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双头怪的城市是一个由基本问题所激发的相遇场所,各种基本问题同时积极和消极地困扰着人们。城市的基本力量表现在这个领域范围内的生命力中,日常生活的转瞬即逝揭示了对犹豫不决意义的可怕坚持,及其作为集体行动中心的模糊性的焦虑。城市由于同时激发和抵制掌握其模糊性的集体尝试的能力而卷入善(the Good)的问题。正如乔治·阿甘本所说,善不是一件与世界分离的物品,正如超越“不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一种至高无上的存在”一样,而是“实体的发生过程、其最内在的外在性……(就像)……蠕虫的蠕虫存在,石头的石头存在一样”(Agamben,1993,14-15)。如果“世界上不可挽回的东西是超越和揭露每一种世俗实体的东西”,通过把它还原为另一个像其他东西一样的事实而遗忘这种“发生过程”,那么这种还原就有一种遗忘超越性的危险。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种实践的超越就是把“参考”当作世界上的一个事件(McHugh et al.,1974)。现代人把希腊人对这种根本模糊性的看法,重新设想为一种僵局,这在阿甘本的认识中得到了重新表述。
善的问题持续存在于城市形成过程所处的伦理冲突的关键点上,并且通过这种参与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这意味着,“超越性终结”是善本身的一种表象,因为善就呈现在否定之中,始终是一个开始,在城市中作为社会事实而存在。这个社会事实就是集体化的基本场所。
这种“挑战”通过一种叙事被接受,通过书写的实践揭示并(因此)超越发生过程。在这一章里,我把好城市的概念转化为这个 疑难问题 ,即对于那些从功能性和象征性意义上参与其中的人来说,城市究竟如何提出超越性终结的问题。我为策划各种例子详述了一种策略,能够用不同的和异质性的方式把这样一种相遇带到人们的视野中。一个城市的生命力加剧了这种关切。
城市生活中转瞬即逝的时刻和参与会导致协调一致的行为和反应,可以揭示对意义模糊性的集体焦虑的严肃疑问踪迹,以及在有待解决的问题形式中的不可思议的持久性。在城市的日常生活中,这种焦虑在体现和掌握实际问题的各种不同尝试中变得明显起来,在行动中它的每一个解决方案都只能留下一种不可思议的不确定性残余。城市的这种根本性“破裂”——由认识到实现这种观念的不可能性释放出来的焦虑——显而易见地成为一种问题—解决的情境。由此,城市似乎变成一场为控制其解释方式而进行的没完没了的斗争。
我想以一种非正统的方式,把柏拉图的好城市的问题恢复为“城市的善”。正如在城市的表现中反复出现的那样,这让我把城市看作一件物品(good)而不是这个善(the Good)。也就是说,在城市作为一种商品(commodity)的表现中,在某种程度上,它总是揭示出这种差异性的力量。我不会形而上学地把这个问题当作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编码或者定义来探索;也不会通过考察或者把社会成员描述为一个信仰问题所获得的解决方案而把它当作某种可以解决的东西。城市的善的表现究竟适应什么样的人类需要,什么样的材料能够把这个问题定位为一个持续的并且有争议的集体生活中心?我力图发现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和群体默默无闻地、含蓄地面对这个问题时的情境,从而把它当作一种现象来肯定,对它提出质疑,为它带来的不确定性提供解决方案,在总体上把它引起和释放的模糊性当作问题—解决的机会。雷蒙德·莱德鲁特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说:“如果这个问题定期出现,那是因为它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同样也是因为它有一个真正的基础,无论它在理论上有多么糟糕,尽管事实上它在我们的社会和文化中仍然无法解决,但是它符合正当的关切,符合一种真正的焦虑不安……这个目的是什么,一个城市的目的应该是什么”(Ledrut,1986,128)。我的目标是使这种兴趣可以被观察到,即使在口头上被否定的时候也是如此,因为它是吸引人们和群体的一种集体焦点,在确定性行为和解释之中通过总是指向城市表现方式被生动地显示出来。我将通过力图找出在城市社会实践中体现出来的这种持续关切方式,探讨好城市作为集体生活中的一个话题的问题。集体生活的持久问题究竟如何在常规的城市生活中取得物质的形式呢?
莱德鲁特把我现在所说的城市的善的问题,等同于集体目标的问题。这让我开始把集体化本身当作符合社会学传统的城市生活的一个特征处理。假如人们不是直接而明确地对集体目标进行质疑,那么集体目标的 问题 就仍然是城市实践的一个代谢特征(metabolic feature),不仅在组织、社团和社会结构中可以被看出,而且在生活的节奏和强度中也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个通过各种举措、项目、附属机构和协调行动涉及凝聚力的过程。城市以数不胜数的方式展示其集体生活的活力,并且总是通过这些行动含蓄地表现出对集体目标的愿景,在这些场合中,构想、争论和辩论各种非常实际的问题。就我们对这项工作的兴趣而言,这些实际的问题总是涉及空间和场所以及边界和属地界线的主权。
从历史上看,社会学的筹划就是强化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意义的现代社会。它的贡献就是要表明意义和规范性来自集体生活的定向生命力——以及涂尔干提出的作为“动态密度”“集体精神”“集体灵魂”以及最广义的良知集体的集体关系、承诺和努力。(Swanson,1993,173)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对文化的看法与集体的问题—解决相联系,这种集体—解决的方式在可以列举的场合中显示自身,在澄清集体目标并采取行动的需要下,释放出解释和行为。也就是说,集体目标的模糊性既是集体行为的根源,也是集体行为的主题。
城市的善,不是对什么是好的城市做出规范性的判断,也不是重申城市是一种价值(一个值得渴望的客体)。城市是一个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只有“以象征性的形式,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者必须通过象征性行动的方式使自己面向这些对象时”它才是可以理解的(Schmid,1993,98)。因此,规范和价值的分配只是话语的一部分,因为文化的概念只需要所涉及的城市(作为对象)。在这里,我们把对象(城市)说成是一个行为过程的一种象征性秩序。既然这样一种相遇必须是没有预设目标的,那么行为者就可以坚持认为城市是一个客体,同时又可以指向其不同方面,而无需就其共同的属性达成一致意见。它们可以用各种异质性的方式,重塑城市作为一个行动焦点不可或缺的各种差异和矛盾。差异性、多样性和矛盾性不是外在于作为一个文化客体的城市,而是城市的用途不可或缺的东西。
文化并不是指以客体的名义所做的任何事情,也就是说,并不是指意义创造的一切行为,因为它是建立在决策过程的前景基础上的一种相遇,是一个群体的主权,因此是集体的。它坚持认为这个客体是一种可实施、可理解的秩序。通常,这样一个“过程”被等同于语言和表现,这样一种“秩序”必然涉及激活和确定表现的物质性主权场所。尽管如此,这种集体化的秩序或场所从根本上讲是模棱两可的。正如米歇尔·施密德在他对帕森斯所做的批评中说的:
这种情境意味着……即使集体接受并被看作共同传统的一部分的解决方案,也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进一步的问题。这些问题,通过挑战行为者们必须面对的经验和逻辑条件,将使他们的共同情境重新变得不稳定;并且,因为行为者们永远无法确信新的问题可以给出传统的答案,所以他们的文化发展将找不到自然的支持点。不断反复的不平衡过程正是延续文化过程的最基本的条件。(Schmid,1993,111)
文化的根本模糊性来自作为问题—解决情境的性质,而这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对这种情境本身的持续阐明,即对作为一个行为过程对象的持续澄清。任何一个文化客体,如城市,都发挥着(如德勒兹所说的)一种问题 表象 的作用,并且这个问题,正如一些社会学家所说的那样(Swanson,1970,1971a,1971b),始终是集体过程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一个群体在某些基本问题方面具有自己的主权,会提出各种可反复改变这些问题的预期解决办法,产生各种有待解决的新问题。这就是像城市这样的客体“既涉及限制又涉及机会,并且……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导致行为者试图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解决各种不同的问题……却没有持久的综合性成功前景”(Schmid,1993,110-111)的原因。
如果说“不断反复的失衡过程”就是“延续文化过程最根本的条件”,那么这是因为问题和解决方案的模糊性动摇了共同情境。但是所谓共同情境从根本上说是模棱两可的,因此,对于日常生活中的行动(人们可以说,这种共同情境本身就是不断地被“去稳定”)来说,这是一个持续的“难题”。“没有自然的支持点”或“持久的综合性成功前景”这一事实,会使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文化的根本模糊性不是简单的分裂,而是社会交往中的一个创造性因素。此外,如果共同情境仅是一种表达集体目标的方式,那么集体目标就会是不稳定的,并且同样是问题—解决的一个源泉。柏拉图说,对真理和知识的渴望——澄清集体目标并且按照集体目标(共同情境)行事——仍然必须在面对没有“持久的综合性成功前景”时奠定筹划的基础。因此,因需要和渴望解决共同情境问题激发出来的集体问题—解决的文化概念,便允许我们预测这种去稳定化成为解释和行动焦点的原因(Sartre,1963)。
从这个角度看,社会学家所指的去稳定化的共同情境,只是谈论表象场景的根本模糊性的一种外在方式,因为作为一种区分的共同情境本身是以许多形式表现出来的,并且是在许多不同信仰的支持下得到解释的。换言之,这种去稳定化的社会学观点构想出来的共同情境,遵循的是库恩提出的科学史的发现和修正模式的方法范式,在发展过程中,问题会得到解决,而且这些解决方案会因“进步”而被淘汰。可是这种去稳定化的规范性前景是在与不确定性和根本模糊性概念的关系中派生出来的。因为“实证和逻辑条件”受到科学进步的传统模式所描述方式的挑战,因此,共同情境变得不稳定。相比之下,当这种不稳定的共同情境被看作一种表象的场景时,这种观点就成为许多信仰中的一种,关于这个问题的话语便出现了。在这里,当被看成对立的东西时,稳定性和去稳定化如何预设一种共同情境的概念,是由实证和逻辑条件而不是由对共同概念中不可分割的关系的理解来限定的。相比之下,这种共同情境 同时 是同一和他者, 不是 变得不稳定的时候,而是共性以许多方式表现出来的时候; 不是 稳定的时候,而是许多形象都由一种集体的目标而被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因此,这种共同情境是一种不确定性的社会学假象,只有通过把握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件的各种协调一致的集体努力才能认识到这种不确定性,这是在转瞬即逝而又热情洋溢、亲近而又遥远、消失而又重获、掌控而又无能为力所引起的犹豫不决的问题中形成的一种焦虑。
在这一点上,这种共同情境把城市确定为一个符号,并且没有任何更多的东西(或某种东西)。对于 该 命题作为一种区分和各种解释难题的模糊性所涉及的许多行为者来说,它体现为在具体伦理冲突中释放和反映渴望的行为。城市的共同情境首先是 该 难题成为集体化的中心,集体目的与其说是对规范性终结的一种渴望,不如说是为了澄清这一命题及其不同观点所建议的行动上的各种差异性。当把它视为一种行动情境时,共同情境的去稳定化就是表现的根本模糊性的一幅图像,只能根据一种成问题的共同情境概念来描述,以多种形式呈现给不同的人。这意味着,对不稳定的共同情境的看法或者信念本身就是一种行动情境(表现 它 的)表现的一个根本模糊性的形象。尽管出现的东西似乎就是去稳定化的共同情境,但是 对我们来说 ,首要的是与这个命题,即与行动的模仿关系,在协调一致而又有争议的实践中认识这种表现的 场景性 预设。理论化通过在日常生活中确定这些显而易见的案例来接受这个构想性的挑战,而这些案例反映着这种表现所特有的伦理冲突(Sartre,1963)。
如果这个概念适用于整个集体生活,即适用于家庭、组织、友谊和各种群体,那么它如何与城市本身有关呢?也就是说,我们需要阐述与城市的典型关系,与城市的典型“经验”的关系,这就产生了它所特有的去稳定化的表现。特别是,城市的共同情境或集体目标如何,或者在什么样的解释领域,经验和行动是城市的一种特质、一种无可争议的主权。如果有些人可能以一种在直觉上似乎正确的方式来谈论场所,即谈论安置的关系,那么就需要更进一步指明,这种关系如何典型而具体地属于城市。这使我们能够开始处理据说一个文明化的城市所要体现、个性化地表现的特殊经验。在这方面,对于社会学来说,城市一直被认为集中了社会变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