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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贵地,请问有什么好吃的?

荷兰作家赛斯·诺特博姆(Cees Nooteboom)在《西班牙星光之路》中谈到他在西班牙与葡萄牙交界处一小镇旅行时,偶然听到服务生提起“蜥蜴”一词,立刻警觉了起来,连忙向老板打听。获知他们果然有蜥蜴餐卖,而且还不是小鬣蜥蜴。他马上要了一客来品尝,且在该书立了一个小节,题目就叫“蜥蜴晚餐”。

此君乃欧洲文学奖得主、荷兰康士坦丁·惠更斯奖得主。此举则显示了他作为一名杰出旅行文学家所具有的敏感。

旅行者,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条件之一,就是需有一副好脾胃。

常见旅人出门,肠胃便患起思乡病,须得到处找家乡味或与家乡相似的餐饮来吃,否则肠胃就要拉警报,搞暴动。

某些人纵使不如此,对于平日不经见,不常吃的东西,大抵也尽量避着。非万不得已,不肯尝试。偶或试之,亦总是攒眉,捏鼻,咂舌,缩肩地浅尝轻啜便罢。如吞毒药,如上刀山,临险履冰,不胜痛苦之状。

又或者,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反正人生至此,说不得,只好吃它一番。但却是暂求果腹,不能消受其滋味也。

如此旅行,虽然一路或许饱饫了眼福,可实在是痛苦,等于受罪。

偏偏异乡之恼人处,就是奇奇怪怪的吃食特别多。如元朝方回的诗说:“秀州城外鸭馄饨。”这鸭馄饨,是没孵成的卵。因已有雏鸭在里面,将之取出镊去细毛,洗净烹煮而成,味极美。据朱彝尊《鸳鸯湖棹歌》说,“鸭馄饨小漉微盐,雪后垆头酒价廉”,知此物乃某些地方一般居民常食的小吃,但我估计就有许多台湾人未必敢尝试。推而广之,各地腌、酱、卤、渍、泡、浸、腐、臭的各色名物,奇形怪味,亦辄令人不敢向迩,且要暗自诧怪:为何这些地方竟有这些人,偏要来逐臭嗜痂?而又自怨自艾:为啥子要到这种鬼地方来活受罪,吃这种难吃恶心的鬼东西?

对了,就是恶心。旅人常患的,其实不是肠胃病,而是心病。心中嫌厌那些异乡怪味,也疑虑着那些没吃过的物事,且疑,且惧,且惊,且厌。于是看着难受,吃着可怕,喉头一紧,胃一抽搐,可能就立刻吐了出来。纵或终于勉强没吐,恶心作呕之感,也仍然要盘萦在心头。

况且还有不少人心中别有一把戒尺,或禁止自己吃荤,或禁止自己吃腥,或不吃鱼,或不吃介,或两只脚的不准自己吃,或会飞的也不能吃。种种戒律,在心上悬着刀尺,那就更无缘享受旅途中的美味了。

就算对饮食没有禁忌,不至于坚壁清野,峻斥一切;大多数人也只是逆来顺受,不会专心致意去“发现”异馔。

把异乡那些我们原本不知道有而且还能吃的东西找出来,需要有发现者的眼光和机缘好运气。要对这件事抱持着高度的敏感以及亟欲一尝、冒险探询味蕾之神秘的心情。这种眼光和兴致,与老饕并不相同,但却是一名优秀或称职的旅人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要知道,一方水土一方人。每个地方的饮食,必与该地之地气、风土、人情、世态相符应。不能亲近当地的饮食,实际上就绝不能亲近那个地方那个社会,更不能懂它理解它。那个地方越特别的饮食,越能显示那个地方的气质。

就像诺特博姆“发现”了那个小镇餐厅有蜥蜴可吃,而这尾蜥蜴,拌在一盘碎西红柿中,配上百里香、迷迭香,那不就是西班牙的气质吗?诺特博姆形容西班牙是“混乱的、粗野的、自我中心的、残酷的。行过之处,永无止境的惊叹”。这种气质,斗牛,或西班牙舞娘的舞蹈,都足以显示,但都不够;只有那一股迷迭香混杂着蜥蜴肉味刺窜入脑时,你才能懂得什么叫作西班牙。无怪乎他要刻意记述这一餐了。

我们每想起一个地方,总会想起那里某一种或某几种吃食,想起某一餐,道理即是如此。食物的气味,用餐时的气氛,店家的风情,一同用餐者的神态、声语,整体激扰着我们的神经,在脑子里浮漾出一幅特异的地图,标示着那一个无可替代的地点。

像池田律子的《吃定意大利》就选了四十二件事,写成“挑逗味蕾的美食地图”。苏珊·罗德里格·亨特《巴黎:一席浮动的豪宴》则借当时文人聚会饮宴、食谱及其故事背景来勾勒那个时代。旅行者,不论是空间的旅行,抑或进入时光隧道,都须对沿途所见食物食事,像对风景名胜一般感兴趣才是。

我称不上是个旅行家,但萍踪寄旅,漂泊久惯。宿在不知名的旅楼,吃着说不上名堂的食物,乃是常有之事。腹笥渐宽,撑拄肚肠的,都非书卷,而是脔肥腻脂与异卉奇珍。

我不挑食,因而时要尝鲜。未必是新鲜美味之鲜,也可能是鲜少鲜奇之鲜。鲜奇者不一定是鲜美,故又时多惊异。什么,这也能吃吗?这东西是这样吃的吗?吃了会怎么样啊?

但我通常总想如诺特博姆尝蜥蜴般,去试试当地人的饮食,旨不在知味,而是想借此更了解那个地方。

可是,我也发现,人们对此等旅行者的好品德,并不尊敬。或者说,人基本上是个拘墟者。拘墟之见,之一是对远方异地的人,充满猜疑;之二则是对异地的饮食习惯不满,对口味不拘墟者也不满。

例如平常说到吃,大家总是嘲笑广东人,说老广两只脚的除了凳子不吃,天上飞的除了飞机不吃,此外什么都吃。SARS(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肆虐期间,广东人之嗜食野味也因此竟成了罪状。万方有罪,罪在老广,千夫所指,居然没审判定谳就稀里糊涂地禁售禁食了一番,迄今仍未完全解禁。

其实这恐怕是北方人对南方人一贯的偏见作祟,借此机会便发作了起来,与SARS大约无甚直接之关系。清朝王侃《江州笔谈》不是说吗,“北人笑南人口馋,无论何虫,随意命名即取啖之”。现在,你看,果然就吃出毛病了吧,嘿嘿,咎由自取了吧!还不赶快停止?

由北方观点来看,闽粤人确实吃得太宽,也吃得可怕。明朝谢肇淛《五杂俎》卷九论南人口味时说:“南人口食可谓不择之甚。岭南蚁卵蚺蛇皆为珍膳。水鸡虾蟆其实一类。闽有龙虱者,飞水田中,与灶虫分毫无别。又有土笋者,全类蚯蚓。扩而充之,天下殆无不可食之物。”跟王侃的讲法差不多,都是在说闽粤人吃得太杂。

可是,谢肇淛自己是福建人,他立刻就自觉到这样的说法也不见得公允。因为北方人同样有令南方人感到难以消受的食物。所以他说:“燕齐之人食蝎及蝗。余行部至安丘,一门人家取草虫有子者,炸黄色入馔。余诧之,归语从吏,云此中珍品也,名蚰子,缙绅中尤雅嗜之。然余终不敢食也。则蛮方有食毛虫蜜唧者又何足怪?”

这个辩词很有趣,足见南方人、北方人半斤八两。某些东西,北方人看着害怕,不敢吃,那是因为北方原本不产那些物品,故自古以来无人吃食。乍见南方人竟然啖咀此等恶心异物,不免诧怪失色。南方人吃这吃那,碰上北方的蛐子、蝎子,也惊疑不定,难以下箸。

可是,往往就是那令远方来的人无法欣赏的东西,才最足以代表那个地方的特色。

在北京,只知吃烤鸭、涮羊肉的人,是不能懂北京的,须得也去炸蛐子或炸几尾蝎子来吃吃。现在,这些东西,跟老北京人喝豆汁一样,也少见了,未必买得着。

成为现代化都会城市后,北京的饮馔口味,五方荟萃,而越来越向中间一般化靠拢,这些老传统吃食自然日渐凋零,少人问津。却也不是吃不着。多半只是因旅人游客不甚晓得,或晓得而不敢品尝,所以少人卖了。若碰上,炸蝎子可是有炸蜂蛹般的美味呢!

林语堂先生1961年在美国出版过一册《辉煌的北京》( Imperial Peking Seven Centuries of China ),于北京之吃食,誉为“正宗”。但所介绍的,仅有东兴楼的芙蓉鸭片,正阳楼的蟹与烤羊肉,西门砂锅居的猪肉,顺治门外便宜坊的烤鸭,此不足以知北京也。 zF4DnAwE5NJjPCynGpKTuCxAim3xz3cx1HMQGOPPWBnyoKvoICBpjM5d+pvxBk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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