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五节
梦的明显心理特征

我们对于梦的科学考察是以假定它们是我们心理活动的产物而开始的。然而令我们吃惊的是,已经做过的梦对我们来说又像是某种身外之物。我们很少承认自己对梦负有责任,因为我们常常说“我遇到一个梦”,就像说“我做了一个梦”一样自然、习惯。梦是从外界进入我们心灵的这种感觉来自哪里呢?根据对梦来源的讨论,我们一定会推断说,这种陌生感并不取决于梦内容的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在梦中和清醒的生活中都很常见。问题在于,心灵的加工过程是否有所改变或修饰,由此产生了我们目前讨论的这种印象。所以,我们尝试对梦的心理属性做一番描述。

没有人比费希纳(G.T.Fechner,1989)在他的《心理物理学基础》一书中更为强调梦与现实生活的本质差别,或者由此得出更为深远的结论了。在他看来,“仅仅将梦看作意识阈限之下的心理生活”,或者将注意力从外部世界所产生的影响下撤离,都不足以解释与现实生活对照之下的梦的生活的特点。他甚至怀疑, 梦活动的场景与清醒的观念生活场景是不同的 。“如果心理物理活动的场景在梦中与清醒生活中是相同的,那么在我看来,梦只是清醒观念生活的一种低强度的延伸,而且必须是同一材料和同样形式,但事实正好相反。”

费希纳所提到的这种心理活动场所的变化究竟是指什么还不清楚。据我所知,也没有人按照他说的方向继续探究下去。我想,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从解剖学的角度认为它是指生理上的大脑功能定位,甚至是指大脑皮质的组织分层。如果它可以应用到一种精神机制上去,这种机制是由一个接一个的一连串动力因素构成的 ,这种想法最终将被证明是明智和有启发意义的。

其他一些作者则满足于注意梦生活的更为明确的区分特征,并且把它们作为起点以取得更深刻的解释。

我们刚刚说过,梦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出现在刚要入睡的时刻,这可以称为预睡现象。根据施莱尔马希尔(Schleiermacher,1862)的说法,清醒状态的特征是,思想活动以 概念 (concept)形式出现,而不是以 意象 (image)形式发生。梦基本上是用意象思维,而且随着睡眠的到来,我们可以看到自主活动变得困难,不自主观念则出现了——这些观念全都属于意象。不能完成那些需要有意识努力去做的观念活动以及意象的出现(习惯上伴有走神状态)——这两个特征会在梦中保留下来,梦的心理学分析又迫使我们把它们看成梦生活的基本特征。我们已经看到这些意象——入睡前的幻觉——本身在内容上与梦中意象是一致的

所以,梦主要以视觉意象进行思维,但也不完全如此,它们也使用听觉意象,并且也在更小的程度上用其他感官印象。在梦中,还会有许多事情作为思想或观念出现(正如在清醒生活中一样)。也就是说,它们可能是以言语表达残余物的形式出现。然而,梦的真正特点是:它们的内容中表现为意象的要素,与记忆的呈现相比,更像是感知的呈现。我们先把关于幻觉性质的所有争论(精神病学家对此十分熟悉)放在一边。我们先和这方面的权威人物讨论一下他们所断言的梦产生 幻觉 的问题,即以幻觉代替思想。在这方面,视觉和听觉表现没有区别。人们观察到,如果入睡时头脑中有一连串的音符记忆,这段记忆就会转换成具有同样曲调的幻觉,而当这个人醒来时(这两种状态在临睡前不止一次地相互转换),这种幻觉又让位于记忆的表现,但这种记忆表现立刻会变弱,而且在性质上也与前者不同。

将观念转换为幻觉并不是梦与其清醒时所对应的思维的唯一区别。梦通过意象创造一个情景,这些意象表现了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件。正如斯皮塔(1882)所说,它们使一个观念“戏剧化”。但是只有当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以下事实,才能全面地理解梦生活的这一特征:在梦中——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有些例外需要专门考察——我们似乎不是在思考而是在体验。也就是说,我们给予幻觉完全的信任。直到我们醒来后才意识到,我们什么也没有经历过,只是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思考。正是这一特点才区别了真正的梦和白日梦,白日梦与现实从不混淆。

布达赫(1838)将我们迄今讨论过的梦生活的特点进行了总结:“梦的基本特点包括:①在梦中,心灵的主观活动表现为客观形式,因为我们的知觉官能把我们想象的产物当作感觉印象……②睡眠象征着我们自我权威的结束,因此,睡眠带来一定程度的被动性……伴随睡眠出现的意象只有在自我权威削弱之后才可能产生。”

下一步要解决的是心灵对梦幻觉信任的问题。这种信任只有在自我“权威性”活动停止之后才产生。斯图吕贝尔(1877)坚持认为,在这方面,心灵在正确地发挥它的功能,并与它自身的机制协调一致。梦的成分绝不仅仅是一种表象,而是如同清醒生活中通过感官媒介产生的心理经验一样真实。清醒的心灵通过语词意象和言语来产生观念和思想,而在梦中,观念和思想是由真正的感官意象产生的。此外,梦中具有空间意识,因为感觉和意象也占据外部空间,就如同它们在清醒时一样。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梦中心灵同其意象和知觉的关系,与清醒状态下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这种关系产生了差错,那是因为睡眠状态中缺乏一种标准,仅凭这一标准就能区分感知觉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不可能把梦中意象呈交给能证明其客观现实性的那个唯一的检验。除此以外,心灵不能区分那些仅仅是任意互换的意象与那些其元素不具有任意互换性的情况之间的区别。它的错误在于它不能把因果律应用于梦的内容。简单来说,心灵脱离外部世界这一事实,也正是它相信梦的主观世界的原因。

德尔波夫(1885)在经历了一番不同的心理学争论之后,也得出相同的结论。他说,我们相信梦中意象的真实性。因为在睡眠中,我们已经与外部世界脱离,因而没有其他印象可以比较。但是,我们相信这些幻觉,并不是因为 在梦中 无法对其进行检验。一个梦似乎可以提供给我们这样的检验:它可以让我们触摸到我们所看见的玫瑰——尽管我们还在梦中。根据德尔波夫的观点,只有一个有效标准可以检验我们是在做梦还是清醒的,那就是我们醒来这一经验事实。当我醒来后发现自己没穿衣服躺在床上时,我认为,我们在入睡和醒来之间所经历的任何事都带有幻觉性质。在睡眠中,我把梦中意象当成真实的事物,因为我的心理习惯于(这种习惯是不休眠的)假设有一个与我的自我相对应的外部世界存在。 [1]

因此,与外部世界的脱离似乎可以被看作决定梦生活最明显特点的因素。这样,我们有必要引用布达赫(1838)很早以前的一些精辟论述,这些论述对于说明睡眠中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会很有启发,并且会防止我们过分高估前面几页总结的价值。他写道:“只有在我们的心灵不受感觉刺激激活的条件下,睡眠才能发生……但是睡眠的真实先决条件并不是感觉刺激的缺乏,而更加是对这种感觉刺激的兴趣的缺乏 。为了保持心灵的平静,一些感官印象可能是很必要的。磨粉工只有听到磨盘转动的声响才能入睡,夜间习惯点灯入睡的人,在黑暗中却难以成眠。”

“在睡眠中,心灵将自身与外部世界隔离开来,并从自己的外周部分撤回……但与外部的联系并未被完全切断。如果我们在实际睡眠中,什么都听不到或什么都感觉不到,只有在醒来后才能听到声音,感觉到事物,那么我们可能就永远不会被唤醒了……这种感知的存在可以通过下面的事实得到更清楚的证明。例如,唤醒我们的往往并不仅仅是印象的感觉强度,还有它的心理环境:一个睡着的人可能不会被与他无关的词语唤醒,却可以被喊他的名字唤醒……因此,心灵在睡眠中也能将不同的感觉区分开来……正是这个原因,如果一个感觉刺激对某个人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刺激的消失也可以将他唤醒。例如,灯熄灭了可以唤醒习惯开着灯睡觉的人,磨声停止也可以唤醒看磨的磨工。他们是因为感官刺激终止而醒过来的。这就说明这个活动仍然被他感知着。但是由于这种活动无关紧要或者让他满足,所以对他就不形成打扰。”

即使不考虑这些反对意见——它们绝不是无足轻重的——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我们将梦生活的特征归因于其与外部世界的隔离,并不能完全解释梦的奇特性质。否则,我们就能把梦中的幻觉变回观念,梦中情景也能变回思想,梦的解析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了。而事实上,当我们醒来后,从记忆中再现梦境时也正是这么做的。但不论我们是否成功地复制了全部的或者只是部分的梦,这个梦也不会比以前更容易解释。

确实,所有权威都毫不犹豫地断定,清醒生活的观念材料一定在梦中发生了其他更为深刻的变化。斯图吕贝尔(1877)就曾指出了这些变化之一:“随着感觉功能以及正常重要意识的中止,心灵失去了情感、愿望、兴趣和活动等根植的土壤。与清醒生活的记忆意象相联结的精神状态,即各种情感、兴趣、价值判断等也都受到一种模糊不清的压力,结果它们与那些意象的联系也中断了;清醒时的人物、事件、动作等的知觉意象纷纷再现出来,但它们无一带有自身的 精神价值 。那种价值已经离开了它们,于是它们就按照自己的心愿在心灵中四处漂浮……”根据斯图吕贝尔的观点,意象被剥夺了精神价值这一事实(这又回到与外部隔离的理论)在创造意象的陌生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这种陌生性使我们将记忆中的梦与现实生活区分开来。

我们已经知道,一旦入睡,就立刻涉及一种精神活动的丧失,即对观念秩序的有意识导向能力的丧失。现在我们面临一个无论如何都很有道理的提示,即睡眠状态的影响会扩展到心灵的所有官能之上,其中一些官能几乎完全停止了活动。但问题是,是否其他官能仍然可以正常工作。在这里有人会问,梦的区分性特征能否用睡眠状态中精神效能的降低来解释。这一观念在清醒时在对梦中意象的判断上得到了支持。梦是不连贯的。它们可以无条件地接受最矛盾的内容;它们承认一切的不可能性,对那些在白天对我们十分重要的知识置之不理;它们显示出对伦理道德的无视。如果有谁在清醒时按照梦中的方式行事,就会被看成疯子,有谁像在梦中说话那样在现实中讲话,也会被认为是头脑发昏或弱智。我们对梦中的心智活动评价很低,甚至断言在梦中一切高智能的功能已经暂停发挥作用,或者所有的事件都受到了严重的扭曲和破坏,这么说似乎是讲出了真理。

在表述对梦的这类观点时,权威们表现出不同寻常的一致性(例外情况在本章中也将论述),这些论断直接导致了对梦生活的一种特定理论或解释。但现在我要暂时停止一般性论述,而转向一系列作者关于梦的心理特征的论述。他们有的是哲学家,有的是医生。

根据莱蒙(Lemoine,1855)的看法,“不连贯性”是梦的一个本质特征。

默里(1878)也同意他的观点:“没有一个梦是绝对合理的,总会存在一些不连贯、时代误置、荒诞性等。”

斯皮塔(1882)引用黑格尔的话说,梦是毫无客观性、合理性和连贯性的。

杜加斯(1897a)写道:“梦是精神、情感和心理的无政府状态,是一种随意的功能发挥,既无目的又无控制;在梦中人们的心灵变成了一种精神的自动化形式。”

甚至沃凯尔特(1875)——他的理论与睡眠中心理论活动毫无目的性的观点相去甚远——也说到“(梦中)松弛、不连贯和混乱的观念,在清醒状态时则被中心自我逻辑力量结合在一起。”

对于梦的荒诞性的评论,没有人比西塞罗(《占卜》)说得更为一针见血了:“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事能比我们梦见的更难以想象、更混乱或者更反常的了。”

费希纳(1889)写道:“就好像是心理活动从一个理智的大脑移植到一个白痴的大脑中去了。”

拉德斯托克(1879)说:“实际上,在这种疯子般的活动中发现固定的法则是不可能的。在摆脱了指导我们清醒观念的理性意志和注意力的作用之后,梦就化为千变万化的混乱旋涡了。”

希尔德布兰特(1875)说:“一个做梦者在进行推理时,思维做出了令人吃惊的跳跃。当看到那些最熟悉的经验被完全推翻时,他是如此镇静。在他尚未被那些无稽的笑话和漫无边际的胡说八道弄醒之前,即使是最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律的矛盾,他也毫不犹豫地准备接受。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认为3×3=20。即使小狗说出一句诗,或者死人走向自己的坟墓,或者看到石头漂在水面上,或者我们正肩负使命前往波思勃格公爵的领地,或者去列支敦士登公国视察他们的海军,或者有人在波尔塔瓦战役前不久劝我们加入查理斯十二世的军队中,我们也丝毫不会感到吃惊。”

宾兹(1878)基于如下印象形成了关于梦的理论:“梦的内容十有八九是无意义的,我们把本来没有联系的人和物放在一起。接着,就如万花筒一样旋转,我们又换上了一批新的人和物,比前者更加疯狂、更没意义。就这样,处于不完全睡眠中的大脑继续更换着花招,直到我们醒来,拍拍脑门,怀疑我们是否还具有理性思考的能力。”

默里(1878)发现,在梦中意象和清醒思维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这对医生来说很有意义。“在智力领域,这些意象(对于清醒的人来说是由意志唤起的)的产生,相当于在舞蹈症和瘫痪症中可观察到的动作在活动领域的产生……”他进一步把梦看作“一连串的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的退化”。

再去重复与默里相同或类似的关于各种高级心理功能的论述似乎没有必要了。例如,斯图吕贝尔(1877)说,在梦中,即使在它还没有显示出荒谬性时,心灵基于关系和连接的逻辑操作也已经蒙上了阴影。斯皮塔(1882)也宣称梦中出现的观念似乎完全脱离了因果法则。拉德斯托克(1879)和其他一些作者也都坚持梦是缺乏判断和推理特性的。根据约德勒(1896)的看法,梦是没有批判能力的,也没有根据意识的总体内容对一系列感知进行矫正的能力。他还说:“在梦中出现的每种意识活动,也都是以不完全、受抑制和相互孤立的形式进行的。”斯特里克尔(1879)和其他一些作者,将梦的内容与清醒时知识的矛盾性归因于梦中事实易于遗忘,或者梦中观念之间逻辑关系的消失等。

虽然这些作者总体来说不赞同梦中的心理作用,但承认梦中仍然具有一定精神活动的残留。这一点冯特说得最清楚,他的理论对许多这方面的专家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可能被问到的是,那些仍然保留在梦中的正常精神活动残余,其性质如何?普遍的一致性意见是,再现功能,也就是记忆功能受到的影响最小,并且与清醒生活的同一功能相比,显示出一定的优越性(参看上文第二节),尽管梦的某些荒谬性可以由梦的遗忘性得到解释。根据斯皮塔(1882)的观点,心灵中感情生活那一部分不受睡眠的影响,正是它指挥着梦。这里的“感情”(“Gemüt”)是指“构成人类最深刻的主观本质的稳定情感集合”。

肖尔茨(1893)认为,有一种在梦中发挥作用的精神活动,它有让梦的材料“以寓意方式再次解释”的倾向。西贝克(1877)也看到,梦有一种“扩大解释”的心灵功能,它作用于所有的感觉和知觉。要对梦中显然是最高级的精神功能,也就是意识功能的地位进行评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因为我们所知道的关于梦的一切都来自意识,所以毫无疑问梦中存在意识;而斯皮塔(1882)认为梦中存在的只是意识而不是自我意识。德尔波夫则不认同这种区分。

支配观念顺序安排的联想规律对梦中意象同样适用,而且这些规律的支配作用在梦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和有力。斯图吕贝尔(1877)说:“梦要么是按照纯粹的观念法则,要么是按照观念所伴随的机体刺激的法则进行的。也就是说,它丝毫不受反思、常识、审美或道德判断的影响。”

上述作者们关于梦形成过程的观点可以描述如下。来自我已列举过的(见上文第三节)不同来源的感觉刺激总和,首先在心灵中唤起一系列的观念,这些观念以幻觉的形式呈现,或者根据冯特更确切的说法,考虑到它们产生于内部和外部刺激,因此是一种错觉形式。根据大家所熟悉的联想规律,这些思想联结起来,又根据相同的规律,进一步引起一系列思想(或意象)。所有这些材料在可能的情况下被残留在心灵中的组织与思维的功能所加工[可以参看冯特(1874)和威根特(1893)]。全部过程中仍然没有被发现决定来自非外部来源的意象动机按照哪一个联想链发展。

不过,我们常常注意到,把梦中意象彼此联结起来的联想是一个十分特殊的种类,它不同于清醒思维中的联想。沃凯尔特(1875)写道:“在梦中,联想是根据偶然的相似性和刚刚可以感知到的联系性而任意作用的。每个梦都充满了这类随意牵强的联想。”默里(1878)十分重视梦中思想的联结方式,因为他可以从中找到梦生活与一些精神疾病的类似性,从而进行类比。他给“谵妄”(法语为délire,德语写法相似)归纳了两个特点:“①一种自发性或者说自动式的精神活动;②观念联系的病态或无规律。”默里本人也列举了两个自己所经历的梦,这两个例子是很说明问题的。梦中意象的结合仅仅是通过单词发音的相似性。他梦见他去耶路撒冷或麦加朝圣(pélerinage),半路上遇见了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这位化学家给了他一个锌铲(pelle),后来这把锌铲变成了一把剑,又大又宽。在另一个梦里,他一边沿着公路行走,一边读着里程碑上的千米数(kilometres),然后他来到杂货店,店里有一个很大的天平,一个人正在向天平上加放以千克(kilogramme)为单位的砝码,要为默里测量体重。店主对他说:“你不是在巴黎,而是在吉洛洛(Gilolo)岛。”在后来的几个梦中,他又看见了半边莲(lobelia),然后又是洛佩兹(Lopez)将军,不久前他才从报纸上获悉这位将军去世了,后来又去玩了六合彩(lotto)的游戏,然后醒了过来

我们无疑会发现,如果不存在争议——这种争议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就不会对梦中的精神作用做出如此低的评价。例如,斯皮塔(1882)(一位对梦生活抱轻视观点的人)坚持认为对白天生活起作用的心理学规律同样适用于梦。另一位专家杜加斯(Dugas,1897a)宣称:“梦与理智并不矛盾,甚至完全不缺乏理智。”但是只要这些作者没有把自己的主张与梦中精神上的混乱和功能的分裂加以调和来证明它们的一致性,这些论断就没有多大分量。似乎他们只是从其他作者那里得到些启示就认为梦中的混乱也并非无序,甚至可能是一种伪装,正如梦向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传递的那个敏锐的判断。这些后来的作者一定没有从现象进行判断,还有可能梦向他们所展示的与原来的情况不是一回事。

由此,哈夫洛克·埃利斯(1899)并没有停留在梦表面的荒诞性上。他指出:梦像一个无政府的世界,里面有大量的情感和不完整的思想,研究它们可以使我们了解精神生活进化中原始阶段的情况。

詹姆士·萨利(James Sully,1893)以更为全面和深刻的方式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他比其他心理学家更加坚信,梦有一个隐含的意义。因此,他的话也更加值得注意。“我们的梦是保存我们连续的(早期)人格的方式之一。 当我们睡觉时,我们又回到了我们看待事物和感受事物的早期方式,回到了很久以前曾支配我们的冲动和活动中。”

睿智的德尔波夫(1885)曾宣称(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对不同观点进行反驳,这使他没有受到重视):“在睡眠中,除了感觉以外,所有的精神机能,如智力、想象、记忆、意志和道德等都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它们只应用于想象的和不稳定的事物。一个做梦者就如同一个演员,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扮演角色,可以是疯子或哲学家,刽子手或被砍头的人,巨人或侏儒,魔鬼或天使,等等。”

对此持最激烈反对意见的是赫维·德·圣丹尼斯(1867)。他认为梦中是没有精神功能的,对此,默里曾与他进行过生动的辩论。我曾很努力地寻找他的著作,但一无所获 。默里(1878)谈到他时曾说:“赫维侯爵给睡眠的智力赋予全部的行动与注意的自由,而且他似乎认为睡眠仅在于感官的闭塞,在于它们与外界的隔绝。所以根据他的观点,一个睡眠者与一个封闭了自己所有感官的人几乎没有区别,仍然可以使自己的思想自由活动。清醒者的思想与睡眠者的思想的唯一区别,仅在于后者承担了一个看得见的客观形状,而记忆呈现了现实事件的表象。”对此默里还补充说:“还有一个区别,而且是重要的区别,即睡眠者的智力功能不再展现清醒者所具有的平衡。”

瓦奇德(1911) 对圣丹尼斯的著作做了一个更清楚的解释,并引用了一段文字(1867)说明梦中出现的明显不衔接现象,“梦中意象是思想的副本。思想是根本的,幻象只是从属的。当形成幻象时,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找到思想的顺序,必须知道如何分析梦的结构,才能解释梦的不连贯性,许多奇怪的概念才能变成简单的有逻辑的事实……只要我们知道如何去分析它们,对一些莫名其妙的梦也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段文字并不是原封不动地从赫维的著作中摘录来的,而是瓦奇德的转述。)

约翰·斯塔克(1913)曾指出,关于梦的不衔接性的类似解释在之前就有人提出过,那位作者叫沃尔夫·戴维森(Wolf Davidson,1799),我并不了解他的著作。他说:“梦中我们思想显著的跳跃性都有联想法则作为基础,不过,有时这些联系在我们心灵里显得很模糊,以至于我们的观念虽然看起来发生了跳跃,实际上并没有发生。”

这一论题的文献对于梦作为精神产物的价值问题有很大的分歧。从我们已熟知的对梦的极度贬低到过高的评价,直至把梦的功能看得比在清醒时的功能都高。希尔德布兰特(1875)曾将梦的全部心理学特征总结为三组矛盾,并将上述两个对立的价值极端作为第三组矛盾:“这是一种对比,一方面是对精神生活的一种强化,这种强化经常发生,以致成为一种精湛的技巧;另一方面是一种衰退与弱化,甚至达到了低于人类水平的程度之间的对比。对于前者,通过我们自己的经验,很少有人能够否认在梦的天才般的创造和结构中,一次次地出现了深切而亲密的感情、细腻的感觉、清晰的图像、细微的观察、聪慧的才智,这些甚至在清醒的生活中也不会产生。梦甚至会产生一首惊人的好诗,贴切的比喻、奇特的幽默、罕见的讽刺。梦以一种奇怪的理想主义观点来看待世界,并把它对自然本质的深刻认识的效果在梦中强化。它把我们眼睛所见的朴素的美描绘成神圣壮丽的美,把体面装扮成庄严,把我们日常的害怕变成了恐惧,把我们平时认为有趣的东西变成了饶有兴味的笑话。甚至有些时候,当我们醒来之后仍沉浸在像上述的体验当中,不由得感到真实世界中还从来没有过类似的体验。”

我们很可能要问,对同一件事为什么会如此褒贬不一?是不是我们的一些权威忽视了那些没有意义甚至荒诞的梦,而另一些忽视了那些深刻而敏锐的梦呢?如果两种梦都出现过,那么梦可以证实两种推测都是合理的,那么再去探讨梦独特的心理特征岂不是浪费时间?在梦中, 一切 皆有可能——从对心理生活最低的贬抑到对清醒生活都难得一见的赞扬,难道这样说还不够吗?不管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多么便利,对它不利的事实却是,对梦进行的所有这一切努力都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信念的基础上:梦的确存在着某种显著的特征。这种特征在梦的基本方面是普遍适用的,足以消除那些明显矛盾的问题。

毫无疑问,在已经过去的理智时代,关于梦精神方面的研究成果受到较为普遍和热情的承认。在那个时代,人们的心灵主要由哲学而不是精确的自然科学来研究。例如,舒伯特(Schubert,1814)认为梦是精神从外界自然力中获得的解放,灵魂摆脱了感官的束缚,小费希特(1864) 等人也做过类似的评述。这些观点认为梦是精神生活向更高层次的升华,现在似乎很难理解。今天,只有神秘主义者和虔敬派的教徒才经常提起这类观点 。科学思维模式的引入对梦的评价也产生了新的作用。特别是从事医学研究的一些作者倾向于把梦中的精神活动看成没有意义的琐事;而哲学家和非专业性的观察者——业余心理学家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却不容轻视。他们(与流行的观点更为一致)相信梦有一种精神价值。任何轻视梦的精神功能的人都很自然地把梦的来源归因于躯体上的刺激,而那些认为梦仍然保存着清醒时大部分能力的人,当然没有理由否认,产生梦的刺激能够由做梦的心灵本身产生。

在梦生活的高级官能中(有的甚至可以与清醒时的官能相比),最为明显的是记忆。在本章第二节我们已经充分讨论过,并提出过一些支持该观点的非凡证据。梦的另外一个优势,即它能超越时空(这一点早期一些作者已有论述),很容易被发现缺乏事实基础。正如希尔德布兰特(1875)所指出的,这一优势是虚有的。因为在清醒时人们也完全可以做到,所以它只是思想的一种形式。据说在与时间的关系上,梦比清醒生活还多了另一个优势,它在另一种意义上独立于时间的流逝。以默里做的断头台梦为例,梦似乎可以把大量的感知内容压缩到一个很短的时间段中,比我们在清醒时同样的时间内所能掌握的观念内容多得多。对这一结论有不少反对意见。由于勒·洛林(1894)和埃格(1895)发表了关于梦的明显持续性的论文,引发了一次持续时间较长又很有意思的讨论,但目前还很难做出定论,因为这一问题的确很微妙并且意义深刻

许多实例报告,再加上卡巴尼克斯(1897)所列举的实例集,似乎表明下面这个结论毋庸置疑:梦可以完成白天那样的智力工作,并且可以得出白天尚未得出的结论。梦还能解决疑难问题,成为诗人及作曲家灵感的源泉。虽然这种事实无可辩驳,但是它的含义还有许多可疑之处,而且这些疑问都是原则性的问题

最后,关于梦预言未来的能力问题也存在争论:一方面人们对此不可避免地持怀疑态度,而另一方面又有人在不断做出类似的断言。公正的做法应该是:不坚持说这种观点毫无事实根据。因为在后文要引用的一些例子里,我们会在自然心理学领域给它找到一个解释 p/aP3QxpkX4ssMHLWhxEFox7MM7bRcOTcM42V4Cl5lEQtD/IVqfhi1oQZtEEctbV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