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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对顾客进行情绪勒索

美国心理学家苏珊·佛沃在《情绪勒索》一书中提出了“情绪勒索”的概念。所谓情绪勒索,主要是指人们在遇到一些挫折时,一旦无法摆脱负面情绪,或者找不到发泄口时,往往会选择威胁和逼迫他人顺从自己的意愿行事。在进行情绪勒索的时候,人们可能会以双方之间的良好关系、合作关系或对方的处境作为威胁,情绪化地扭曲和放大对方身上的不当行为,并利用情感维系来约束对方的行为,迫使对方产生强烈的罪恶感,从而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在销售活动中,情绪勒索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很多销售者就经常对顾客使用这种不合理的方式。

情绪勒索通常存在三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恐惧、义务以及罪恶感。恐惧主要是指销售者对顾客和消费者施加的一种外在威胁和压力,销售者会不断告诫或者暗示顾客一旦没有配合就会怎么样,这使得顾客因为担心遭到惩罚而决定照着销售者的话采取行动。当顾客产生恐惧心理之后,销售者就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继续输出,将自己的商业利益强行与顾客的购买义务捆绑在一起,以使顾客失去更多的自主性。这个时候,顾客会产生负罪感和内疚感,会意识到正是自己的不配合行为伤害了彼此之间的关系或者伤害了其他人。

比如,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商谈买卖,卖方公司热情地向买方的客户推销一款产品。客户觉得价格比较贵,刚想讨价还价,卖方直接说道:“这款产品,我是专门为你留着的,你看看,要是别人,我才不会给他打折。老实说,你给出的价格这么低,以后咱们还怎么合作呀!再说了,有人前两天出了更高的价格,我看在咱俩的关系上,直接给拒绝了。”在这里,卖方为了说服客户,直接拿折扣与合作的事情威胁客户,而且还有意谈到了自己为对方放弃更高的报价,这无疑会让对方产生“一旦我拒绝,就会对不起对方,并毁掉合作关系”的念头,从而放弃继续讨价还价。

又如很多父母带孩子去购物的时候,销售者往往会这样告诉他们:“先生,买一个新款玩具吧,它现在非常流行,小朋友们都在玩,你家孩子一定也希望拥有一个这样的玩具。要不然,大家都在玩,就他没有,可能就会被大家孤立和排斥,小孩子的自尊心也会受到伤害的,你说是不是?”在这里,销售者说的话就是典型的情绪勒索。父母原本拥有自主购物的权力,可是当销售者将孩子的自尊心和父母的责任感捆绑在一起的时候,父母就被逼着购物,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再如,一对母女去商场里买衣服,女儿打算给母亲挑选一件外套,结果在挑选衣服时,销售者直接取来一件价格昂贵的外套,让两个人参考。母亲一看衣服的价格,觉得有些贵,于是就摆摆手说不要这件衣服。这个时候,销售者笑着说:“没事的,老太太,今天是母亲节,您觉得开心才最重要,相信无论您想要什么东西,女儿都会帮您买回来的。”这句话也是比较明显的情绪勒索。销售者有意借助母亲节这个特殊的节日对顾客施压,暗示对方有义务帮母亲买更好更贵的衣服。一旦顾客拒绝,就意味着破坏节日气氛,对母亲不孝顺,这等于是让顾客背负沉重的道德亏欠感。

在很多销售场合,销售者都容易犯这种低级错误。在他们看来,情绪勒索可以简单有效地让对方按照自己设计好的路线去走。但从长远来看,顾客会因为受到胁迫而从此对销售者及其品牌产生不信任感,最终反而会导致销路越来越窄。

销售者需要转变思维。在顾客心中,彼此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而销售者对于这种关系的需求度实际上会更高一些,那种暗示对方“不按自己说的去做就要面临怎样的结果”的话最好不要说出口。

总而言之,销售者应该积极迎合顾客的情感,而不要试图去主导和绑架顾客的情感,更不要以此来约束对方。当顾客感受到胁迫和欺骗之后,对于彼此的关系可能将会是毁灭性的。 cu4ZbGyo2X9D139MJ33d/0hKNamu2PGsDZTZz8dfQXwkUGC0BWv4DqTLzb7NX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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