自由”结果是人人自危、动荡不安的低质量自由。“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是不可分的,缺一不可。……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不搞“四大自由”、政治运动,以司法程序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公民尊严和权利。
邓小平还通过适当进行中央对地方、国家对社会的“放权”激发制度灵活性和社会活力:“要提倡、要教育所有的干部独立思考,不合理的东西可以大胆改革,也要给他这个权。”“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当然,邓小平特别重视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自由,坚决抵制西方以自由为名的“和平演变”,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信只有党能组织人民,只有社会主义能富强国家:“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不可缺少的,不要怕外国人说我们损害了自己的名誉。……如果搞得乱七八糟、一盘散沙,那还有什么希望?过去帝国主义欺侮我们,还不是因为我们是一盘散沙?” 邓小平强调自己是“改革派”,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又是保守派,自我评价为“实事求是派”,充分体现了他对自由价值的理解。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全面依法治国使得公民的诸多权利获得了更好的法律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仅使得人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各方面获得了更真实、更广泛的实质自由,而且由于发展更注重平衡和质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不同人群的自由发展资源分配格局得到了改善协调,为高层次、更广泛的自由追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下了更扎实的基础。
党的十九大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某种程度上就是人民对自由权利和自由能力多样需求的增长;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但要让这种自由在范围的广泛性、内容的充分性、分配的平衡性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仍需努力。
新时代发展带来的自由增长应当是全民性的,发展成果必须由全体人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会主义的发展不能建立在少数人受益的基础上,如果发展让少部分人更自由,而大多数人的自由没有改善甚至受到了侵害,则注定不可持续。
新时代,执政者更关注人民实际生活自由需求的兑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教育的意义在于:“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医疗的意义在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 。
新时代,执政者更注重在发展中激发人民首创精神、实现人民潜能,保证人民平等参与权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济特区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 “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就一定能够不断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 最典型的例子是扶贫中“扶贫先扶志”“输血变造血”的实践,与西方“福利国家”的“等靠要”大异其趣,让人民有尊严地自己解放自己、发展自己、当家作主。
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对人类自由的促进有目共睹,中国为人民提供的自由是实质性的能力提升,而不仅仅是形式性的权利许诺,是全民的自由,而不是为少部分人垄断、牺牲多数人的自由,是自由在众多领域的全面进步——从井冈山时期封建落后风俗的变革到新时代的高质量教育医疗保障、金融市场整顿,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个特定领域。
比如改革开放前的公共医疗卫生奇迹。人均预期寿命、孕产妇死亡率都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人均预期寿命只有35岁 ,到2019年则达到77岁 ,比新中国成立前翻了一番还多。
解放前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 500/10万 ,婴儿死亡率高达200‰ ;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8.3/10万 ,婴儿死亡率为6.1‰ 。这拯救了多少妇女、儿童的性命!中国的卫健奇迹不仅仅受惠于人类技术进步,更与政治体制的动员力、整合力、执行力有关,与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价值观有关。改革开放之前新中国已经在1958年消灭血吸虫病,在1960年消灭天花,在1976年实现合作医疗覆盖95%以上的农民 。试想,如果中国的医疗药品、卫健领域为私人资本所控制,成为利益集团,“预防为主”“中西医结合”“赤脚医生”“青蒿素”会出现吗?资源将全部流向“富人病”。生命健康权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倘若大众没有活着的权利,少数精英的自由则是苍白的。
又如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增长奇迹。“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经济繁荣是自由实现的物质基础。从1979年到2018年,中国经济保持9.45%的年均增速。从1978年到2020年,中国占全球GDP的份额从1.8%上升到1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7.9%上升到63.89% 。近8亿脱贫人口拥有了生存发展的基本尊严和选择人生的权利,根本改变了人民生活面貌。面对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结构和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中国没有出现打断发展的社会危机,维持了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双奇迹”。这样的制度不成功,世上还有成功的制度吗?中国刷新了人类对政治制度作用的认识。
再如新时代的抗疫奇迹。新冠疫情不仅暴露出西方国家制度架构、国际战略、社会结构的重大问题,而且暴露出其发展理念、社会价值的重大问题。事实证明,服务于利润的“资本秩序”、强化社会分裂的“党争民主”、原子化个人泾渭分明的排他性自由不能帮助共同体渡过难关。中国则展现出集中统一领导、社会同舟共济的治理成效。疫情肆虐期间,西方发达国家选择了“躺平抗疫”,只有大规模投放核酸、疫苗、流调的中国有能力追求“清零”,只有中国的近十四亿人可以享受“呼吸自由”。中国政府面对疫情展现出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中国社会展现出的向心凝聚力,以及国家调动社会积极性,市场微观主体和个人对国家的信任感,证明了中国理解和实现自由的方式更胜一筹。
平等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要求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它标注了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尺度。中国倡导的平等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是“绝对平均主义”;是实实在在的平等,不是形式主义、止步于法与权利的“形式平等”;是要人人能公平行使社会权利、履行社会义务、分享社会成果,是政治上平等参与、经济上共同富裕、文化上共建共享。
公正即社会公平正义,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捍卫权利的天平,是衡量社会发展的价值准绳,集中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和道义感召力。中国倡导的公正不只强调机会平等和程序正义,而且兼顾结果正义,体现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各层次、各方面 。
公正主要有公平和正义两重含义。公平通常指不偏不倚、一视同仁,正义通常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特别是法律尊严相联系。公正要求社会妥善回报个人的牺牲和奉献,恰当分配社会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反对特权。
为了建设平等和公正,在政治上要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协商的政治权利,反对特权与腐败;在法律上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内容的法律制度改革,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分配制度上要较好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力促共同富裕;在社会治理上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在社会保障上要确保所有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源配置、各利益主体、收入差距的矛盾逐渐突出,平等公正问题广为群众关注,促进公正、提升群众公正感,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
平等和公正一方面来自传统中国的“公道”“中道”“天下为公”理念,另一方面来自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不公正的批判。资本主义尽管许诺了法律、权利、人格上的平等公正,但真实的平等公正仅属于资本,留给广大人民的只有经济、政治、司法上的不公、不义。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在党的领导和国家的协调下,人民才会实现物质和精神上的“共同富裕”,获得全面、真实、普遍的公正。
平等公正始终是社会主义的标志,中国共产党始终为中国人民追求平等和公正。毛泽东一生反对压迫和不公,追求人与人平等的公正世界,将大众解放和国家独立作为革命目标。大革命时期,他将三民主义解释为民族解放、人民解放、经济平等的公正秩序:“革命的民族主义叫我们反抗帝国主义,使中国民族得到解放。革命的民权主义叫我们反抗军阀,使中国人民自立于统治地位。革命的民生主义叫我们反抗大商买办阶级,尤其是那封建宗法性一切反动势力根本源泉之地主阶级,使中国大多数穷苦人民得享有经济幸福。”
他重视平等公正的物质基础,青年时就主张:“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 。毛泽东还注意到革命队伍平等建设带来的民主风貌大大助益党的战斗力:“新来的俘虏兵,他们感觉国民党军队和我们军队是两个世界。他们虽然感觉红军的物质生活不如白军,但是精神得到了解放。” 抗战时期,他在给亲人的信中写道:“我们这里仅有衣穿饭吃,上自总司令下至火夫,待遇相同,因为我们的党专为国家民族劳苦民众做事,牺牲个人私利,故人人平等,并无薪水。”
求平等公正需要组织,需要民主集中制,要根据具体形势调整平等公正的范围与规模,避免“绝对平均主义”:“发给伤兵用费,反对分伤轻伤重,要求平均发给”“背米不问大人小孩体强体弱,要平均背”的绝对平均是小资产者作风,应当“各尽所能按劳取酬” 。
邓小平的平等公正观兼顾效率与公平,注重现实条件的限制、物质繁荣的基础和制度化规范,对平等公正的成本、质量、步骤有务实观察。“一大二公”对经济公正的追求导致“穷平等”,“以阶级斗争为纲”对政治公正的追求导致“无政府主义”。没有法治约束,形式上的抽象公正恰恰导致了现实中实质的不公正。同时他也认为“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提出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既不是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巨大差距,也不是“大锅饭”的共同贫穷。
一方面,邓小平反对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不因平等而牺牲效率,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更有质量的平等打下物质基础:“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是要发展生产力,贫困不等于马克思主义。以前我们犯过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错误,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 “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财富分配逐渐产生差距,方向问题凸显出来。中国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不是别的现代化,党的领导、公有制占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共同富裕不能动摇。引入市场、允许差别才能富起来,但差别不能无限扩大:“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 。1985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共同富裕正式提出。
市场经济会带来经济发展,也会带来政治后果。资本自发秩序下,收入差距导致社会分化,富裕只属于少数人,而中国的社会主义为大众服务:“中国要解决十亿人的贫困问题,十亿人的发展问题。如果搞资本主义,可能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
邓小平晚年把共同富裕、平衡发展作为影响全局的问题:“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共同富裕的意义不亚于发展,面临的挑战也不亚于发展。
经过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的平等公正事业来到了新的历史节点,共同富裕不能赶,但也不能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具有充分条件,也面临艰巨任务,前进道路并不平坦,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挑战依然严峻复杂。如果应对不好,或者发生系统性风险、犯颠覆性错误,就会延误甚至中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公平正义“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如果改革的收益成本不能妥善分配,发展不能走向协调和公正,改革便不可能持续。
新时代,党中央许诺“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 。改革更关注各个领域的平等公正,缩小城乡、区域、收入差距,减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司法各方面的不平衡、不协调。
在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层面,共同富裕要“先富带后富”。市场自身能解决公正问题吗?“做大蛋糕”可以为公正奠定物质基础,但“做大蛋糕”不等于“分好蛋糕”。没有国家干预,社会资源自发分配的结果必然是“赢者通吃”“马太效应”。在垄断资本面前,原子化个人和规模有限的组织都缺乏议价能力,只有求助自主国家,社会和市场才有公平性。更不要说市场本身也只是人类共同体生活诸多秩序中的一种,如果走向“脱嵌”,损害国家内部的社会平等、对外的主权安全平等,必然与善治的价值相违背。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共同富裕进行了进一步规划,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可见,共同富裕是人人享有、人人参与、渐进发展的,保障每个人全面发展的机会,注重激发人民积极性,是平衡、协调、包容的发展。它不是大政府“福利国家”的“平等”——“等、靠、要”使得人民没有首创精神,“街头政治”和“选主政治”的恶性循环下民意如流水,今天支持这个,明天支持那个,国家永无宁日;不是“政府缺位”弱肉强食的“公正”——“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期许的不受政治权力干预、每个社会成员在分工中获利的完全竞争市场是资本乌托邦,其结果是平等不断倒退,一切资源向经济精英集中,不公正全面制度化并代际传承,穷人永无出头之日;也不是政府越位、权威无边界的“劫富济贫”“平均主义”——“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
当然,公正需要客观基础,更是主观感受。必须了解人民对公正问题的感知侧重点,让人民“切实感受到公正”:“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
反腐倡廉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
司法公正上,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反腐倡廉和司法公正不仅在供给“平等公正”公共产品,而且有意识地促进民众的公正感。如果没有意识形态权力这一“国家权力之魂”,就需要在国家能力的其他层面投入海量治理成本、沟通成本进行弥补。
毛泽东曾描述新中国的优势所在:“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 。邓小平坚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终将通过“共同富裕”彰显:“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平等的富强,富强的平等,承载着数代中国人的梦想,如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一方面为平等公正打下了法律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另一方面,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根本变革为平等公正打下了经济基础,消灭了数千年封建关系的剥削压迫,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土地。最后,如《论十大关系》所展现的那样,党统筹协调促进工农、城乡、地域、性别的实质平等,以强大的国家组织力、动员力为大众在有限成本上提供尽可能丰富和公平的福利,让新中国在普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甚至通过“三线建设”让人才和资源向西北、西南、内陆腹地流动,缓解地区之间工业发展的不平衡。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平等公正与效率相结合,人们获得了平等的勤劳致富的权利,持续高速经济发展使得全国人民分享改革红利,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7亿多人口走出绝对贫困;同时以法律、制度维护社会平等公正,出台了一系列法律,不断完善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平等公正对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政治重大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共享的重大作用,平等公正也需要国家协调市场与政府、自由与监管、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促进共同富裕、协调区域发展、平衡各方利益。
2020年,中国取得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十八大以来,中国最困难的近1亿人摆脱绝对贫困,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过70%,全国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17.2%降至0,异地搬迁960多万人,销售扶贫产品3 000多亿 。这背后是能够动员25万多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县级以上单位派出驻村干部、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强大组织力,中国脱贫是经济体制的胜利,更是政治体制和政治价值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