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的指示物——“超验所指”的错觉——只有参照城市问题所涉及的集体以及这个问题所隐含的一切才能变得具体。也就是说,“意义的自由空间”是通过“生活经验”或语言的行为过程以及涉及的用法来衡量的。相比之下,城市只是一个符号的规定,正如鲍德里亚所认为的(Baudrillard,1987),可能是作为一种策略的反讽,或者是一个基于对城市的碎片化和显而易见的分散性的解释得出的不成熟结论,或者可能是对通常被称之为它的多义性或“多重代码”的东西的一种简单肯定(Gottdinier and Lagopo-ulos,1986)。
如果城市是一个符号,这可能只是意味着,它脱离了任何可以动员人们以它的名义行动的集体目的,而这种集体目的就铭刻在人们认为城市要产生的差异性之中,人们假定在安置活动中定位的这种人群差异性就是推理和行为的基础。遵循这一思路的批评,可能意味着人们无法确定把城市彼此区分开来的特性。因为,据说缺少对定义各种集体——国家、社会、部落标准的一致意见——人们认为集体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它的名称,而名称在那里被认为是一个与实际做法无关的符号。这个命题说名称不会产生什么差异。但是这句格言在韦伯的阐述(Weber,1947)中成为一种研究挑衅,要求我们把场所和地方性的范畴当作“面向一种秩序的行动”来考察。城市之所以存在,就在于我们可以看到指向基于安置和地方性的一些可见的实践组合,从而可以清楚地把它描绘成一个相关的问题。
这种批评可能意味着城市并不是作为一种生动的经验而发挥作用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看,任何集体实体的“客观性”都是虚假的,理由是它不能严格按照一组独特的性质加以描述。此外,我们从这一批评中认识到,每一个人都可以按照若干身份划分自己和他人。任何一个身份的“真理”都不足以说明它的用途。反过来,这又使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我们究竟如何通过城市(在与他者身份的区分中)以及它具有何种优先性来 进行 身份的识别,这两个方面都与我们选择的其他可能性有关,与用途产生的对比和语境有关。
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城市的存在,就是建议一个集体确定名称即一种身份来保持自身,而这种身份以不同方式融入城市的实践和解释关系之中。城市如果“存在”,那么就有可能被展示为对实践的一种限制,由此,它的名称便会出现在“被恰当标示的一套社会身份”中(Moerman,1965)。地方性的限制预计会以许多可见的方式呈现出来。城市范畴的优先地位经常在与其他身份有关的相互冲突的解释实践中得到观察和检验,而其他身份对忠诚提出了相互竞争的要求。我们也通常在有关城市的不同话语中发现,对居住在这个场所的人的种类及其与其他族群和其他场所的差异性的系统性关注,包括这个城市与其他城市影响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对当地习俗的想象性起源和连续性,以及这些习俗被认为是证明基本成员身份的方式有着一致的兴趣;人口和场所的结合,往往可以追溯到过去,让许多认同这些联系的人把一个人群的所作所为描述为这个城市的典型特征(Moerman,1965)。
在比较城市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提出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不在场,在谈论可能恰好与其他身份有关的人或做法时,地方性究竟有什么优先性?在任何特定情况下,地方性怎样以相互暗示和彼此界定的方式在城市、地区、国家之间产生对比,从而为比较提供一种适当的语境呢?最后,假如地方性有能力使不同的人群拥有“千载难逢的历史”中的共同事业(Moerman,1965),那么这样一种“普遍性”又是如何被具体表现在特定的城市情况之中的呢?在最基本层面上,城市的想象性结构,就是围绕地方性的相关性组织起来的,就好像一个“装置”一样:分配优先性,确立相关性的语境和比较,典型化自我保持的人口和自我延续的人口。在这个层面上,地方性允许我们把城市的想象性结构说成“共同文化”,而这种共同文化是人们可以在集体解释的权力和秩序中观察到的。(Garfinkel,1967)。
说城市不过是一个符号,不应该分散我们对城市和地方性的范畴在组织日常生活中如何被作为一种优先性来使用的注意力。这样,陈词滥调本身就会成为一张研究的请柬。因为,如果城市只是一个符号,那么 这个说法 所推荐的东西应该可以在社会实践中被观察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城市作为一个范畴,发挥的作用不是一个标签,而是一种行为的过程。城市是什么是根据城市不是什么区分的,过去是什么或者未来是什么,是用来解释现在是什么的。这个结构——从来就不是一个空洞的术语——是通过解释性实践来完成的,最重要的是,它以典型的解释方式与所建议的任何东西相遇。也就是说,城市作为一个生命实体的主题在任何一个当下都会产生,并通过一系列实例阐述。
作为一种场所的城市是什么这个问题,在城市日常生活中充当一个实际的、可触摸的集体行动轨迹。正如在不断提出问题和矛盾解释的筹划中无可辩驳地证明了的那样,这些问题和解释指向相对于城市内部的生活和环境、它的人民、历史和未来,以及其边界的不可渗透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是一个符号,而不是别的什么——一种尼采意义上的纯粹自夸——引导了许多关于全球性的工作,认为城市的侵蚀是忠诚度的一个重要焦点。我们将通过这样的研究,引导我们对许多城市生活领域的兴趣,坚持不懈地考虑它对城市表现和城市集体实践的影响。即便是多义性的城市也需要被看作由多义性所 引起的 ,因此,城市的集体遭遇所隐含的愿景似乎就构成了各种言说方式的基础。
集体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讨论“背景”,体现在作为一种行为的词语所传达的相互承认中。即使城市被看作一件艺术品,也应该让我们想起语言中介的经典概念,在尼采的《悲剧的诞生》(Nietsche,1956)中,这种概念的模糊性得到了戏剧性的证实,并且被恰当地体现在表达一种“存在的方式”(Ledrut,1986,123)的符号观念之中。我们认为,词语永远是鲜活和神奇的,是指它们所肯定的内在的行为过程,因为即使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比如壶和桥,作为词语,对于我们来说,也意味着与这些事物相处的方式和对待这些事物的方式(see Simmel,1959)。这种对城市存在的关切是在冲突性的解释中产生的,即它可能代表的地方性和场所的生活经验就是今天的某种东西,而非空无一物。如果城市是一个冷漠的意义场所,那么对于 这个问题 的话语,是如何开始表达与其安置相称的方式的关切呢?如何标志城市是一种生活体验的地方性的持续集体参与呢?集体是言谈不可避免的背景,意味着语言具有某种心照不宣的主权和权威,语言具有区分关系重大的任何利益的能力,集体也是语言的背景。
我们如果开始把城市当作“意义的自由空间”看待,那么就必须从文明、社会或人民的角度来理解它的“存在”本身,因为它似乎是一种有意义的欲望客体。雷蒙德·莱德鲁特把城市的形象描述为类似于一件艺术品——某种类似于“神话”或“文学作品”的东西——它只能激发与这样一种结构相称的理论化,即一种以反身性和辩证性展开的理论化,它既能唤起又能把握它作为一种“情境”的众多声音(Ledrut,1986)。尽管没有理由提出,为什么城市在这方面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任何话题总是要求超过它自信的富有想象力的提问者,总是有很多话不能说,总是存在比词语能够表达的更多的东西。
莱德鲁,特关于城市是一件艺术品的观念,更深刻地表明,城市作为一个对象是一种持续的对话,一种隐含的、未发展的、抽象的表征组合,在不同文明中产生和传播,在语言和行动中不断地被塑造和重新塑造,仿佛就是一件艺术品。如果城市是一个分析的对象,那么我们就可以问,这样一个对象如何既掩盖又赋予一种持续性的关注,用体现和区分城市的方式把地方性表现为一种集体生活的焦点?我们可以把这个对话本身看作一个整体,既因为它超越了我们的论述的终结性,也因为它作为一个持续的创作(poiesis)作品而存在,我们只能通过遭遇它的部分(它的言说者)才能洞察它。这一整体的观点并不像德赛尔托所说的“太阳眼”的概念(de Certeau,1984),即一种从城市规划或总体规划的独立角度观察城市的全景视角。毋宁说,我们继承并沉浸于其中的就是这种对话,是希望恢复其力量的对话,也是希望通过有条不紊地使其基本形式变得显而易见澄清其模糊性的对话。这一对话的各个部分始终都是言说者,这些言说者出现在我们需要用声音提供观点的伪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