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刊1982年第7期发表了《气虚发热理论的研究进展》(以下简称“张文”)一文,有如下几点值得商榷。
“张文”标题很明确是《气虚发热理论的研究进展》。“气虚发热”是病证名,《中医辞典》已作了解释,是:“泛指脾胃气虚或脾肺气虚而致的虚热。多由饮食劳倦,内伤脾胃,以致气虚火旺,虚热内生。症见身热心烦,自汗恶寒,头痛体倦,懒于言语,动作则气喘乏力,脉洪大而虚等。治宜甘温之剂以培补中气。用补中益气汤,或用八珍汤加减。”脉、因、证、治清清楚楚,中医界对此并无争议。有争议者乃东垣《脾胃论·饮食劳倦所伤始为热中论》提到的“阴火”及“甘温能除大热”等问题。《中医杂志》自1961年4月就这些问题发表争鸣文章,一直持续了两年多。“张文”对那时争鸣的文章基本上引用了,并专立阴火问题、甘温除热问题、补中益气汤问题进行综述。所列举的44篇文章,基本上是这些方面的内容。故用《气虚发热理论的研究进展》为题来说明“阴火”“甘温除热”等问题的探讨是不适宜的,从根本上讲是题文不符。
由于“张文”选题概念不清,必然带来前后文的矛盾。在“发热机制问题”中,认为“下流之湿闭塞其下,正好郁遏下焦阳气的升发运行,使其附丽而化火发热”,或“中气不足,清阳下陷,脾湿下流,阴火被湿遏而上冲发热”是有根据的。而在阴火问题中却说“单从一个角度探讨阴火的实质是有困难的”,因而提出:“阴火是相对阳火而言的,有少火和壮火两种含义。从少火而言,是指肾火;从壮火而言,是指脾胃气虚,清阳下陷,郁遏而化之火。因其性属寒,故治宜温而忌清。”把“火”分得如此错综复杂实属少见。特别令人费解的是言“壮火”属“寒”。本来“张文”是专门综述气虚发热,而他们在讨论甘温除热问题时并未侧重综述气虚发热应用甘温之剂除热之理,而是强调甘温除热应该“广义理解”,即文中引用的可用于气虚发热,也可用于血虚发热、气血两虚发热、脾虚发热和痰饮发热;药可用参、桂、芪、术、甘、枣;方可选理中汤、桂附八味丸、四逆类。这样一来,就把他们同意的“气虚直接发热说”给否定了,而把他们“值得进一步商榷”的“气虚间接发热说”给肯定了,因为治法与方药均支持了这种学说。这些都是自相矛盾。最后结语更不切题,“认为争论的中心仍在于对阴火的认识问题”,强调“从阴阳、脏腑、生理、病理等方面加以综述”。所有这些,远远超出了作者所要综述的“气虚发热理论的研究”的范围。
“综述”最重要的是引文要恰当、要实事求是,不要为我所用,更不能主观臆测。“张文”由于一些基本概念的模糊不清,势必会造成引文失真。例如引用拙著《我也谈谈甘温除热》(1962年第2期),强加给我是“阴虚发热说”,并说我认为“气虚发热的根本原因是命门火衰,元阳不足,不能腐磨水谷,阴液生化失常,阴虚则生内热,故其本在阳,其标在阴”。这其中有误解。我在“甘温除热法的机理”一节中指出,“阴阳水火升降失调的根本原因是命门火衰,元阳不足”;在临床应用一条中再三说明“甘温除热法适用于因为元阳亏损,阳损及阴,阴液受伤,阴虚生热,其本在阳,其标在阴的一切虚劳性发热”。我的这些观点可供讨论,但不要歪曲原意,说我论气虚发热是阴虚说。第一,我根本没有谈气虚发热的问题;第二,我是强调阳损及阴,不是专论阴虚的。“张文”中还有不少其他引文也断章取义的,这就违背了原作者的观点。
(原载于《辽宁中医杂志》1982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