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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鲁士王国的崛起

把勃兰登堡-普鲁士造成强权国家的奠基人是1640年即选侯位的弗里德里希-威廉(Friedrich Wilhelm,1640—1688在位)。这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年轻君主,由于母亲的出身而带有西部德意志普法尔茨-奥兰治家族的血统,因而同西欧的喀尔文主义相接近。三十年战争的混乱和贫困,给他的童年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位时一种绝对的混乱既统治着勃兰登堡马克,也统治着西部和东部的领地。1648年的威斯特伐里亚和约,并未带给得胜方的勃兰登堡-普鲁士选侯所希望的好处,至关重要的易北河和奥得河出海口地区却被瑞典人所控制。在普鲁士,贵族的不臣服与骚乱接连不断,不少人以效忠波兰国王来对抗霍亨索伦家族的统治。普鲁士这块边陲领地不是没有可能摆脱家族统治之链重新分离出去的。年轻选侯面对贵族、容克和分离主义势力,地位虚弱,面对着国外强权,地位同样虚弱。他决心打破这种局面。1643年第一次来到柏林,1650年迁入柏林王宫,开始采取行动。他说:“我一定要把勃兰登堡-普鲁士造成为强权国家”。他因而被尊为大选侯。

勃兰登堡大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的骑士纪念铜像

三十年战争留给大选侯两大教益:一是必须保有一支独立的、听命于自己的常备军;二是利用帝国全面衰落、无中央皇权可言之机,建立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国诸侯专制政体,在自己邦国内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在德意志帝国内部“找补”,扩展势力。三十年战争后期,大选侯已完全抛弃父亲的旧部队,按瑞典人的榜样建立选侯新军。新军由长期服役的士兵组成,由职业军官领导,成为德意志兰的第一支常备军,它向选侯宣誓效忠。新军由单个团队组成。士兵们驻扎在“征兵区”的农民和市民家里,置于铁的纪律之下。纪律由一个只对选侯负责、佩挂肩章的军官团维护,军官团则由本地征召的贵族组成。大选侯还按法国榜样,建立了讲武学堂,要求容克贵族的儿子作为服役入学。光荣的制服和军官在社会中引人注目的特殊地位,很快改变了讲武学堂学生不愿服役的情绪和态度。大选侯同最高级军官的例行商讨,成了一种固定的“制度”,奠定后来普鲁士总参谋部的基础。这支军队的军费来自税收,主要还是来自法国的“补助”。大选侯以这支常备军为后盾,贯彻自己的意图。可以这样说,三十年战争造成了后来普鲁士军事国家的基础。

取得成功道路上的第一步,是如何制服容克贵族,克服贵族等级的反抗,给邦国带来效率与秩序。1653年大选侯同容克之间达成了勃兰登堡邦议会协定。协定承认容克对农民有专门的特权,即邦国承认再版农奴制合法化;承认贵族地主免交代役租,谷物、木材和羊毛输出免税,以及自由狩猎等;承认贵族地主获得作为世袭法庭和地方治安机关主人的权利;颁布更为严酷的婢仆法令。容克贵族则同意,为维持和装备常备军,选侯可以向农民和城市居民增加税收(又叫军事税),包括金钱和实物;同意建立一支常备军,承认选侯为其最高统帅。容克们唯利是图,又从选侯处购得向他们属下的农村和城市居民收税的权利。选侯则利用这支常备军积极推行中央集权计划。可见,1653年的邦议会协定,是选侯同容克之间的一种妥协,大选侯把此看成是一大成就。邦议会协定使容克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统治在勃兰登堡-普鲁士巩固下来,加上只有容克出身的人才有权担任常备军军官,容克在军事方面保有决定性的影响。容克阶级成了大选侯统治的阶级基础,成为霍亨索伦家族在德意志兰的主要支柱和使德意志兰普鲁士化的主要力量。

在西部领地上,大选侯同克勒弗贵族达成邦议会协定。协定废除了克勒弗的等级制度,废除了贵族不纳税权和官吏根据等级特权宣誓的权利,承认选侯有建立军队的绝对特权。在东部领地普鲁士,大选侯同贵族等级争斗得特别激烈。这儿的容克与柯尼斯贝格的城市贵族结盟,拒绝向大选侯作忠诚宣誓。大选侯则动用军事手段迫使他们承认选侯的邦君权力。他们拒绝纳税一事被1661—1663年的邦议会否决。抗拒的容克代表及城市贵族代表或被下狱或被枭首。大选侯在这里用了一句格言:“必要时就得中断法律。”不过他并不想消灭等级制度,而只是限制它到不能再限制邦君的权力为止。邦等级议会自此不再召开。税务机构被置于大选侯的官吏监督之下。新的间接税、城市货物通行税也摆脱了邦国等级的控制。约在1656年,大选侯已保有一支1.8万名受过优良训练的士兵组成的常备军,用这支军队作靠山,成功地实行了普遍的税收改革,划一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各地的税收制度。从这当中取得的钱,又大部分用于军队,由大选侯派出的“军事专员”监督和管理。

成功道路上的第二步,是建立了邦国诸侯专制政体,推行了重商主义政策。弗里德里希-威廉大选侯在这方面所追求的目标非同一般: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自立自主的国家(无论对内或对外);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富强的国家(军事上和经济上)。当他掌握了一支个人的常备军后,就更积极地推行邦国中央集权计划。1651年起恢复了枢密顾问委员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主席波美拉尼亚人奥托·冯·施维林(Otto von Schwerin,1616—1679)等人成为大选侯的左右手,向大选侯提出许多关于军队组织、行政组织特别是经济组织方面的可行建议。大选侯委派官吏,任命各城市中新设立的税务委员,这些人后来控制了城市的行政。在农村设立了行政公署作为管理广大平原地区税务的税务署,它们后来都变成了钦差监督公署了。在诸领地,大选侯也设立军事专员公署作为最高行政机构。一个官僚集团形成,它和军官集团一起,成为勃兰登堡-普鲁士君主国的两大支柱。显然,勃兰登堡-普鲁士的专制政体,并非建立在社会内部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间力量的均势之上,而是建立在君主同容克贵族的妥协之上。因此选侯需要不断地改革国家行政管理,使之适应于自己的需要。他说他这样做所根据的原则,乃是“君主应是国家的第一公仆”。他的曾孙弗里德里希大王后来把这一原则提高为开明君主专制的信条。此外大选侯在宗教宽容方面也为他的后代作出了榜样。

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促进了勃兰登堡-普鲁士的经济发展。世界商路转移到大西洋和北海,并没有对勃兰登堡构成太大的威胁。勃兰登堡因据有德意志输出物资的重要河流易北河和奥得河,又在威悉河和莱茵河下游拥有领地,成为东西方贸易和南北方交换的必经之地,这种地位还由于开凿奥得河和施普雷河之间的“弗里德里希-威廉运河”而得到加强。勃兰登堡利用这种有利地位向西欧各国输出谷物,经济也较快地从三十年战争中恢复过来。现在大选侯把发展贸易、发展包买商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看成是主要财源,特别是养兵的“乳牛”。1667年起城市中设立一种统一的经常性的消费品税(邦内的货物税和交通税),有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财政开始走上正规。此外大选侯时期改造或改建了道路和桥梁,实行了统一的币制,建立了全邦国的邮政联系。17世纪80年代开始,大选侯还开始向海外扩展,开办了“勃兰登堡-非洲贸易公司”,也从事海盗活动和贩卖奴隶。

对勃兰登堡-普鲁士经济发展有意义的事还在于接受大批移民。1685年大选侯在《波茨坦敕令》中,准许涌入勃兰登堡-普鲁士的2万余名被法国驱逐的胡格诺派新教徒居留避难,“自由选择居地”。这批胡格诺派新教徒大部分是有资本、有实力、有技术的人,他们把极有价值的生产经验和经济上远为发达的法国资本带到勃兰登堡来,移民们分别开办了纺织手工工场,玻璃工厂和奢侈品工场,以及生产铁、丝、纸的企业。在首府柏林,不久出现了一个繁荣的“法国人区”。他们的资本、技术和活动有助于后来普鲁士的工业化。他们还为军队提供了五个新团的兵力。在这以前,1671年大选侯还接纳了50个被维也纳驱逐的犹太人家庭,他希望利用犹太人的经济力量作为对抗等级手工业工会的工具,并保持犹太人作为“宫廷犹太”和“制钱犹太”的身份:他们供应军队的武器装备和粮食给养,供应宫廷需要,参与宫廷预算开支等。1700年在柏林建立第一个犹太教堂。接着而来的是为保持自己新教信仰的韦尔多派教徒和门诺派教徒, 后者主要安置在斯滕达尔和马格德堡地区,其他人则涌入东部领地普鲁士。大选侯及其后继者都同意保护,授予避难权,实际的考虑主要是在经济上。法国的重商主义者柯尔伯,是大选侯所推崇的人物,认为世上财宝只有一种形式:钱,而这位勃兰登堡-普鲁士的“柯尔伯”却认为:“人是最大的财富”,他在这样的基点上仿行柯尔伯的措施,结果使勃兰登堡-普鲁士的国家收入,在三十年内增加七倍。

但是大选侯在追逐对外的自主目标中,行动和政策远不如对内来得决断和明晰。他不是伟大的军事统帅,他的那支受多方赞扬的军队在外交上并未为他带来多大好处。他由于接受法国的资助而受掣肘和控制。在三十年战争后的国际事务和纷争中,他采取不断变换同盟者的办法(一会结盟,一会背盟)为自己谋利,因此获得“变色龙”的绰号。1660年结束战争的波兰-瑞典和约在奥列瓦签订。作为瑞典同盟者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因在战争中的来回跳槽,没有得到西普鲁士的埃尔滨城,还不得不放弃西波美拉尼亚,承认西普鲁士为波兰的领地。他的唯一所获就是取消了波兰对普鲁士公国的宗主权,霍亨索伦家族的人不再需要向波兰国王跪拜了。1675年的弗尔伯林战役中,大选侯的军队战胜了当时号称欧洲最优秀的军队瑞典军队(瑞典人由于法国的唆使重新侵入勃兰登堡马克),引起欧洲的震动。指挥勃兰登堡-普鲁士军队取得胜利的,居然是一位出身瑞典、在勃兰登堡-普鲁士任职的骑兵将军戴尔夫林格尔(Georg von Derfflinger,1606—1695),后来受封为闻名的勃兰登堡大元帅。弗尔伯林战役也许是唯一一次依靠自己力量奇迹般取得胜利的光荣战役,但结果除了瑞典人撤出奥得河、易北河出海口地带外,没有什么所得。在法国的幕后操纵下,勃兰登堡-普鲁士不得不把占领的西波美拉尼亚交回给瑞典。

大选侯支持过许多列强的掠夺战争,甚至正是违反德意志民族利益的战争。他利用外国的资助,靠牺牲帝国利益来扩充本邦领土。哪一国出的贿赂(所谓“补助费”)多,大选侯的军队就援助哪国,或者至少守中立。法国荷兰战争(1672—1678)期间,法国吞并斯特拉斯堡城,就是得到大选侯的同意的。当时土耳其正和法国结盟,土耳其的入侵威胁整个德意志帝国,但是法国人的贿赂却能使弗里德里希-威廉拒绝支援德意志哈布斯堡皇室去反抗土耳其。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越来越多地带上专制主义的典型色彩。创立了一支常备军,开始时为1.8万人,到大选侯去世时,包括要塞卫戍部队在内,增加到3万人;建立了中央集权化的官僚行政机构;执行重商主义政策。勃兰登堡-普鲁士就这样演变成一个军人和官僚的国家,其军事力量和版图已不亚于欧洲其他王国。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国基本上是靠不断背叛皇帝和帝国而壮大起来的,它的壮大同帝国的统一利益是背道而驰的,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在德意志帝国皇权式微、四分五裂的情况下,大选侯创立的邦国诸侯专制主义,在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内,当时尚有其进步意义。

大选侯创立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在他临终前已经为统一的普鲁士王国的成立准备了条件。出人意料的是他留下的遗嘱,居然违背祖宗的家族法规定的勃兰登堡领地永远不得分割,把他的国土分配给他的六个儿子。这一大悖常理的遗嘱几乎遭到所有人的非议。大科学家、哲学家莱布尼茨甚至表示不能给死去的选侯冠以“伟大的”称号。1688年即选侯位的大选侯次子弗里德里希三世通过各种手段“打消了”兄弟分割领土的意愿。这个出生在东普鲁士首府柯尼斯贝格的爱虚荣和爱挥霍的邦君,其愿望就是使自己升格为“普鲁士的国王”(即普鲁士地区的国王),他的这一愿望获得大多数容克的支持。辅佐弗里德里希三世的主要大臣,是西部威斯特伐利亚人埃伯哈德·冯·唐克尔曼(Eberhard von Danckelmann,1643—1722),他从1663年起就是当时王储弗里德里希的太傅,1674年为枢密顾问,1693年被任命为首席大臣和枢密顾问委员会主席,权倾朝野。唐克尔曼为人雄才大略,力图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德意志兰乃至欧洲的强国,算得上是一代国务活动家。正是在他的辅政下,确保了勃兰登堡-普鲁士领土的统一。他反对选侯的糜费,要求节俭;提倡文化和科学,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摆脱不文明的状态。他的严格的喀尔文主义特别是他的擅权,引起选侯和其他大臣的不满和疑惧,在宫廷和佞臣的策划下,1697年他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被解职并被逮捕入狱。十年后方获释,虽然恢复了名誉,却不再起作用。他曾促成著名的哈勒大学的成立(1694)和促成柏林艺术科学院的成立(1696)。

现在弗里德里希三世可以毫无顾忌充分享受父亲创下的基业。他也采取了大选侯晚年执行的政策:站在德意志帝国皇帝方面,为皇帝效劳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同皇帝长时间讨价还价后,达成这样一桩交易:选侯允诺在未来的战争中出租8 000人的勃兰登堡军队供皇帝调遣(稍后皇帝把这支军队投入反对法国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人员伤亡殆尽),皇帝则付给“补助费”1 300万塔勒巨款,同时还承认他为“普鲁士的国王” 作为报酬。选侯用他臣民的血肉为代价,“建立”起新的王国。1701年1月18日,在柯尼斯贝格王宫举行国王加冕庆典,极度豪华所费不计其数的庆典活动延续了六个月之久。加冕日标志着普鲁士王国的成立,开创了普鲁士国家历史上的“新纪元”。现在选侯弗里德里希三世正式改称“普鲁士的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FriedrichⅠ,1701—1713在位)。一个勃兰登堡的选侯,最终把普鲁士这块德意志宗教骑士团拓殖的非德意志国土,紧紧拉到自己身边,共同构成国家统治的基础。以前德意志宗教骑士团国家的立国精神和传统,被霍亨索伦家族奉为“正统”继承下来,要在所有家族领地上加以贯彻。弗里德里希加冕的精神作用,就在于把“统一成一个国家”的意识,渗入到勃兰登堡的所有领地。

普鲁士王国首任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在柯尼斯贝格的加冕庆典 QxnLIBpmCmclRlTNMXcIunlEJTqgxGYk2dKs5Gf3g8yedwYw+B1Qqn9r1BI7gd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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