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和信息优势“掏空”上市公司的案例不胜枚举,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无法体现公平正义。究其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存在一些缺陷: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手段不科学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研究拟通过案例分析上市公司内部人动机和行为、关联交易、股权激励滥用、内部人操纵股票价格、管理层变相收购等将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重大问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研究还将通过静态、动态和演化博弈分析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监管的影响,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由原来的无效监管状态向有效监管状态转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研究还拟选取深交所相关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内部人动机、公司治理与外部环境为变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提供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为被解释变量作实证分析,以期探寻内部人动机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机理所在,力图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点监管指明一些方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研究还将把关联交易行为、股权激励滥用、内部人操纵市场、管理层收购的信息披露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探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方法和监管机制;有鉴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制度相对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研究拟对一些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体系的先进经验作一比较研究,尤其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内部人操纵市场、管理层收购的信息披露监管进行一一梳理,以期探索中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框架和路径。
本课题的研究方法:首先课题拟选择沪深交易所相关上市公司作为案例分析的研究对象,试图发掘上市公司内部人动机和行为;其次,课题以深交所相关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内部人动机、公司治理与外部环境为变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为被解释变量作实证研究,探寻内部人动机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机理;再次,课题还将通过静态、动态和演化博弈分析制度变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影响,发现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由原来的无效监管状态向有效监管状态转变;最后,课题还将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体系的先进经验作一比较研究,以期探索中国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框架。当然本课题还将充分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以丰富和提高课题的理论水准。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课题将借用前人的有益方法和工具,如经济学计量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博弈分析方法等,不但能够提升本课题的研究质量,而且有助于提升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理论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