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奖牌是国际奥委会为了表彰在历届奥运会中表现出色的运动员而颁发的一种最高荣誉,是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表现出色的标志。奥运会的奖牌和奖状由每一届奥运会的组委会提供,但所有权属于国际奥委会,并由国际奥委会向获胜运动员颁发。根据比赛项目和参加人员性质的不同,奖牌和奖状的颁发也有不同的规定。在个人比赛项目中,第一名的奖品为银质镀金奖牌和奖状,第二名为银质奖牌和奖状,第三名为铜质奖牌和奖状。对团体比赛的运动大项和其他运动大项中团体比赛的运动小项,冠军队的队员每人都被授予一枚奖牌和奖状,获第二名的团体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银质奖牌和奖状,获第三名的团体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铜质奖牌和奖状。2003年7月2日,在布拉格发布的新奖牌设计方案,使希腊的特色在奖牌正反面上得以更突出地显示,更加鲜明地反映了奥运会在希腊的起源和复苏。国际奥委会还决定,今后奥运会无论在哪里举行,奖牌都以希腊文标明。
为使更多的人热爱奥林匹克运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每届奥运会的组委会还要制作奥林匹克运动会参与奖章,发给参加奥运会比赛的每一位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留作纪念,是该届奥运会最有代表性的纪念品。奥运参与奖章一般为铜质、圆形,没有固定图案,正面一般为该届奥运会会徽、举办城市的象征图案,并有届次、举办地和时间等文字。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正式的奥运参与奖章由奥运会组委会向国际奥委会提供,颁发给下列人员:全体运动员、运动队的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国际奥委会委员和出席奥运会的、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主席、秘书长,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同类官员,以及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名额内由有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正式任命的裁判员、计时员、检查员、司线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