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是包办的。那时风俗便是如此:哪儿有婚事,哪儿就有人予以操办。我不是说婚纱、鲜花、宴会、音乐之类的安排,尽管我们都不缺,甚至到现在人们的婚礼上这些也一样不少。我所说的包办没那么简单。
按以前的规矩,仅有重要人物才有婚姻,因为仅有重要人物才有遗产。其他人只有这种或那种形式的交配——强奸或诱拐,偷情或一夜情,对象则是自称羊倌的神或自称神的羊倌。偶尔也会有女神到肉体凡胎中来搅和,好比是女王扮作了挤奶女佣,可那情郎得到的奖励则是折寿,甚至死于非命。仙人和凡人没法水乳交融:就像火与泥,赢家总是火。
神仙一贯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事实上,他们就爱兴风作浪。看一个凡人由于与神纵欲过度而眼窝爆裂,会使神笑得全身颤抖。神仙有些孩子气,其做法却令人厌恶。我现在能说出来是因为我不再拥有肉体,已脱离了那种苦痛,而神仙反正也不会来听。据我的判断他们已睡着了。你们现今的世界里不像过去那样经常有神仙大驾光临,除非你吸了什么东西。
说到哪儿了?哦,对了,婚事。结婚是为了生孩子,而孩子可不是什么玩具或宠物。孩子是载体,承载的东西可以是王国、昂贵的结婚礼物、传奇故事、积怨、血腥的世仇。通过孩子结了联盟,通过孩子申了冤屈,生下一个孩子意味着又在世间放出了一股力量。
如果你有了敌人,那最好杀了他的儿子,即便他们还在襁褓之中。否则他们便要长大并置你于死地。如果你下不了手,你可以把他们装扮成别的什么人并打发得远远的,或是将其当奴隶卖掉,不过只要他们还活着,就始终是个威胁。
如果你生的是女儿而非儿子,你得尽可能快地把她们抚养大,这样你就可以得到外孙了。在你的家族中,能够挥剑掷矛的人越多对你越有利,因为周边的其他显贵正虎视眈眈地寻找着借口攻打某国王或贵族,并掳走能够捞到的一切,包括人。掌权者的弱点正是觊觎者的良机,因而所有的王公贵族都尽力去争取最多的援手。
如此便无须赘言,当花季来临时我只能面对包办婚姻。
我父王伊卡里俄斯的宫廷里仍然保留着比赛招婿的风俗,得通过竞争才能娶到一位——这么说吧——待价而沽的贵族小姐。赢得比赛的男子也就赢得了小姐和婚礼,并照例要留在岳丈的殿堂里贡献子嗣。他通过婚姻获取财富——金杯、银碗、马匹、衣袍、兵器,所有我活着的那个年代里人们当作宝贝的破烂货。他的家族也应送上很多这些破烂。
我能称之为破烂是因为我知道这些玩意儿大多是在哪儿寿终正寝的。烂在了地里,或沉入海底,或给打碎了,或是熔化了。有的最后还会安身于高大的宫殿里,奇怪的是并没有国王、王后居于其中。川流不息的人群身着粗俗的衣服排着队进进出出,瞪大眼瞧着这些不再被使用的金杯银碗。然后他们到宫内的小卖部之类的地方,购买这些器皿的照片或其微缩模型,当然不是真用金银做的。所以我才说破烂货。
根据古老的习俗,那一大堆亮闪闪的结婚战利品得留在新婚妻子的家里,即她娘家的宫殿里。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父亲在没能淹死我之后那么疼爱我:我在哪儿,财产就在哪儿。
(他为什么要把我扔进大海?这个问题仍萦绕在我心头。尽管我对那个织寿衣的说法并不十分满意,但也找不到正确的答案,即使是在这下面。每当我看见父亲在远处的金穗花丛里踯躅而行,并想要追上他时,他都急忙走开,仿佛他不愿与我面对。
有时我想过也许我是供奉海神的祭品,后者对人类生命则是出了名的渴求。然后是鸭子救了我,全然与我父亲无关。我猜父亲可以辩解说他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没有徇私舞弊,要是海神没能把我拖下去吞掉,那是他自己运气不佳。
我越是这么想,越觉得有道理。很合理。)
那么想象一下当时的我吧,一个聪明但不算太美艳的适婚女孩,就算十五岁好了。假设我正临窗眺望——我的闺房在王宫的二楼——看见参赛的人集中在院场里:所有那些满怀憧憬、希望争取能牵住我的手的年轻人。
当然我并非直接朝外看的。我不像有些傻姑娘那样将胳膊肘支在窗台上不害臊地向外张望。不,我躲在面纱和窗帘后面偷偷地看。让这些几乎衣不遮体的少年看见我没戴面纱的脸庞可没什么好。宫里的女人们已尽力将我装扮起来,吟游诗人也曾怀着敬意为我赋上颂歌——“如阿芙洛狄忒般光彩照人”等通常的恭维话——可我感到害羞,很痛苦。年轻的男人们开着玩笑,他们彼此间似乎都很放松;他们没有向楼上扫视。
我明白他们追逐的不是我,不是“鸭子珀涅罗珀”,而仅仅是我与生俱来的东西——皇亲国戚的名号,还有那堆亮晶晶的破烂。绝不会有人为赢得我的爱情而甘愿舍身。
事实上也的确没人这样做。并不是说我存心要鼓动这类自杀行为。我不是吃男人的,我不是塞壬,我不像堂姐海伦,她才是仅为了显示她的能耐而去不断征服的女人。一旦男人拜倒在其石榴裙下——而这不会花费多少工夫——她便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留下她那漫不经心的笑声,仿佛刚看过宫廷里的侏儒做了滑稽的倒立表演。
我是个善良女孩——比海伦善良,或者说我是这么认为的。我知道我得能拿出美丽之外的什么。我很聪明,大家都这么说——事实上说得太多了,说得让我气馁——然而聪明是妻子不在身边时男人所希望她具备的品质。而朝夕相处时,他最需要的还是善良,倘若她再无别的迷人之处的话。
最显而易见的丈夫人选本该是某个拥有土地的国王的次子——有可能是内斯特王的一个儿子。那可将是伊卡里俄斯王的一个好亲家。我透过面纱端详着在楼下转悠的小伙子们,试图辨清每个人的身份,以及我喜欢哪个——这无济于事,因为挑选如意郎君并非由我说了算。
我有两个贴身女仆——寸步不离左右,在安全出嫁以前我一直处于危险之中,因为谁知道会有哪个想通过婚姻发横财的人图谋引诱我,或抓住我把我抢走?这两个女仆还是我的消息来源。她们是永不衰竭的闲言碎语之泉:她们可以在宫里随处走动,可以从各个角度观察这些男人,能听到他们的谈话,能尽情地和他们调笑:人们不在乎谁会上她们的身子。
“那个虎背熊腰的是哪一位?”我问。
“哦,那只是奥德修斯。”其中一个女仆说。他不是一个呼声很高的候选人,至少用人们这样琢磨。他父亲的王宫在伊塔刻,一座遍地山羊的礁岛;他的衣着乡气得很,举止像小城镇上的大人物,而且所说的一些复杂想法已经让别人觉得他很怪异。不过他很聪明,她们说。实际上他聪明得反倒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其他年轻人拿他打趣——“别和奥德修斯打赌啊,他是赫耳墨斯的朋友,”他们说,“你永远也赢不了。”这好像是在说他是骗子、小偷。他的外祖父奥托吕科斯便是以这些伎俩臭名昭著的,号称平生从未用正当手段获取过财物。
“我挺想知道他能跑多快。”我说。有些王国实行比武招亲,另一些是赛驾战车,而我们这里就是赛跑。
“不算快,他的腿短。”一个女仆不留情面地说。而奥德修斯的腿较他的身躯来说确实很短。坐着还行,站起来便显得头重脚轻。
“他跑起来都抓不住你,”另一个女仆说,“你该不想早晨起来发现你丈夫带着阿波罗的一群母牛和你睡在床上吧。”这是关于赫耳墨斯的一个笑话,他出生那天干的第一件勾当便是偷袭了一群牛。“是啊,除非其中有一头公的。”先前那个女仆说。“要不山羊也行。”第三个女仆说,“一头壮实的大公羊!我们的小鸭子肯定喜欢!一会儿工夫她就得叫唤了!”“我要是有这么一个伴儿也会高兴的,”第四个说,“跟咱这儿那些孩娃指头粗细的货色比,还不如跟头公牛呢。”她们都笑起来,以手捂嘴发出快乐的哧哧声。
我感到很气恼。我不懂这些玩笑中最粗俗的部分,以后才能明白,因而我现在不知道她们为什么笑,不过我知道她们是在拿我取乐。可我根本无法阻止她们。
此时我的堂姐海伦扬帆而来,如同她自己想象的长颈天鹅那样。她走路时的摇曳身姿与众不同,而她也将这一特点十分夸张地显露出来。尽管是在操办我的终身大事,她却想独自出尽风头。她如往常一样美丽,实际上越发风姿绰约:她的美让人无法承受。她的穿着无可挑剔:墨涅拉俄斯,她的丈夫,对此从来就不曾马虎,而他那么多臭烘烘的金银财宝足以供她挥霍。她把脸偏过来看我,那想入非非的眼神似乎要与我调情。我怀疑她已习惯了与爱犬,还有与镜子、与梳子、与床柱调情。她需要坚持练习。
“我认为奥德修斯娶我们小鸭鸭很合适,”她说,“她爱清静,倘若他真如自己所夸下的海口那样带她去伊塔刻,她一定会如愿的。她可以帮他看管山羊。她和奥德修斯是天生的一对呢。他们的腿都很短哟。”她轻描淡写一番,可她最轻飘飘的言语常常是最冷酷的。为什么如此美丽的人物会觉得世上其他人的存在仅仅是为了供她消遣呢?
女仆们偷偷地笑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没想过自己的腿那么短,当然也没想过海伦会注意到。可在评价他人的体貌优劣时,很少有什么能逃过她的眼睛。这日后也生出了她和帕里斯的事端——后者可是比体态笨重、一头红发的墨涅拉俄斯英俊多了。当墨涅拉俄斯被写进诗中时,唯一值得夸耀的就是他有一副响亮的嗓门。
女仆们都看着我,想知道我会怎么回答。可是海伦有本事让人无话可说,我也不例外。
“别在意,小堂妹,”她拍拍我的胳膊说道,“据说他非常聪明。而你也非常聪明,他们告诉我。这样你会听得懂他说话的意思。我肯定不行!他没有赢得我,对我们俩而言都是幸事!”
她给了我一个恩主般的虚假微笑,就像是谁因优先获得了一段口味平平的香肠而非常挑剔地拒绝食用。实际上,奥德修斯当年也是她的求婚者之一,并且也像世上所有其他男人一样拼命想得到她。而现在他只能角逐二等奖了。
海伦放出这根刺后便踱开了。女仆们开始议论她华丽的项链,她闪亮的耳环,她完美的鼻子,她优雅的发型,她明亮的双眸,她那光彩夺目的长袍的颇具品位的织边。就好像我不在场似的。而这可是我的结婚日。
所有这些都压迫着我的神经。我哭了起来,如同在以后经常表现的那样,并被送进房间躺在床上。
这样我便错过了赛跑。奥德修斯赢了。后来我得知他做了手脚。我父亲的哥哥廷达瑞俄斯伯父,即海伦的父亲——不过正如我和你说过的,还有人称宙斯才是她生父——助了他一臂之力。他给其他竞争者的酒里掺了一种使他们迟钝的药,但剂量又不足以让人发觉;他为奥德修斯准备了一种效用完全相反的药。我知道这类事现今已成为一种传统,在活人世界的运动场上秉承此风的仍大有人在。
廷达瑞俄斯伯父为何要暗中相助我未来的丈夫?他们既非朋友又非同盟。廷达瑞俄斯能得到什么?相信我,伯父绝不会仅出于好心而施以援手,好心对他来说对是短缺商品。
一种说法认为奥德修斯曾为廷达瑞俄斯效力,而我是他得到的回馈。那年当所有的人都在为海伦争得头破血流、越发不可收拾时,奥德修斯要每个竞争者起誓,不管谁赢得了海伦,其他求婚者都必须在有人图谋掳走她时挺身而出。如此一来他平息了众怒,并使与墨涅拉俄斯的比赛得以顺利进行。他准知道自己是没有希望的。就是在那会儿——传言如是说——他与廷达瑞俄斯做了这笔买卖:奥德修斯保证容光焕发的海伦的婚礼将会平静且大有赚头,他则因此得到朴实无华的珀涅罗珀。
然而我还有另一个想法。廷达瑞俄斯和我父亲伊卡里俄斯都是斯巴达王。按约定他们轮流统治,一年换一回,以此类推。可是廷达瑞俄斯想独揽大权,后来他也真做到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是他探听到了各位求婚人的前途及他们的计划,从而得知了奥德修斯别出心裁的想法,即妻子应跟丈夫走而不是待在娘家。如果我以及我可能会生的所有儿子都给打发走了,那正合廷达瑞俄斯的心意。如此一来,若日后爆发了公开冲突,伊卡里俄斯的援手也就少了。
不管幕后有何交易,反正奥德修斯通过不正当手段赢了比赛。海伦不怀好意地看着结婚庆典,她认为我被抵押给了一个粗俗的傻瓜,这个家伙将带我去的地方沉闷得如同一潭死水,而对此她没有丝毫不快。她大概事先知道了其中的玄机。
而我呢,觉得婚礼是那么难捱——宰杀动物、供奉诸神、洒水去邪、奠酒祭神、祈祷、没完没了的歌咏。我感到晕眩得厉害。我的目光始终朝下,所以我只能看到奥德修斯的下半身。短腿,我止不住地想,即使是在如此庄重的场合。这可不是个正经想法——低级趣味,而且总是引我发笑——不过我得为自己辩护,我那时才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