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世纪后期,人文主义学者首次使用“中世纪”一词,那时,它是指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5世纪结束的一千年。然而,当视线集中到不列颠时,这种普遍意义上的“中世纪”在时间方面就出了问题。因为,在英格兰的历史上,诺曼底征服显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分水岭。
诺曼底征服意味着英格兰不仅接受了一个新的王族和一个新的统治阶级,而且接受了一种新的文化和语言,它开启了英格兰历史上一个新时代。英国史学家通常认为,在英格兰,“中世纪”指1066年诺曼底征服到1485年都铎王朝建立,当然,当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问题时,“中世纪”的概念又是相对模糊的,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史上准确地划分年代不仅不可能而且没有意义。
如果英格兰历史可以作为世界历史的借鉴,那么,“中世纪”不仅不是一个黑暗时代,也不是社会发展两峰间的低谷,它恰恰是必不可少的、承前启后的时代。以王权为例,这是一个王权从集中走向分散,又在更高层次上聚合为集中强大的王权的过程,而在后一个层面上即便出现过专制君主,也只可能是有限的专制君主,因为在中世纪产生和成长起来的议会,已经成为一种集体的制度化的牵制力量,而且,近代政治的运作机制已在中世纪的混合君主制中孕育。既然中世纪并非黑暗的低谷时代,而是发展链条上不可缺少的一环,那么,英格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在中世纪是什么样?它在何种程度上继承了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又在哪些地方预示着近代社会的兆端?
诺曼底征服以后经过100年的复苏和发展,不列颠的经济进入了“扩展而不发展”的时代。自1100年至1300年,英格兰人口从200万增长到约500万。到1300年,苏格兰人口约40万,威尔士和爱尔兰的人口却很难估计。这时,全国最大的城市是伦敦,有3万—4万人,其次是约克,有1万人口。各郡的中心城镇一般只有2 000—3 000人。苏格兰有4个“自由市”。在威尔士和爱尔兰也有“城镇”出现,但这些是不列颠最小的“城镇”。土地及农牧业仍然是中世纪英格兰经济生活的重心,但土地的开发利用、农业技术和生产力都十分低下,农民仍然使用休耕制和农家肥来保持地力,农业收成相当低下,可以中世纪管理最好的阿尔希斯顿庄园为例,其收获量只是现代社会同等土地收获量的1/4。所以,中世纪英国经济的最关键问题,仍然是能否生产出足够的粮食以养活农村人口及其他行业的人口,这一问题促进了12—13世纪不列颠耕地面积的扩大,即向森林、沼泽和山地的进军,这就是“扩展”在农业方面的表现之一。尽管如此,粮食生产仍然赶不上需求,1180—1220年间英格兰粮价开始上涨,整个13世纪上涨了3倍。
从英格兰历史发展的纵向看,13世纪农业生产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并没有引起根本性的变革。倘若从横向上看,与佛兰德尔和意大利相比,13世纪英格兰的经济呈现为一种相对落后的状态。诺曼底征服时代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相比,农业技术方面较大的变化是马耕的推广,以及三圃制对两圃制的取代。但是,由于生产的主要环节播种和收割仍是缓慢而费时的手工操作,加之天然肥料满足不了因三圃制的推广而扩大的需求,这样,由于地力的限制,农作物的产量仍然很低,人口却在继续增长。加之,英国谷物商人还把粮食运往佛兰德尔、加斯科尼等手工业发达和农业专门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以换取纺织品、酒类和林木产品。结果,在13世纪末14世纪初,尽管从总体上说,在不列颠尚不存在农业人口过剩的问题,而且,在英格兰直到1300年仍不存在可耕地不足的压力,北威尔士也不缺乏发展畜牧业的土地,但是,在英格兰的某些地区的确出现了农业危机,这种危机主要体现为在耕地面积不足,技术水平差而收成低的情况下,农产品不能满足人口发展的需要,因歉收和瘟疫引起的周期性饥荒比较频繁。据估计,在英格兰中部和南部各郡中,有40%的租佃农耕种的土地不足10—15英亩,他们很难承受歉收年成的打击。这就是所谓的“扩展而不发展”在农业方面的表现。
各种规模的城镇也在“扩展”,原因之一是人口在增长,原因之二是城镇为附近乡村服务的功能在扩大。1198—1453年,一共有2 800个乡村“集市”获得特许证,其中1/2以上的特许证是在1200—1275年间颁发的。较之这些每年举行一次的乡村集市,城镇的集市更为频繁,大约每周开市一次,物资交流的内容也更广泛。可见,12—13世纪的城镇已具有地区性市场的功能了,其市镇居民的职业与英格兰国内的食品交易、五金皮革买卖和纺织品的经营相关。规模更大的新兴城镇也出现了,索尔兹伯里、赫尔港、林恩、波士顿因向佛兰德尔出口羊毛而发展起来,在1100—1300年间,出现了大约140个大大小小的新城镇。这些城镇大多是由当地贵族为了征收城镇地租和通行税而恩准建立的,也有国王颁发特许证建立的。当然,爱德华一世对威尔士的征服和盎格鲁-诺曼底人在爱尔兰的定居也刺激着这些地区城镇的兴起。但是,倘若从横向看,与同时期的意大利、佛兰德尔和德意志相比,英国城镇的扩展是有限的。从总体上看,中世纪英格兰有90%以上的人口仍居住在乡村,英格兰人的生活节奏仍然是乡村的节奏。而且,必须看到的一点是,在市镇数目增多和规模发展的同时,总人口也在迅速增长。所以13世纪末英格兰的城市化程度并不比1086年《末日审判书》制定之时高多少。
在中世纪的前半期,随着北欧各国航海业和造船业的发展,英国东海岸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西海岸与法兰西沿岸之间的海上贸易有了一定的发展,主要是羊毛、布匹、林木和酒类贸易,商人的利润也有所增长。但是,在中世纪前半期,英格兰显然没有出现过意大利那样的金融业大发展,也没有出现过商业贸易的急剧发展,相反,13世纪英国对外贸易愈来愈多地落入意大利人手中。意大利公司凭借其流动资本储备可以提前几年预购英格兰某些修道院生产的羊毛,他们还把巨款贷给亨利三世和爱德华一世,以寻求英格兰国王对其商业活动的庇护。那时,英国的许多进出口贸易由外国人,主要是加斯科尼人、佛兰德尔人和意大利人掌握,而且,主要出口物是羊毛和谷物,而不是制成品。从总体上说,即便在13世纪后期对外贸易有所发展,至多也只是局部发展。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对外贸易只是在地理范围上的“扩展”,而不是真正的发展。
无论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角度看,14世纪的英国人都经历了一个悲惨的时期:自14世纪20年代起,英格兰人开始面对苏格兰战争所带来的沉重税收;1315—1325年的10年间,自然灾害侵袭了不列颠群岛:1315—1316年和1321—1322年的收成特别糟糕;1319年和1321年,羊瘟和其他牲口病又迅速蔓延。谷物价格猛涨,羊毛出口陡降。人民生活受到普遍的影响,穷人更加不堪一击。在伍斯特市哈莱索文庄园,谷物价格从1315年的每夸特5先令7便士,上涨到1316年的26先令8便士。在这个庄园,15%的男子在1315—1317年的饥荒和时疫中丧生。在英格兰北部,农业经济的发展常常遭到苏格兰人的破坏,同时,爱尔兰的经济发展也因1315—1316年苏格兰人的入侵而受到影响。
然而,持续时间更长和影响范围更广的是西欧普遍流行的,称为“黑死病”的瘟疫。据说,最初是一些跑远途国际贸易的船只把带有疫菌的黑鼠带到了英格兰的港口。1348年瘟疫骤起,首先袭击英格兰南部,然后蔓延开来,最后猖獗于整个英格兰。当时染疾者无论男女老幼,十有八九要因之丧生,而且死者多为青壮年,以至于由于墓地不足,连田地也被用来埋葬死人。紧接着,“黑死病”又袭击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1361—1362年、1369年和1375年在英格兰又连续暴发了几次波及面更大的黑死病,英格兰的人口锐减1/3—1/2,从1300年的500万人下降到15世纪中期的250万人。在英格兰,瘟疫和其他疾病断断续续地延续到15世纪末。在苏格兰,有记载的黑死病大流行只有1349—1350年和1362年两次,其人口损失也没有英格兰大,人口增长率甚至在整个15世纪还有些微上升。爱尔兰的经济因黑死病流行和布鲁斯的入侵而萧条。在威尔士,15世纪初的格林起义和接踵而来的黑死病也带来了生活的艰辛和人口的减少。
对那些幸免于死的人来说,14世纪末和15世纪却成为充满机遇和生活水平普遍上升的时代:由于劳动力市场缩小,农民可以要求压低地租,得到较高的雇佣工资,因此,尽管物价猛涨,生产者的生活水平还是提高了。15世纪英格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总体情况是,一方面,一个又一个的村庄因人口锐减和长期战争而无人居住,成了湮没无闻的村庄;另一方面,一些富有而有远大抱负的农民承租更多的土地,经营起带有资本主义倾向的个体农业,甚至用多余的现金放债,他们破天荒地建起石砌的房屋,逐渐地形成了“约曼农”。这一部分人在逐渐增多,而且为数不小。同时,随着农业投资的减少,以及工资开支的上升,传统的贵族地主面临严重的经济发展困境。他们不得不放弃传统的、在自营地上进行农作的经营方式。在黑死病流行后的20年间,部分地主一度试图恢复劳役制,但是,农奴制的废除在英格兰已不可逆转,这种企图连同议会于1351年颁布的《雇工法》(它企图规定最高工资额),都无法成功。加之,1381年农民起义也起了催化作用,英格兰的庄园制于是走到了尽头,到15世纪中期农奴制和维兰农奴都不存在了。当然,困难和机遇总是同在的,对那些能及时做出调整并用有效的管理方式来增进产业收益的贵族地主,15世纪也是一个兴旺发达的好时机。例如,北部和西部的一些地主看到把农田和公地圈围起来放牧开支较小,获利更大,因此,15世纪后期圈地运动在北部和西部已大规模地展开了。
在城镇和商业贸易发展方面,15世纪也是一个发生变化的时代:一方面,有的城镇如林肯和莱斯特因人口减少及羊毛业向乡村转移而衰败,另一方面为新兴纺织业服务的城市如贝里圣埃德蒙兹和新索尔兹伯里则兴旺起来。生产羊毛尽管仍然是畜牧业的主要任务,但是,在14世纪,由于百年战争破坏了佛兰德尔,也由于英国消费者兴趣发生了变化,羊毛生产的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英格兰的毛织品加工吸收了以前用以出口的羊毛。到15世纪中叶,呢布取代羊毛成为英格兰的主要出口物。一些傍依小溪和河流、容易经办羊毛蒸洗厂的村庄或小镇如莱文哈姆,把昔日经营羊毛出口业的港口如林恩和波士顿挤垮。到1524年,在一个小城堡的基础上发达起来的莱文哈姆,已是英格兰排行第十三的富裕城镇了。
到15世纪,英格兰每年平均出口4万匹呢布。这些呢布远销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法国和西班牙。当时,汉萨同盟的德意志商人与英国商人争相控制英国呢布出口业,汉萨同盟根据1474年的《乌特勒支和约》获得了有利地位。在羊毛工业方面,从出口原材料转向出口制成品,这给英国人带来了更多的盈利和就业的机会,提高了英格兰人的市场购买力,尤其是在呢布业的生产重地,如英格兰东南部以及东盎格里亚、约克郡北区等地。当然,尽管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经济开始生气勃勃地发展,但是,若与北意大利、南德意志和尼德兰相比,英国的经济仍然是落后的,它仍然只有伦敦堪称欧洲规模,其40%的出口仍掌握在意大利人和德意志人手里。外国商人把英国的呢布卖到地中海和波罗的海地区,英商则主要在佛兰德尔和尼德兰一带活动。无论从地理学还是从经济学方面看,英国仍属于欧洲的边缘。尽管如此,从经济发展史来看,转折点并不发生在中世纪和近代之交,中世纪中期已经孕育着这种转折了。真正的低谷时代是很难找到的,在黑死病流行之前,经济尽管在广度方面扩展,但缺乏向深度方面发展,而黑死病后的英国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15世纪时的英国染布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