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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农药理论体系的构建

1.生物农药的概念及分类

在我国,传统的生物农药仅指微生物农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物农药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深入与发展,对其概念和类别的探讨非常广泛。

张兴等于2002年系统地给出了生物农药的概念、分类及特点,并得到了业界的认可。生物农药,是指可用来防除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生物体本身及源于生物,并可作为“农药”的各种生理活性物质。生物农药包括生物体农药和生物化学农药两类。生物体农药指用来防除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商品活体生物,如天敌昆虫、转基因作物、真菌、细菌、病毒、线虫、微孢子虫等;生物化学农药是指从生物体中分离出的具有一定化学结构的,对有害生物有控制作用的生物活性物质,该物质若可人工合成,则合成物结构必须与天然物质完全相同(但允许所含异构体在比例上的差异),如植物源农药、昆虫信息素及抗生素等。

我国农药管理部门2017年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中并无生物农药的概念,但一般将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归类为生物农药。其中,生物化学农药是指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农药:一是对防治对象没有直接毒性,而只有调节生长、干扰交配或引诱等特殊作用;二是天然化合物,如果是人工合成的,其结构应与天然化合物相同(允许异构体比例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化学信息物质、天然植物生长调节剂、天然昆虫生长调节剂、天然植物诱抗剂等。微生物农药,是指以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或基因修饰的微生物等活体为有效成分的农药。植物源农药,是指有效成分直接来源于植物体的农药。

需要指出的是,农用抗生素是通过微生物发酵生产的,虽然也属于生物农药,但在登记资料要求方面,除部分试验项目因产品特殊性质无法提供外(可申请减免),其他基本等同于化学农药。目前世界上其他国家几乎没有将其作为生物农药对待,但从来源、研究及应用现状来看,抗生素类农药在我国历史上及当下仍然是生物农药中的相当重要的一类。

2. 生物农药的特点

关于生物农药的特点,也有多位学者进行了探讨和分析。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专一性强,活性高;对环境安全;不易产生抗药性;对非靶标生物相对安全;开发利用途径多;作用机理不同于常规农药;种类繁多,研发的选择余地大。当然,还表现出作用速度较慢,开发及使用成本较高等特点。

3. 生物农药研发理论

围绕生物农药的内涵和特点,国内学者相继发表了“试论无公害农药”“试论‘农药无公害化’”“生物农药评述”“天然产物与消化毒剂”等重要文章;在不同历史时期,多位学者均对生物农药研发、应用、管理等方面展开综述,并出版了多部代表性专著,如蒲蛰龙主编的《赤眼蜂研究选译》,刘崇乐等主编的《苏云金杆菌研究的五十年》,梁东瑞等主编的《中国昆虫病毒图谱》,黄寿山等主编的《赤眼蜂寄生生态学与工厂化繁殖应用》,邱德文等主编的《蛋白质生物农药》《糖链植物疫苗研究与应用》及《植物免疫与植物疫苗——研究与实践》,吴文君等主编的《生物农药及其应用》《生物农药科学使用指南》及《天然产物杀虫剂——原理、方法和实践》,纪明山主编的《生物农药手册》,徐汉虹主编的《杀虫植物与植物性杀虫剂》和《生物农药》,张兴等主编的《生物农药概览》《无公害农药与农药无公害化》,杜家纬主编的《昆虫信息素及其应用》等。

上述文章及专著从生物农药的概念、分类、特点、品种、研究方法、质量评价体系、作用机理、开发流程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展开了较为系统的归纳与总结,基本构建了生物农药理论和技术体系。其中,邱德文和杜昱光等提出了“植物疫苗”的概念,并丰富了生物农药中新的一类——免疫诱抗剂;吴文君基于植物源农药作用机理研究提出了一类新作用靶标的杀虫剂——“消化毒剂”;张兴等在长期对植物源农药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无公害农药”“农药无公害化”、生物农药、生物技术农药、“植物保健与和谐植保”等新概念和理念,对生物农药的发展和应用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特别强调的是,除上述学者外,赵善欢、陈华奎、尹莘耘、沈寅初、杨怀文、喻子牛、尹宜农、陈捷、杨自文、夏玉先等多位学者对于生物农药理论体系的构建及产业化发展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3EiD7dB06Ws4R0UqYAdpw6BYvn8DifSg2Mw1rVq83DiyQzE9iUNgOVKWP9t6tV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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