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15年,是推动实现两个大局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阶段。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一系列新战略、新路径,这些新战略、新路径既与我们过去40多年改革开放一脉相承,又体现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这“三新”背景下的新思路,其战略重点、主要内容跟以往有所不同。
中央提出建设以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最高层次、最重要的一个发展战略。中国从1950年到2050年这一百年里,这种循环战略大体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三种类型。
第一阶段是1950年到20世纪80年代初,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内循环。当时不是我们领导人、中央决策层要封闭,而是被迫只能相对封闭。一方面,在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挑动联合国及其盟友对中国实行了经济、政治、外交(包括技术交流、资源能源供应、经济合作、国际交往在内)的全方位封锁。另一方面,1958年中苏交恶后,苏联挑动东南亚国家跟中国从1960年以后也进入了相对隔离的阶段。50年代初,苏联援建了156个项目。中苏交恶后,部分项目还没有完成,中途停摆,变成了“胡子工程”。有些项目中的苏联专家撤走了,已经完成的项目由无息援助变成了短期内要连本带息全部还清。实际上,中国经济在1955年至1965年左右的10年里是最为困难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既没有工业品,也没有资金。再加上自然灾害,内灾外债使得中国经济雪上加霜。在那种情况下基本上只有内循环,幸亏中国很大,960万平方千米,8亿人口,31个省份,等同于欧洲26个国家之间的内循环。如果换作一个小国,这么搞封闭的内循环,就会被憋死。在如此艰苦的情况下,我们自力更生,1955—1965年间经济增长仍然取得了年均增速6.64%的成绩,名义GDP 10年间增长了90%,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等。但是后来的10年“文化大革命”几乎将中国经济推到了崩溃的边缘。这是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十八大之前,是一个以外循环为主牵引国内大循环的阶段。这也有30多年。在沿海“三来一补”加工贸易和外资持续涌入的带动下,中国经济实现了多年的高速增长,一度形成了以工业大进大出为特征、以外循环为主要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这样一个特定的增长模式的形成,与当时的资源禀赋和历史条件有关:一是在20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全面推开、国有企业实行承包制之后,中国出现了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大量农民工涌入沿海地区,为这些地区的加工贸易及工业制造业繁荣发展提供了最为重要的基础条件。二是中国改革初期,各级政府财力很弱、资本极其稀缺,国有企业资本金普遍不足,迫切需要引入外资进行工业化。三是国际市场需求旺盛,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欧美国家的需求成为拉动亚洲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四是中国沿海的对外开放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这几个方面的作用下,中国成为继“亚洲四小龙”之后国际资本竞相涌入的沃土,工业化进展很快。但是当时中国的经济以原材料和产品大进大出为主要特点,实际上就是以外循环拉动为主的增长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那个时候中国本土市场的需求增长也很快,但从消费特点来看,多数是模仿型排浪式消费:从旧四大件(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到新四大件(彩电、洗衣机、电视机、录音机),国外有什么,我们就进口什么,或者想方设法生产出来实现进口替代。这同样是受到外循环影响和驱动的。这一模式在中国加入WTO后被进一步加强,到2006年中国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达64%,此后虽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而有所下降,仍在客观上推动着中国工业经济高歌猛进:中国于2010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于2011年工业总产值超过美国(是美国的126%),成为全球第一;于2013年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
第三阶段是十八大以后到现在,甚至于到2050年,这30多年将是中国以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阶段。这个内循环跟20世纪50年代封闭的内循环不同,强调以内循环为主体,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
形成这个战略有几个内在的理由:一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外需断崖式下跌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实际上,后来我们发现,国际市场增长放缓甚至萎缩不是暂时的,而是在危机之前就已经到了天花板,危机之后增速稳步下降已成定局。二是与一些国家的贸易摩擦逐步加剧。有研究显示,2006—2009年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数占全球的比例超过了35%,2015年这一比例仍然维持在31%左右。从反倾销最终实施的结果来看,1995—2015年中国共遭受国际对华反倾销裁决820件,占世界总数的25%,居世界首位。同时,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肯定性裁决比例和中国产品遭遇的反倾销税率也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三是劳动力增长出现拐点。随着退休人口逐步超过新增劳动力的数量,2012年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第一次出现绝对下降,意味着我国剩余劳动力就从无限供给真正转向了有限剩余,沿海一些地区出现了“用工荒”,劳动力成本逐步提高。四是煤电油气运等要素成本也随着大进大出而逐步抬高。以原油为例,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于2009年首次超过50%;2013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油和其他液体燃料进口国(进口减去出口后净值)。五是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们比以前更加重视环境保护,更加重视防污治污。在这种背景下,原来发展经济先污染再治理的模式难以为继了,过去发达国家向中国转移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再受到欢迎了。总之,这些因素加起来对外循环拉动的经济模式提出了挑战。
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方略。从供给侧下手,通过“三去一降一补”,力图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问题。在一系列结构性改革措施的作用下,从市场主体的培育到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营商环境的改善到创新动能的激发,中国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持续释放,以供给结构动态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特征的内循环体系逐步成型。2019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由2006年的64%下降为32%,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接近60%。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内循环为主的思路不是突然提出来的,而是党中央早在2015年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候就已经在酝酿了。如今,在新冠肺炎疫情深刻冲击世界经济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一些国家不负责任“甩锅”“脱钩”的背景下,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既是顺势而为的战略举措,更是强国之路的必然选择。
一是有利于提高我国产业链的含金量,促进高质量发展。过去我们是两头在外,零部件、原材料和市场都在外,我们赚一点加工费、辛苦费。尽管这种加工贸易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就业,但由于只占整个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对就业的拉动也是有限的。现在,在内循环下,我们将通过补链、扩链,形成水平分工与垂直整合相结合、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产业链集群。这样的产业链集群不仅将吸纳大量就业,还将带来更高含金量的经济绩效。比如产值为100亿元的加工贸易,由于两头在外,一般只有10%—12%转化成本地的GDP;而内循环下,如将上游的主要零部件配套企业集群到一定的空间区域内,并形成水平分工垂直整合的产业链集群,同样100亿元产值带来的GDP将可能达到30亿—35亿元,也就是说将会有30%—35%的GDP转化率,产业链的含金量将会更高。
二是有利于提升供应链的安全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疫情之下,各国各地区的隔离阻断,首当其冲的就是全球供应链,停工停产导致链上企业原有的产品订单没有了,即使未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其原有的零部件供货也因为物流中断等消失了。一些地区的企业即便有复工复产的能力,也会因为没有订单、没有零部件供应而处在不得不停工的状态。但是我们也在苏州、重庆等地看到,由于这些地方产业链相对完整、产业集群自成体系,供应链的安全性得到了充分保障,疫情之下很多跨国公司反而把大量的订单转移到了这些地方。这些地方不仅满血复活,还在加班加点,获得的订单出现了逆势增长。这也说明,内循环下的产业链集群要比两头在外、高度依赖国际供应链更加安全、高效。
三是有利于增强价值链的韧性,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虽然中国已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仍有很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过去,在以外循环拉动为主的模式下,习惯的思维就是买买买、以市场换技术。然而,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而且,长期习惯于这种分工格局,容易被锁定在“微笑曲线”的低附加值的底层中间区域,也容易被人“一剑封喉”。推动以内循环为主的增长,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关键环节的研发,更加重视创新,更加重视品牌。事实上,我们也已经具备了沿价值链向上攀升的条件:我们有4亿的中等收入群体,对高品质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我们广大的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培育品牌提供了最为丰富而便利的市场。过去要靠国外高端客户来积累技术、培育市场的问题,现在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了。特别是“互联网+制造业”的全面渗透,近几年陆续涌现出的以智慧化、个性化和定制化为特征的“新制造”就是这种趋势的反映。
四是有利于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在外循环拉动下,经济增长较为粗放,靠的是劳动力和资本的大量投入,但由于重生产、轻消费、订单为王、重商主义,经济长期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转向以内循环为主,不仅意味着要进一步打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的梗阻,形成更加畅通的经济循环,还要通过推进劳动力、资金、土地、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说得简单一点,外循环拉动下拼的是要素的投入成本(比如劳动力和土地等足够便宜,外资就来了);内循环驱动下拼的是要素的配置效率,需要有深层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五是有利于增加进口,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主动扩大进口,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共同发展的长远考量。事实上,当今世界,出口大国未必是经济强国,因为出口的可能大量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来料初加工产品。而进口大国一定是经济强国,进口所需的外汇可能来自技术和服务等贸易顺差,也可能因为货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成为世界货币从而与各国直接用本币结算。所以,以内循环为主意味着我国将持续增加进口,实现进出口平衡。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在新一轮经贸谈判中占据主动,还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在一些重要资源领域形成人民币支付的定价权,进而提高我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以内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内卷躺平,而是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是要形成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对外开放格局呈现出五个新的特征:
第一个特征:从以引进外资为主,转变为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先看“引进来”,从2001年加入WTO到现在,我国20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接近2万亿美元,近10年累计达1.2万亿美元。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吸引外资第一大国。2020年在全球投资大幅下降的背景下,我国引进外资规模达到1493亿美元,逆势增长5.7%。再看“走出去”,从1980—2012年,我国30多年累计“走出去”投资5000亿美元;十八大后到现在,不到10年间“走出去”投资就已经达到5000亿美元。这背后,一方面,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需要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由贸易相通逐步带动中国资本走出去,在当地投资兴业,满足当地市场;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体量增大,我们对能源资源供给的需求更大了。尤其是在新发展格局下,需要有更加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需要吸收全球的“养料”,更需要我们的企业走出去。因此,综合起来,这实际上是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引进来”和“走出去”,也是将内循环与外循环由过去商品流通的大进大出升级到资本要素的跨境便利流动。
第二个特征:从以扩大出口为主,转变为鼓励出口和增加进口并重。当今世界,出口大国未必是经济强国,因为出口的可能大量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来料初加工产品。而进口大国一定是经济强国,进口所需的外汇可能来自技术和服务等贸易顺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主动扩大进口,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共同发展的长远考量。预计10年后,中国GDP会达到160万亿元人民币,按现行汇率换算约24万亿美元。同时,对世界来说,中国也是全球最具潜力的大市场,预计未来10年累计商品进口额有望超过22万亿美元,服务进口总额将达5万亿美元,两者加起来超过27万亿美元。这么庞大的市场需求必将对疫情后世界经济复苏带来直接而持久的拉动,进而助推世界经济循环逐步走出低迷、走向复苏。
第三个特征:从以沿海地区开放为主,转变为沿海沿边内陆协同开放、整体开放。自2013年设立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以来,我国已经分6批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了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全覆盖。特别是在中欧班列的带动下,沿线通道经济、口岸经济、枢纽经济快速发展,为内陆城市对外开放拓展了新空间。中欧班列物流汇聚功能带来更多人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集,进而带动加工贸易、先进制造、保险物流、金融服务等产业兴起和集聚,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而随着产业的兴旺和人口的集聚,城市经济加快繁荣,形成了新的陆港城市。一些重要枢纽城市如成都、重庆、西安、乌鲁木齐等正由过去的开放末梢变成开放前沿。
第四个特征:从以关贸总协定和WTO框架下的货物贸易为主,转变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共同发展。根据WTO统计,从2012年至2019年,全球跨境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贸易出口的比重,已经从19.5%提升至24.5%,预计2040年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占比有望提高到30%。特别是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中间品贸易的比重现在已经达到70%以上,而中间品贸易背后需要大量的国际物流、保险、金融结算、工业设计等。据世界银行《遭遇麻烦?制造业导向型发展的未来》报告,发达国家产品的最终价格中,制造环节增值占比不到40%,服务环节增值约占60%。我国已经是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服务贸易第二大国。但是在服务贸易规模增长的同时,逆差仍达1000亿美元,接近货物贸易顺差的1/5。在外贸结构中,我国服务贸易占比从2012年的11.1%提高到2020年的12.44%,八年才提高了一个多百分点。为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发展服务贸易,同时决定每年召开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习近平总书记已连续两年在峰会上致辞,宣布了一系列服务业开放合作重大举措。可以预见,未来我国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会逐步提升,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将共同支撑中国贸易高质量发展。
第五个特征:从以融入和适应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为主,转变为积极参与甚至引领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的制定修订。中国加入WTO 20多年来,全面履行加入承诺,大幅开放市场,接受、适应、融入以WTO为核心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进入新发展阶段,针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党中央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这是主动应对规则之争、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重大举措。这也是更深层次的开放——在过去几十年推动要素流量型开放的基础上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其实质是要全面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实现国内国际营商环境趋同化。目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经签署生效,《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已经达成,中国已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国正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的谈判和制定,推动国际经贸秩序朝着更加包容有序、互利共赢的方向演进。
2020年9月,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承诺,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两个大局、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决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是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态结构深度调整的过程,既蕴含着巨大的机遇,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如何找到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路径,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中国宣布“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伟大意义在于:
一是有利于推动我国能源结构实现根本性转变。这包括两方面。在能源消费端,我国将实现“两个替代”,即“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到206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由目前的16%左右提升到80%以上,清洁能源将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我国能源消费的主力。同时,我国在能源消费形式上,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实现电能替代,电气化比重将大幅提升。在能源供给端,2020年我国石油进口5.42亿吨,对外依存度超过73%;天然气进口1亿吨,对外依存度43%。我国能源供给基本上是以外循环为主。未来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我国将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水电、核电、页岩气等清洁能源;预计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由目前的34%左右提高到90%以上,建成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能源领域深度脱碳和本质安全;同时通过大幅减少炼油、重点发展炼化,进而大幅降低能源进口依存度,形成能源自主自立、以内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
二是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质量效益全方位提升。2020年,我国GDP为101.6万亿元(其中三次产业占比7.7∶37.8∶54.5),排放了大约100亿吨二氧化碳。如果到2060年时我国GDP达到300万亿元,那么这300万亿元GDP就不能按现在的比例产生300亿吨的碳排放。实现“双碳”目标,将倒逼经济增长由更高效益、更低排放的产业结构来支撑。假如到2060年时中国的GDP会翻两番,那么工业增加值不会同步翻两番,但工业系统将通过源头减量、节能减排、循环回收、工艺流程改造、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大幅减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此同时,由于与传统工业相比较,服务业的碳排放将大幅减少,实现碳中和背景下的经济增长需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事实上,随着制造业服务化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将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加上新能源技术与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及其与生物、材料等多学科、多技术领域相互渗透、交叉融合、群体突破,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一批颠覆性技术将引领和带动新科技产业革命逐渐走向高潮。这将带来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机制的颠覆性变革和治理效益的全方位提升。
三是有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前,中国GDP占世界17%,人口占世界19%,碳排放占比却高达29%。未来中国实现碳中和将意味着全球少了29%的碳排放。不仅如此,从目前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全产业链优势看,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共识日益加深,中国的清洁能源技术将输出到全世界,帮助全世界实现绿色发展,中国将由全球排放大户转变为全球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引领者,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实质性贡献。这也是了不起的大事。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着“双碳”目标的实现,中国将有可能引领全球新一轮能源革命,进而成为真正的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世界经济强国不仅是综合国力排第一,还要引领一次工业革命。纵观世界经济史,第一次工业革命是英国引领世界,自身经济实力也独领风骚近百年。德国也曾经引领第二次工业革命,但其综合实力并未达到世界第一,算不上头号经济强国。美国引领了第二次、第三次工业革命,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综合国力就跃居世界第一,保持至今,美国是当今世界头号经济强国。预计到2050年左右中国综合国力将实现全球第一,同时引领新一轮能源革命,必将成为新的世界经济头号强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完全实现。
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要立足中国国情,遵循经济规律,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时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未来清洁能源装机容量总规模问题。2020年底,我国电力生产总装机22.29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2.5亿千瓦。2020年实际生产电力7.62万亿千瓦时,其中火电5.17万亿千瓦时。未来尽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但随着经济增长,能源消耗的总量还会持续增长。特别是随着“两个替代”的逐步推进,我国电力需求可能不止翻一番。如果到2060年时国民经济需要电力20万亿千瓦时,如果全部来自火电,则需要50亿千瓦装机。但如实现清洁能源全部替代火电,装机容量至少达120亿—150亿千瓦。因为火电可以一年5000小时运转,但光伏只有在白天且晴天的时候才能发电,最终一年下来只有1500小时左右的有效时间,因此光伏需要3倍于火电的装机容量;风电也是如此;水电的容量差不多要2倍于火电。实现“两个替代”要首先把握好这个总量比例关系。
二是不同类型的清洁能源比例结构问题。截至2020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装机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并网光伏2.5亿千瓦、生物质0.3亿千瓦、核电0.49亿千瓦。中国已经承诺,到2030年光电和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到2030年和2060年分别达到25%和80%。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注意把握好能源供给结构中不同电源的比例关系。若按照2060年120亿千瓦的装机需求来测算,建议大规模发展光伏和风电,光伏装机要达到50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5亿千瓦,二者在总装机中的比重分别为42%和21%。在水电方面,由于我国大江大河的水电资源开发已接近饱和,预计在未来装机容量中的比重将由现在的16.5%降到5%左右。核电目前占2.2%,未来可以逐步适当提高至10%。氢能由于其安全性,不能太多,可以占7%。最后,15%的装机用天然气和煤电来调峰,其中10%用天然气,5%用超超临界的煤电。
三是清洁能源生产力如何优化布局问题。考虑到我国清洁能源生产力的区域布局,应在服务“双碳”目标的同时,立足国情,充分发挥不同区域间禀赋优势,在技术可行、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做到合理布局、物尽其用。建议在沿海地区不要大规模推广分布式能源,那将给电网高效安全运行带来障碍。要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带动西部大开发,利用特高压电网进行西电东送。建议在西部地区以五个“大”——大企业、大投资、大技术、大系统、大市场——来建设一批新能源的大基地。假若未来光伏需要装机50亿千瓦,则可以在新疆戈壁沙漠上建20亿千瓦,青海、甘肃、内蒙古各建10亿千瓦,将会生产7.5万亿度电,产生1.5万亿元收入,按照四省(自治区)总人口7000万人计算,相当于这四省(自治区)人均GDP增加2万元。水电目前基本集中在西南地区。风电建议以沿海和西部地区为主,不要四面开花。对于氢能,建议将氢能的利用开发聚焦在清洁能源储能上,即利用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等地的清洁能源电解水制氢,白天产生氢气,晚上用氢发电再输送出来。这不仅规避了氢能运输的安全问题,还可有效解决风电、光电的波动消纳问题,一举多得。
四是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节奏问题。在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清洁能源上多少,传统能源退多少,要有个比例关系,操作中不能太激进。要按照爬行钉住加保留安全冗余的原则推动清洁替代。比如,按照3∶1的简单比例关系,若清洁能源装机30亿千瓦,相当于火电装机10亿千瓦,但这时火电只能退出2亿千瓦即1/5的容量,若清洁能源装机达到100亿千瓦,火电才可退出1/3。总之,火电退出要比清洁能源进入晚10年,保持一个冗余度。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不用新建煤电,但要对老的煤电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在这个阶段里,随着页岩气的开发,天然气机组仍要大幅增加。目前7.5万亿度电消费量中,气电才3%,未来20万亿度电中气电可占到10%,即贡献2万亿度电,因此气电机组装机未来要增加10倍。最终气电和煤电加起来保留15%用于调峰。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给电网消纳留出时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到用电端的突发情况,以确保经济运行平稳。
五是保持碳中和进程与世界同步的问题。从全球来看,目前基本碳达峰了。中国在2030年碳达峰后,碳中和进程要与世界同步,即世界降1个点,中国也降1个点,没必要快,也不要慢。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中国能源结构的调整,中国要努力实现绿电出口,比如,可以考虑向东南亚出口我国西南的水电,向日本、朝鲜、韩国输送内蒙古的风电,等等。中国要努力从能源进口国转变为清洁能源输出大国。同样,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要确保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装备制造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要大力推动清洁能源装备、技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推广应用,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最后,随着我国生态结构的深入调整,绿水青山将成为重要的碳汇资源,可以通过国际市场转变成金山银山。要通过这三方面的输出,为全球碳中和做出独特贡献。
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是倒逼产业结构深度调整、进而提升国民经济效益质量的过程,是中国经济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凤凰涅槃的过程。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加快形成世界级清洁能源产业链集群,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源。能源结构的巨大调整会带来天量的投资。比如在供给端,如按照每千瓦5000元的投资,120亿千瓦的装机将需要60万亿元的投资;在消费端,各种终端用电用能设施的更新改造,如电动车、智能环保建筑等至少会形成4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而在传输和配送端,远距离输配电的特高压及智能电网设施等投资至少也需要50万亿元。这样加起来会达到150万亿元之巨。对此,各地区不能一哄而上,搞低水平重复。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扩链、强链、补链,加快形成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清洁能源产业链集群。同时,要理性选择技术路线,特别注意对氢能的开放利用要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此外,在我国清洁能源产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将会出现几个生态主导型的企业和几百甚至几千家独角兽企业。对这些企业,我们要吸收上一轮互联网浪潮中我国企业被外资投资控制的教训,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依托去主动培育这些潜在的独角兽,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二是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工业部门脱碳减碳,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作为耗能排放大户,传统工业部门面临如何脱碳减碳问题。建议从五个方面推进脱碳减碳:一是源头减量,即在工业投入品的源头减少资源消耗。比如钢铁行业,要进一步优化燃料结构,降低燃料比、铁钢比,发展短流程炼钢。二是节能减排,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用能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提升电力、冶金、化工等重点高耗能产业的用能效率。如果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可以达到2019年世界平均水平,则可节约15.8亿吨标准煤,可减少碳排放约39亿吨。三是循环回收,比如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余热和中间物料进行回收利用,对产品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发展再制造产业等。四是工艺流程改造,通过低碳技术对工艺流程进行绿色化改造,淘汰高碳高耗能技术。五是对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比如冶金炉渣建材化、城市固废资源化、环境治理生态化。在具体操作上,建议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碳中和为目标,通过市场机制构建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产业链上下游利益共同体,发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效应,推动构建绿色低碳新型工业体系。
三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克服经济增长“鲍莫尔病”。未来四十年,随着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服务业比重将会大幅提升,这符合经济结构演化规律,也符合“双碳”目标的基本要求,但这也可能会导致经济增速持续趋缓甚至停滞,即所谓“鲍莫尔病”。对此,根本之道在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因为产生“鲍莫尔病”的一个基本假设是服务业中多数行业是不可贸易的,劳动生产率会长期停滞。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改变这一假设。借助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过去不可贸易的服务业正在创造新的贸易模式。尽管两百多年前的莫扎特四重奏要四个人演,三百年后依然要四个人,但借助互联网、AR/VR等技术,听众可能来自全世界任意角落。换言之,在数字技术加持下,部分服务业的生产率正在得到全面提高,而且是以低碳绿色方式实现的。因此,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要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为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以数字技术赋能各行各业,加快培育颠覆性、指数级的产业新动能。
四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形成有利于产业创新升级的体制环境。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离不开良好的体制环境。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动力,建设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规则透明中性、竞争公平有序、市场统一开放、企业优胜劣汰、创新源泉涌流的高标准市场经济新体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应重点抓好以下四件事:一是推进要素市场化,加快破除阻碍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和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二是全面强化创新驱动,重点是打通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产业化的创新链条,加快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型举国体制;三是完善公平竞争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营造鼓励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扩大制度型开放,用好用足RCEP、CAI和CPTPP等高水平经贸规则中的相关条款,积极参与绿色供应链、绿色贸易等话题讨论和谈判,提升参与国际经贸新规则博弈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近三百年来,作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海洋运输是承载全球贸易流量的主导方式,也因此形成了基于海洋运输体系的全球分工格局和经贸秩序。也正是在这近几百年间,原本横亘在欧亚大陆间、以骆驼和马队为载体、延绵几千年的陆路贸易通道日渐被海上运输方式所替代,欧亚间的陆路交流基本停顿。然而,自从习近平于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这种格局正在悄悄发生变化,特别是中欧班列的开通和运行将几乎中断的欧亚大陆桥变成了沿线国家间“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陆上丝绸之路。中欧班列在海运体系之外形成了一条全天候、大运量、绿色低碳的运输新通道,是国际运输服务体系的重大创新,有力地保障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了国际陆运规则的加速完善。在中欧班列的带动下,沿线通道经济、口岸经济、枢纽经济快速发展,为内陆城市对外开放拓展了新空间。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有必要系统地梳理研究中欧班列的历史意义和创新价值,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效战略支撑。
经过七年多的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突出体现在“五通”上。其中,中欧班列的开行和运营,堪称“一带一路”建设的典范。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旗舰,与其他重资产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同,中欧班列以较少的投入使沿线各国已经存在的、长达一万多千米的铁路实现了基础设施“硬联通”,同时用政策沟通和机制协同促进了贸易投资的“软联通”,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所提出的“五通”理念。总结其实践经验,主要实现了以下八个突破:
一是确定班列优先等级。沿线各国原来运行时刻表是不同的,国际线路也不是优先通行,一般是货车让慢车、慢车让普快、普快让特快。如果“入乡随俗”地按照所在地国家的通行规则,那运行起来将十分耗时。经过沿线各国铁路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最终将中欧班列确立为沿线其他班列都要避让的最高等级班列,以确保班列运行一路畅通。
二是协调运输收费标准。中欧班列开行前,沿线运输是按段收费,各收各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运费价格理论上要根据运量规模逐步调整:初期运量少,运价自然高一点,随着运量上来后,运价应逐步下调,但若运价下不来,运量也难以上得去。因此,调整运价、培育运量光靠市场是不行的,也需要各国进行政策沟通。事实上,经过沿线铁路部门反复协商,平均运价也由最初的1美元/大箱公里降到了0.5美元/大箱公里,相应地,10年来,中欧班列年开行数量由最初不到20列发展到2020年的1.24万列,运量也上来了。
三是开行“五定”班列。中欧班列沿途原来有120多个车站,如果站站都停也是低效的。后经过协调,最终确定了12个站作为枢纽节点,其他站点通过中转分拨抵达。以此类推,沿线各国铁路公司合作制定了“五定”班列的运行方式,即定点(装车地点)、定线(固定运行线)、定车次、定时(固定到发时间)、定价(运输价格)。随着国内外各大城市踊跃开行中欧班列,有关部门也进行了有力协调,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品牌标志、统一运输组织、统一全程价格、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经营团队、统一协调平台。
四是实行“三互”大通关协作。过去沿线各国通关要求、程序手续不一样,如果一趟车过去都要将货物卸下来通关查验再装上去,费时费力。为此,中欧班列通过政策沟通促进沿线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即开展“三互”大通关协作,大幅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重复查验,提高了贸易便利化程度。
五是开通邮政班列。过去中欧之间的铁路是不通邮的。经过中国邮政、海关总署等多方协调争取,2014年6月,铁路合作组织讨论通过了新版《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删除禁止运输邮政专用品的相关表述。2016年4月,沿线各国邮政以《重庆宣言》的方式正式确定了“各国合作利用中欧铁路开展铁路运邮,提供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陆路运输方式”这一原则。2016年10月,中欧班列(渝新欧)去程全程运邮测试成功;2018年11月,中欧班列(渝新欧)首次回程运邮测试成功,标志着铁路运邮历史彻底改写。
六是合力确保运输安全。沿线国家治安状况各有差异,为了确保运行安全,沿线各国都同意采取和支持以下做法:第一,集装箱加装电子安全锁,若被强制打开会立即报警;第二,集装箱上安装定位系统,实时跟踪监测运行位置;第三,遇到警情,运输企业可以直接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接警后要立即出动处理。在这些做法的共同作用下,迄今为止中欧班列尚未发生大的治安案情。
七是解决极端严寒地段的保温问题。中欧班列很大一部分运行路线要在俄罗斯境内,那里每年有4个月的气温在零下三四十度。中欧班列经过时一些货物如笔记本电脑中的组件有可能会被冻坏。为此,有关企业经过十几次试验,成功研发出了廉价保温的新型包装材料,顺利解决了这个难题。
八是回程货源的组织问题。集装箱满载运到欧洲后空箱如何回收?如何组织货源回程?自中欧班列开通以来,提高回程重载率一直是各方努力的重点。为此,经过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政策沟通,最终确定由沿线6个国家共同出资设立中欧班列物流公司,各方各占1/6的股权,系统解决了这一问题。
中欧班列开通以前,沿线国家的铁路早就存在,但是由于各国之间贸易政策和制度不衔接,所以基本没有运行,欧亚大陆桥的作用也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而中欧班列的开行,让沿线各国几十年前已经投入的巨量固定资产得以充分利用,促进了沿线各国的贸易畅通。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全球各个国家的航空、海运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停飞、停运等情况,让国际贸易往来、物资交流受到重大影响。而与此同时,作为欧亚大陆的“陆路大通道”,中欧班列则呈现出逆势上扬态势。数据显示:全年开行中欧班列1.24万列、发送113.5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50%、56%,综合重箱率达98.4%,成为承载希望的“钢铁驼队”,为保障疫情下中欧及“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物流畅通和物资供应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与上述八个突破是分不开的。中欧班列这种花小钱、补短板、盘活沿线铁路重资产、实现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贸易投资“软联通”的特点正是“一带一路”建设所倡导的“五通”的生动体现。
截至2021年6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4万列,合计货值超2000亿美元,打通了73条运行线路,通达欧洲22个国家的160多个城市;运送货物货值占中欧货物贸易的比重逐年提升,从2015年的1%增至2020年的7%,为中外数万家企业带来了商机,为沿线数亿民众送去了实惠。特别是在疫情之下,航空和海运都遇到不同程度的障碍甚至一度停运,而中欧班列逆势上扬,2020年全年共开行1.24万列,同比增长50%;发送113.5万标箱,同比增长56%。未来,随着中欧班列开行量的持续增长,还将会有五个深层次的经济价值:
一是将推动内陆地区形成陆港城市。过去,海运的兴起和繁荣孕育了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港,如英国的利物浦港、曼彻斯特港,荷兰的鹿特丹港,德国的汉堡港,以及新加坡港、中国香港,等等。而这些海港的繁荣也带动着所在城市的兴盛。其中荷兰鹿特丹、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甚至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自由港(市)。这些地方因海而兴、依港而生,以物流带动人流、资金流、商流的逐步汇聚,演化成港产城一体、商贾云集、人才荟萃的海港城市。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以中欧班列为代表的陆路运输。过去,哪个城市沿海、拥有港口,哪个城市就是开放前沿,拥有巨大的开放优势;内陆地区的货物要出口到欧洲,需要先运到沿海的港口,再走海运。现在,中欧班列的开行让沿线城市一下子顶到了开放前沿——货物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出口手续,一下子就拥有了可以联通欧洲的陆港这一对外开放的新窗口。一些重要枢纽城市如重庆、成都、西安、郑州等地将因陆港的物流汇聚功能而有更多人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集,带动加工贸易、先进制造、保险物流、金融服务等产业兴起和集聚,进而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跟进落户,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随着产业的兴旺和人口的集聚,城市经济加快繁荣,形成了新的陆港城市。
二是将推动贸易分销体系的重大变革。运输方式和物流路径的变化将带来供应链组织方式的深刻变革。过去靠海洋运输组织出口贸易一般需要7—8个环节。比如,中国商品出口欧洲,传统海洋运输一般需要经过“工厂生产—通过陆路或水路运输到沿海港口—港口拼装后装船—海洋运输—到目的地港后卸货分拨—批发商—零售商”等环节。这些环节中,中国的企业往往只能掌握前面的生产和装运2—3个环节,后面的环节基本与中国供应商无关,因为后面的业务基本被外国公司做了。而中欧班列开行之后,铁路线可以直接延伸到对方工厂、批发商的仓库里,中国供应商可以借此“一竿子捅到底”,直接与欧洲的客户进行更加深入和紧密的交流合作。这种分销体系上的重大变革加上跨境电商的崛起将对未来贸易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将给中国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企业可以在沿线布局海外仓,以我为主在当地建立直达终端消费者的分销体系,从而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位势。同样,随着环节的压缩,沿线国家和地区与中国的联系也将更为紧密,其商品也会因中欧班列的高质量运营而直达中国末端市场。这种高水平的双向开放、近距离对接将产生新的化学反应: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将会进一步加深,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际大循环的效率和质量。换言之,这种贸易分销体系的重大变革将为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将进一步丰富全球运输服务供给。不同价值的货物对时效和物流费用的敏感度是不同的。以中国郑州到德国杜伊斯堡为例,每标箱5万美元以下的货物一般适宜走海运;100万美元以上的货物适宜走空运,因为这类货物不仅能承受相对较高的运费,而且对时效的要求也较高;而那些货值在5万—100万美元的货物则适合走中欧班列,因其一个突出优势是运行时间是海运的1/3,费用是空运的1/5。过去,没有通铁路的时候,那些无法承担空运费用的货物,由于只能走海运,往往需要一个半月才能运到欧洲港口,再花一周左右的时间配送到客户仓库或工厂,前前后后差不多要花两个月的时间在路上。企业也不得不提前备足两个月的库存,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在,中欧班列不仅满足了那些货值在5万—100万美元的货物对时效和费用的要求,还降低了企业库存和资金占用。目前中欧班列累计平均每标箱货值仅5万美元左右。随着沿线经贸联系日渐紧密、产业分工日益深化,每标箱货值也会逐步增加,物流成本也会逐步摊薄。若以后每标箱货值达到平均50万美元,假如运费比海运高出平均2500美元/标箱,同时考虑到与海运相比,中欧班列保守估计能节省一个月时间,那么一标箱货物因为通过中欧班列运输而节省的资金占用利息是2500美元左右(按年息6%计算),刚好与多出的运费打平,且不谈班列比海运还节省了很多短途转驳的费用。也就是说,作为海运和空运之外的另一选择,中欧班列不仅丰富了运输服务供给,还给沿线产业链、供应链带来了更加经济便捷的隐形效益。
四是将有助于形成陆路贸易规则和标准体系。过去几百年间,全球贸易以海洋运输为主导,形成了以海运为基础的海洋贸易规则和标准体系。如今,中欧班列的开行将为陆路贸易规则和标准的探索与实践提供重要的试验平台。事实上,中欧班列能顺利开行,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支撑就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简称“三互”大通关)。班列一路开过去,由于实行了“三互”大通关,部分起到了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所倡导的减壁垒、减补贴的效果。而且,随着沿线国家经济交往的深入和公铁联运、海铁联运、空铁联运等多式联运的探索和实践,将在物流载具标准、各环节信息互通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进展,系统解决多式联运中的货柜托盘标准不统一、“一单制”编码标准不统一问题。特别是未来如能实现“一票到底”,同时进一步导入供应链金融,将信息流、物流、订单流和资金流进行集成,这个“票”就可以具备金融属性,就可以像海运提单那样成为相关增值服务的重要基础。在这方面,我国一些地方如重庆、成都、西安、郑州等已在积极探索,未来有望助推中国在完善全球经贸规则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是将更加适应各类贸易业态的创新发展。海洋运输方式下贸易活动主要是以港口对港口的形式开展的,加工贸易、与海运有关的服务贸易主要发生在枢纽港,其他地方难以“雨露均沾”。而且在海洋运输中,货物从工厂拉出来经过海运送到最终用户一般需要经历4—6次装卸。贸易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要被这些频繁的装卸所抵销。而以中欧班列为代表的陆路运输则是通过一条线的方式在开展贸易,沿线各站点之间都可以产生新的贸易流量。而且理想情况下货物从工厂出来一般只需要2次装卸,中间的分拨转运可以通过车皮的组合来进行。如果说海洋运输给主要港口带来了枢纽经济,则中欧班列既给铁路枢纽城市带来了枢纽经济,也给沿线带来了通道经济,更能适应各类贸易业态和模式的创新发展。事实上,经过多年实践,中欧班列向货运市场提供4种类型的班列,分别是主要服务于大型出口企业的“定制班列”、常态化开行的“公共班列”、随到随走的“散发班列”以及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拼箱班列”。其中,“定制班列”服务于大型企业的进出口或加工贸易,“公共班列”服务于各类企业开展转口分拨和加工贸易,“散发班列”“拼箱班列”则与跨境电商的小批量、多频次的特点相适应。进一步而言,对于在国内的企业,利用中欧班列开展国外站点间的贸易就是离岸贸易,而围绕班列运行而产生的物流、金融、保险等业态则有可能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随着陆港城市的兴起、贸易分销模式的变革、运输服务体系的丰富、陆路运输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各种贸易业态的叠加,中欧班列对沿线经济的辐射带动效应将越来越显著,沿线地区将日益加入更加紧密的全球分工。这背后隐藏的市场力量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推动经贸格局的深刻变革。
当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经受重创,国际投资贸易断崖式下跌,“一带一路”建设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挑战。对此,我们需要做好较长时间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中国启动“双循环”战略,是“一带一路”建设新的契机,沿线相关城市要充分利用好这一机遇,科学处理好提高内需质量和扩大改革开放的关系,把握好如下五个要点。
一是要把握重点、聚焦“五通”。201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明确提出要创新合作模式,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格局,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应该说“五通”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初心。在“双循环”形势下,我们应该牢记这个“初心”,将建设重点聚焦到与“五通”密切相关的项目上来。而那些与“五通”暂时没有直接关系的、有关国家自己内部的桥梁道路、能源基础设施,原则上还是应该依靠本国的力量来完成。
二是推动“五通”时要注意先后次序、有所侧重。正如中欧班列的例子,我们通过有效的政策沟通就实现了现有设施的互联互通,促进了贸易畅通。这也启发我们,“一带一路”建设不一定一上来就要修路架桥,搞大规模的重资产投资;要挖掘现有设施的存量,先通过政策沟通、民心相通来促进贸易相通,尽可能发挥现有设施、现有渠道、现有网络的作用。也就是说,如果给“五通”排个序的话,政策沟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应该先行,资金融通其次,最后才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来推动设施联通。
三是要推动有关方面、各路资本形成合力,共建“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建设从来不是中国一家的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时就明确提出,欢迎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多方参与实现共同受益的目标。
四是要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我们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人文交流已有较强的基础,广大的华人华侨也大多分布在周边地区。而且,中国长期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基本方针,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这些方针和理念正在转化为我们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宝贵资产。在疫情仍在四处蔓延,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的背景下,发挥我们与多数周边国家和地区长期睦邻友好的地缘优势,推动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以更加紧密的产业合作、市场融合和人文交流来构建更加顺畅、自主和安全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应该会得到周边地区的响应和支持,这也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题中应有之义。
五是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当前,我国人民币在SDR中的份额为1.95%,在全球外汇交易中的份额为4.3%,在主要国际支付货币市场的份额为1.76%,都与我国作为全球外贸第一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使用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9年末,中国已与2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在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机制安排。接下来,要在进一步扩大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币互换和清算安排的基础上,推动中国与沿线的贸易和投资尽可能以人民币计价、以人民币收付、以人民币结算、以人民币储备,在扩大使用中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根本体现,是我们党的宗旨。共同富裕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没有共同富裕,社会就会出现两极分化和阶层固化。如果贫富差距过大甚至出现两极分化,那么由于富裕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而大量的低收入人群缺乏购买力,经济运行会出现消费不足、投资过剩。同样,如果出现阶层固化,富人的后代会“躺平”,因为不用干活也能“躺赢”;穷人的后代也会“躺平”,因为穷人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整个社会就会停滞、撕裂甚至动荡,整体经济循环就会陷入低效率均衡。共同富裕就是要跳出这种低效率均衡,使多数人群收入达到中等富裕水平,呈现纺锤形收入分配结构,普通百姓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代际间社会流动渠道比较畅通。这一状态下,新消费、新经济、新动能将异彩纷呈。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内循环会更加顺畅,经济运行将更有效率、更具活力、更加健康。从这个角度看,实现共同富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实现了共同富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发生的生产过剩的矛盾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有效解决,这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观点。实现共同富裕,应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路径要求:
一是要统筹好“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这两件事。共同富裕包含了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两件事,这两件事不可偏废。一方面,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物质前提。蛋糕不大,分得再好,意义不大。对当下的中国而言,尽管已经实现了全面小康,我们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2020年人均GDP虽已达1.13万美元,但与北欧发达国家的5.6万美元、美国的6.4万美元差距较大。我们仍要聚精会神搞建设,把蛋糕继续做大。如果不继续把蛋糕做大做好,只把蛋糕分来分去,那么蛋糕就会越分越小,最后不会共同富裕只会共同贫穷。所以,不要一说共同富裕,就整天想着分蛋糕的事,却把做蛋糕的事忘记了。另一方面,分好蛋糕也是进一步做大蛋糕的激励基础。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不会自动纠正种种起点不平等而带来的结果不平等,贫富差距扩大和增长停滞是必然现象,这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无解的。所以我们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通过分好蛋糕进一步做大蛋糕,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因此,二者要动态兼顾,相互兼容。
二是要循序渐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根据每一阶段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经济的基础以及社会的条件来制定标准的。也就是说,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定量、定性的标准,整体来说是分阶段推进,逐步提高,并不是一步到位。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实施的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共同富裕,在内涵和标准上是不同的。共同富裕的本质意图是一脉相承的,但是在不同阶段,表现形式和标准层次会有不同。所以,共同富裕不能犯急性子。我们现在刚刚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还有大量人群的相对贫困问题,而且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要比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更加复杂、困难。2019年我国有6.1亿人年人均收入仅11485元,月收入不到1000元。有关研究显示,若根据城乡一条线计算的相对贫困标准,2020年后全国相对贫困人口约2亿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占了80%以上。因此,实现共同富裕仍需要较长的时间。如能在2035年左右实现中等收入人群翻番、低收入人群减半、人均GDP达到2.5万美元,共同富裕就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是要缩小差别,但不搞平均主义。共同富裕不是指所有人都达到一样的水平。这是错误的认知,也违反了共同富裕的原则。也就是说,共同富裕的原则并不是消灭差别,变成无差别。我们反对平均主义的共同富裕,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我国吃过亏的。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与平均主义的分配相伴随的是共同贫穷。事实上,我们应该承认,即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存在起点不平等或过程不公平导致结果不平等的情况。实际上,一方面,自然禀赋、个人努力、外在条件等起点不平等的因素复杂作用导致的收入差别总是存在的;另一方面,行业改革不到位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现象陆续扩大,使行业差别仍然存在。共同富裕不是把这三大差别归零。我个人认为,区域差别如用不同区域人均GDP的差异来衡量,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人均GDP倍数应当控制在2倍以内比较合理;城乡差别如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来衡量,也应当控制在2倍以内;全社会基尼系数控制在0.3—0.4比较合理。
四是要体现共同劳动、共同创造。共同富裕是共同奋斗出来的,需要全体老百姓共同劳动、共同创造、共同奋斗、共享蛋糕,多劳多得,绝不是仅靠一部分人把蛋糕做出来,然后分给不劳而获的人。比如说,绝不是把东部人民劳动产生的财富简单转移支付给西部,养着西部,而是在东部的支持下靠西部人民发挥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主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来与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共同富裕。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意味着多数人要靠劳动致富,劳动是参与分配的主要依据。这个劳动包括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包括了企业家的管理活动的劳动,包括了科学家的创造发明的劳动,也包括了投资者或者投资经理捕捉市场机会配置资本流向的劳动。同时,允许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但要有机会均等的机制。也就是说,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劳动积累而来的资金、房产等财富能够共同参与经济增长,共同分享经济增长的红利,而不能因为体制机制的障碍仅仅由一小部分人独享财富增长的机会。
五是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共同富裕应是整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果,体现五大发展理念。要通过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大蛋糕,进一步夯实共同富裕的生产力基础;要把缩小区域差别、城乡差别和行业差别作为重点,着力推动协调发展;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促进绿色发展;要在与世界广泛交往中汲取文明精华、促进开放发展;要平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促进共享发展。换言之,共同富裕与新发展理念是内在统一的。在操作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关键是要尊重经济规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比如,针对区域差别,要充分挖掘西部地区的资源禀赋,研究提出一批科技水平高、带动效应强、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的大项目、大举措;针对城乡差别,要着力破解阻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优化资源配置中推动城乡融合;针对行业差别,则要进一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打破行业壁垒和垄断,以有效竞争推动行业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一论断对我们思考共同富裕的路径具有方向性、指导性意义。事实上,尽管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长期存在的三大差别——区域差别、城乡差别和贫富差别仍然较为突出。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将三大差别背后的收入差距即东西部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缩小到合理范围内。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任何事物在某一个时期一定有一个主要矛盾。造成这三大差距的主要矛盾出在生产力的源头上,也就是说,是直接影响生产力发展的技术、资本和管理以及要素配置、竞争政策等因素不到位、不匹配、不健全造成的。推进共同富裕,要按照五大理念要求,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生产力的源头上把东西部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缩小,而不是在生产力环节上造成巨大差别后靠二次分配去调节,这样做会事倍功半。所以,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从发展环节上探讨缩小这三大差距的具体方法和路径。
1.缩小东西部收入差距
2020年,我国东部五省(市)(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的人均GDP达到10.5万元,西部六省(自治区)(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西藏)人均GDP为5.3万元左右。这表明经过多年的西部大开发,我国东西部地区间人均GDP差距已由2000年左右的4倍以上逐步缩小到2倍左右,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但我们还要看到,东部最富的省(市)如上海(人均GDP 15.9万多元)与西部最落后的省份如甘肃(人均GDP 3.4万元)之间的差距仍然巨大,接近5倍。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样通过生产力的优化布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西部更快地发展起来,使得西部与东部之间人均GDP的差距缩小到2倍以内。我认为,如果能够把西部的各种资源禀赋扬长避短地发挥出来,那西部的人均GDP的提升可能会比东部还要快。
比如,与东部雨量充沛、土壤肥沃不同,我国西部严重缺水,降雨量一年只有200—600毫米,跟东部动辄1200—1800毫米的降雨量根本无法相比,但这不等于就不能发展农业。西部有广袤的土地,可以向以色列学习,在戈壁滩上规模化发展滴灌农业。根据有关资料,这种农业需要的滴灌设施的搭建每亩地需要一次性投入25万到30万元,产出一般可以达5万到6万元。假设以500亩为单位建设大棚设施,有若干个大公司逐步覆盖1万平方千米的土地,预计将产生7500亿元的产值。这些农产品既可以卖到我国东部去,也可以卖到欧洲去。而实际上现在新疆、甘肃和内蒙古已经推广普及了很多与以色列相同的农业滴灌设施,但是需要规模化的发展,把广袤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再比如,西部地区阳光充沛、雨量较少、地域辽阔,恰恰给建设光伏发电产业创造了充足的条件。如果有一批超级大的光伏企业在新疆建设光伏电厂,规模达到10亿千瓦的装机,每年能够运转1500小时的话,就可以产出1.5万亿度电。按每度电0.2元计算,就是3000亿元的GDP。整个新疆一共只有2500多万人口,这样一来,人均GDP就可以增加近1.2万元。可以按类似的思路在新疆、青海、内蒙古的沙漠或戈壁布局几十万平方千米的光伏发电,达到几十亿千瓦的装机规模。这些清洁能源发的电可以通过我国的特高压输变电技术输送到东部去,形成新的西电东送。类似这样的思路已经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有所体现,比如明确支持在河西走廊、新疆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这些清洁能源在未来的20年甚至10年的时间内,就可以产生人均两三万元甚至四五万元的GDP。
此外,新疆地下还有石油,四川、重庆还有大量的页岩气。2020年我国石油进口5.42亿吨,对外依存度超过73%;天然气进口1亿吨,对外依存度43%。整体来说中国缺油少气,对外依赖度达到了70%以上。所以,如果在西部大规模发展油气资源能源开发,以后能源安全的问题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将来,我们不需要再进口那么多原油,而且原本自产的2亿吨原油也可以不再用于炼油,而把它作为石油化工等生活生产中需要的材料。把这些东西高质量地生产好,也可以帮助提升GDP。
这几个例子表明,只要我们尊重规律、扬长避短,是可以在生产力源头上提升西部的发展动能的,但这背后的运作离不开五个“大”。第一,一定是大资本的投入。无论是类似滴灌农业还是光伏发电这样的项目,都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体现其经济性,这是由西部的资源禀赋决定的。第二,一定是由大企业集团来建设,不论是国有、民营还是国外的公司。这倒不是歧视中小企业,而是因为中小企业根本无力承担这笔巨额的支出。第三,要用大技术,也就是要用高科技。过去也有大企业和大资本,但为什么没有人干呢?因为没有高科技。现在有了高科技就能有高产出。第四,要面向国际、国内大市场。比如滴灌农业项目,这与过去服务本地方圆几十千米的小农经济不同,这种项目的产出要通过与掌握国际供应链的企业合作,分销到全世界及国内各个终端。第五,一定要有配套的大系统。比如滴灌农业规模化生产出来的产品,要有高效的物流运输体系将其分拨到国内的其他地区以及欧洲;比如光伏基地需要有特高压输变电系统才能把电由西部输送到东部的负荷地区。
事实上,这些年我们的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西油东送以及正在发展的东数西算、下一步规模化发展的清洁能源基地和特高压直流输变电都是属于这五个“大”的。正是通过这五个“大”,西部大开发自2000年以来在缩小东、西部差距方面成效显著:西部与东部的人均GDP之比由4倍以上降到现在的2倍左右。按这个思路发展下去,10年以后新能源、清洁能源的发展可以使西部的GDP翻一番,地下资源的开发、设施农业的发展让西部的GDP可以再翻一番,那么东、西部差距就会从如今的2倍缩小到1倍多。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东部给西部的转移支付可以继续推进,就可以更好地缩小东、西部差距。
2.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根据2013年的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前者是后者的3.03倍。到了2020年,按常住地统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前者是后者的2.56倍。前后对比,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的城乡差距得到了大幅改善,特别是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消除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是根据2019年的数据,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全部居民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年人均收入为11485元,月人均收入近1000元,共40%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6.1亿人。这6.1亿人多数还是在农村,所以继续深化改革、缩小城乡差距,任重而道远。那么,怎样缩小城乡差距呢?根本办法仍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大农村的蛋糕,从生产力的角度缩小城乡差距。那么,什么是造成城乡差距的根本性因素呢?我认为,现阶段造成中国城乡差距的主要矛盾是城乡二元体制,即城乡之间基础性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金在流动循环的制度安排上是脱钩与分裂的。缩小城乡差距最基础的工作仍是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阻碍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城乡二元体制难题。
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中国农民目前最大的问题是97%的年收入来自劳动收入,几乎没有财产性收入。而城市居民的房子、股票等各种财产性收入,可能占整体收入的50%以上。虽然农民每家每户都有一亩三分地,但这尚不能变成可以产生现金流的信用品,无法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这就是典型的要素资源循环不畅通的问题。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三块地”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依法有序流转做了系统性的顶层设计,试图开辟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2019年8月,新的《土地管理法》获得通过并颁布,从法律上明确了过去限制转让、出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出租、出让并可以转让、赠予、抵押使用权,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权同价。2020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还要“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这几项法律、政策的基本逻辑是通过盘活农村“三块地”,实现土地资源依法有序流转,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比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的方式流转,意味着无论卖出多少钱,全部直接留给农村。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的土地级差收入就得到了提高,而且越是大城市周边的农村土地,级差收入就越高。这些级差全部会返给农村,其中约20%会补给村集体或乡政府,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余的70%—80%则要反哺给出让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加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逐步完善推广,农民和农村因“三块地”带来的财产性收入会逐步增加,城乡差距会得到较大改善。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城乡户籍制度的差异,形成了两种制度,农民哪怕在城里打工10年、20年也无法落户。城市的居民普遍享有的住房、养老、医疗、教育以及就业等社会保障,农民工却并不享有。即使是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城市居民和农民工所获得的赔偿费用也相差很多。而且不能落户城区,使得农民工的实际劳动时间减少一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在积极推动这方面的改革,提出到“十三五”末要实现2亿农民工就地落户城区。近两年,这方面改革进一步加快。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5亿人。预计到2035年,沿海地区的城市会再消纳1亿农民工,内陆城市也可以再消纳1亿农民工。这2亿农民一旦成为城市居民,经过10年到15年的时间,就可能成为城市的中等收入人群。到时候,城市中等收入人群就会从现在的4亿人增长为6亿人。与此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等各方面措施,城市原有的中等收入人群会再增加1亿;而留在农村的农民,由于“三块地”政策的逐步落实,财产性收入会不断增加,其中也将会有1亿人步入中等收入人群的行列。所以到2035年左右,中国就会有8亿人成为中等收入人群,而低收入人群从6亿减半为3亿也将有可能成为现实。
随着土地和劳动力这两类生产要素城乡流动的障碍逐步消除,资金要素也会逐步流向农村。中国的金融资产大概有300多万亿元,其中贷款余额250多万亿元,这250多万亿元中差不多有50万亿元是政府性债务,有150多万亿元是各类工商企业的贷款,剩下的近50万亿元是来自居民家庭的贷款。而其中城市居民的各种贷款累计占居民家庭贷款的90%。换言之,剩下的4万亿—5万亿元贷款来自6亿—7亿的农民和农民工。而且很多农民工好不容易有了点余钱,也大多会寄回家,而家里收到这笔钱也大多会存到当地银行。银行获得这些存款之后,最后会集中起来放贷给当地的城市去使用。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往往是城市拿了农村的资金去使用,资金要素进一步割裂,最后造成金融资源产生的财富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分享给农村。背后基本原因仍与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的流动限制有关。一方面,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尚未有效流转起来,农民的宅基地抵押融资的功能尚未得到有效体现;另一方面,与城市工商业比,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受到一定限制,以致农业的投资回报不高。这反过来说明,随着农村“三块地”的逐步有序流转、农业富余人口进城落户,城乡二元体制将逐步瓦解,农业农村吸纳资金的能力会逐步提高,资本下乡促进农民富裕的机制会逐步健全,城乡差距也会因此逐步缩小。
3.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三百六十行,行行有状元。这三百六十行主要说的是城市里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逻辑上说,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的时候,市场本身的资源配置机制会把各行各业的投资回报互相拉平。也就是说,做银行的投资回报跟做保险的会差不多,跟做制造业的也会差不多,制造业中的石油化工、汽车和轻工纺织也会差不多。因为资本在行业之间会有一个市场化流动。如果这个行业的回报特别高,资本就会往这边涌,这个行业的蛋糕就会被瓜分,分了以后,最后各个行业的投资回报会相对拉平。但我国现阶段一些行业收入尤其高,突出表现在三个行业:金融业、互联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
首先,金融业。中国现在有4000多个上市公司,其中金融业的上市公司有40个左右,包括20多个银行,还有一些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等。这些金融企业一年的利润占了整个中国4000多个上市公司利润总和的50%左右。剩下4000多个来自工商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的上市公司加起来的利润总和与金融业利润占的比重相当。而这就造成了金融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的年收入动辄就是500万元、800万元,甚至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相比之下,其他的工商产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们的收入却低很多。现在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年薪在60万到160万元,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如果不考虑股权分红和资本利得的因素,一年的收入也只有200万到300万元。出现这5倍甚至10倍的差距,不是因为那些金融业的董事长真的有那么大的本事拿这么多钱,而是因为金融牌照产生的垄断租金。实际上,我们不妨对比一下美国:华尔街同样有4000多个上市公司,排在前10位的有8个是美国的高科技公司,包括苹果、Facebook等,但在我国4000多个上市公司中,排在前10位的有8个是金融机构,另外两个中一个是地产公司,一个是茅台酒厂。这些都说明了金融行业的高门槛和牌照资源的稀缺性导致这些行业获得了超额收益,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因此获得了超过其能力和贡献的超高收入。
其次,互联网行业。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为广大中小企业开拓了新的营销渠道,但也出现了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一些企业在竞争中往往通过“掐尖式并购”,把一些可能产生颠覆或竞争效应的小企业收入囊中,试图达到限制竞争的目的;或者通过巨额融资,以“烧钱”的方式来抢占“入口”、占领用户,一旦形成垄断后就赢者通吃,抬高门槛、拉高定价,搞价格歧视;个别头部企业借助已经形成的市场优势大肆向金融领域扩张,美其名曰“商业模式创新”。这时候,小公司想要到这些平台来开店销售商品,它们就会收取20%或者25%的上架费。这种不合理的市场垄断带来了显著的财富聚集效应,拉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对这种情况,如果前面搞了垄断,后面采取征税的方式来平衡,实际上是本末倒置的。正确的做法是先要在源头上做到相对平衡,即加大反垄断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市场有效竞争。要针对其业务模式的不同特点提出监管的思路,特别是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信息和数据优势涉足民生和金融领域的监管,有序引导其逐步剥离有关业务。
最后,房地产行业。近十几年来,在各路资本的涌入和加持下,房地产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我国的房地产建设面积从20年前每年1亿平方米发展到如今每年17亿平方米,房地产公司从几千家发展到几万家。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房价从每平方米1000元上涨到如今最高每平方米20万元,最终导致“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个概念异化成为“房子是用来炒的”。自然,这个过程中也产生了财富畸形的分配。这不仅仅是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收入过高的问题,还由于房地产价格的暴涨,买房早、买房多的与买房晚、没房的在获取房产增值收益方面形成了天壤之别。所以近年来,党中央一直强调房地产行业要回归“房住不炒”的定位,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最近一段时期,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下行压力,一些头部房企由于杠杆率过高出现了流动性困难,正是矫正房地产行业畸形发展的好时机。建议短期内以稳为主,适当调整紧缩政策;同时,着眼长远,通过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来实现标本兼治。
总之,要解决这些行业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关键仍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行业运行的一些基础性制度层面进行调整,实行源头治理,而不是在生产力造成畸形的极端之后再去通过二次分配来调整。换言之,实现共同富裕,先要从生产力的第一线、供给侧结构性的制度安排、区域的资源优化配置、城乡的要素循环和行业的协调平衡入手,这样才会在基础上平衡好共同富裕,最终形成高质量的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当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协调、城乡统筹、行业均衡的体制机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后,为了促进共同富裕,我们还要做好分配的工作。其中,一次分配讲效率兼顾公平,二次分配讲公平兼顾效率,三次分配讲自愿、讲道德。这是三个分配的基本格局。这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是:一次分配是基础,二次分配是关键,三次分配是配套和辅助补充。有人说,如今我国前面两次分配都已经做得很完善了,应该将重点放在三次分配上,提倡大家捐款,这是绝对畸形化的歪曲事实的理解。
1.一次分配讲效率
这里的效率代表的不仅是劳动所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正如前文所言,关于农民,不能仅凭借农民从事农业活动的勤劳程度决定他的分配,而是要把被征地动迁的土地要素流转带来的收入大部分分配给农民,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此外,农民对其拥有的土地,比如宅基地和承包地等也同样拥有益物权,这是一种财产权利。农民可以用这些地做融资抵押,申请到贷款。有了这些贷款,农民就有了靠资金要素来获取收益的可能,其收入就会有所增加。这种因赋予农民土地要素的流转而形成的收入分配,都属于一次分配。所以,一次分配讲效率不仅仅是按劳动来分配,也是包括要素在内的多样化分配方式。
一个典型的问题是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做好一次分配。其实,这方面发达国家非常有经验。比如,美国股市总市值中有大约63%由机构投资者持有,其中各类共同基金占了1/3。而这些共同基金的一大来源就是各种退休金。正是在此类养老基金的参与下(占美国股市市值规模30万亿美元的30%),加上美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战略投资者等的长期投资(占了股票市场的40%),美国的资本市场才形成了以长期资本、机构投资为主,以散户、短期基金投资为辅的投资格局。这种机制也让美国的普通工人得以分享资本市场增长的红利。所以,我们看到,疫情之下,尽管美国失业率连创新高,但由于股市在持续上涨,工人来自资本市场的财产性收入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这启发我们,如果能够进一步拓宽社保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渠道,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资本就会增多,广大老百姓也可以在股市成长中受益。事实上,除了养老、医疗保障基金外,还有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金),这些基金也都应该加大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资比例,而不能仅仅是存银行拿利息。这既是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可靠的长期资金来源的需要,也是这些基金自身保值增值的需要。在未来,这些资金可以通过竞标的方式交给类似社保基金管理机构那样的投资机构来管理,实现7%以上的年化收益率,可谓一举多得。
2.二次分配讲公平
一次分配主要在市场主体端,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市场的机制来运行;二次分配则由政府主导,是直接由政府推进的分配,讲的是公平,是整个分配关系当中最关键的概念。二次分配包括政府制定的税收、社会保障的五险一金以及转移支付三个方面。
重点谈一谈税收。税收包括直接税与间接税两种。所谓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能够通过提高价格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具体而言,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关税等都属于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直接向个人或企业开征的税,纳税义务人就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具体而言,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遗产税等属于直接税。间接税由于可以转嫁,其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不如直接税。在未来,要逐步降低间接税的比重,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建议进一步降低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七级累进、最高45%的所得税率,在全世界算是较高的。我国每年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7%,大大低于发达国家20%、发展中国家15%的比重,甚至比俄罗斯都要低。之所以这么低,一个重要原因是高边际税率下,很多私营企业主在企业不领工资,而是将收入留在企业转成按25%的税率交企业所得税;一些高收入人群要么移民,要么将企业迁到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以避税。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所得税率应该小于或等于企业所得税率,现在企业所得税率降到了25%,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也应由45%降到25%,相应的级次税率也应下降。此举不仅不会减少税收总量,反而会扩大税基,刺激消费,形成税收总量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也会逐步提升。
建议进一步稳定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占数量80%的小微企业吸纳了70%的就业。2018年7月,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持续三年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进一步放宽该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300万元的部分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4月,两部委再次发布公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这些政策将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降到了5%,可以说是全世界最为优惠的政策了。建议将这一短期性、临时性政策转变为长远的基础性制度,上升为法律,以稳定社会预期。
除了所得税外,直接税还包括房地产税、遗产税和馈赠税。这些都是现代国家财税体系中重要的直接税税种。目前,我国正在试点房地产税,未来将逐步推开。今后还要研究推出遗产税和馈赠税。当然,我们还要考虑税源的国际竞争因素,不能孤立地谈提高直接税比重。比如,法国在奥朗德时期推出了一项政策,即收取高达70%的遗产税。这项政策一经推出,法国的富翁和企业领袖们纷纷选择离开法国,移民去税收较低的英国伦敦,很多企业家也将公司总部迁到英国。这样一来,英国因此获得了一笔巨大的财富,而法国的资产财富却大量流失。由此可见,想要解决平衡性的问题,还需要统筹考虑国际竞争,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造成财富流失。
3.三次分配讲自愿
三次分配主要指自愿性质的捐赠。现在不少人富起来后有回馈社会的愿望,社会责任感很强,但由于我们这方面相关的税收制度不健全,方便老百姓做慈善的通道还不够畅通,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监管尚不成熟,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完善。比如,通过免抵税可以有效激励人们从事公益捐赠。日本有一位首相,他的母亲十分富有。母亲去世后,给这位首相留下了一套价值不菲的别墅。日本当时的遗产税率是50%,所以他如果想继承这套别墅,必须缴纳遗产税,但是他却拿不出这笔钱。当然他也可以卖掉,但是这是他母亲留给他的财产,也是一种纪念。最后他把这套别墅捐给了国家。这样一来,他就不用交遗产税了。美国也有类似的捐赠免抵税的立法,旨在鼓励其富裕人群自愿捐赠。
中国也在完善捐赠免抵税的有关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在受赠对象方面,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放宽了受赠对象的限制。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表明我国正在加快形成日益规范、透明、法制化的公益性捐赠机制。值得注意的是,三次分配中捐赠税前扣除若与降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的有关政策结合起来,不仅可以让一次分配更有效率,还有利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加大捐赠的力度,促进三次分配,进而为共同富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