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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乔亚美食的自理论

在北京,见一妇人带一小娃,路过北海公园。妇人指着白塔告诉小男孩:“你看,那是佛塔!”孩子说:“哦,佛塔呀,我还以为是火锅呢!”旁边听着的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回家去,和女儿谈起,说:“这小孩之好吃,跟你可有一比!”——她在北京读博士时,有次喊她起床看雪景,她竟形容地上石墩子被雪盖住了,像个胖胖的鲜奶油蛋糕;又说太阳在冻云里,红红的,犹如莲蓉月饼里的咸蛋黄;还说一栋栋房子遭雪封了,像姜饼屋上撒满了糖粉,令我颇为懊恼。古代女子形容雪,常有咏絮之高才,而我这女儿却只想得到吃。

她常被我取笑,故也不以为意,反而笑道:“火锅本来就好吃嘛,西方就没有火锅!嘿,对了,你说西方烧烤炖煮之法也颇齐备,可为啥就没有火锅?只有一种号称‘巧克力火锅’的,把饼或果子放进锅里去沾煮融的巧克力吃,那跟咱们的火锅毕竟还不一样。”

“原因很简单,西方人没有筷子。早期都用手,用刀叉的历史至今也不过三百多年。用手指或刀叉能夹着肉涮烫吗?能在火锅里翻拣取食吗?因此西方用锅子熬煮之法虽多,却无火锅,尤其没有白塔式的铜炉炭锅。饮食之道,工具往往决定了形式,此即一例。”我很得意,立刻向她开示。我精通饮膳史,岂这小妮子所能测哉!

“怪不得中国的面条到了西方就成为意大利面。中国面条多半盛在汤碗里,吃时拿筷子一夹,就吸嘬起来,呼噜呼噜的好不快意。面好不好吃,主要看汤头。意大利面则大抵把面条捞到盘子上,用刀叉拌着酱料吃。若是汤面,意大利人就没法吃了。”

她果然颇为认可我的说法。所以我继续发挥道:“意大利面,是否由马可·波罗传去,现今仍然待考。许多欧洲人不喜欢这种说法,要争发明权;甚至还有人说中国的面条是由意大利传来的。不过我以为:说意大利面是由马可·波罗传去,恐怕还抬举了它,因为它之出现根本没那么早,且是由演变而来的。意大利面统称Pasta,原意是指经搓揉过的面团。古代阿拉伯商队为了在沙漠中行旅方便,把面粉用水揉搓,干燥之以便携带。其法传到了欧洲,才渐形成意大利面。时在十三四世纪。可是现代意大利面配上番茄、大蒜、酸豆、橄榄和鳀鱼等酱汁的做法,却又要到17世纪以后了。相较之下,中国吃‘汤饼’,也就是面片和面条的历史可推到汉代,且历来均以汤食为主流。不像‘饼’,后来受印度影响,改以烘烤为主。因此从源流上看,中国和意大利的面条,或许不是一个系统。而其不同,则跟我刚才讲的用筷子和用手之分颇有关系。”

她说:“不过,好像欧洲确实是饼多面少,除了意大利以外,其他地方亦并不太吃面。意大利面也以干拌为主,不像日本就跟咱们一样用筷子吃拉面。”

“日本倒是承认吃面之法系由中国传入,但早期历史难以追踪。现在只晓得明末大儒朱舜水避居日本长崎时,水户藩第二代藩主,亦即德川家康的孙子水户黄门曾亲自下厨煮面招待他。朱舜水为表谢意,也亲自做了藕粉扁条面回敬,汤头是用猪肉火腿熬煮成的。朱氏是浙江余姚人,这么煮,想必就是家乡口味。但江户时期除了这一佳话之外,面条史没太多可说的。现代日本拉面也与古代无关,是清末才渐渐形成的。东京-横滨地区源于广东面食的拉面,是以鸡骨、猪骨做汤,配上青菜、叉烧肉、笋干等,口味是适应关东地区的酱油味。20世纪20年代以后,北海道地区才又有由山东肉丝面改造成的清汤拉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札幌的味噌拉面、博多的猪骨拉面亦渐崭露头角,形成拉面四大系:酱油、味噌、猪骨、清汤。其实拉面的材料很复杂,也有用鱼板、紫菜或煮蛋的,面更是各式各样,但口味之分,似乎主要仍就汤说。1958年日本人安藤百福发明的‘方便面’,也命名为鸡汤拉面。现在市面上方便面种类千百款,内容都是干燥面条。其所以叫牛肉面或鸡丝面,也不是由于它里头真有牛肉或鸡丝,而是那小小包的配料可让你仿佛尝到点鸡汤味或牛肉汤味而已。”

“可是我们吃面也不尽是汤的,也有干面。尤其凉面好像都是干拌着吃!”

“对,热的汤面和冷的干面,恰成一对比。但也不一定,日本、韩国的凉面就多有汤。如日本著名的盛冈冷面,源于韩国冷面,用藕粉和面粉做成,汤也是冰的,吃时还可配上泡菜。我们古代,如杜甫说的‘槐叶冷淘’,用槐叶取汁和面煮熟了吃,是否带汤,我不晓得。可是苏东坡《二月十九日携白酒鲈鱼过詹使君食槐叶冷淘》诗中讲‘青浮卵碗槐芽饼’,则似乎是有汤的。清朝《帝京岁时纪胜》说北京夏至时家家吃冷淘,‘俗称过水面’,才明确讲它只过水,不盛汤,现在各处凉面、凉粉也多是如此。热面干吃的则较少,比较好玩的是四川宜宾之燃面。做时先将芽菜洗净,滴干水分,切细炒了,再化猪油炒香,配上酱油、醋、辣椒油、葱花、碎花生等。面煮熟后捞起,沥干水分,拌着吃。因油温高,且伴着油脂,可以起燃,所以叫燃面。这是热极了而干吃的。”

“好可怕!我不吃辣,所以你别想骗我去吃!”她说。

“哼!你既爱吃,那就该什么都吃。这也不吃、那也不吃,岂不显得偏执!你看电影《卧虎藏龙》里形容玉娇龙在野店喝茶时,人家问她与江南鹤、李慕白的关系,她回答:‘什么鸡呀鸭的,我从来不吃两只脚的东西。’只这一句,就把她刁蛮的大小姐个性描绘透了。你偏食的这些话,在家里跟我说说倒也无妨,出外可得少讲,免得人家嫌你爹对你少了管教。”

“笑话,你就爱趁机教训人,谁吃东西没有偏好!有的地方偏于酸,有的地方偏于甜,有偏好才有特色!”她很不以为然,昂起头,挑起眉,抗辩道:“像你刚刚说的意大利面,我就知道意大利北部跟南部的偏好也是不一样的。皮埃蒙特等地,由于紧邻法国,深受法国影响,常将白松露和奶油一起烹调。北部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则受奥地利影响,以米,或玉米、大麦、栗粉等煮成的粥(polenta)也比意大利面流行。而且,人家的不同,也不是因你说的工具有异,根本就只是口味问题。所以南方人比较偏好吃煮得稍微干而硬的意大利面,北方人喜欢吃起来较软的。Ziti,这种水管状的短意大利面,主要在南方吃。”

“倒也是。口味又影响着做法,所以比萨源于佛卡恰面包(Focaccia),用小麦粉、盐、橄榄油、酵母等混合发酵后火烤。拉丁语Focas指火,Focacia指用火烤的东西,恰好甚似中国把烧饼称为‘火烧’。但比萨把料都放在饼上,火烧则大多把肉菜等夹在里头吃,许多地方称此为‘肉夹馍’,而实际是馍夹着肉。现今的Focaccia,也仍常将蔬菜、火腿夹入两片Focaccia中吃。从材料上说,都是饼跟肉,但吃起来先吃到饼还是先吃着肉其口感并不相同。犹如面包与比萨都是烘焙的,面包较蓬松,比萨较板实,而比萨只流行于意大利,欧洲中北部便以面包为主。意大利北边,俗近法国,亦以面包为多。”

“为什么不蒸馒头?”

“呆子!欧洲人不会蒸炒,烹饪之术仅限于煎、煮、烤、炸。煎为烤之一类,炸又为煮之一类,入水为煮,入油为炸。因此意大利、法国之不同和它们跟中国的不同不一样,它们是系统内的差异,它们和中国则是不同体系间的区别。”

她很不以为然:“系统也没那么大的差别吧。欧洲跟中国还是有很多地方很像的。许多人在中西不同上做文章,我看是瞎掰的居多。比如说中国人喝豆浆,欧洲人喝牛奶,所以中国人温良、欧洲人强健之类。其实,我上次写论文时查过资料,古代中国人也喝牛羊奶。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里面就记载了一大堆奶品,认为都是滋补品,宋朝还有‘乳酪院’这类官署;更早,周朝的郯子还扮过鹿去取鹿奶奉亲。日本则从飞鸟时代开始陆续禁肉食,但仍继续吃酥酪等奶制品。像这样类似的事例多得很,更不要说西方传进中国或中国传进西方的吃食了。”

“交流当然不少,相似之处也很多,但不能说就无体系之异。以你举的例子看,中国人、日本人都喝奶、吃酥酪,但起司(Cheese)之用绝少,在其饮食体系中并不占重要地位,在欧洲却不然。比萨也有说是中国葱花饼传入意大利形成的,但葱花饼上绝对不会放一块起司去烤。欧洲各国商场里堆积着各式各样的起司,有些长毛,有些如煤块、如马粪,其盛景也绝不见于中国。这就叫体系之异。你刚说到羊奶,中国还有种‘羊羔美酒’呢!它既不是羊奶酿的,也非形容酒美如羊羔,而是酿酒的材料中有羊羔,故而得名。高濂《遵生八笺》、李时珍《本草纲目》都记载过它的做法,《镜花缘》《金瓶梅》《红楼梦》也都描述过其吃法,可见明清仍流行于时。这就不是以粮食、水果酿酒的欧洲所能有的了。因为关键是酒曲,而用曲正是中国制酒之特点。犹如刚才说蒸、炒是中式烹饪之特点那样,以曲或酒糟入菜也是欧洲罕见的。”

“对呀,不但意大利的面、比萨、酱料都用起司,欧洲北部也一样。我听我瑞士的同学说起司乃瑞士美食的灵魂。其中一种叫艾蒙塔尔(Emmentaler),重约九十公斤,像个大车轮,表层有许多奶酪发酵过程中由碳酸形成的气孔。还有种叫阿彭策尔(Appenzeller),是加了苹果酒和白葡萄酒的;斯勃里恩兹(Sbrinz)则是最古老的,既可搓成细末做配料撒在汤或菜上,也可切薄片夹在面包里做三明治。法国的起司也种类繁多,有新鲜而硬的、半硬的,蓝莓的和烟熏的,配着面包、干果、葡萄等吃。啊,听起来真让人流口水……”

“你别馋了,中国人绝对搞不懂欧洲千奇百怪的起司,更不能欣赏许多怪味怪样的起司。那些腥的、膻的、酸的,真拿给你吃,你可未必敢尝试!”

“中国不也有许多臭菜是老外不敢向迩的吗?如各地的臭豆腐。上次被你拉去吃的湖北臭三鲜、绍兴霉千张,我就不敢吃!”

“那不一样。霉菜、酸菜、臭菜、腐菜,其实中西各处普遍都有,口味侧重点不同或材料不同而已。那还不足以构成体系上的差异,体系性差异乃是因烹饪技术、观念等形成的一连串关联性的不同。像刚才我们说欧洲人用起司,是遍及面、饼、饭、汤、酱料中的,或单吃或杂用。我们的臭菜便只是菜中一小类,不可能延展那么广。若要比拟,则豆腐在中国菜里的作用或许差不多。”

“豆腐本来是我们发明的嘛!”

“对,但是食材本来就有两种,一是天然的,一是制造的。天然的,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像欧洲南部西班牙、葡萄牙多吃海鲜,北部丹麦、芬兰也如此;中欧才以兽肉为主,有牛肉、山羊肉和野味,或炖煮,或用铁叉叉起来烤,或直接放在架上烤。一国之内,意大利南部多用鱼虾,中部便多吃肉,如佛罗伦萨式牛排和野猪肉、鹿肉、兔肉等,这是天然物产决定的。东西产得多,易于取食,通常就会成为主要吃食,罕见者则或视为珍馐或视为禁忌,根本不敢吃。如中世纪欧洲贵族吃天鹅,吃孔雀,吃鹤,都是常事,《布尔伦诗集抄本》中即有用拉丁文写作的油炸天鹅之歌。当时或许也不多产,故仅王公贵族才能享用;现在天鹅、仙鹤更是稀罕,哪还能吃到?这是珍馐类的,还有变成禁忌,不敢取用的。如癌症的英文名字cancer,源自拉丁文,意思正是螃蟹。可以想见当时对螃蟹这横行的无肠公子或许心怀畏惧,未必敢吃。现在西方谚语还常形容勇敢冒险者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实我在台湾宜兰山里就看见过猴子吃螃蟹。用石头砸开蟹壳,大吃特吃。可见吃螃蟹是猴子就已经懂得的事,只不过某些地方的人少见多怪,惧不敢食罢了。其他许多罕见物亦往往如此。”

“嗨,这些我都知道了。”她不耐烦地打断我,“你不是要讲制造物吗?怎么谈了老半天自然物产。自然物产有什么好讲的?中国南船北马,故南方吃鱼米,北方多食牛羊,谁不晓得?”

“谁不晓得?哼,我告诉你:天然物正因为是天生的,所以被许多人认为是正当的;非本地之自然产物,便常遭排忌,觉得吃那种食物的人野蛮。而其实另一些食物在当地亦是最常见的。譬如闽粤人吃蛇,北方人或欧洲人视为恶心,不开化之象征。实则闽字即是门里面窝着一尾蛇,蛇在闽粤乃最常见之物,取食再正常不过了。古代欧洲人吃马,吃狗,吃驴,吃鹿,亦是如此。正常物产会形成一个地方基本的饮食习惯,研究饮食的唯物论学派,便依此立论,说饮食非道德问题,也不是文明或野蛮的问题。热带地方,昆虫类多;丛林或大陆地区,大型脊椎动物多;平原则谷物、家畜多,当地人的饮食习惯即依此而定,这一派也称为‘最适采集论’。这虽是最简单的道理,但一般人却最难体会。因为一地之物产既成为我们生存及饮食的凭借,它同时也就限制了我们。一个地方的基本饮食习惯形成后,即封闭了该地人的饮食思维,令该地不能了解异域殊方之饮食,异乡人也不能进入它的饮食天地。因此‘最适采集论’还该补充一个角度,即‘最易蒙蔽论’,这是人类饮食偏见的主要来源。另外,这派论者纯从物质角度看,只能见到某物多不多,以为多者就适于采集。未考虑到有时物产还不是多不多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的问题。如某些地方产蝎子,某些地方产蜈蚣,但吃蝎子的多,吃蜈蚣的少,何以故?嘿嘿,因蜈蚣并不好吃。金庸《射雕英雄传》讲丐帮帮主洪七公煮蜈蚣,把壳剥开,里头有白胖胖的肉可吃,至为美味云云,乃是他老先生没真吃过的想象之词。我吃过,蜈蚣湿土气太重,殊不可口。同理,德国猪脚是名菜,其他地方吃猪脚就不普遍。而在德国,吃牛排的人却少。我问当地人为什么,都说德国牛不好吃,不如奥地利的,故多舍牛而啖猪。”

“得了,别又卖弄你吃怪东西的历史!你还没说制造物哩!豆腐、干酪可都不是天生地产的!”

“你就喜欢跟我斗嘴,制造物大体是补天生物产之不足而生。一种是依料加工,干酪、起司或纳豆、香肠之类都是;一种则是本无其物,创造出来,如豆腐,或素食者吃的素鸡、素鸭、素火腿。豆腐,东坡曾形容是‘煮豆为乳脂为酥’,因此你不妨把它看成是中国式起司。至于素鸡、素鸭、素火腿、素蹄髈更不是天然的,材料大抵只是豆皮,可是能做出相应的肉的滋味,乃是比豆腐还复杂繁难之技。无论难易,这些材料都不是忽然被制出的,仍与该地原先因物产而形成的饮食体系有完全结合的特点。也就是说,豆腐固然是我们发明的,但之所以发明豆腐并用之于烹饪中,亦是因我们本来就有此倾向或需要,否则不会发明,发明了也没有用。像欧洲固然没有豆腐,亦不会有素鸡、素鸭,因欧洲无汉传佛教徒吃素的传统。即使现代欧洲的素食主义者,也无素鸡、素鸭,因他们亦无‘素菜荤做’之观念。日本也少素菜荤做之习惯,僧侣寺院要不就径行开荤,要不就以豆腐席矜示清雅,没有中道路线的素鸡、素火腿。”

“哈哈哈,‘素菜荤做’!上次你去贵州,在黔灵山的庙里吃斋,一桌酱腰花、红烧蹄髈、鱼翅羹、东坡肉、人参鸡、清蒸鱼,全是豆皮,吃得你怎么样了?你还敢讲‘素菜荤做’!”她大笑起来,“再说,你讲来讲去,都在讲体系。体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可能先有体系才因这个体系去制造什么或形成口味、器具、技术的偏嗜吧?似乎应该是倒过来,由于物产不同,风土有异,口味互殊,技术不一,故产生了不同的体系。”

我悻悻然道:“体系正是如此形成的。但体系也有发展和变化,会顺着这样的体系不断发展其技艺或创造出许多器具、物料来。体系形成雏形后,对口味、技术等也就自然会形成制约。”

“麻烦你举几个例子好不?我最怕你理论一大堆了。”

“嘿,那还不简单!日本文豪芥川龙之介1921年由九州到上海,旅游了四个月,回去写了本《中国游记》。里面记载他刚到上海,朋友带他去一家‘牧羊人’馆子吃饭,他觉得这‘菜的味道,比起邮船公司船上的伙食要好上三成’。这即是他对中国的第一印象。该餐厅乃是西餐馆,故‘墙壁、餐桌还算整洁’。此后芥川旅途中碰到的各式中餐馆,却都是吃虽好吃,吃东西的环境则令他不敢恭维。因此他说:‘总的来说,上海的菜馆环境都不怎么舒服。……味觉以外的其他感觉,与其说得到基本满足,不如说处处受到冲击。’比如有次在雅叙园吃饭,他问跑堂厕所在哪里,跑堂竟要他直接就尿在厨房洗碗池下的水槽里。这就像我于20世纪80年代坐船走大运河,在船上吃船菜,感觉甚美。后来再坐,走到船尾厨房处,看见厨子‘啪嗒’一水桶扔下黑糊糊的运河里去打水上来煮菜做饭,吓得不敢再吃了。你可以说这是一般民众不重卫生之表现,但也不妨从饮食观念上观察。咱们中国人之于饮食、烹饪,确实如芥川龙之介所说,只重味觉。虽然有时也强调色香味俱全什么的,实仍只以味为主。香色云云,皆仅就菜说,以其为滋味之辅;此外,就餐环境、气氛等,却不讲究。一些小吃,强调庶民性质,更以粗率为豪放,如四川乐山的‘跷脚牛肉’,竟以食客多把脚跷在板凳上吃而得名。文人饮馔,稍为风雅一些,但若跟日本或欧洲贵族之饮燕相比,那又依然瞠乎其后。因此今天世上说美食,推崇法国。法国总统萨科齐宣布:法国将以其美食向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世界文化遗产。UNESCO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登录至今,尚未有美食项目的登录。墨西哥是第一个以美食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但其申请在2005年被否决了,法国现在则显然雄心勃勃。可是法国菜或欧洲任何一个菜系,就味觉方面看,能跟中国比吗?他们最多只进化到咱们唐朝以前的阶段啊!但欧洲菜之特点,恰好就不在味觉上。一条餐巾,有几十种折法,中国人既不可能懂,也觉得无此必要。餐厅布置、摆设,成一专门建筑领域,中国人也不尽了然。莫奈(Claude Monet)即曾把他的饭厅,髹成黄色,仿佛一颗大芒果。桌椅都用诺曼底式家具,椅背采麦束图案,桌上餐碟设计成白底黄边蓝细框边,汤匙则俯伏桌面,那是优雅的摆法,以免缠碰到客人衣袖的花边。他之所以刻意如此,乃是要跟19世纪末那时流行的厚重窗帏、繁花墙纸、各式流苏边饰相区别。他是画家,有此创意并不稀奇,但反观中国画家,有谁如此经营其餐厅?画家中精于饮膳者甚多。溥心畬爱吃蟹,从前两岸不通时,每年都由台湾专程搭飞机去香港吃大闸蟹,一啖可尽数十只。但唯踞坐大嚼而已,莫说不曾设计过什么餐厅,或许连在哪儿吃蟹都不考虑,眼中只有蟹及其滋味而已。张大千更是著名的美食家,然亦一样。他们能提点菜单、指挥庖治、精于品鉴,而从不曾把色彩感、空间感、造型感表现于用餐环境中。这说明了什么?中国菜以味为主,爱吃的人叫饕餮,会吃的人叫知味。饕餮只有一张大嘴,没有身体其他部位。也就是说其他感官均不重要,吃只是齿颊留芳、大快朵颐之事。凡中国之所谓美食家、美食散文,讲的必定都只是滋味。可是法国米其林的餐厅评鉴,绝对不会只就菜好不好吃定甲乙,必然包含用餐环境、卫生、气氛处理等。法国餐厅讲究精致,强调优雅,在乎气氛;外场服务专业周到;每道菜都是有香气、有美感的,即便是一把刀叉、一盏酒杯都蕴含了所有对法国文化生活、艺术情境的意象与想象。所以欧洲人看中式菜肴的特点亦是‘厚滋味’,感觉太油太腻,环境乃至杯盘则不讲究太甚。在欧洲旅行的中国人常吃不惯欧洲菜,满处找中华料理;但吃后更不习惯,因为大抵为适应欧洲人口味而简淡了许多。”

“阿爹——你讲得很精彩,但我不晓得这跟你的体系说有何关系?重滋味顶多只能说是我们的一项特色吧?”

“不,重滋味而不重吃以外的感觉,当然只是观察中式菜系的一条线索,不能涵盖一切,但中国菜之发展显然即循此前进。因而从口感,刀功,火候,炰、汆、炒、蒸、烫、烩、炙等各种与味觉相关之技艺来看,中国都是发展得最好的,饮膳即是个吃的体系。在中国人看来,这亦理所当然该是如此。可是在西方,饮膳或许并非吃的体系。例如早晨中午之果腹,固然也是吃,但一般对此均不讲究,一杯饮品,伴以粗粝面包即可打发。正餐或宴聚,则可视为一种社交的体系,时间既长,吃东西又几乎只是个由头,重点在于交谈或娱乐。”我从书架上翻出一本德国约阿希姆·布姆克的《宫廷文化:中世纪盛期的文学与社会》给她看:“书里说得很明白:‘在宫廷社会看来,过分详细地谈论食物显然有失体统。诗人们曾多次拒绝对食物进行详尽描述……’‘假如我在此把所上的每一道菜都品评一番,完全是无意义的聒噪。’‘如果有人问我贵族们当时吃的什么,那他最好去问其他饕餮之徒,他们会津津有味说一大串食物。’R. V. 埃姆斯的结论更是简明扼要:‘只有贪吃者才会对食物津津乐道。’宴会的主体,中国人当然以为是指吃了些什么,可是这些诗人的叙述表达了另一种态度:只关心食物与滋味是可笑或有失体统的,宴会的主要目的并不在品尝而在交换:交换友谊、权势、知识、讯息或爱情。故宴会常结合着谈话、演说、表演,食物只扮演着媒人助兴的作用。中国人的聚餐,也同样会有这类交际功能,觥筹交错之顷,众声喧哗,其兴亦不可谓不豪。但对于菜品食物之关心,却是与欧洲迥然不同的。吃喝了什么,吃喝得好不好,乃交际成功与否的关键,谁敢说‘只有贪吃者才会对食物津津乐道’?”

“喂!喂!喂!你别越讲越高兴,你的比较好像不太公平,拿欧洲中古宫廷的情况跟我们市肆饮食比,当然是这样。可是那时欧洲一般人呢?14世纪意大利人大抵都还只是夫妻两人共食一盒,就餐时还没有凳子哩,一家大概也只有一两件饮品器皿,哪谈得上什么交际体系及饮食环境。”

“不错,西方菜式分为三大类,一是农民粗食,聊堪充饥而已,谈不上艺术,跟现在的西餐概念也毫无关系。因为番茄、土豆、辣椒这些现在西餐常用之物,当时都还没有;香料、糖、盐又是奢侈品,多恃进口;狩猎吃肉,则是贵族之特权,故农民所食,十分粗简。现在各地所谓‘乡村菜’,都是改良过的。第二类是寺院等基督教体系的餐饮,强调简朴,菜色未必精致,但十分注重集体性,吃饭正是交流的仪式。第三类就是贵族宴饮。贵族宴饮基本上是为了交际,上菜旨在炫耀,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是要激发赞叹。但贵族菜显然是主流,法国图珊-萨玛《布尔乔亚饮食史》甚至称它是‘唯一值得回忆的美食学’。既如此,我说西餐可视为一种交际体系有什么错?”

“布尔乔亚不就反对贵族,形成革命吗?”

“才不是呢!布尔乔亚市民阶层兴起,在政治经济上是取代贵族的,但在饮食等生活品位上却模仿着贵族。炫耀式消费起于15世纪中,城市里经济比较好的所谓布尔乔亚便纷纷如贵族般布置其餐具橱了。餐具橱本是大小贵族家中必有之物,在布尔乔亚,那就是最珍贵的东西啦。里头要摆放银的,或至少是锡或铅的餐具,在圣体瞻礼节时抬到街上去展览。为啥要展览呢?你可注意到我们前面讲到过的一个关键词:‘炫耀’?另外,当时认为每个布尔乔亚家庭都该有一定数量的桌布、餐巾。西式餐饮之所以要备大量餐巾,是因为当时连刀叉也没有,都用手抓,故得用餐巾擦手。但刀叉流行以后,餐巾依然被采用,仍被喷上玫瑰露、迷迭香,让人围在脖子上或腰上,一餐还要换餐巾、桌布若干次,则是对旧日贵族盛宴的模仿。餐巾可折成花、野兔、天鹅等几十种样式。所以蒙田批评道:‘我刚开始学国王们过日子的排场。可是像换碟子一样换餐巾,我又觉得太奢侈、太无必要。’可是布尔乔亚之发展却不是蒙田想走的简朴之路,而是朝更繁侈走。本来,即使在中世纪,宴会也都是把菜先预备好,在开席时就都摆上来,宾客们自己挑着吃就好了,可是后来就受俄国的影响,菜也要像碟子、餐巾一样,一道道换着上了。当然布尔乔亚不能真像贵族般,经常举办宴会;但他们也要勉力效尤,因而竟每周还要排出一个‘接待日’来,招待宾客来家饮茶、吃蛋糕、打牌、聊天、唱歌。餐桌上的餐点,这时自然也仍扮演着助兴的角色。财力招待不了太多宾客的,则要限制人数。例如只准备招待三人的,若来了第四位客人,那就难办,小说中常以此窘状为谈资。还有那些无力备办餐厅的,也不能不宴请,于是城市餐馆即应运而生。此类餐馆大盛于19世纪,但鲜少有一家人上餐馆去就食之例。因餐馆之目的即在交际,里面交际花林立,男士若带女人去,大抵也非老婆而是‘外面的女人’。”

“之前贵妇人主持的沙龙,性质是不是也差不多?”

“早期宴会,有时与交谈、演说并行,有时略吃毕,即到别室聚谈。沙龙就类似这种辟室聚谈。就算不在沙龙谈,欧洲人习惯把酒分为餐前的开胃酒、餐中的佐餐酒和餐后的餐后酒。所谓餐后酒,是餐后大家一人一杯,用手掌托着,以手心的温度微微暖烫着酒,边聊边喝。在台湾被大家拿来干杯猛灌的XO白兰地,其实即是这种餐后酒。重点在交流而非品酒,更不能狂饮。”

她仍不以为然:“但你讲的这套,应该是贵族们装模作样搞出来的。酒被造出,本来就是让人满足醺醺然之快感的,啜酒谈论,不是越谈越糊涂吗?何况早在希腊时期就讲酒神文化,欧洲人之酗酒更是一大传统,比中国人更甚。早期基督教传教士提倡喝咖啡,即因喝咖啡可使人清醒,与酗酒者之胡闹成一对比。工业革命以后,工人及贫民酗酒问题,也一直是社会之瘤,至今无法解决。所以你讲的,不脱贵族意识,至少也是小资情调,小老百姓或下层人之饮食绝对跟你讲的不同。”

“嘿,我的小马克思,你讲得很有道理。饮食本来就分阶层,而且上层压迫着下层,所以贵族、布尔乔亚鄙夷那些对食物津津乐道的人。他们吃得太多太撑,故要想出另一些可以耍乐的法子,让单调的饮食增加些趣味;穷人才会大啖面包,无暇开口。可是社会本来就被这主流阶层霸占了话语权,低阶层者若想不受鄙夷,那就只好模仿上层社会努力往上爬。就是马克思,也不脱此意识。他住在德国莱茵省,是著名的酒区,他父亲就有一片葡萄园,因此他可称得上是个葡萄园主。后来他结识了恩格斯,恩格斯也好酒,酒量好像还在马克思之上,一次两人狂饮,马克思竟大病了一场。马克思穷了,恩格斯也常寄酒给他。一次寄酒人病了,恩格斯还自己去打包,用竹筐子寄酒。马克思服膺马丁·路德所说:‘不会喝酒的人,永远不会有出息。’恩格斯也一样。妙在两人对考茨基本来颇为厌恶,但发现他酒量很大时,二君居然立刻为之改观,觉得他是个可爱的人。马克思对葡萄酒的这种态度,虽因嗜好,或许也与出身有关,毕竟是个园主嘛!在喝酒这件事上,教会可是主要的推动者呐!果园本多是教会经营的,基督教徒更宣传饮葡萄酒是跟上帝、耶稣神灵结合之重要方式。这和伊斯兰教禁酒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马克思在社会理论上站在劳工这一边,可是在饮酒这方面,不知不觉就站到了小资产者和教会那一边去了。至于酒神崇拜,其实是误解。Dionysos(狄俄尼索斯)乃丰收之神,在祭祀时是用男性生殖器来代表的。人们因丰收而狂欢,故他后来才又被视为酒与狂欢之神。这项祭祀,由意大利南部传入罗马时,本是秘密祭祀,只有妇女才能参加。大约丰收之神的祭祀本有祈子之意,后来才以酒神之祀的名义,让男子也加入,而整个节日仍有非理性、放纵之意。酒神之来历如此,因而酒神信仰中颇含有性意味,你女孩子家不要知道得这么多。”

“哈哈哈,”她拍手大笑,“爸比,你讲输我了就赖皮。不管,我饿了,你带我去吃火锅!” cMi+ENxCYACDxQWrMaatmrhQ5DEUWkqDe5LMhoHY6mGmXyUu7Rd1/vgOtGSbQm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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