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 50年代以前,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复杂,社会形态发展存在着突出的不平衡性。在与汉族相邻或交错杂居地区,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在形式上保留着各自民族的结构特征,进入以地主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此外,还有部分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其中傣族、藏族以及部分哈尼族和少数维吾尔族处在封建农奴制度之下,内蒙古牧区也存在着封建牧奴制度。还有一些民族仍然保留着浓厚的原始社会残余。
少数民族社会形态发展不平衡主要是受两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制约,一是中国少数民族所处的复杂自然地理环境,再有特别重要的是历代封建王朝对于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政策。元明清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在中央王朝统一政治制度下,允许少数民族地区保留固有的政治组织形式,并由中央政府承认并加以委任的政治制度。直至 20世纪 50年代以前,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主要有政教合一制度、盟旗制度和土司制度,这些制度在少数民族各类型政治制度中占有重要比重。少数民族在复杂多样社会形态和政治经济制度大背景下,产生了复杂多样的社会组织、政治官员以及氏族首领。少数民族封建贵族官服作为特定政治环境的产物,成为各阶层官员的尊贵身份和权势地位的象征。
西藏民族改革以前,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西藏绝大部分地区是由封建世俗贵族和僧侣上层联合专政的政权组织西藏噶厦地方政府统治着。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始于 13世纪中叶,当时西藏佛教萨迦派受元朝政府之命掌管了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建立噶厦,正式规定僧俗官员的品位、职权和名额。
在西藏地方政权中,地方政府的官员分成僧官和俗官两个系统。噶厦原设委员 4人,称为“噶伦”,由为三俗一僧即 3名俗官和 1名僧官担任。噶厦下面设有两个并列的机关,“译仓”掌管僧官系统,“仔康”掌管俗官系统。
原西藏地方政府的首脑为达赖喇嘛,其官阶为一品,在达赖圆寂后和未执政期间代其掌理西藏地方政府事务的摄政、第司也为一品。其下司伦(首席噶伦)为二品。噶伦、噶伦喇嘛、基巧堪布、公为三品。札萨、台吉、札萨喇嘛、塔尔汗、塔尔根、大喇嘛为小三品。颇本、代本、孜本、强佐、堪钦、堪穷及其他高级官员为四品。大宗的宗本,军队中的“如本”,拉萨市的地方官“米本”、孜准,陪审机构的陪审官及其他重要官员等为五品。译仓的秘书长“仲译钦莫”、宗本和孜康的会计师“孜巴”及政府内部分办事员“勒参巴”为六品。其余低级官员为七品。
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品级的区分从服装穿戴及座次上都有着严格区分。清代各级官员均按御制规章着装,噶伦、札萨、台吉以上可顶戴花翎。十三世达赖执政后,对顶戴装饰物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司伦帽顶饰以珍珠代表二品官阶,公、噶伦帽顶饰以红宝珠以示三品,札萨、台吉帽顶饰珊瑚以示小三品,帽顶饰玉以示四品,顶饰蓝青宝石以示五品,六、七品顶饰海螺。
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服饰有着严格的品级规定。一般来讲,僧官孜仲的官服不论品级高低都穿缎褂,噶伦喇嘛、札萨喇嘛、基巧堪布、札萨达喇嘛等要穿黄库缎“哈郭”。五品以上的官员在腰间系漱口瓶,“仲译钦莫”和“孜准”们要在腰间系一装笔和墨瓶小盒“扭卓”,遇有较大的节日要穿彩色“哈郭”。俗官集会时,仲科们头顶要以头发和红色彩绢丝绾起发髻,贵族子弟“色朗巴”以上者可在发髻顶端系饰六角金佛盒“嘎乌”。司伦、噶伦、札萨、台吉等四品以上官员要穿黄库缎长袍“曲巴”,夏天戴帽檐贯有铁丝并缀红缨的“加达”帽,冬天戴狐皮“衮夏”帽。四品官中,孜本和孜学强佐穿黄缎“曲巴”,五品官除穿紫缎“曲巴”外,要加套称作“卡均”的披风,戴黄色碗状“波多”帽。其他五品及以下官员如普通“仲科”,藏军的“如本”“甲本”“仲道”等穿呢子或氆氇“曲巴”,戴“波多”帽。各级官员不论职务高低腰间都系有荷包和小刀、碗袋。穿靴也有一定讲究,四品以上官员穿红色彩靴,以下者穿紫色彩靴,孜仲在重大庆典集会时,也有按上述品级要求穿彩靴的习惯。司伦以下,札萨、吉台以上在重大活动中,要穿固始汗和拉藏汗时期盛行的“喀卡”蒙古服,平时四品以上者穿镶黄边或蓝边的服装,系黄腰带,其余的孜本、强佐、色朗巴等下级官员不论职务均着“甲卢切”王子装。王子装全副装束要有披单(表示白象宝)、耳坠(表示金轮宝)、耳轮(表示玉女宝)、腰刀(表示将军宝)、荷包(表示绀马宝)、白裙帽(表示主藏臣宝)、珍宝(表示神珠宝)七样代表国政七宝的物品。
文中所及库缎,是华美织锦云锦的一种,由于织成以后要送到京师的缎匹库,因此得名。一般是在缎地上起本色团花花纹,以经线的不同交织织造,形成亮花和暗花的多重效果。还有一种库锦,又称做库金或织金,全用金线或银线织出,也是云锦的一种,都为封建贵族上层所常用。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官品不同,服饰亦有品序,这与当时中央政府官阶品序制度是相一致的。
此外,元明时期,西藏王公贵族还风行穿蒙古族服饰,穿黄袍,戴红缨帽。清代,内地服饰一时盛行,藏族贵族服饰华丽繁复。同时,在古代藏仪和明代藏仪的基础上,统治者又制定了严格的等级着装制度,以服装的面料、帽子的形状和纹饰作为主要标志区别官阶地位。如晋见达赖,必须穿前胸绣一龙的墨绿色称之为“金希窝那”朝服。上层贵族一般戴红缨帽,穿锦缎绉叠长裙和长袍,系丝绸腰带,佩松耳石和玉石,着长筒靴。清乾隆时《皇清职贡图》图注中有:“男高顶红缨毡帽,穿长领褐衣,项挂素珠。女披发垂肩,亦有辫发者。或戴红毡凉帽,富家则多缀珠玑以相炫耀。能织番锦、毛罽。足皆履革鞮。”
20世纪 50年代以前,西藏地方政府官服,多为织金锦质地。
图 1 织金锦服饰
锦,是一种最为华美昂贵的多彩织花高级丝织品,因此以金作偏旁,早在汉代已经有了十分完备的织锦工艺,多利用经纬线的变化起花配色,突显花纹。
元代,织金锦盛行。织金锦,又称作“纳石失”或“纳失失”,波斯金锦意译。织金锦是一种丝织加金工艺,多为当时的回鹘族人所擅长。元代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有条件地区都设有“染织提举司”,集中织工,大量制造纳石失金锦,作为衣料和帷幕、茵褥、椅垫等日常用品。元代织金锦有两大类,一种是在织造时将一些切成长条的金箔加织在丝线中的片金织法织成,一种是用金箔捻成的金线和丝线交织而成。元代以来,贵族官员多穿彩色鲜明织金锦,并沿袭金代制度,以花朵之大小定品级高低。法令规定,平民禁止用金用彩和龙凤纹样,下层办事人只许用毡褐色罗绢,平民只许穿本色或深暗色麻棉葛布或粗绢绵绸制作的衣服。元代盛行织金锦有两方面社会原因,一是“衣金锦”显示华贵权势,以适应满足贵族统治者穷奢极欲的需要,再有就是用作赏赐物品。每年大庆节日,元代皇帝都要给诸大臣颁赐金袍,以示恩典。元代盛行喇嘛教,所用袈裟、帐幕大都为金锦所制。元明清时期,苏州丝织甚为发达,与杭州、江宁(南京)合称为三大织造中心,主要生产宫廷服用及赏赐各种用品。江宁织锦亦为贡品中上品。明代南京设内织染局,专门以应上供。清代设有江宁织造局,专司监察督制生产织锦的生产。据《中国经济志》载,“云锦亦名锦缎,凡缎质而有花色者均属之。”“宋时宋锦即其鼻祖,限于专供御用。历代帝王用以作袍,明清尤盛行,皇族亲王亦用以制衣。”其流行程度,确不一般。
民族文化宫博物馆收藏的数件原西藏地方政府官服,均为金丝织锦质地。其中三品僧官金丝织锦缎袍,对襟系带,明黄底色,通身红褐蓝色团花和黄紫灰色金龙满绣,前后色宝相花各三,五爪行龙各三,呈竖三角形交错排列。两袖宝相花、五爪行龙各一,上面绣有以吉祥云头衬托荷花,组成“云地宝相”的宝相花图案。宝相花是一种伴随佛教在中国盛行而产生的组合式花卉类,即以荷花、牡丹、菊花等花卉特征为基础,其花瓣形似如意,使写实与变形相统一,在明代就已形成一种程式规格。又取佛像“宝相庄严”之意,创造出丰满富丽理想化的装饰性花朵。伴随佛教兴盛,宝相花成为一种常用图案广泛运用于丝绸面料中,特别盛行于明、清两代。
图 2 宝相花图案服饰
二品俗官孔雀尾羽长袍,此类长袍,用孔雀尾羽睰线平铺作满地,另用细丝线横界,宋代叫“刻色作”,明代称作“洒线”,又称作“雀金呢”。孔雀尾羽长袍曾为清代帝王的特种袍服,上面还饰有用米粒大小珍珠串缀成龙凤或团花图案,此类袍服制作极为奢侈费工。
三品僧官金丝织锦缎袍,对襟系带,两侧开大衩,云纹作底,织金云凤花叶图案。
四品俗官云纹蟒缎袍,右衽大襟,前后正中有五爪云蟒各一,左下摆前后拼接处五爪小云蟒图案,被簇簇蓝红色弯曲长尾云气纹包围其中,袍下摆绣有水浪江牙立水纹装饰。云气纹,又叫“流云纹”。《易经》有载“变化云为吉事有祥”。因此大量出现在各个朝代,在汉代和明清时期尤为盛行。
西藏封建贵族官服无论从质地、纹样以及图案等方面都十分细腻精致,可见当时丝绸织造技术已达到很高水平。另外,其质地花色与内地同时期织锦十分相似,亦从另一侧面说明了西藏地方政府与内地的紧密联系。
图 3 云纹蟒缎袍
元明清时期,中央封建王朝在西北、西南等一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封建统治土司制度,并颁予符印,以示统辖归属。土司制度始于元代,延续于明清时期,少数土司残留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民主改革前,前后历时七百余年。
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特定区域环境的产物。少数民族特定的地理环境远离封建王朝的政治中心,这些生活在边远闭塞环境中的少数民族及其文化与封建王朝主要统治地区的文化传统相比,带有明显的特殊性。封建王朝为了巩固边远地区的统治,协调与被统治民族的关系,确立了这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一定依附性的土司政治制度。
封建王朝及民国政府对西南部少数民族实行土司制度,实际上是利用土司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进行间接控制。土司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确立,是少数民族全面接受汉族封建文化改造,改变自身文化归属的开端。在这种制度下,由中央政府分封各地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官职,充当地方政权机构长官。土司具有本地区民族首领和封建王朝统治工具的双重身份,官职经由封建王朝的任命而被确认,并子孙世袭。各土司在其辖区内行使行政管理权、司法权和征收赋税权,并握有封建王朝认可的“额设兵马”。有的土司也担任流官,但在其辖区内的封建世袭特权不变。
元明清实行土司制度后,改变了以前西南部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涣散局面,避免出现如汉代的“夜郎”“滇”“南越”、唐代的“吐蕃”“南诏”、宋代的“西夏”“大理”“罗氏鬼国”“南天国”等地方性割据政权。自元代以后,封建王朝对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国家得到了空前的完整和统一。再有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后,改善了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不稳定的社会局面,社会秩序较为安定。
明清两朝土司分武职和文职两个系统,武职称“土司”,隶兵部,有宣慰使司、宣抚使司、安抚史司、招讨司、长官司、千夫长等品位高低之别。文职称“土官”,隶吏部,实际受当地地方政府管辖,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之分。清代还设有许多土千户、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土目、土舍、土巡捕等规格较低的土官职,亦在土司之列。武职土司规格较高者,往往掌握一个地区的军事行政全部大权。在土司中,规格最高、权力最大的是宣慰使。宣慰使除对中央政权负担规定的贡赋和征发以外,在辖区内保存其传统的统治机构和权力。历史上,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中央王朝通过“改土归流”,使土司制度存在的范围越来越小,但未能彻底废除。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的封建政权,自上而下组织严密。其最高统治者傣语叫“召片领”,直译就是“广大土地的主人”。召片领在其领地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所有的土地、山林、江河、矿藏等,是领主利益的集中代表。领地上的农奴,按规定“种田就要出负担”。西双版纳召片领自元、明时期起被中央王朝册封为“车里宣慰使”。宣慰使司署设在景洪东十五华里的景岱,历史上曾拥有雄伟巍峨的宫室。西双版纳宣慰使是该地区政治、经济的集中代表,西双版纳山区中居住的哈尼、布朗、拉祜、基诺等十几个民族,亦归傣族宣慰统辖。1956年民主改革前,西双版纳傣族土司“车里宣慰使司”是规格最高延续时间最久的土司,其社会政治组织和制度也最为完备。此外,至 20世纪上半叶,云南省傣族、哈尼族、彝族、白族、阿昌族、纳西族、藏族,四川省彝族、羌族、藏族,青海省土族等民族的部分地区,名义上还保留着品级较低的土司称号及世袭制度。
图 4 清代帝王服饰
在服饰制度上,清代中央王朝继承了历代统治者的正统思想,吸收了汉族传统的服饰等级观念,将衣冠制度更加细化,以突出皇帝的地位尊严。官服依官职品级有着严格的品序区分制度和种种名目繁多的清规戒律,凡触犯服饰禁例者均要受到严厉的制裁,甚至会被处以极刑。按照清代服饰定制,龙袍只限于皇帝、皇太子穿用,而皇子也只能穿龙褂。五爪龙缎、金绣等都在官民禁止穿用之列,大臣官员有特赐五爪龙衣服及缎匹,虽无论色样具许穿用,但也要将颁予的五爪龙缎挑取一爪服之。四开衩的衣裾,宗室才可穿用,其他官吏士庶只能穿二开衩的衣式。团龙褂非奉上赐不得用五爪龙团花、四团龙,唯诸王有特赐正龙者才许服用。蟒袍上自皇子下至九品以及未入流者均有穿着,以服的颜色以及蟒的数量区分官职。例如皇太子用的是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亲王、郡王只有赏赐才能用金黄色。自贝勒以下民公以上,亦须赏赐五爪蟒缎者才能穿用。
中国古代有赐服制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帝王就赐冠服。自唐代武则天始,赐服纹样依官职高低不同。宋代,赐服制度已经形成,每年朝廷都按臣僚品级赠袄子锦。明代,赐服补子图案象征官阶高低,同时,还赐鱼袋等佩件。除此以外,古代还赐武官甲胄,赐功臣腰带。元明清时期,封建统治者赐下臣御服,帝王赐官宦大臣、内使服饰,表示恩宠奖赏。在谒陵、大阅、陪祀、监修实录、开经筵等场合还特许特赐官服。实际上是笼络臣属使其感到恩宠借以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一种政治手段。
图 5 云南西双版的车里宣慰使龙褂
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龙褂,为清朝乾隆皇帝所赐。龙褂石青色绸缎面料,灰色软绸衬里。右衽大襟,前身后摆下端各开 16厘米的衣衩。领口、袖口、衣缘处均嵌以灰色绸边,缀四个圆形镂空小铜纽扣,周身密布金绣图案,样式类似异色料缘边大襟马褂。龙褂通身前后两肩绣有四团五爪金龙,龙首面向正面,头部左右对称,双目圆睁,正视前方,蜿蜒而坐,又被称作坐龙,是龙纹中最为尊贵的纹饰。从这件龙褂通身遍布金绣、四团五爪正龙图案以及四开裾样式等方面的特征来看,的确不失为一件珍品。清朝乾隆皇帝赐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的官服龙褂显示了中央皇室对于西双版纳少数民族地区封建集权统治和承认。
羌族土司蟒缎袍。圆领阔袖,前后正中绣正向五爪坐蟒各一,左右肩斜向五爪行蟒各一,袍襟左右绣斜向五爪行蟒于衣襟各二,是尊贵的式样。两袖端绣凤各一,通身十龙两凤,袍身绣有荷花、宝瓶、花卉图案和吉祥云纹,袍下摆绣水浪江牙立水纹装饰,做工十分精湛。此外,这件羌族土司蟒缎袍亦与当时中央王朝官员服饰特征相符,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羌族地区和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