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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迟缓的封建化

耳曼人没有经历过奴隶制社会,就直接进入到封建社会。德意志人也越过奴隶制阶段,直接开始封建化的进程。但是德意志人的封建化,却要比西欧慢上几个世纪,到11、12世纪刚完成,而且经济发展的水平也较西欧相差甚多。为什么会这样的呢?一个原因是中央王权出现得晚,出现得困难,克服不了封建的无政府状态;另一个原因在于自由的农民能够长期保全他们的独立,他们在古老的部族制基础上紧紧团结在公社或者说马尔克中,私有财产制很难侵入。

919年开始的萨克森王朝的统治(919—1024),在德意志历史上是一件重要事件:创立了德意志王权。亨利一世的政策,无论对内对外,都在尽力巩固和扩展王室的中央政权,表现在他力图把各公爵置于国王的控制下,以及力图巩固王国的疆域范围。亨利一世建立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强大武装力量,保证政策的执行。公元921年,他依靠教会势力和中小世俗封建主的支持,挫败了士瓦本公国和巴伐利亚公国的抵制,重建了王国的统一;925年利用西法兰克王国内讧之机,吞并了洛林;934年击败了入侵萨克森-图林根地区的匈牙利人,遏制了匈牙利人的侵犯;同年借口丹麦人进攻弗里斯人而侵入丹麦,重建先前的丹麦边区马克。可以说亨利时期已在其疆域内形成一个早期封建的德意志国家,所谓“早期封建”,是因为封建制度还在形成过程中,所谓“德意志国家”,是说经过历史的发展有可能形成德意志民族和民族国家。

亨利一世的统治同时开始夺取易北河和萨勒河以东当时由斯拉夫人居住的土地。这是一种为扩大封建主领地和增长王权的政策。“必须皈依基督教”成为征服斯拉夫居民的借口和手段。928—929年,亨利开始了征服斯拉夫人的战争。真正作为第一次向东方殖民是在930—980年这段时间。在被占领的斯拉夫人地区内建立起坚固的城堡,其中迈森和勃兰登堡两个马克意义特殊,在今后的德意志史中还要常常提到。

亨利一世的政策由他的儿子奥托一世(OttoⅠ,936—973在位)继续执行。奥托一世首先是把大多数公爵职位都代之以自己的亲戚或亲信充任,把最主要的主教职位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他给予教会封建主一些特权,例如征收某些捐税,作为控制他们的手段。国王法令还规定不许封建主插手刚刚发展起来的城市市集,而把收取市集捐以及征收关税的权利几乎完全交到德意志主教和教会手里。享有这些权利的教会封建主,就有为国王服军役的义务。因此主教成为王室军官并不罕见。不仅如此,奥托向主教辖区提供保护和授予特恩权,赋予主教和修道院长以国家行政管理职务,创建了所谓“奥托的王国教会体制”。教会统治区等同于伯爵统治区。自10世纪50年代起,教会日益成为王国行政的执行机构和国王政策的支柱。奥托在主教和公爵之间建立了“均势”,可望两者都能听命于他。这样,奥托的萨克森王朝控制了德意志王国的五大公国,王权得到巩固。但是奥托的政策真的能长期巩固早期封建的德意志国家吗?历史作了否定的回答。

奥托把他的王国政策的重点放在南方,即放在意大利,而把对东方的政策大体总是交给东部的马克伯爵们负责。意大利在十世纪是欧洲经济最繁荣和最富有的国家,但国家又完全陷于分崩离析状态。奥托开始的德意志国王们的意大利政策,是为了猎取财物,增长权势和威望,是一种掠夺性的扩张政策。951年奥托开始入侵意大利。秋天占领了上意大利的帕维亚,并戴上“伦巴德国王”的王冠。961年,罗马教廷为摆脱罗马城市贵族的控制,向德意志国王求助,奥托即率兵越过阿尔卑斯山,重新吞并伦巴德邦国,征服意大利大部地区。奥托极力想建立既是世俗的又是教会的统一的中央政权,教廷也特别支持这种企图。962年2月2日,教皇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奥托加冕,把“罗马皇帝”称号加给德意志国王,重演了162年前查理大帝在罗马加冕的一幕,重又出现了“罗马帝国”,但这一次是形成“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开始。 这个帝国一直存在到1806年。在这个基础上成长了所谓帝国思想:皇帝是西方国家最高的世俗封建主,罗马教皇是西方国家最高的教会封建主。皇帝在法律上就成为西方国家所有封建主的最高君主。

对了解德意志王国以后的事件须特别注意的是,奥托一世虽被尊为“罗马皇帝”、“大帝”,但皇帝的头衔不是自动传给每个德意志国王的,德意志国王为得到皇帝称号和皇位,必须去罗马由教皇加冕方可,没有加冕的只能称作“德意志国王”或“罗马人国王”。由于这种依赖关系,就产生了后来的严重纠纷。

在11世纪上半叶,德意志皇权处在极盛时代,帝国内部的封建无政府状态有所消除,封建主过大的独立性也受到约束。德意志皇室为加强中央权力消除封建无政府状态的斗争,具有很大的民族意义,也具有进步意义。奥托一世做到了包括罗马教皇在内的教会诸侯从属于帝国并为帝国政策服务,这是一个有决定意义的事实。但是另一方面,皇帝的政策过分重视意大利,过分着重在许多与德意志民族利益很少相符的事情上,必然对德意志内部事务无暇顾及,民族的利益,例如王国内部的巩固问题,遂被忽略了。这种情况对帝国的统一必然会起消极的影响,因为大封建主们就有机会放手追逐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断扩大独立性,封建无政府状态的危险就保存下来,最终摧毁国家的内部团结,延误民族国家的形成。

在奥托一世的后继者们统治时期,最初还能保持帝国内部团结,不过大封建主们的权势也显然增强了。十世纪末叶德意志国王、罗马帝国皇帝们想侵占意大利南部,均以失败告终。东部斯拉夫人乘机力图摆脱德意志人的统治。在斯拉夫人土地上设置的德意志边区马克被斯拉夫人夺回并且恢复了旧疆界。同时波兰人和匈牙利人也在教会方面摆脱德意志人的影响,巩固自己的独立。在意大利,皇帝的统治越来越遭到教皇的损害,教皇力图约束不断增长的皇帝权势。教权与皇权斗争就成为11世纪以来的主要内容。

在此期间,德意志王国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形式:封建领地制经济(Grundherrschaftswirtschaft)开始形成,它构成封建等级统治的基础。德意志兰在十世纪还很少封建化,到11世纪封建化才加速。封建关系成长的缓慢乃是德意志封建化的最重要特点。德意志王国出现前,不是国王而是各公国公爵把掠占来的土地作为军事采邑赐给自己的军事贵族,军事贵族又把土地作为骑士领地封赠给小贵族,封臣对封君则有出兵打仗的义务,他们共同统治和剥削领地上的农民。把各公爵的这种权力收到国王手中,把部落公爵领地变成官府公爵领地,使世俗和教会的大贵族成为国王的封臣,需要条件和时日,加上没有被罗马人征服过的、没有受罗马化影响的、生活在古老的马尔克公社中的自由部族民对封建化进行的坚决抵抗。这些自由农民坚持原来的生活方式,一切剥夺他们独立的企图常常引起农民的暴动。

11—12世纪典型的骑士城堡

由于封建主势力不断增长,马尔克公社开始瓦解。世俗的和教会的封建主越来越多地侵夺过去属于马尔克公社的土地,加上战争、负债和饥馑,许多自由的农民被迫陷入各种封建依附关系,成为依附农。他们以租佃的方式领有土地,为此必须按期和按一定数量向领主完纳赋役和服劳役,领主对农民则有“保护权”、奴役权和司法权,他们完全依赖农民的贡赋生活。11—12世纪,封建化进入新阶段,贵族攫取了大量土地领有农的土地,形成大封建领地制,以往封主封臣间的个人效忠色彩日益减退,封建领地成为世袭地产,农民成为世袭依附农和农奴。这种情况在西德和西北德尤甚。

封建领地制经济属于实物经济,农业经营不是为市场而是为供给封建贵族的享受和为农民自身的需要。领主们追逐最高额的封建地租同农民反抗这种追逐,贯穿于德意志兰中世纪封建领地制经济中。德意志王国早期封建领地制经济的组织形式是所谓“劳役田庄”,领主的田庄和保有地坐落在田庄中心,领主保有地由自己的仆役经营,田庄则佃租给农民耕种,农民缴纳地租和服劳役。数目不等的附属田庄围绕着领主田庄,穿插于许多村落之中。附属田庄由领主委托的管家(Meier)掌管农民的劳役和赋役。11世纪前德意志的封建领地制基本上尚有进步意义,它扩大了领地内的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12、13世纪以来,封建领主越来越多地变成单纯的地租收取者。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领地制经济的寄生性日增。农民以大量逃亡和拒绝纳税进行反抗,迫使领主变换剥削形式,暂时改善一点农民的状况。他们把土地作为世袭地出租给农民,并且根据固定租金收税;同时那些日益强大的、最终成为封建领主竞争者的管家被免职。“劳役田庄”制随之解体。到中世纪晚期,15、16世纪,随着商品和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领主的贪欲激增。在西德和南德(这里还一直存在一些自由农民田庄),领主们特别渴望把农奴制推行到依附农身上,把自由农民变成依附农。封建领地制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终于在这些地区爆发了伟大的农民战争。大约与此同时,在东德意志兰平原地区,具体指易北河以东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地区,形成一种特殊的封建领地制经济:领主庄园制经济(Gutsherrschaftswirtschaft)。农民战争和领主庄园制经济的出现,标志着德意志封建化的衰落。

15—16世纪初典型的三圃地农业经营图 5Bv/lTBCmp38GibbpSVOn7ZQLCujDdbei+/3e1RN2uT3Zpwe0tSUB4TWJL6JI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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