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意识到,在我所接触到的文化产品中,关于女巫超能力的描写包含着过分渲染的奇技淫巧以及有关人物形象怪异的误解。要知道,“女巫”这个词在成为想象催化剂或荣誉称号之前,曾是最糟的耻辱符号,是莫须有的罪名,曾为数以万计的女性带来酷刑与死亡。猎巫运动这段发生于欧洲16—17世纪的历史在集体意识中占据了奇特的一角。关于巫术的判词都集中在某些怪诞的诬告上:比如夜间飞行去参加巫魔夜会
,再比如与魔鬼合谋或与魔鬼通奸。这些罪状仿佛把她们拉入了非现实的领域,将她们剥离了真实的历史。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第一个骑着扫帚的女人的形象,来自马丁·勒·弗朗(Martin Le Franc)的《女性冠军》(
Le Champion des dames
)(1441—1442)的手稿空白处,其姿态轻佻且滑稽。她像是从蒂姆·波顿的电影里跳出来的,或是从《神仙俏女巫》(
Ma sorcière bien-aimée
)的片头里,又或是从万圣节某个装饰物里蹦出来的剪影。但当时,她在1440年前后的出现揭开了几世纪痛苦的序幕。当史学家吉·贝奇特(Guy Bechtel)说到巫魔夜会这一形式的诞生时,曾写道:“这首磅礴的意识形态之诗杀伐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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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性折磨,其真相想必都消解于女巫在人心中激起的淫邪之相与骚动不安里了。
2016年,布鲁日的圣-让博物馆(Musée Saint-Jean de Bruges)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勃鲁盖尔
的女巫”的展览。勃鲁盖尔这位佛兰德斯大师是第一位围绕女巫这一主题进行创作的画家。展览中的一块壁板上罗列着几十位本市女性的名字,她们被认定为女巫,在公共广场上被火刑烧死了。“布鲁日的许多居民至今还沿用着这些女性的姓氏。但在参观这场展览之前,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先人曾经被指控行巫。”馆长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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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话时,他面带微笑,仿佛祖上有个倒霉鬼因为旁人几句妄语就一命呜呼是件无伤大雅、可以随意和朋友聊起的轶事。我不禁想问:还有哪一项大众之罪,即便是久远到如今已不复存在,却能让人这般云淡风轻、嘴角噙笑地谈起?
猎巫运动曾让数个家族满门被屠,制造了恐怖统治,无情地压制了某些至今仍被视为无法忍受的异端的行为与活动。同时,这一运动也参与塑造了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如果猎杀女巫不曾发生,我们所生活的社会将大不相同。这段历史告诉了我们许多事情,关于人们做出的抉择、享有特权的方式以及那些被处决的女人。然而,我们拒绝直面这段历史。即使我们接受了当时的某些现实,但我们总能找到法子将这场运动远远搁置起来。因此,人们常常将其错放到中世纪时期,把发生的背景描述成一个久远晦暗的时期,与我们毫无关系。但其实几场重大的猎巫行动都发生在文艺复兴时期,大致始于1440年,1560年后渐渐扩大声势。甚至到了18世纪末仍发生了几次处决女巫事件,包括对安娜·果尔迪(Anna Göldi)的处决,她于1782年在瑞士的格拉鲁斯被斩首。吉·贝奇特曾这样评价这位女巫:“她是今人之牺牲品,非古人之牺牲品。”
与错置时间线类似的是,人们还经常将这些迫害归咎为宗教狂热,认为其执行者是丧心病狂的宗教裁判官。然而,旨在镇压异端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却极少追捕女巫。绝大部分的处刑都是由非宗教法庭裁决的。对于巫术,这些世俗法官看起来“比罗马教廷还要残暴与癫狂”
。不过,在一个除了正统的宗教信仰之外不允许“边缘”存在的世界里,裁决法庭的世俗与否,意义也不大。即使有几个声音蹿出来反对此类迫害——比如1563年有位叫让·维埃(Jean Wier)的医生,发出了“满池皆是无辜血”的呐喊——也再没有人质疑魔鬼是否存在。至于新教徒们,即使他们看上去理性得多,但在追捕女巫这件事上却与天主教徒有着同样的狂热。宗教改革所倡导的回归对《圣经》的字面解读并没有唤醒宽容,结果是适得其反。在加尔文时期的日内瓦,有35名“女巫”被处决,就因为《出埃及记》里有这么一句:“行邪术的女人,不可让她存活。”
当时宗教大环境的排除异己以及宗教战争的嗜血屠杀——1572年,在巴黎的圣巴托洛缪,有三千名新教徒被杀——喂大了两大阵营的残忍胃口。
说句实在话,正因为猎杀女巫这段历史讲述的是我们这个世界,我们才更有理由不去直视它。如果踏入这一雷池,就意味着我们要直面人性中最绝望的一面。首先,它揭示了社群的顽固不化:隔一段时间就要为自己的不幸揪出一只替罪羊,自我封闭在非理性的漩涡中,不接受任何理智的辩驳,直到民怨四起,怒不可遏,最终诉诸肢体冲突,还可以顺理成章地认为是社群机构出手进行正当防卫。另外,它也揭露了人的某种能耐。这种能耐用弗朗索瓦丝·德·欧本纳的话说,是“用疯子的理论来大开杀戒” [5] 。将定性为女巫的女性妖魔化与反犹主义也有许多共通之处。女巫的集会被说成“巫魔夜会”或是“犹太式聚会”(synagogue);她们和犹太人一样被扣上疑似密谋毁灭基督教的帽子;另外,她们的形象和犹太人一样,都被赋予了同款鹰钩鼻。1618年,在科尔马(Colmar)镇旁的一次女巫处决中,百无聊赖的书记员在笔录旁的空白处画上了被告女巫的形象:她的头饰被画成了传统犹太式的,“戴着大耳坠,满头的六芒星饰物” [6] 。
通常情况下,替罪羊的指定,远不是一群粗鄙贱民可以操控的,而是来自高层,来自有教养、有文化的阶层。女巫传说的诞生几乎与印刷同时,后者诞生于1454年。印刷术也在猎杀女巫的进程中起到了重大作用。贝奇特在书中提到了“当时用到了所有信息渠道”的“传媒联动”:“给识字的人发书,给其他人讲道,给所有人发大量的图画。”两位宗教裁判官[阿尔萨斯的亨利·因斯托里斯(l'Alsacien Henri Instoris,德语名为Heinrich Krämer)与巴塞尔的雅各布·施普伦格(le Bâlois Jakob Sprenger)]于1487年推出的大作《女巫之锤》(
Le Marteau des Sorcières
)在发行量上可媲美阿道夫·希特勒的自传《我的奋斗》。这本书再版了15次,共发行了3万多册,流通于全欧洲各大阶层:“在那个烈火熊熊的时代,在每次审判中,法官都要用到这本册子
。他们会问出《女巫之锤》里的问题,也将听到《女巫之锤》里给出的答案。”
以上史实完全打破了我们对印刷术最初运用的理想化预设……《女巫之锤》锤实了“危难在即,须用非常手段”的念头,让大众陷入集体幻觉中。它的成功催生了一种名为魔鬼学的行当,其驱魔除邪的题材倒成了图书业的一个金矿。那群写出魔鬼学“著作”的人——其中包括法国哲学家让·博丹(Jean Bodin,1530—1596)——在其文字间表现得像一群愤怒的疯子,但其实他们都是些博学且声望甚高的人。对此,贝奇特嗟叹道:“对比他们在其魔鬼学行文中表现出来的盲从与粗暴,这是多么大的反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