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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

传统社会的价值范畴,“五常”之一。这一概念在春秋时即已出现,但最早却可以追溯至商周时代。《尚书·商书》中说:“民罔常怀,怀于有仁。”认为百姓归心仁者。《尚书·金滕》中说:“予仁若考。”意谓我仁爱且敬顺祖考。强调的都是仁之美德。到了春秋时,孔子以这个被普遍认同的范畴来表达自己的一种人生境界。关于仁的内涵,孔子认为有两层:一是克己复礼;二是仁者爱人。《论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也曾问仁,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孔子又曾对子贡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孔子与弟子的对话中可见看出,究竟何者为“仁”,一直也是孔门师徒反复探讨的命题,没有精确的定义。在孔子看来,“仁者爱人”也好,“克己复礼”也罢,甚至恭、宽、信、敏、惠、智、勇、忠、孝、悌等传统美德,都包含在这一字之中。这样一来,“仁”成了一种道德的极致,成“仁”、成“圣”成为孔门的终极关怀。孔子论仁,在孔子之后,孟子在仁说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仁政说,强调以仁政统一天下,进而治理天下。孟子曾对梁惠王说:“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王,指称王。孟子力倡当政者施仁政,实行以德服人的“王道”政治,与法家的“霸政”相对。将仁的学说施之于政治,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传统社会的价值范畴,“五常”之一。“义”并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甚至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究竟什么是“义”,人们心中自有公认的尺度。孔子将“义”作为个人去就取舍的标准,提倡“见得思义”,“义然后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一观念深为后世儒家赞赏,继而被发扬光大,成为伦理“五常”之一。此后,“忠孝”、“仁义”、“侠义”等随之派生而出。比如,《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就是“义”之典型,他对刘备忠心不二,擒获曹操后能念及旧恩网开一面;再比如,诸葛亮在刘备逝后,尽心辅佐幼主刘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水浒传》中,梁山群雄,侠义之士比比皆是,不分帝王子孙还是富豪将吏,他们所具备的除暴安良、扶弱济贫、仗义疏财等义举,在国人看来就是对“义”的最好诠释。“义”诞生于封建王朝,但它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越了时代的局限。

传统社会的价值范畴,“五常”之一。其最初是祭神的仪式,后来内涵扩展,指等级社会中体现尊卑贵贱的行为规范和仪式制度等。“礼”的范围甚广,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举凡祭神、宫寝、服饰、车马、仪仗及婚丧嫁娶,乃至举手投足间,都有具体的规定,以体现贵贱有别、尊卑有序。根据传统的说法,周公制礼乐,奠定了以礼为治的教化传统,而孔子将这一传统发扬光大,除了倡导以礼治国,更加注重修身。“不学礼,无以立”,“克己复礼为仁”都是孔子的名言,有其特定的道德内涵。作为封建“五常”之一,“礼”对人的视听言动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像“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等,颇受今人诟病,觉得是对人性的扼杀、摧残,而“吃人的礼教”也因而成了著名的文学比喻,在近代作品中比比皆是。“五常”之礼,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然而事实上,人在社会中,必定不能事事我行我素。随着时代的发展,“礼”的内涵也在与时俱进,比如人们开始讲究接人待物的礼节,上下级之间的礼节及社交场合的礼仪等,少却曾经的枷锁,多的是文明的气息。

传统社会的价值范畴,“五常”之一。这里的“智”,不是佛家之顿悟,也不是科学智慧,而是道德智慧,即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儒家学者认为,具备了这种道德智慧,才能成为君子。如孟子认为,“智”为“是非之心”,人只要尽心,进一步充实自己的道德智慧,就能知性,知天,继而达到超凡脱俗的境界。孔子则将智、仁、勇三者并提:“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将其视作君子的美德。《礼记·中庸》对孔子的概括,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为“天下之达德”。

传统社会的价值范畴,“五常”之一。“信”,即诚实、不欺。被儒家视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起码准则。孔子教授弟子,“忠信”并提,他说:如果人没有“信”,就如同马车没有车轮,不能远行。曾子每日三省其身,其一就是“与朋友交往时守信与否”,意思是,你和朋友交往守信了吗?“信”还被孔子推及到治理国家的层面上,他认为,在“足食”、“足兵”与“取信于民”三者间,首先要“取信于民”。他说:“没有粮食,不过死亡,但人生自古准都免不了一死;而国家一旦不能取得国民的信任,就无法立足。”这种以诚信立国的观念,除了儒家,法家等门派也有主张。如著名的商鞅变法,其树立的就是“言必信,行必果”的威信。当然,相对于法家“南面立木,下设黄金”,儒家的“信”更侧重于君子品德的修为。到了汉朝,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信”被列入“五常”。“诚实”、“不欺”作为一种社会公德,从此便被普遍认同了。

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扶养、顺从、送终、守灵等。中国人重孝道,将其视为一种传统美德。孝的观念在中国源远流长,可以追溯至商周时期(其时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了“孝”字)。到了西周,随着宗法制度建立,孝的观念被不断加强。实际上,国人奉行孝道,还有更深刻的人性根源,那就是宗教。古人信奉“灵魂”,认为先祖的在天之灵能保佑或降祸于子孙,所以孔子曾这样解释“孝”的具体内容,“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亦始终将“孝”作为其人生哲学的基点,其门下也以“孝”为仁之本。到了汉朝,统治者也力倡孝道,主张“以孝治天下”,连官员的选拔也要“孝”字当头。像我们熟知的“孝廉”就是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此后历朝历代都制定各种制度,来保证这一道德规范的实行。例如,至亲亡故,要奔丧、守丧;如果不孝,重者会被定罪,给以极严厉的处罚。古代流传下的关于孝行的文本像《孝经》、正史中的《孝义传》及《二十四孝》等,记载的都是如何实行孝道,在今天看来,有些内容不仅迂腐,而且不近人情,像“卖身葬父”、“卧冰求鱼”乃至寻死等,这些在古代青史留名的事,在今天看来并不足取。尽管如此,“孝”作为华夏民族的传统道德,已深入人心,虽然到了现代,有所淡化,但像祭祖、奔丧、守灵、戴孝及对团圆的讲求等,仍是不可动摇的。

传统社会的道德标准。在先秦时期,“忠”泛指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如孔门弟子曾参每日三省其身,“第一省”即“为人谋而不忠乎?”意思是,为人做事,尽心尽力了吗?“忠”,就是“尽己之心”。到了汉朝以后,逐渐演变为臣民对君王的绝对关系。最早把“忠”解释为对君主绝对服从的是法家人物韩非子,他说:“人臣不要称赞尧舜禅让的贤德,不要赞誉汤武弑君的功绩,尽力守法,专心事主,这才是忠臣。”天下一统之后,“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出现了“君为臣纲”,王权的至高无上,君主的受命于天开始深植人心,下对上的绝对关系逐步确立。具体来说,就是臣民要对君王尊敬、崇拜、服从、献身、忠贞不二,等等。随着时代的变化,“忠”的含义也在不断扩展,对君王诚惶诚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五伦

又称“人伦”,是人与人之间基本的道德关系。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即所谓“五伦”,在儒家看来,人类社会就是一张覆盖的网,由这五种关系编织而成,人就置于网下,应按部就班地生活,出了这五种关系就是大逆不道,与禽兽无异。孟子这样解释“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礼记·礼运》中则有“十义”的说法,“父慈、子孝、兄良、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是对孟子五伦说的进一步细化。“五伦”是儒家提倡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礼义廉耻

传统社会的道德标准。是治国的四大纲纪,又称“四维”,语出《管子·牧民》“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即“礼义廉耻”。又说:“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危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欧阳修曾对管子的“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之语倍加赞赏,还在《新五代史》中阐释说:“礼义是治人的大法,廉耻是立人的大节。不廉就会无所不取,无耻就会无所不为。人若寡廉丧耻,贪得无厌,灾祸就会接踵而来;若国家大臣寡廉丧耻,恣意妄为,那么国家必定会灭亡。”可以说,管子对“礼义廉耻”的认识不输以德治著称的儒家,与孔孟之道并没有本质差别。

三纲五常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名教(儒家思想的组成部分。该词出现是于魏晋时期,是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名,指名份;教,指教化)即通过上述名分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

“三纲”、“五常”二词最初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但是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它始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先是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及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继而孟子又提出了“五伦”规范,“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理论,在孟子观念基础上,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这位大儒认为,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最为重要,它们的主从关系永恒不变: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概括来说,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按照阴阳之道,君、父、夫为“阳”,臣、子、妻为“阴”。“阳”为主宰,地位尊贵,“阴”意味着服从,地位卑贱。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除此之外,董仲舒还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统治者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物种,即在于人类拥有作为道德规范的五常之道。坚守五常之道,就会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从宋代朱熹始,三纲五常联用。从上述可知,三纲五常的观念,源自先秦,经孟子发展,成为五伦;到了汉代,孟子的五伦思想转型成为三纲五常,成了汉朝礼教文明的纲纪准则,这一思想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文明历史与政教制度。

孔门三戒

出自《论语·季氏》:“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这是孔子倡导的人生修养要诀:少年戒色,壮年戒斗,老年戒贪。意思是,人随着年纪的增长,血气也在不断变化,年少心性未定,血气方刚;到了一定年龄,养其志气,已不为血气所动。道德也随之越发完美。

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由儒家礼教对妇女提出的规范要求。产生于特定的时代: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尊卑界限明确之后,于是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而“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是女性实践“三从”时需要具备的礼仪、修养和操作技术。总而言之,“三从四德”要求妇女既要贤淑顺从又要高尚能干。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儒家经典《仪礼》,在讨论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周易》则有妇女要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并有夫死妇女要殉夫以及限制改嫁等要求。“四德”最早见于《周礼》,“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最初是对为了宫廷妇女进行教导,与“三从”连称后,即成了标准“三从四德”。具体来说,三从,“未嫁从父”要求没有出嫁的女子听从父亲的话,不违父命,还要在父亲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既嫁从夫”要求为人妻的妇女要跟随、服从丈夫,视丈夫为“天”,凡事都要敬重;夫死从子,夫死后,“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抚养儿子成人,对成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大事由儿子做主。四德,“妇德”的核心是“贞顺”,即坚守节操,对丈夫忠诚,对所有族人要谦恭有礼;“妇言”是对妇女在言辞方面的规定,要求善于应对,说话得体,有一定的智慧和修养;“妇容”要求妇女质朴端庄,按时沐浴,服饰整洁。遇乱要从容镇定,居丧要悲哀有节等。概括来说,“三从”的教戒劝誉、“四德”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随着时代变迁,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的利益更加重要,对妇女的种种规范愈加繁琐详细。 +dwKO0HquBwG6jSC6YRQc8QgzVfqXwv68zscd1udv8+OXpGy4MA/bUvCG8toi2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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