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奴曰臧,骂婢曰获——扬雄
❶
❷
❸
❹
“臧”在今天是一个极其生僻的汉字,除了作为姓和“臧否(褒贬)”一词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使用的场合了。不过这个字古时的义项却十分奇特,乃是奴隶的称谓。
臧,甲骨文字形 ❶ ,左边是一只大眼睛,即“臣”字,“臣”指男性奴隶;右边是一把戈。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以戈击臣之形。”左民安先生则在《细说汉字》中解释说:“戈刺入目。上古战俘往往被刺瞎一只眼睛,沦为奴隶。”不过这个字形很可能是指黥刑,指在俘虏或奴隶的脸上刺字并涂墨,作为标记;因此,戈刺入目很可能只是黥刑的示意,以目代面,其实是在脸上刺字涂墨。
臧,金文字形 ❷ ,与甲骨文一模一样。金文字形 ❸ ,下面用“口”代替了“目”,上面变成了“戕”,从而变成了一个从口从戕的形声字。小篆字形 ❹ ,又返回到甲骨文字形的写法,从臣从戕。
《说文解字》:“臧,善也。从臣,戕声。”这只不过是引申义,“臧”的本义即是男性奴隶。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臧之本义为奴隶,而许君释之为善者,盖谓其性驯善可役使也。”杨树达先生在《积微居小学述林》中也说:“为奴者不敢横恣,故臧引伸有善义。”
扬雄所著《方言》中写道:“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
这里记载了两个地方的方言,一是“荆淮海岱杂齐之间”,大致在今江淮、山东一带,此地将男性奴隶称作“臧”,将女性奴隶称作“获”。一是“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大致在今山东和河北北部。所谓“男而婿婢谓之臧”,是指娶婢为妻所生的子女蔑称为“臧”;所谓“女而妇奴谓之获”,是指嫁给男性奴隶所生的子女蔑称为“获”。此地又将逃亡的男性奴隶蔑称为“臧”,将逃亡的女性奴隶蔑称为“获”。
“获”本指战争中的俘虏,用为奴隶;“臧获”连用,也指奴隶。
杨树达先生说:“臧当以臧获为本义,臧为战败屈服之人,获言战时所获,《汉书·司马迁传》注引晋灼云:‘臧获,败敌所被虏获为奴隶者。’”
这句引文出自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其中说:“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意思是说:臧获婢妾尚且懂得自杀,何况我这样到了不得已的地步呢!这是形容司马迁所受的宫刑。“臧获”与“婢妾”对举,可见都是奴隶的称谓,但“臧获”是专指“败敌所被虏获为奴隶者”。
《列女传》卷十插图“罗夫人”西汉刘向撰,明代汪道昆增辑,明万历时期刻,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鲍氏知不足斋刊本
《列女传》原为刘向所撰,记叙自上古至西汉女性事迹,以为闺范。此本经明代文学家汪道昆(1525—1593)增补,共收录三百余人,每人配版画一幅,题作仇英绘图,徽工镌板,线条流畅、细腻,为明代版画精品。
这幅插图画的是宋代杨万里的夫人罗氏善待奴婢的故事。罗夫人年七十余,寒月黎明即起,诣厨作粥,令奴婢遍饮,然后使之服役。其子东山启曰:“天寒,何自苦如此?”夫人曰:“奴婢亦人子也。清晨寒冷,须使腹中有火气,乃堪服役。”昔年陶渊明曾遣一力(男仆)给其子,信中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罗夫人颇有陶渊明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