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依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初版本整理,最大限度地保留该版原貌,同时根据现代阅读书写习惯,进行了如下编辑:
1.将繁体汉字改为简体汉字;将标题中的民国纪年一律改为通行的公历纪年,正文中以括号表明公历纪年;
2.将竖体排版改为横体排版;
3.对原版中的通假字(词)做调整:如“引伸”改为“引申”,“澈底”改为“彻底”等;为保行文通畅,原字(词)不做保留;个别字(词)遵照原版特定语境,不做改动;
4.个别生僻字标注拼音与释义;
5.个别英文单词后标注汉语翻译;
6.更正极个别错别字和常识性错误;删除极个别重复处;
7.标点符号遵照原文,只做个别调整,如添加书名号等;
8.原版重要词句下标有着重号,本版予以保留;
9.原版有关东北印象的一篇未收入。
请读者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