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二节
可沟通社区:城市社区建设的新思路

社区建设是“后单位制”时代中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取得了重要成绩,但也产生了社区“碎片化”、社区“参与冷漠”、社区管理缺乏协同合作等问题,其根源则在于各主体、各要素之间的“不可沟通”。而与此同时,当前社区建设的方向设计多在单个主体、单独要素上推进,缺乏综合、互联思维,对策建议常常相互矛盾对立、不可沟通,可能造成社区建设的偏向与恶性循环。为此,我们提出“可沟通社区”构想,探讨一种全新的社区建设思路与方向。可沟通社区建设以“互联网+”的大连接、大沟通为背景,以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为指导,以实现社区各种主体和要素互联互通的可沟通性为目标,同时尝试以“传播”聚合各学科路径,对中国当下社区建设进行研究,为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部署提供传播学视角的理论阐释与路径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与基本思路

20世纪90年代,随着原先全能型单位管理体制的逐渐解体,从单位“溢出”的各种社会保障与服务,以及不再归属于单位的社会人员管理,急需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应承接。因此,提供社区服务、加强基层管理就成为中国社区建设的最初动因,也是前一阶段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从实践来看,社区建设的这些目标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实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补课”式的建设方式,中国当前的社区面临一些问题:社区在空间结构、利益关系和治理架构等方面呈现“碎片化”的状态,互不相连;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愿和行为比例不高,出现社区“参与冷漠”现象;居民之间缺乏沟通,对社区的认同感较弱,出现“共同体困境”;社区管理的各个部门缺乏协同合作机制,应对社区问题捉襟见肘,等等。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其实都是沟通问题:“碎片化”是各要素、各主体之间的不可沟通,“参与冷漠”和认同感缺失都是居民与社区之间的不可沟通,协同治理缺失则是管理部门之间的不可沟通,而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可沟通。这些“不可沟通”使得社区离最初所设想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标相去甚远。为推进社区健康、持续发展,重新反思、调整社区建设的方向与重点,成为当务之急。

为解决社区问题,不同学科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策建议。这些建议大体上可以区分出两种路径:一是自上而下的建构,由政府主导、推进,强化居委会的行政职能,重视外部制度供给和资源配置;二是自下而上的培育,由居民自发、自主,追求社区自治,强调内生的文化认同和组织力量。目前,前一个路径在实际的社区建设中更为普遍,但是随之而来的“行政化”问题却在很大程度上阻断了居民自我组织、自我参与的途径,造成居民的“参与冷漠”。而沿袭以往的科层管理习惯,行政化的社区管理往往各自为政、不相协同,缺乏统一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管理的低效又使得居民认同感、参与度更低。从当前实践来看,由于政府部门心存疑惧而不愿放权,以及缺乏内生基础,使得居民自治难以实现。而从结果来看,社区自治又可导致社区之间的分化(外部碎片化)和社会矛盾。由此可见,单一主体、单个要素的社区建设思路进一步导致了主体、要素之间的不可沟通。

为此,我们提出,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传播技术革命的新现实出发,社区建设应致力于沟通各类主体、联结各种要素,实现社区的可沟通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社会具体而微的缩影,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前沿,甚至被喻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因此,与传统的社区管理依赖政府通过垂直的、强制性的行政命令不同,社区治理要求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合作、共同行动来实现社区公共目标。根据治理的本义,社区建设应当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充分沟通——包括意见表达、协商决策和协同行动等多种沟通形式与机制。

新媒体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的新技术环境,为主体、要素的联结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但是,技术所提供的联结并不必然带来沟通,有联结无沟通现象仍然广泛存在。比如,互联网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互联网本身并不能消除部门之间的共享壁垒,“信息孤岛”现象也不会自动消失。在社区生活中,新传播技术的发展,扩展了人们交往的范围,使得基于地域的社区生活逐渐衰退,西方曾经因此普遍经历这样的“脱域化”过程,中国近年来社区建设中的“共同体困境”也与之不无关联。可以说,中国的社区建设在解决“社区空白”问题的同时,还要面对“传播超越地域”的新问题。但是,新的传播技术也并非总是将人们拖离社区,它同时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新的连接纽带,比如一些新建商住小区的业主网络论坛,就给居民提供了交往、合作和协商的平台,成为以地理社区为基础的“虚拟社区”。因此,社区建设如何应对新媒介技术的“脱域化”挑战,构建虚实融合的新型社区,是新媒体环境下社区建设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互联网思维的关键是互联互通的思维方式。并非说这种思维方式只有互联网时代才产生,而是在互联网时代被突出、放大,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新核心、新的动力之源。习近平主席在阐释“一带一路”和互联互通的关系时,曾将它们比喻为“腾飞的翅膀”和“血脉经络”。血脉经络的比喻深刻地揭示了沟通的基础性作用,在社区建设中同样重要。针对目前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行政化、碎片化问题,学者多从制度建设、资源配置等角度进行探讨和建议,希望通过加强制度和资源供给而促进居民的社区参与,从而实现社区的深度整合。资源、制度固然不可或缺,但是,如何使资源配置更能体现居民需求,使制度建设更加具有内生性,仍然离不开居民的自主与参与。这又使得社区建设陷入悖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需要制度支持,但制度落实与内化又离不开居民参与。如何破解这一社区建设悖论?我们认为,应当将注意力从刚性的制度、资源转到更加柔软却更为基础的传播方面。传播就是社区建设的血脉经络,为制度、资源提供了活化的源泉。

针对中国社区建设的现实基础和主要问题,响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因应新媒体环境的客观条件,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方向应该转向社区的沟通,致力于建设可沟通社区,即借助新媒体技术,建立广泛连接、内合外通的社区传播网络,既能促进社区各类主体之间的连接互动、协商合作,也可在社区之间实现资源互补、包容共存,使社区真正成为利益相关、声气相连的共同体。与传统地域共同体不同的是,可沟通社区不是一个封闭的、限制的空间,而是在各类主体之间交往合作、参与协商,又能够与国家机构和社会群体广泛连接,使社区成为城市动态网络中的一个活的节点,而非科层体系的底端末梢。这样,可沟通社区就能与可沟通城市、可沟通国家相连接,共同构筑和谐社会,由此也为社区建设赋予了大沟通的背景和思路。从大沟通的思路出发,建设可沟通社区包括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民心相通等领域,具体体现在社区中的政府协同、社会参与、居民认同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前三类主体对应的传播维度分别是政务传播、组织传播和文化传播,而基础设施则构成了三方面传播的物质基础,它们就是当前大沟通战略下的社区建设重点。

二、当前有关社区建设的主要观念

社区建设的缘起与意义

社区不仅是人们生活的实在场所,也是市民参与政治、自我组织的具体空间,同时,还是调停个人与非个人因素的有效中介。然而,在一些古典社会学者(如滕尼斯 )看来,在城市化过程中,传统社会那种守望互助、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关系似乎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传统价值观的丧失,既有规范的沦丧,人情冷漠、社会失范。20世纪30年代,美国学者沃斯 [1] 对城市化与社区运行关系进行了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研究,是“社区消失论”的代表。不过,60年代以后的一些学者,如甘斯 [2] 、萨托斯 [3] 等,逐渐修正了早年的观点,认为现代城市中的社区经历了转变和发展,依然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但是,康莱利 [4] 、卡萨达和詹诺维茨 [5] 也指出,出于人们社会角色多样化、交往范围扩大等原因,以地域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内的互动范围和归属感强度都大为减弱,因此,重塑社区精神、培养社区意识成为促进社区持续运行的重要任务。

事实上,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为解决城市化及其所带来的社区问题,一些发达国家提出了社区发展计划,通过运用社区民间资源、发展社区自助力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由于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大量新媒介的崛起,以地域为基础的社区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比如吉登斯 等学者所描述的,社会关系越来越脱离地域的限制,越来越多的虚拟关系取代了具体的联系。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如何维护社区认同和参与,成为全世界共同的课题。

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社区建设问题并不是在“社区衰落”的背景下提出来的。相反,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并没有出现过现代化的社区,也就不存在西方社会的“社区复兴”的诉求。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为了利用有限的资源推进现代化建设并同时实现高度的社会控制和整合,实行了严格的“单位制”社会管理模式。 这一社会管理模式通过资源垄断和空间封闭实现了单位成员对单位的高度依附,单位成为个人社会地位和身份合法性的界定者,个人命运和单位紧紧捆绑在一起,成为“单位人”。“单位人”以单位作为其生存原点,生活所需的一切资源只能在单位中才能得以满足,在单位之外,几乎不存在满足人的资源需求机制和领域。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民的流动性增强,择业自主性增强,闲暇时间增多,日渐成为“社会人”,传统的“单位制”社会管理体制趋于解体。不过,市场固有的偏向又引发了公平、公正的新矛盾,而且松散自由的社会也给国家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在从“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的过程中,市民和单位原有的利益关联不断弱化,而与社区的地域关联则不断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也兴起了社区建设运动。所谓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社区是为改变管理模式、填补“管理真空”而出现的。在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变经营方式的条件下,政府和企业原来直接承担的部分社会责任出现了管理真空。于是,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社区”(居委会)被委以重任,用于填补社会管理的真空地带 。为此,林尚立曾鲜明地指出:“国家必须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新的社会调控、整合和沟通机制,并应努力把社区转化为国家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的积极资源”,“在新世纪中国政治发展中,社区逐渐成为中国政治建设的战略性空间”

与管理视角相关而又不同的是,社区概念还承载了人们构建自治空间的理想。城市社区不仅被认为是一个地域概念,还是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友爱的地域场景,是公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实施平台,是公民参与政治、服务公共的具体空间。因此,社会学者认为,当前的社区建设,可能预示着中国社会的一种结构性转变,因为社区是当今中国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可用作社会支持(有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和进行社会动员的组织资源,也是一种尚未被充分开发利用的社会资本 。费孝通先生就认为,居民自治是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要求“社区建设的目标中,确立起以群众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化的主导方向。居民作为现代化、民主化意义上的市民参与社会管理,应在文化认同、价值观、思想方法和生活方式上寻找社区认同和自组织基础,城市基层政府要及时充分授权给居民,培植‘草根’民主,从而顺利建立起社区居民的自治体系”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进一步将治理作为实现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路径。在此背景下,积极探索和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适应城市基层社区转型的必然要求。根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定义:“治理是基于法律规则和正义、平等的高效系统的公共管理框架,贯穿于管理和被管理的整个过程,它要求建立可持续的体系,赋权于人民,使其成为整个过程的支配者” ,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的角度来看,社区治理就是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各种主体,应对社区内的公共问题,共同完成和实现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提供社区所需公共产品的过程 。根据治理的理念开展社区建设,成为下一阶段社区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架构。

社区建设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1.社区组织“行政化”与“居委会困境”

虽然关于社区建设的路径存在着不同视角(上述管理视角和自治视角),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政府主导推进的社区建设不可避免地打上浓重的“管理”烙印,甚至出现“行政化”的问题。

社区行政化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居委会身上。居委会是社区建设的核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同时,该法还规定,城市居委会接受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开展工作,完成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委托承办的一些政府事务,也是居委会的法定职责。这样,作为城市居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实际上承担着双重角色:一方面要办理社区的事情,另一方面又要办理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事情。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社会重心的下移,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都下沉到社区,由居委会来承载,使得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成了街道居委会下面的一级政府机构,承担着大量繁重的行政性管理工作。这就导致了居委会的“行政化困境”:“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本来应该是居民的‘头’,但实际上却需要承担街道下派的大量行政事务,成为街道的‘腿’,导致其不堪重负、功能错位”

根据向德平 的分析,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行政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组织设置功能行政化;第二,自治章程、工作制度及人事决定行政化;第三,经费收支行政化;第四,运行方式、考核机制行政化。社区组织的行政化,导致社区实际上成为政府部门的一级组织机构,居委会疲于完成各个条线下达的任务,无暇提高社区服务质量,遑论推进社区自治。因此,社区行政化问题就是“居委会困境”的根源,也是当前社区建设的一大痼疾。

2.居民社区参与冷漠与“共同体困境”

在分析社区组织行政化问题产生原因时,向德平指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淡薄,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是一个重要因素。因为社区居委会自治应以居民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依靠民众的广泛参与来协助政府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如果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居委会也无法烹制无米之炊。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社区居民参与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政府对于社区干预过多、社区组织过于行政化所导致的。政府干预过多,使得居民高度依赖政府,自然参与意识、自治意识淡薄;而社区组织行政化,又导致居民对它的认同感降低,更不愿意参与。

一些实证研究也表明,国家权力的存在延滞或阻碍了居民社区认同感的形成,导致城市居民在社区互动、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等各种向度指标上,仍然距社区共同体十分遥远。李菁怡的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表示“很少”和“从不”参与社区公共性事务的共占据了67.6%;相比于被调查者对自己实际参与行为状况的判断,居民的参与意愿相对要高一些,这表明,决定实际参与行为的不仅仅是参与的主观意愿,还有其他的制约因素。经过深入分析,李菁怡认为,居民对所属社区的情感认同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是制约居民参与意愿的两个重要因素 。早些时候的调查结果与此相似,总体而言,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都不太高 ,社区居民之间自主的交往、互动、联结没有得到加强 。究其原因,“单位制”的遗留影响、参与渠道的缺失、社区居民自身缺乏必要的“市民技巧”以及参与成本较高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针对这种现象,有学者提出“共同体困境”一说:“社区建设在相当大程度上还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运动式推动,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使得社区建设实际上成了政府的‘独角戏’,这就是所谓的‘共同体困境’。” 这实际上变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居民参与不足,导致社区认同感弱;认同不足,结果参与度更低。

3.社区的分化与“碎片化”

西方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面对传统社区解体、城市异质人口增加而出现的城市社区碎片化问题,开始进行社区建设。但是,在社区内部认同加强的同时,又出现了社区之间的隔离,如门禁社区的大量出现,造成社区外部的碎片化。西方城市空间的分化与隔离有多种原因:“土地使用市场的运作,以及国家的管理,例如土地分区法和规划,创造和强化了城市里的阶级和种族区分;社会里的优势团体,例如白人或银行,直接或间接使用暴力或法律权威来巩固某些城市里的隔离;试图改善都市生活的各种策略,例如对卫生、疾病或贫民窟的关切,促进了隔离。”

中国的情形有所不同,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单位制逐步解体之后开始的,内部碎片化和外部碎片化同时存在,产生了大量社会矛盾,不仅远离共同体的理想,也给城市管理带来诸多新的问题。所谓“社区碎片化”,“是指在社区层面,包括内部和外部,由于资源分配机制的差异而分化成许多相对独立的利益群体或共同体,他们的空间特征明显,在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难以整合” 。根据李强和葛天任的分析,中国城市社区的碎片化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社会空间结构的碎片化:由于中国城市居住形态的丰富多样,不仅形成了多种住房地位群体,社区类型也是千差万别,在社区内部也形成了分化较大的片区或“居住共同体”。第二,利益结构的碎片化:由于户籍、身份、地域、阶层、体制的差异,社会群体的利益也碎片化了。第三,权力结构的碎片化:由于中国政府部门架构的复杂特征,众多的分支机构和职能交叉,在维持政治制衡的同时也带来了行政绩效的降低,体现在社区治理结构上即是碎片化的。

闵学勤在对南京的社区进行分析时,也指出了社区内部的碎片化现象,他提出了“二元区隔”的问题,即“城市社区自治主体呈现‘以居委会为中心’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内外两大群体,两群体在社区生活、自治理念及未来行动方案上均表现出二元区隔的状态,双方的异质身份、文化目标、利益取向等多方位的差异导致了区隔的形成” 。这种二元区隔阻碍了大多数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社区无法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理想目标。

碎片化现象给社区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李强和葛天任总结了四种后果:第一,“社区之间或外部碎片化,造成了该区域的社会关系严重失衡,区域之间的反差极大,这造成了社区居民心理上的不平衡”;第二,“社区内部的碎片化,斩断了人们的交往,社区失去了共同体的意义”;第三,“利益的碎片化加剧了社区矛盾与冲突”;第四,“权力的碎片化造成了管理的真空”。 这些后果归根结底,就是社区作为共同体的理想不复存在。

社区建设问题的解决思路 政治学与社会学的取向

由于社区建设仍然主要受政府主导,所以有关社区建设研究的对策思路也主要是从政治学、行政管理学出发,如政府让权、议行分设、民间组织培育等,基本上属于“结构—制度分析”范式。少数社会学者则从“过程—事件分析”范式提出建议,比如居民参与的社区形成等。

许多学者(无论是政治学还是社会学)都将社区自治看作一个主要目标,比如,林尚立指出,“从政治建设的角度讲,培养、发展和开发社区的核心就是推进社区自治。这种社区自治是社区民主与社区治理的有机统一”。至于如何实现社区自治,学者们的建议各有侧重。林尚立认为,由于中国社会自身的发育尚不成熟,“政党的地位和作用不但不能忽视,相反必须高度重视” ;不过,因为社区并非行政组织,所以政党不能用行政资源而要用政治资源来推动社区建设。而在闵学勤看来,政府让渡部分权力,才是社区自治的外部条件。“经验研究表明,较多的政府让渡对增加社区权力、公共利益及较低的失业率等都有支持作用,同时有利于居委会的断乳重生,更有利于社区其他中介组织的培育并公平地获得社会资本,这些都是通向社区自治的必经之路” 。不过,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社区自治可能有利于社区内部的参与和整合,但是不利于社区外部的关系,“所谓的社区自治及民主的运作,更加剧了种族隔离和贫富分化,以及地方政府管理的碎片化”

社区自治的具体体制,近年来较受关注的是议行分设的制度。“所谓‘议行分离’或‘议行分设’,是指议决权与执行权分别有两个不同机构行使,一个机构掌舵而另一个机构划桨,一个机构是居民的代言人而另一个机构则是居民服务的直接提供者” 。这与朱健刚所说的“政社分离”相似,即“通过政府职能转移,把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的自我管理职能分开,使得社会能够自我组织、自我规范并不断产生社会运作的活力” 。不过,有关上海的经验研究表明,在“议行分设”的运作模式下,居委会实际上仍然是“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地体现为居委会“议事层”协助“执行层”做好各项工作。显然,“执行层”以街道的行政力量为依托,成为发号施令的一方,而“议事层”则实际上成了配角或“摆设”。因此,“没有给居民在社区内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自主性空间”

为了更好地开展自治,最终还得依靠社区居民自己的力量——民间组织。文军、黄锐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应该是培育社区组织,而不是提供社区服务。 有关居民参与的调查表明,居民的参与意愿往往高于参与实践,其原因往往是“不知道如何参与”和“不吸引人”等,而社区民间组织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参与无门”的问题,减少居民对于政府部门的依赖,同时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杨荣总结了社区非政府组织的五大功能:强化社区公共行政管理、推动社区服务多样化、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推进社区资源整合、提高社区吸引力和凝聚力。

不同于静态的“制度—结构分析”范式,一些社会学者从动态的“事件—过程分析”范式开展社区建设研究。杨敏(2007)从社区形成过程理论来研究居民社区参与,把居民参与看作现代社区形成的机制。所谓社区形成过程研究是“将参与视为社区形成的核心机制,从动态的视角解释了社区形成的具体过程”。不过,从目前的社区实践来看,通过居民参与所形成的社区并“不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是一个国家治理单元” ;与自上而下的社区建设不同,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应当通过自下而上的发育过程而实现。

社区建设问题的解决思路 传播学的取向

新闻传播的历史研究表明,报纸曾是凝聚城市社区的重要纽带,在美国尤为典型,舒德森在其名作《发掘新闻:美国报业的社会史》中生动而形象地描绘了当时的情景 。帕克的研究也表明,社区报纸刊载的与社区事务有关的新闻报道对读者参与社区活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简诺维茨的研究发现,社区报纸有助于同一社区的居民达成一致意见,社区报纸的阅读行为和社区认同感正相关。 [6]

但是,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媒介为形成更大范围的整合创造了条件,使得人们逐渐脱离小范围的社区,与更大范围的国家乃至世界联系起来。较早的媒介如电报 ,随后是广播、电视媒介 。同时,传统媒体一些僵化的操作方式,又在行动层面上阻碍了人们的政治参与。比如热情提倡公共新闻学的罗森批评,在以客观性为核心的新闻专业主义制约下,新闻媒介日益将公众推至政治旁观者的地位,导致人们不再热心于政治,严重损害了公共生活的质量 [7] 。另外,在媒介私有化和大规模并购浪潮中(如麦克切斯尼的批评 [8] ),全球化与地方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卡斯特就曾深刻地指出了文化帝国主义阴影下的地方文化特色和地方自治问题 。相对于传统媒介而言,网络媒体的力量更为强大,能够突破既有权力等级和地域界限,形成超越传统的新的文化认同,莫利和罗宾斯称其为新的认同空间 ,莱茵戈德则称为“虚拟社区” [9] 。中国近年来社区建设中的“共同体困境”也与之不无关联,有人甚至呼吁在社会走向一体化、全球化的今天,与其关注地域性社区,还不如重视各种“脱域的共同体”

不过,当全球化问题引起关注和反弹之后,社区媒体和社区传播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这些“另类媒介”或“社区媒介”再次得到重视,它们在构建社区认同、促进社区参与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被视为传播民主化的重要来源。郝利在其著作《社区媒介:人民、场所与传播技术》一书中指出,新生的社区媒介是全球范围内争取民主化传播、保证地方自治的有效策略,这在猖獗的媒介私有化和合并的浪潮中尤为重要。 [10] 李艳红也指出,社区媒体既能形成对权力和利益集团(尤其是资本主义秩序)及其所代表的媒体体系的抗衡,推进弱势社群的利益和正义维护;也能在日常生活中赋权,通过意识的提升来激活社会变革。 不过,由于中国现行的媒介管理体制,“社区报”很难承担上述功能,因此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媒介,只是一种“类社区媒介”

互联网出现以后,它虽然能够跨越地域,形成虚拟社区,但是同时也能在社区建设方面发挥作用。欧美国家的一些实例表明,类似于因特网之类的新型媒介,为社区精英、决策者和市民提供了一种新的工具,以促进社区凝聚力、加强邻里关系、克服文化隔阂、对抗社会排斥和贫困等;它们也是使社区生活从现代世界的麻痹状态中复苏的新型媒介。为此,劳德和柯伯把网络提供的新的社会试验田命名为“社区信息学” [11] 。中国许多新建商品房小区都建有网络业主论坛,小区业主开始利用论坛结识邻居、组织社区活动、开展维权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提高了居民的社区认同感

美国学者鲍尔-洛基奇负责的“传媒转型:改变社区粘合纽带”项目,从2001年开始,在比较分析洛杉矶地区的七个社区传播状况之后,提出了“传播基础结构”(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的理论框架,其中媒介(包括网络)被当作传播基础结构的重要环节进行分析。其主要观点是:不同的传播机会结构,或称为传播基础结构,导致了社区建设程度的差别。所谓传播基础结构是指“处于某种传播行动语境中的一个邻里故事讲述网络” [12] ,它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资源。

当前社区建设研究的主要特点与问题

社区是一个特殊的场域,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基于不同的假设,依据不同的范式,对社区建设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提出了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观点和对策。然而,从上述一些相互矛盾的意见和结论可以发现,人们在有关社区、社区建设以及社区传播等方面存在着基本理解的固有偏向,影响了学科之间的对话,限制了分析研究的多元取向与论域拓展,导致对策建议多有局限,且常常相互矛盾,难以实施。

第一,当前研究大多以静态、实体的方式看待社区,较少将其视为一个动态过程。人们对于社区建设怀抱了过多的理想,从滕尼斯有关社区和社会的二元划分出发,将社区看作一个特殊的存在,社区建设或者是恢复已然逝去的传统,或者是创造一个全新的实体,“在学者们对‘社区’的论证、寻找和倡导等努力的背后,都是把它当作有着积极意义、客观存在的实体(至少在一定条件下和在一定程度上)或实体性概念” 。实体化的社区观念使得一些学者在发现现有居民社区参与度、认同感不高时,质疑社区的可能性 ,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社区建设的必要性,走向另一个极端。杨敏的社区形成过程研究较为罕见地将社区本身视为一个动态过程,从而突出参与行动本身在社区形成中的作用。不过,在考察了居民当前的社区参与方式之后,作者又得出结论:如此形成的社区并“不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是一个国家治理单元” 。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将“社会生活共同体”理想化为一个具体结果,违背了动态社区观的初衷。实体化社区观为社区建设描绘了理想与目标,使其有迹可循,但如果拘泥不变,则可能限制社区发展的多种可能性。

第二,当前研究多从制度、资源等刚性因素思考社区发展策略,较少关注人及其行动本身,以及从制度到人的中介(媒介)因素。制度、资源等因素多被认为是外部因素,由社区以外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供给。毫无疑问,社区建设离不开外部支持,但是制度和资源要为社区所用,并且真正有利于共同体的建构与维持。这一方面要求制度、资源是真正以促进社区自主、自治为目标的,另一方面也需要让社区居民实际参与到制度执行和资源使用过程之中,通过居民的相关行动实现社区自主和共同体建构。当前的文献较少从制度、资料落实到居民行动的中间环节。媒介的本义即居间调节,但各种社区媒介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第三,当前研究较少关注社区居民的传播(社会交往、符号互动)行为,且多以工具化的方式理解社区传播,乃至局限于直观外显的社区传播媒介。社区建设较少关注居民行为,而居民参与等行为往往又被孤立地看待,忽略了社区作为一种群体生活的特点,即参与过程中的人际/群体互动。有些研究考察了社区的社会交往、媒介使用等较为外显的行为方式,但对于居民的象征性、符号化传播行为则较少关注。比如:居民如何想象自己生活的社区共同体?这个想象共同体对于居民个体有何意义?另外,现有社区媒介研究也多聚焦于报纸、网络之类的言语媒介,较少涉及作为中介的其他技术和物质,比如社区中的纪念碑、雕塑等。

第四,当前研究较少考虑社区空间本身的价值和参与社区建设的方式,使得社区作为地域共同体的“地方”意义未能凸显。在大多数社区建设研究中,空间本身没有特殊意义,往往只是一个地理范围或居住环境。社区空间对于居民交往和参与有何影响?社区中的建筑、环境与空间如何展现社区历史、构筑社区认同?这些问题对于可沟通社区建设研究也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目前鲜有涉及。而空间与传播的关系,恰好是社区传播的关键切入点。

三、以传播为中心的社区研究:框架与内容

从政治学、社会学出发的社区研究,大多将传播视为一种功能,从属于固有的政治、社会结构;即使传统的传播学社区研究也将传播视为社区的“基础设施”,多从功能主义出发理解传播,这与可沟通社区的理念不相匹配。可沟通社区将沟通性视为社区的本质,传播是社区的构成性机制和过程,而非既有社区功能的实现渠道;而社区传播即意味着社区与传播的同构。

研究框架 传播作为社区的构成

从“传播构成社区”的观念出发,有关可沟通社区的研究将在以下几方面形成突破:

第一,改变视角:突出传播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当前以“制度—结构分析”范式讨论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多从制度、资源等外部、刚性因素着眼 ,较少关注社区居民的行为及其对于制度和资源的策略性采用,而后者对于社区建设的路径和形态具有重要的作用。对社区产生影响的居民行为,最为重要的就是传播行为,因为人们正是通过传播与社区及社区中的他人建立关系;居民的社会交往与符号互动,不仅是社区建设的起点,也是社区建设的结果——因为只有相互关联的人群才能进行自我管理、形成认同。因此,传播虽然没有制度—结构那样坚硬突出,但是更具有基础性,就像是血脉经络一样,渗透到社区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滋润着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社区建设忽视传播,可能导致制度—结构的水土不服,或者僵硬不适,而从传播入手进行社区建设,打通自下而上建构社区的经络,则有可能事半功倍,水到渠成。

第二,路径转换:探索社区建设中的传播网络建构。将传播视为构成社区的基础,社区建设的方向就是构筑可沟通社区,重点就应当转向构筑社区的传播网络,使社区真正具有可沟通性。这是社区建设的一种路径创新。它不是彻底否定现有制度—结构的框架,而是把制度—结构看作居民传播互动的动态结构,即使是外部制度供给,也只有通过居民的传播互动行为才能转化为社区建设的资源。同时,传播互动行为也会生成新的制度结构。建设传播网络的目的即是要使这些制度供给能够与社区的居民实践相结合,在网络流通中活化,获得再生产的能力。

第三,范式创新:打通学科壁垒、构建新的社区传播理论,要将可沟通社区作为新的建设方向,对于它的研究就需要打通政治学、社会学、传播学,以及其他跟社区相关的城市规划、人文地理等学科,联结空间、制度、文化与人。因此,可沟通社区的传播网络就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网络,还是拉图尔所说的“行动者网络”。拉图尔反对把社会看作实体,而应是各种异质事物之间的联结,即行动者网络——此处的行动者不仅仅指能够行动的人类,还包括“任何通过制造差别而改变了事物状态的东西” [13] ,比如非人类行动者。社区也是这样的一种网络,其具体构成方式就是传播。因此,这需要一种全新的社区传播理论来解释、指引可沟通社区建设。

总之,把可沟通社区视为新的建设方向,这是一种创新。这不是对以往的社区建设内容进行全面否定,它与社区的制度建设、结构调整等并不矛盾,而是更加强调可沟通社区这样一种社区形态的价值和意义。正如卡斯特所说,网络社会的特征就在于“社会形态胜于社会行动的优越性” ,本研究把可沟通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方向,目的在于凸显社区形态对于社区其他要素、行动的“优越性”。

可沟通社区的新建设方向,体现了新媒体环境中的视角转换,从更为基础的层面创造社区生活与治理的条件。可沟通社区的概念以传播为核心,重新构造了传播与社区建设的各个层面;无论是制度—结构,还是事件—过程,在传播这一基础层面上,都可以得到连接与调节。因此,也是一个更为综合性的视角,它能够避免以往社区建设研究中偏重某一些要素而忽略其他的问题,也可纠正对策建议相互矛盾,或者互为前提、陷入循环的现象,为助推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提供更新的框架与思路。

同时,可沟通社区概念体现了一种全新的社区与传播关系理论。它不仅关注社区中的传播,更加注重考察传播在社区构成中的作用。社区在此的独特性体现在空间与群体的关联,传播如何重建空间与人的关系,成为这种新的社区传播理论的焦点,这与长期以来传播学对于跨越空间的胜利姿态截然不同,因而对于拓展传播研究、创新传播研究范式有所推动。

把可沟通社区作为新的建设方向,可以帮助社区建设突破现有瓶颈,破解类似于参与和认同之间的循环悖论。它另辟蹊径,从基础层面切入社区建设主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它促使我们真正从流动(传播)的角度来理解社区,而不是将社区实体化、静态化。同时,可沟通社区的建设,可操作性比较强,从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当前初见端倪的智慧社区)到各种传播机制(如居民的表达、协商机制,社区治理的可视化手段等),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个人等各类主体均可参与,均能受益。

主要内容 三类主体的三重传播网络

根据社区建设的主体,可沟通社区建设可分成三个传播维度展开。社区建设的主体主要有三类:政府部门、居民个体和各种社会组织(包括社区居民草根组织、社区中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参与到社区建设中的外部组织等)。这三类主体的目标任务不同、行动策略和行为逻辑不同,其社区沟通行为也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它们分别对应的是政务传播、文化传播和组织传播。这三种类型的传播构成了可沟通社区的三重传播网络,应分别加以研究。当然这三重传播网络不能截然分开,政务传播和组织传播也能传承文化,政务传播中也部分地包含了组织传播的内容。但是,由于主体不同,各个传播网络的交叉重叠仍可辨析、区分。在此,我们先根据主体来区分研究对象,每类主体重点关注一个传播网络的运作机制和效果,提出不同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方向,从而搭建一个较为系统的可沟通社区建设研究架构。

1.政府协同:可沟通社区建设的政务传播

这一维度的研究重点关注:在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以政务传播为基础所进行的社区治理创新,促进社区协同治理的实现。这种创新以网格化管理为代表,它一改过去自上而下的纵向(条线)管理模式,以基层社区的问题为导向,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条线)进行快速反应、综合治理。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需要保持对于社区问题的敏感,建立与居民和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沟通机制;另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对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的能力要求大大提高,使得传播的重要性尤为凸显,甚至成为中心因素。

政府传统的管理方式受科层组织机制的影响,在面对社区这一汇集居民日常生活各个方面的特定地域,暴露出许多问题,比如管理机构庞杂而僵化,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社区各种问题;尤其是传统的城市管理并非按照社区空间进行划分,在社区层面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和整体性。 为此,政府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进行管理流程再造。比如西方一些国家提出的“整体政府”理念 。中国于十余年前提出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新概念,也反映了这种协同治理的理念,是一种信息整合、运作协同、条块总合的现代网络系统式的管理。 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网格化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网格化管理缺乏横向的规划与协调,导致网格之间缺乏整合;而且网格化管理本身也出现行政化的趋势。 从传播的角度来看,这种以网格化管理为代表的新型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一种以传播为核心的应对、协调、合作网络机制,不仅需要新媒介技术的支持,更应当在政府部门中进行一场“传播革命”,改变以往科层组织惯有的传播模式,以适应社区新形势。通过这种传播革命,政府部门得以在社区建立新的协同治理网络。

由此,这一维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在可沟通社区建设中,政府部门如何加强政务传播能力、促进协同治理?

2.社会参与:可沟通社区建设的组织传播

这一维度的研究针对参与社区建设的各类社会组织,探讨可沟通社区建设中的组织传播与社会参与问题。社区各类组织的参与是社区建设中备受期待和关注的一个领域,在此称为社会参与,以区别于居民个体化的参与。由于承载了社会建设的理想,社区空间是人们有序参与、实现“社会的组织化” 的最佳试验场。在这里人们利益相关、生活相连,既因为空间的邻近而便于组织,也常常因为共同生活问题而形成群体。在互联网等新媒体出现之后,社区各类组织开展组织与动员的门槛越来越低,促成了更多新型组织的创生,以更为灵活多样的方式参与到社区建设过程之中。

参与社区建设的各类主体之中,除了政府部门和居民个体,一些民间组织、社会机构和企业单位等特殊主体也以不同的方式发挥作用。其中,既有坐落于社区空间之内的社区组织,也有虽然来自外部但参与到社区建设过程之中的社会组织(如一些全国性甚至国际性民间组织)。社区组织中,又可区分出居民草根组织和其他组织,前者是指以社区居民为主建立起来的利益或兴趣团体,后者则是位于社区的企事业单位等。社区中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外的社会组织对于社区事务的参与,属于这些组织的外部传播活动,如企业的社会责任传播,即通常于所在社区展开;其内部传播与社区事务关系不大。而居民草根组织,其内部传播和外部传播均为可沟通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通过传播活动构建组织,这基本属于内部传播;而与社区其他主体的交往、互动,则属于外部传播。

这一维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在可沟通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类组织如何通过传播促进组织动员和团结协作、从而参与社区治理?具体可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居民草根组织的内外传播与社区参与,二是社区相关组织的外部传播与社区参与。

3.居民认同:可沟通社区建设的文化传播

这一维度重点从居民的角度出发,探讨居民社区认同的建构及其相关的社区传播因素。认同建构侧重于社区的意义网络,传播因素侧重于社区的信息网络。当然,这两个网络不能截然分开,如果没有社区认同,居民很难产生参与社区传播的意愿;没有传播与沟通,则社区认同可能比较肤浅,难以持久。这两层网络构成了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参与。

首先,社区传播推动形成居民的社区认同。社区不仅仅是在资源调配意义上形成的,也是在认同意义上形成的。根据卡斯特 的分类,主要有三种认同形式:第一种是“合法性认同”,即由支配性制度引入的、以扩展与合理化支配作用的认同。在现有的社区建设实践中,这往往表现为行政性的社区认同,如“基层政权建设”的取向,难以激发居民对社区的参与热情,从而难以形成居民自发的社区认同。第二种是“抗拒性认同”,即由运动中的行动者所拥有认同。社区运动不仅是表达利益诉求的运动,也是一场文化传播活动。社区运动是“社区意识”形成的关键,是社区“由自在到自为的过程” 。第三种是“规划性认同”,即重新界定其身份并寻求全面转型的认同。在当下中国社会建设的现实场景下,这表现在传统的阶层认同通过新型商品房小区建设,转变为基于共同住房特征、生活联系的“居住共同体”认同,以应对城市生活的新社会压力。当前的社区传播促进了何种形式的认同?或者,促进了新形式的认同?

其二,影响社区居民认同的文化传播因素。可以从两方面考察:一是传播主体的因素,尤其是积极运用传播网络的“关键群众” 。学界基本达成共识:“社区居委会—积极分子—普通居民”是基本的社区动员路径,在社区的文化传播过程中,中国本土性文化资源(人情、面子)以及私人(或小团体)之间的信任和互惠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沟通社区研究需要明确谁在传播、谁在影响普通居民的态度、谁被社区传播动员。二是沟通媒介与方式的因素,包括使用社区公共空间、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参加社区会议等。随着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而日趋多样化,如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社区合作平台,提供了一种多元、分散的社区参与方式。 沟通方式与居民沟通的自主程度有紧密关系,如有研究者认为,居委会选举通常对居民来说没有太大的实际沟通效果,即便其投票率很高也不一定是自主投票,不能代表社区参与程度就高。 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这些主体、媒介和要素是如何交互影响、形塑了怎样的社区形态?

研究重点 社区元治理 空间治理和时间治理

作为“微地方”的城市基层社区不仅是智能化治理的具体“精细空间”,也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节点,国家与社会、技术与组织、主体与客体在此交汇,构建出形形色色的新型治理结构与公共传播网络,形塑了城市公共生活。从这一观点出发可以发现,社区层面的治理与传播关系,由于智能技术的中介正在经历重大变革与重组,进而影响城市治理体系和公共传播的总体格局。为此,重新梳理智能技术与社区空间、治理体系的关系,构建新媒介环境下的社区公共传播理论,是治理实践对于传播理论发展的迫切需求。

针对上述需求,我们认为,当前社区传播研究的一个重点是:针对城市社区的经验场域,考察基层政府、民间组织和普通居民应用智能技术治理社区的行动、制度与价值,描述并阐释社区沟通性的基本构成、主要表现和改善路径等。

社区治理涉及诸多领域,尽管不同领域的具体内容、处置方法各有不同,但是都离不开三个基本元素:治理结构、治理的空间与时间。治理结构是治理主体关系的稳定表现,治理的时间和空间既是治理关系展开的具体场景,也是治理对象的形式化要素。在治理过程中,结构、时间和空间不仅为治理实践提供了物质与情境基础,也是治理实践需要面对的问题与对象,体现了治理的深层次关系。具体来说,可以从治理的结构、空间和时间三方面入手,开展调查研究。

1.系统元治理:数字化动员与治理体系重构

元治理就是对治理机制和过程自身的治理,以应对治理自身失灵的问题;它涉及对基本交换关系、组织机构的反思性再设计和重置 。借助智能技术,当前治理结构获得了重置的机会与可能性。正如李强所说:“要深刻认识‘两张网’建设不只是技术手段创新,更是管理模式创新、行政方式重塑、体制机制变革,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动城市治理的全方位变革。”受限于传播技术,中国传统的国家治理呈现出历史学家黄仁宇所说的“潜水艇三明治” 式的二元分离结构,国家对于基层的“渗透性权力” 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通过组织整合强化了“组织一元化” 治理模式,极大改变了基层治理不足的问题,但是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一刀切、简单生硬等问题。当前新的智能技术,在提高传播效率的基础上,又保留了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为解决治理问题带来新的可能性。用拉图尔的话来说,就是新技术动员各种要素的能力和方式发生了变化。为此,我们需要考察:社区治理主体如何应用新媒体治理技术、如何动员各种治理要素;这些技术应用对于治理体系的结构和运作带来什么影响、与过去有何不同。

2.空间治理:地理媒介与社区公共生活

基层政府与居民生活空间的距离最近,长期以来,传统的基层治理主要依靠社区精英,以面对面的方式与居民沟通,比如古代的乡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妇女干部 ,通过走街串巷、拉家常的方式开展工作。然而,在数字治理过程中,位置感知、实时反馈的地理媒介 [14] 越来越多地参与为中介,生活空间转变为网格化管理中的“网格”,或者系统中的“点位”,值班的守夜人变成了看不见的探头和遥远的监视屏。这些变化在带来便利、效率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与空间、他人的关系。本课题希望了解:社区治理主体如何运用新的媒介技术开展空间治理;社区空间如何通过新媒体技术连接各类治理主体、构建治理关系网络(“行动者网络”);新的空间、组织和居民网络如何影响社区公共生活。

3.时间治理:数字档案与社区传承

档案作为治理机构的“记忆外化”装置,既体现了特定的时间序列,又组织了命令—服从关系。所以德里达将档案与政府、权力和法律联系在一起。 有关中国基层政府文件治理的研究发现,文件的不同时间性反映了不同的治理目标。 数字档案与传统的文书系统不同,在构造组织稳定性 [15] 的同时,创造了更为复杂的多元关系和流动性。比如,在网格化管理中,防盗门和垃圾箱的探测器与居民生活节奏的时间校准;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运用无人机航拍不同时间段的图像,形成社区的“时间地图”。针对这些新的时间治理实践,本课题希望了解:新媒介技术如何影响社区治理过程中的文书与档案系统;数字档案的时间性特征如何;与传统媒介的时间性有何不同;社区治理主体如何运用新的媒介技术开展时间治理;数字档案与新的时间装置如何影响社区传承。

围绕上述理论框架和内容维度,我们展开了理论建构与经验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本书即为主要成果的汇集。不过,由于时间、精力所限,仍有不少问题未能涉及,即使已经涉及的问题,也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究。

[1] Gumpert,G.&Drucker,S.J.,"Communicative cities",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 ,Vol.70,No.3-4,2008,pp.195-208.

[2] Jeffres,L.W.," An urban communication audit:Measuring aspects of a'communicative city'",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 ,Vol.70,No.3-4,2008,pp.257-273.

[3] Taylor,J.R.&VanEvery,E.J., The Emergent Organization:Communication as Its Site and Surface ,Routledge,1999.

[4] Latour,B.,"On Technical Mediation—Philosophy,Sociology,Genealogy", Common Knowledge ,Vol.3,No.2,1994,pp.29-64.

[1] Wirth,L.,"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in Hatt,P.&Reiss,A.J.Jr.,eds., Cities and Society ,Glencoe:The Free Press,1938,pp.46-64.

[2] Gans,H.J.,"Urbanism and Suburbanism as Ways of Life:A Revaluation of Definitions",in Callow,A.B.Jr.,eds., American Urban History ,2nd ed.,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pp.507-521.

[3] Suttles,G.D., The Social Order of the Slum:Ethnicity and Territory in the Inner Cit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8.

[4] Connerly,C.E.,"The Community Question:an Extension of Wellman and Heighton", Urban Affairs Quarterly ,Vol.20,1985,pp.537-556.

[5] Kasarda,J.D.&Janowitz,M.,"Community Attachment in Mass Societ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39,1974,pp.328-339.

[6] Janowitz,M., The Community Press in an Urban Setting:The Social Elements of Urbanism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7.

[7] Rosen,J.,"Making Journalism More Public", Communication ,Vol.12,No.4,1991,pp.267-284.

[8] McChesney,R.W., Rich Media , Poor Democracy:Communication Politics in Dubious Times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99.

[9] Rheingold,H., The Virtual Community:Homesteading on the Electronic Frontier ,MIT Press,1993.

[10] Howley,K., Community Media : People , Places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

[11] Loader,B.&Keeble,L., Community Informatics:Shaping Computer-mediated Social Relations ,Routledge,2001.

[12] Matei,S.,&Ball-Rokeach,S.J.,"Real and virtual social ties:'Connections in the everyday lives of seven ethnic neighborhoods'",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 ,Vol.45,No.3,2001,pp.550-564.

[13] Latour,B.,"The Powers of Association",in J.Law,ed., Power , Action and Belief.A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 London,Boston&Henley:Routledge&Kegan Paul,1986,pp.264-280.

[14] McQuire,S., Geomedia:Networked Cities and the Future of Public Space ,Polity,2016.

[15] Hull,M.S.,"Documents and Bureaucracy",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Vol.41,2012,pp.251-267. S7UBCQm37efoIqSDmzJqoI48cxyVL/w9q0FHD8ysHlYn30crZ4VUL9NF//wZOgLO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