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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兰克国家的文化

“中世纪”一词最早出现于欧洲文艺复兴,它指称的是古典希腊、罗马文化与古典文化“复兴”期之间的年代。如果说整个中世纪的文化(约5—15世纪)是处于拉丁文化和文艺复兴两座“高峰”之间的那个“文化谷底”的话,那么在中世纪初期的数百年间,在西欧占据统治地位的法兰克国家的文化或许堪称这一谷底的最深处。

从公元3世纪起,西罗马帝国的文化已处于衰落状态,而“蛮族”的频频入侵乃至在帝国境内安身立国则更加速了罗马文化衰落的进程。这些尚处于原始公社末期阶段的粗野之人虽在打仗方面个个都是好手,但却几乎都是文盲。即便是不久在蛮族中脱颖而出的法兰克人也同样如此。“蛮族”的侵入不仅使帝国的经济遭到很大破坏,而且更使帝国的文化惨遭蹂躏。

毋庸讳言,法兰克国家文化发展的起点是极低的。所幸的是,由于教会的存在,古典文化的火种毕竟留存了下来。在墨洛温王朝时期,所有的学校都是教会和修道院办的。当时的教会学校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由主教兴办的大教堂学校,凡主教区一般都设有这类学校。其中又以普瓦蒂埃、巴黎、勒曼、布尔日、阿莱斯等地的大教堂学校最负盛名;第二种是由修道院开设的学校,其教学对象或为修道院内部的僧侣,或为附近村庄的儿童。这两类学校均承袭罗马帝国旧制,教授“七艺”,即语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音乐。其中,前三者为基础课程,亦称“小三艺”,后四者为提高课程,又称“大四科”。由于教士作为此期社会唯一的知识分子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这一时期的教育自然而然地充满了神学色彩,并且完全是为教会服务的。例如,天文学用来计算教会的节日和发布各种预言;音乐主要在做礼拜时使用;至于修辞、逻辑,显然有助于教士布道或与异端辩论。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的修道院里保存着一些古代希腊、罗马作家的手稿。修道士在修道院的缮写室里,除了抄写宗教典籍,有时也抄写希腊罗马作家的作品。当然,他们在抄写后一类作品时往往会用小刀刮掉羊皮纸上不利于基督教的内容。尽管如此,他们的所作所为仍对古代手稿的保存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墨洛温王朝前期,法兰克国家曾出现过在西欧文化史上可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其一是后来担任图尔主教的格雷戈里,其二是擅长写诗的福尔图纳图斯。格雷戈里著述甚丰,其中以《法兰克人史》最为著名。这部前后写了近20年、共分10卷的著作当然夹杂了一些无稽的宗教传说,但仍不失为是可与《萨利克法典》媲美的研究早期法兰克王国的重要史料。福尔图纳图斯生于意大利,曾在拉文纳学习拉丁文。他在迁居高卢后与法兰克王公贵族过从甚密,并时常在墨洛温宫廷吟诗赋歌。福尔图纳图斯所创作的不少歌颂法兰克诸王的长诗、颂歌、古体赞辞以及为教会写的圣歌,是墨洛温王朝屈指可数的文学佳作之一。

加洛林王朝时期,尤其是查理曼继位后,法兰克国家的文化有了一定的发展,以至于在某些西方史家笔下,甚至有“加洛林文艺复兴”之说。查理曼堪称第一个对恢复古代文明的精神生活表示关切的“蛮族”国王。他不仅本人在记载之余孜孜不倦地学习,而且还积极奖掖学术,推广教育。为吸收欧洲各地学者的智慧和成就,他从欧洲各地延聘了一批饱学之士前来宫廷讲学,其中英格兰的阿尔昆、伦巴底的保罗和比萨的彼得等人,更是这类人中的佼佼者。为提高皇家子弟的文化水平,查理曼授命阿尔昆组织了一所宫廷学校。该校既收皇家子弟入学,也让部分平民孩童就读。鉴于当时一些教士所受教育不多,文辞鄙俗,查理曼兴办了一批寺院学校,以提高教士的文化水平。为提高普通百姓的文化水平,他赋予教士向各处传播文化的使命,通过他们在村庄里建立免费的学校,教人识字。为便于扫除文盲,查理曼还大力推行一种非常清晰易读的新字体——加洛林小写字体。教士们用这种新字体抄写了不少教会作品和古代作家的作品,一些手抄本还配有以《圣经》为题材的精美插图。为使查理曼帝国的首都亚琛成为“新雅典”,查理曼还召来当时欧洲最好的建筑师、雕刻家和画家,兴建了一批富丽堂皇的建筑。此外,查理曼在纯化拉丁语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在全国强制推行经阿尔昆校对的拉丁文本《圣经》。

诚然,在查理曼在位期间,法兰克国家的文化教育较之前一时期确实有明显的发展,但是否达到了“复兴”的地步,仍旧大可商榷。退一步讲,即便“加洛林文艺复兴”之说尚能成立,那么,它仍然与发源于14世纪初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作者评曰:

墨洛温王朝时代在法国历史中占有两个世纪。在这两百来年的时间里,人们不难发现两种反差极大的现象。其一是法兰克诸王无休止的征战与令人发指的自相残杀;其二是罗马化的高卢社会和法兰克社会的逐渐同化。值得深思的是,两者中对日后的法国历史产生更大影响的,并非是前者的刀光剑影,而是后者表现出来的两种文化、两类居民缓慢的、悄无声息的融合。作为墨洛温王朝的继承者,加洛林王朝延续了3个世纪。在这3个世纪的时间里,它对法国史的最大“贡献”是孕育了封建制。在他们那值得骄傲的前辈查理·马特首开先河后,加洛林王朝的诸位国王(包括大名鼎鼎的查理大帝)均把土地分成“采邑”,有条件地分封给“附庸”,而国王封授的附庸又有各自的附庸,并同样分封给他们土地。由此,以采邑为纽带,上自国王,下至一级又一级的大小附庸,一个金字塔式的“封建”制度已然形成。实行分封的初衷乃是加强王权,而且确实也一度奏效。然而,及至后来,也恰恰是这一制度导致了王权削弱,封建诸侯对中央政权的离心倾向愈来愈强。从此,法兰西的历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得不围绕着王权与封建割据势力的此消彼长展开。 YeODWzSM1gyFeRByL3rQLNiOijB8u12IDdAT2SaRGJBQBPzDohavWjBy8BqRrY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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