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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为价值主张的可沟通城市

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可沟通城市”概念是因应当今社会生活日益全球化、媒介化、网络化的总体趋势,以传播观念来重新思考并定义城市的新城市主张。其目的并非是在已有的城市评价维度中增添一个新的“可沟通性”维度,而是力图通过“可沟通性”概念,关联城市生活的各个面向,以更为综合、包容的方式理解和规范城市,使之更加符合城市本质。同时在学理上,借助“可沟通城市”概念,有望打通城市研究的三大传统壁垒,即建筑/规划/地理、媒介/信息和历史/文化三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超越功能主义和建构主义、物质主义和象征主义的二元对立,创新城市研究和传播研究。因此,“可沟通城市”概念是基于传播研究新范式——城市传播——的理论创新,而以“可沟通性”作为评价城市的基本指标,则是这种范式与理念的具体应用。

一、反思当前城市评估方式

在现有的城市评估体系中,比较经典的当数“城市发展指标体系”“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更为时髦的则有“智慧城市指标体系”等。这些评估体系致力于抓取城市中的各种要素,以特定权重和比例建构出复杂的数据模型。但是,隐含在数据模型背后的价值主张却往往粗糙简陋,大多只是从某一学科或者某一产业领域的自身逻辑出发,未见其对城市本身进行深刻反思和认真体悟。因此,这样的指标体系无法真正申言引领城市发展的价值主张。而且由于一些隐含的价值逻辑有违城市现实,所以据此开展的城市实践反而导致城市生活不够“美好”,与其初衷大相径庭。

虽然“城市发展指标体系”或“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都强调“整体性”“综合性”,但其基本预设却主要是将城市看作一个经济体,而非生活空间;甚至只是将城市当作经济发展的媒介,服务于更为宏大的目标。所以,这种城市观本质上是反城市主义的,它们并未将城市生活看作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方式。这些“整体性”“综合性”指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GDP至上的狭隘发展观,但仍然是物质主义的。它们并不关心城市中活生生的人,不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感受和精神文化需求。

一些城市文化创意指标集中关注城市的文化创意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作为文化空间的功能,对于城市发展文化事业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不过,我国的城市文化创意指标大多是从产业、资源的角度理解文化现象,仍然比较狭隘。相反,国外学者佛罗里达、兰德利等设计的城市创意指标,倒是兼顾了多元化、包容性、身份认同等内容。我国香港地区的城市文化创意指数也涉及了习惯、价值、社区参与等问题

城市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体”,它也是文化的创造与存储的空间。而且,当今世界城市发展受到信息经济和全球化的深刻影响,知识生产与信息传播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的生产方式,进而影响了生活的各个面向,因此不考虑城市的信息与文化,或者只是将其作为经济体的分支或附庸,是对城市的极大误读。卡斯特曾经把信息主义范式下的城市新形态表述为“信息化城市”:“由于新社会的特征,即以知识为基础,围绕着网络而组织,以及部分由流动所构成,因此信息化城市并非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过程,这个过程的特征是流动空间的结构性支配” 。这种流动空间对地方空间的支配性作用,改变了国家与城市之间的关系,重构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些状况在现有的大多数指标体系中未能得到体现,更没有针对“信息化城市”带来的诸种问题进行回应、在价值上予以适当引导。

“智慧城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ICT技术的发展,但是深度有限。“智慧城市”建基于物联网技术,希望通过新的信息技术实现人与物之间更为广泛的连接。这是一项重大的技术进步,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性。但是,诸多作为评价标准的“智慧”指标却只反映了城市较为低级的智慧形式,体现的是人与物、人与城市空间之间最为表层的关联,而无法展示人与物、人与空间的多重关系。从这些数据指标中,我们很难真正把握由数字技术而中介的城市生活,几乎看不到市民与城市空间(无论是实体还是虚拟的空间)之间密集、生动的关联。其次,“智慧指标”没有考虑到,作为媒介的信息技术在连接人与物的同时,反而可能阻隔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使人际交往和协作对话成为多余。大量的宅男宅女以互联网为纽带与更为广阔的世界建立了虚拟关联,却减少了与亲人、朋友的交往。物联网在便利购物、交通的同时,又减少了限制空间中偶遇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了城市多元化的价值。再者,“智慧城市”中所流淌的信息,是香农的信息论中的信息,即通信、工程上的信息,而非社会与文化的信息,它剥离、抽空了意义,也失却了人的温度。所以智慧城市中人与物的连接,在一定程度上是将人与物质世界对齐,人被物化、还原成信息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而非城市的主人。所以,智慧城市中的城市更像是一个高效的巨型机器人,而不是各种人群的聚合。最后也是最令人担忧的是,在计算主义的思维模式主导下,信息与智慧最终可能转化为大数据,成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而非多元治理的基础。所以普尔质问道:“智慧城市的愿景,对普通市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城市应该是一个优化的监狱,还是一个思想文化的熔炉?” 总之,“智慧城市”概念体现了技术乌托邦主义,在突出信息传播新技术贡献的同时,掩盖它们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导致“重连接轻沟通、有连接无沟通”的不平衡与新问题。而且,这一概念突出了变化与断裂,却有可能遮蔽城市进程中一以贯之或者亟待重新召回的传统,使得人们对于城市的理解与评价产生偏差。

新媒介技术的发展确实给城市带来极大变革,麦奎尔甚至创造了“媒体城市”一词来凸显“媒体技术在当代城市空间的动态生成中的作用”。相较于局限在ICT的“智慧城市”观念,“媒体城市”将目光回溯到明信片、照片等现代化技术,拓展了理解城市的范围。麦奎尔关注以下现象:“现代社会生活的空间体验经由建筑结构与都市领地、社会实践和媒体反馈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相互构造而崛起” ,提出了“关联空间”的理念,较好地处理了城市中人与人、人与物的关联问题。但“媒体城市”的概念仍然不够彻底。从本质上说,“媒介”这个词的重点应该是“中介行为” ,而不是某种技术产品,所以任何中介性的事物都可称为媒介。比如被先民当作纪念物的骨骼也是一种媒介,远古城市就是起源于安置先人骨骼的集体墓地和人们不断聚集在此而获得宗教力量的过程。强调现代技术的媒介观突出了“媒介革命”,却忽略了人的中介化传播的实质与一脉相承;突出了城市生活的“灵妙化”(汤因比语),却又降低了“物质化”维度的意义

二、从传播来理解城市

无论是作为经济体的城市,还是“智慧城市”,均执着一端而忽略其余,遮蔽了城市的根本特性。城市既是经济载体,又是人们生活交往的场所,是创造意义建构认同的空间;而且这些活动不仅是在城市“内部”完成,还与其他城市和要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内部”一词之所以打上引号,是因为从网络的观点来看,只有密集程度的差别,并无内外之分,而城市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复杂网络。任何从单一维度或局部功能的立场出发的城市观,不仅不符合作为复杂网络的城市的实际状况,而且可能引发各种关联因素的不确定变动,招致不可预计、不可逆转的后果。

城市的网络形态,这是全球化、信息化、媒介化社会的必然结果。“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 。以网络的观念来理解城市,就不能只是把城市视为一种容器,人与物只是随意充塞其间。事实上,这些人与物以特定的方式并置与共现,它们聚合的方式形塑了城市。正是这些人与物在城市的汇聚,造就了联结与脱节、移动与定着、交融与分化等诸多紧张、暧昧的关系——这就是网络的实质。网络意味着一个会遇开放的空间,其存在基础则是密集互动。“城市是彻底开放的:城市是会遇的地方,是社会关系之地理形势的焦点”;会遇与开放,造就了城市的异质性、多样性,使其“充满难以计数的社会并置” ,没有密集的互动,城市本身无以为继。因此,如果将城市视为网络,那么传播就是编织网络、建构关系的基本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网络,不仅指城市物质、资本之间通过媒介而实现的广泛联结(物联网或地理网),还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与协调合作(社会网),以及经由象征符号而实现的文化共享与认同(意义网),这些网络的形成都是基于传播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些不同维度的网络之间并非互不相干,恰恰相反,它们通过人的行为相互交织、密切关联——这种行为也是传播。比如备受争议的广场舞现象,首先源于特定群体(大妈)对于城市空间的征用(人与空间的关联),继而引发了不同群体间的争斗与协商,其意义则被多重阐释:社区/群体认同,抑或是意识形态残余——由此群体本身被再建构。这一“小网络”跨越了不同的维度,也与城市中各维度网络中更多的要素相关联,是城市网络一个动态而纠结的局部构成。对这一现象的分析、评估与解决,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个维度或局部,需要以“网络思维”综合性地处置。

不过,网络概念本身并未捕获到城市过程的动态特征,因此需要进一步从复杂性概念来理解网络现象 。复杂系统意味着:相互关联的大量要素之间遵循简单规则随机互动,这些大量的互动会以一种非计划的方式突生/涌现出新的秩序或形态,因此复杂网络的特点是涌现性、动态性和自组织性。也就是说,上述城市的各种网络并非静止不变,而是以不同的速度在流动、变化和重组,任何一个要素的变动,都可能影响整个网络,甚至产生系统形态的突变。因此,复杂性从根本上摧毁了城市作为控制系统的假象,试图通过理性和计算来控制城市过程,结果通常适得其反,因为复杂网络中各变量间的关系从来不是线性的,相同的原因可能导向完全不同的结果。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凯利认为,“全人类的最终命运和结局”不是控制而是“失控”。当然,失控不等于失序,而是指放弃自上而下的指令行为,“由自身最底层相互连接的行动,通过并行方式来完成”的自下而上控制 。因此,与其勉力控制繁复的城市要素,不如尊重最为基本的调适原则,即充分的自主与互动。

网络化与复杂性的城市理念,最终指向了“可沟通性”的城市价值主张,只有具备“可沟通性”的城市才能应对复杂网络的种种要求。

三、“可沟通城市”概念的来源与补充

“可沟通城市”概念来自美国传播学者倡导的Communicative City,最早由哈姆林克在2007年夏的一次学术交流中提出,他把“可沟通城市”看作是基本人权的体现。冈伯特和德鲁克把“可沟通城市”的特征概括为三方面:首先,城市居民的日常传播活动及其沟通模式应该提供交往空间或者机会,让市民进行各种社会交往和互动;其次,城市的基础设施应该鼓励城市中顺畅的传播;最后,城市应当创造鼓励自由政治表达和公民参与的环境。 [1] 杰弗里从不同的角度总结出“可沟通城市”的三个主要特点:第一,城市需要把所有居民整合为充满活力的整体;第二,帮助市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并在日常生活中有机会扮演各种社会角色(比如生产者与消费者、雇主与员工等);第三,城市作为一个传播系统整体能够在移动与稳定之间找到平衡,比如既有创新又不忘历史。 [2]

美国学者的“可沟通城市”是一个十分具有创意的概念,从“可沟通”角度来评价城市,突出了传播在城市中的价值,这是其他城市评价体系中所忽略、轻视的内容。在传统的城市规划等专业学者的眼中,较少涉及传播的内容,只有到了人本主义学派,才开始关注城市中的传播问题。当年林奇设计城市形态的性能指标,谈到了城市环境的易辨性,即“在一个聚落里,居民用符号性的物质特征来与其他人沟通的有效程度” 。林奇的可及性概念也包含了信息的可及性要求。另外,盖尔专门探讨了空间形式对于社会交往的作用:公共空间应当使人们“能方便而自信地进出;能在城市和建筑群中流连;能从空间、建筑物和城市中得到愉悦;能与人见面和聚会” 。然而,由于聚焦于实体空间,城市规划学者并没有进一步关注城市的媒介与虚拟空间(前述麦奎尔的媒体城市,仍然主要集中于媒体与实体空间)。传播学者提出的“可沟通城市”概念,聚焦于城市传播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城市规划学者的交往内容,且涵盖了城市媒介、公共参与等更为“虚拟”的内容,是一种有益的平衡。

不过,从美国学者有关“可沟通城市”的表述我们发现,他们对于传播的理解还是比较狭窄,有关城市与传播的关系也阐释得不够彻底。在他们的理解中,传播主要是指面对面的互动和经由传媒中介的交往,这反映了人们对于传播的传统观念。人们对于传播现象有许多误解,常常将其看作信息的传递过程,尤其是局限于媒介化的传递,比如报刊、广播、网络等。从传播来理解城市,要求我们回到传播的起源,重新界定传播的内涵和外延。简单地说,传播就是联结、沟通与共享。这三个关键词分别反映了物质技术、社会和文化层面的传播意涵,比较全面地展示了传播的价值。

针对有关传播的误解,我们认为应当从三个面向来理解传播,以建立传播与城市的全面关联。首先是人与物的面向,传播通常被看作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排除了传播原本蕴含的物质性面向。在重新思考媒介概念的基础上,我们应当重新审视传播所包含的人与物的传输、人和物之间的联结等现象。其次是空间与时间面向,把传播理解为信息传递,突出了传播的空间行为,而忽略了时间上的传承 ,事实上前者只是“长期过程中的瞬间和广泛集合体中的片段” 。城市体现的是一种独特的时空现象,需要从传递与传承两方面来理解传播。最后是互动与文本的面向,作为动词的传播常常被看作单向的散布过程,忽视了互动与交往的面向。而作为相对静态的文本方面,往往又过多地注意语言文字,而忽略了其他象征性内容,比如建筑、空间等。而且,我们还需要研究互动与文本之间相互支持或阻碍的问题 [3]

从人/物、空间/时间、互动/文本等不同面向来理解传播,能够观察到的传播形态就异常丰富多样。在城市活动中,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物的流通,包括各种资料、产品的输入、输出和流动,也包括资本等无形的资源流通。(2)人的移动,人的行走与交通。(3)信息交换,以符号方式进行的信息交流,主要由各种媒介而中介。比如政府信息公开,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的发行、发布等。(4)人际交往,人与人之间的符号互动,包括中介或非中介的。(5)公共协商,有关公共问题的讨论、协调、商议等。(6)文化共享,对于城市生活意义的创造和分享。当然,这些传播形态并不互相排斥,比如信息交换也能产生文化意义。但是,每一种形态侧重于传播的一种目的或价值,比如信息交换侧重可获得性,而文化共享侧重意义的建构与体验。

根据这种更为宽泛的传播观,前述城市的主要过程——汇聚、并置与共现,联结、移动与交融——实质上都是传播行为。因此,城市传播并非城市中的某一项功能或者子系统,而是传播造就了城市——传播编织网络、建构关系、形塑城市。或者说,城市是由传播构成的。这一城市与传播的关系意义,在美国学者的“可沟通城市”概念中亦未得到阐释。虽然杰弗里把城市看作一个传播系统,但仍然没有上升到城市即传播的层面,因此还不够彻底。本着传播构成城市的理念,考察城市的沟通状况,实际上就是要观察城市的时空脉络、建构过程和运行机理。在此,“可沟通性”成为衡量城市整体状况的一个综合概念,描绘了一种理想的城市图景。

四、“可沟通城市”的核心价值与主张

可沟通城市概念提供了一个理解城市的全新视角,它着眼于人本身,从人的体验与关系入手,勾连了城市的多种要素与过程,对城市提出了更加可感可塑的品质要求。为此,孙玮提出“可沟通城市”的四大议题:第一,城市如何尊重多样性,又打破区隔?第二,城市如何达成时空感的平衡?第三,城市如何实现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的融合?第四,城市如何处理城市与社区、乡村、国家以及城市之间的互动关系? 这四大议题实际上体现了“可沟通城市”的核心价值。我们可以据此提出“可沟通城市”的基本主张:“可沟通城市”将沟通、传播视为人类的生存方式和城市的构成基础,各类主体通过信息传递、社会交往和意义生成等多种传播实践活动,实现城市的多元融合、时空平衡、虚实互嵌和内外贯通,即在人性充分实现维度上的多重“可沟通性。”

我们可以从连接、流动、对等和融通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阐释城市的“可沟通性”内涵。首先,“可沟通性”意味着连接,即城市各要素之间的广泛关联是通过传播而实现的,没有传播就不能形成网络。其次,“可沟通性”意味着流动,无论是物质、信息还是意义,都是在传播过程中交换与共享,没有传播的网络是僵死的结构,不具有发展的活力。再次,“可沟通性”意味着对等,网络中的各个要素具有同等影响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拉图尔的“行动者” [4] 概念比“要素”更为恰当。没有对等的地位,没有平等的对话,网络就将连而不通。最后,“可沟通性”还意味着融通,即各种矛盾价值的悖论式统一。由于城市网络的高度复杂性,一些价值诉求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与冲突。比如,城市既有汇聚,又有扩散;既要稳定安全,又要流动活力;既要维持多样性,又要能够合作认同,等等。所以“可沟通性”本身即要求这些观念之间能够兼容并包,或者说是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芒福德在追索古希腊城市文明时发现,当时的人们能够保持“对偶概念间的一种很原始的统一”:即在“限制与丰富,阿波罗式的纪律与迪奥尼索斯式的放浪,理性的智慧与盲目的直觉,扶摇直上与沦落淤泥” 之间维持一致悖论式的统一。这意味着一种更高层次的“可沟通性”。

概言之,“可沟通城市”对应于城市网络的不同面向——物联网、社会网和意义网——提出了多维度、多层次的价值诉求。城市“可沟通性”期望城市不仅交易活跃、行动便利,也应当有利于交流互动、对话合作,并且能够自由地创造出多样化的精神世界和兼容并包的城市认同。这些价值主张已被反复讲述,似乎早就成为陈词滥调,但是从城市实践层面来考察,它们在诸多方面并未实现,或者只是掩盖相反做法的挡箭牌,因此,需要有更为细化的指标体系对城市的“可沟通性”进行考察评估,促使城市真正“让生活更美好”。

五、“可沟通城市”主张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作为一个规范性概念,“可沟通城市”希望克服一些现存城市评估指标体系的缺憾,更为全面地反映人们对于理想城市的期待。这并非简单地加总或者万金油式的面面俱到,而是一种理论上的综合与包容。可沟通城市的理论基础是作为新范式的城市传播研究,其主旨就在于突破既有城市研究的偏狭、隔离状况,打通城市研究的学科壁垒,以传播的观念来回应各个维度的城市问题。

面对新媒介技术突飞猛进与网络社会崛起,关注城市问题的各个学科近年来都面临着范式转换的问题。比如,城市文化研究改变过去偏重城市精神符号内容的传统,倡导“空间转向”,开始关注物质、地理维度,不仅拓展了研究视野,而且创新了研究范式。“第三空间” 概念就是一个典范,它指出不同于物质空间和象征空间的第三种形式,因此同时包含了物质与精神的维度。再比如地理学研究,在吸收了象征性维度的人文地理学之后,又提出了“再物质化”的呼吁,从而走向关注“混合的相关过程” 的新融合。

在传统的学科分工模式中,传播学常常被限定在某种特定的过程和功能之中,传播主要被理解为跨越空间的信息传递。如果以传播的传递观来考察城市传播,那么它只能是城市众多功能之一,完全无法对应复杂多样的城市现实。但是,这种结构功能主义的传播定义并不完整,作为仪式的传播观念存在于更为古老的思想脉络之中。媒介技术革新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社会转型,更促使我们重新思考长久以来被自然化的中介与传播行为,将传播普遍化为一种基本的生存方式。作为一种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传播行为涵盖了城市生活的各个面向,既包括物质层面的连接传输,也包括社会层面的交往互动,以及精神层面的意义共享。这不仅是传播观念的简单普遍化,而且体现了传播思维的对称性,即物质性和象征性、空间性与时间性的对称、平衡,从而超越传统的功能主义和建构主义二元对立。普遍化、对称性的传播观念能够更好地回应各种范式危机,将原本分属物质空间、社会交往和精神文化等不同层面的现象与问题整合到传播的立场加以考察,从而在建筑/规划/地理、媒介/信息和历史/文化三个相对独立的城市研究领域之间搭建起关联的桥梁。城市传播研究不能也不想取代其他学科的专门研究,而是希望将具有基本共识的城市观念以“传播”为核心连接起来,从传播来理解、分析各种城市问题,创造跨学科的城市研究新领域,也为传播研究开创新的范式。“可沟通城市”概念即这种新范式的实践运用。 lxBJfdRm8/4LQvn1w8s4xthPTxml7opmbS+ZStxa4xJHSCRaCj2fKxzFtCPQQ1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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