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学近年大热,“知行合一、致良知”,已成了口号,论坛开了一个又一个,书出了一本又一本,融三教、合企管。
可是我不知道大家提倡的是哪种阳明学。
阳明学最锋锐处,不在修身,而在经世。致我良知,以平治天下,所以在政治上非常有力量。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的《原君》《原臣》,力申“民为邦本”之旨,就是明证。
其徒万斯同也一样。论《明史》,对太祖成祖之残暴、英宗熹宗之无知、宪宗之荒淫、武宗世宗神宗之昏庸均痛予批判。
他甚至说太祖杀戮之惨,史上罕见:“当时功臣百职,鲜得保其首领者。迨不为君用之法行,而士子畏仕途甚于阱坎,盖自暴秦以后所绝无而仅有者。”太祖而后,如世宗等依然专制,致使群工百职“钳口莫敢言”。君臣上下不通气,自然就使得“君臣上下,莫非乖戾之气”,于是国家元气为之丧尽,“南北大乱,生民涂炭,流血成渠”。
也就是以君主专制为明代灭亡的原因。
此非黄宗羲之嗣音乎?黄氏《〈明名臣言行录〉序》云:明代“不及三代之英者,君亢臣卑,动以法制束缚其手足,盖有才而不能尽也”。
所谓君亢臣卑、臣工皆束于法制,就是他们师徒对于明代之所以衰亡的总判断。
这是对君的批评。对于臣呢?
臣工在专制朝廷中,固然被法制所缚,伴君如伴虎,随时会有杀戮之惨;但这些大臣面对老百姓时,他们又是统治者了。他们荼毒起老百姓,往往也与君王之荼毒大臣相似,这也是要批判的。
万斯同曾以胡宗宪为例,说胡去讨贼,但“自借军兴之名,行提编加派之法,而民之苦赋,甚于苦贼。……民之苦宗宪,更甚于苦贼”。又举刘焘为例,说“天下方苦盗,而使盗得处吏民之上,盗何由息哉?……虽然,彼仕宦而为盗者,宁独焘三人也”?
这些都是荼毒百姓的官。对于这样的官,他是主张诛除的。
因此正德年间流寇“赵疯子”破泌阳,索奸相焦芳不得,找到了他的衣冠,拿来斩了,说:“吾为天下诛此贼。”万斯同就很赞赏,作《戮奸相》诗云:“若使此人居殿陛,巨奸岂得保残躯?叹息朝堂论功罪,不及草间一贼徒。”
政府是为老百姓而存在的,可是政府却以替老百姓服务为名,索取百姓供养,而且索求甚于劫掠。此即万氏所谓仕宦而为盗,民之苦赋甚于苦贼。
对于这类官员,他援用孟子“诛民贼”的讲法,当然亦提倡民众的革命权,鼓励大家起来除戮之。其欣赏“赵疯子”者,正以此故。
他感叹朝廷昏庸,除了表达对时主之不满外,也显示了“吏治不清,责在君主”的政治责任观念及“平民可以为君”的公天下态度。
万斯同是黄宗羲在史学方面最主要的传人,曾代师与修明史。而其史学,屈君伸民如此,诚可以见黄氏一派民本思想之精义。
万斯同之兄万斯大的《周官辨非》也一样。
他认为此书非周公所作。大胆疑经,勇开风气,而原因是他觉得该书所载有不少是伤国体且害民生的,故著书非之。
非,不是全面抹杀,“所措施者无伤于国体,无害于民生,即不置是非焉亦可也”。
主要批评的,是官冗而赋重。官冗,指设官太多,“官多而糜禄,糜禄则财匮,财匮则聚敛,聚敛则病民”,因此他斥以为非。赋重,是主张十一税,批评《周官》所定税制过重,乃敛聚小人之说。
《周官》定了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等职官,掌管山林、川泽、场圃等;又定了羽人、掌葛、掌染草、掌炭、掌荼等各种小官,掌山川各类产品之赋税。万氏甚不以为然,认为山川既已属官吏司掌,而又取赋于民,是结网罗,置陷阱,于山泽之中,民生其间,真一步不可行,一物无所有。
这是有害民生的部分。在有伤国体的部分,万氏反对把宫妃、太监跟国家官吏并称的制度,亦反对贷款给老百姓而收利息,认为“操奇赢,权子母,此商贾贱丈夫之所为也。王者以天下为家,而锱铢取息于民,无论足为民病也。其如国体何”?可见,所谓伤国体,其实仍是因它有害于民生。同理,《周官·地官司徒第二·乡大夫》定乡大夫之制,征“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万斯同亦非之,认为先王之世,优老之事不一而足,岂尚给之公家事乎?六七十岁还要服劳役,不是先王之道。
此等议论,俱可见以经术经世之意,以民为本,固甚显然。
历来论黄宗羲民本思想者,均仅就黄氏文集钩稽其说,很少综合地看黄氏师徒之相关论议。故此处略举一二,以见其经世宗旨、民本精神。
可是我们当知这不是黄宗羲一系如此,本来王学就有抑君伸民之倾向,只是论述各有巧妙而已。
如泰州王艮便说,“学也者,所以学为师也,学为长也,学为君也”,“出必为帝者师,处必为天下万世师”,若不然,“是独善其身,而不讲明此学于天下,则遗其本矣”。
何心隐则对“君”字重新解释,说君只是主宰义,只是中义,中才能均,均才能群,所以每个人都应该以心为主:“心于道,中也。尧则允执此中以为君。君者,中也,象心也。……惟中为均。均者,君也。……舜何人也,人虽未及尧之大,而亦足以君也……人必君,则人也。君必位,则君也。臣民亦君也。君者,均也。君者,群也。臣民莫非君之群也,必君而后可以群而均也。”
王艮语率直,径称匹夫当为帝王师,抑且学即是学为君,足证其所谓学并非自治其心而已。
何心隐则语多隐曲,绕来绕去说几个意思:一、人皆可以为尧舜,所以人人皆可以为君;二、为君须符合君道,君道为何?心有主宰,合乎道,立乎中,这样才能均,才能合群,才能当君位;三、君臣关系,是因为有了群才有的。否则臣民亦君也,人人是平等的。因此做君的人必得要像个君,符合君道,乃能群而均。
这样的言论,指明人人皆可为君,学即是学为君,在那个帝王专制的时代,其实都具高度的批判性与危险性。不是说皇帝人人可做,就是说现在的皇帝不懂得如何做皇帝,我来教你。
是泰州学派才如此激进吗?不然,阳明说“格君心之非”是什么意思?格君心之非,即是要教导、纠正国君,使其屏去私念,不以自己的权力、利益、好恶,亦即不从自己的立场去处理国事,而是从老百姓的利害来考量问题。刘宗周云,君应无为无己,奉天道,顺民心,立政凡以为民,也是这个思路。
且此非徒托空言而已,一旦有机会面对君王,便不免如刘宗周告诉崇祯皇帝那般,说不要自以为聪明,“法尧舜之明目达聪,而推本于舍己,亟舍其聪明而归之暗。非独舍聪明,并舍喜怒,舍好恶,舍是非”。
倘或君王仍不晓得该如何做君,不能使天下均、群,老百姓自然要起而反抗其统治,视君上为怨家,为寇仇。
刘宗周那些批判时主的言论,不也就是孟子“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翻版吗?
黄宗羲秉承此一学风,当然也要格君心之非,主张君应去私心:“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
君之所以为君,就是因他能不站在自己个人利害上考量,而能照顾天下人之利害。这样的人,就要比谁都勤劳。
君应该如此,可是现实中,君却常不是替老百姓服务的,而是要大家去供养他。用法治来钤束天下,以征敛来滋养自己。
因此黄宗羲说其法皆非法之法,老百姓不须遵守;此君非君,老百姓也可以推翻他。“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乃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
黄宗羲的民本思想,是晚清以来阐述得较充分的题目。但历来研究者多忽略其人本、心本之意,只就民本去说,也不懂他的说法与王学的内在关系。论民本时,推崇之余,又不免颇申遗憾,谓其未发展出民主,认为:
民本与民主的不同,在于民本只是讲主政者要知道民为邦本、立政为民,而能与民同患,去爱民、亲民,为百姓解决疾苦,民仍是被动的。民主则是主权在民,可以用权去制衡君王。
民本虽也有革命论,可制衡君主,但革命之暴力对社会也会有重大伤害,社会成本太高,且实施困难。民主选举,形成制度,其效益远高于革命。
再者,学者虽欲格君心之非,但讲来讲去,仍只能祈求君王自己做修身功夫,不比民主制度可用制度予以制衡。所以近乎与虎谋皮,罕有成效。
这些,都是近人常有的批评,论调中洋溢着简化的民主观念和自以为比古人聪明的姿态。
可是这些议论首先是对Democracy(民主)的误解。
此词承袭自日本人的翻译,译为民主。于是在中文中便有与君主相对的“人民当家做主”之意,然而Democracy指的其实是民治,指政治事务由该团体中成员共同治理,或抽签或轮流,团体中人人平等。这个理想的模型是希腊雅典。
但雅典小国寡民,民中又再区分出谁是公民谁非公民,公民人数又更少了。在此少数人中,实施民治,其实等于贵族共治或小团体自治。后世政治现实,也从来不采此一方式,而都是由人民中少数人组成政府来处理政治事务。于是政权和治权分开了,人民固然在政权上号称“民有”,人人平等地拥有该国家该政府之主权,但运作这个政府,实施统治的权力却不在人民手上。故号称民治之政府,实质上遂行的,也均是治民而不是民治。
民被治,当然就不是民主。政府要如何让人民相信如此治民即是民主呢?方法之一是政府之成立,须由人民选举;二是政府施政可由民众监督,且须依人民所定之法律去施政。此即选举权、立法权及监督权。
可是,人民是庞杂且涣散的,除非又是小国寡民,否则要全部聚起来讨论涉及公众事务之相关法案、政事,乃至监督纠察施政之良窳,根本办不到。不用说国家,就是一栋大楼、一个小区都难办。因此势必采用代理制,委任议员、委员、官员去行使选举、立法、监督之权。
受委任者,理论上代表人民,实际上当然只代表他自己或是其所属政党、派系、阶层、团体。而且,他们与行政权之拥有者事实上又合起来构成了统治者,人民仍旧是被统治者,民主云乎哉?
若说人民对他们所任命的政府,不满意便可叫它下台,仍可显示人民做主的含义,亦太天真了。人民在被统治的情况下,相关信息非常贫乏,对政府施政之详情根本难以判断,功过是非多半是听有志夺权者说的。善于宣传选举之政客与政党自能获胜。老百姓之所谓民主选举,时常沦为政党与政治的啦啦队或白手套,因此选出希特勒或什么独裁者出来,毫不稀奇。
何况,选举的规则,例如选区划分、代表人制、相对多数胜或绝对多数胜等,也都是主政者定的,人民无权置喙。
而就算选举再怎么合理,选举所反映的,亦必是社会主流之意见,真正的弱势者,真正被剥削者,哀哀无告,永远会在政治考量中被牺牲。谁是弱势者?农、工、妇、幼、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以及知识精英等都是。
对于民治在实际政治处境中如斯不堪之状况,西方政治学界之讨论,早已汗牛充栋。因此我们绝不能仍停留在民国初年的水平,以为一旦建立民主,帝制之缺点便自然消失,并进而嗤讽古人光晓得讲民本而不知道要建立民主制度。
复次,民本与民治,指的是两个不同的政治原则。民治,是着眼于政治人物身份起源的正当性,掌权人的权力应来自人民之付托。但此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君权神授、天命授予、血统世袭或五德终始等,不同仅在证明方式。人民认为君权天授神授时,需要有些天启证验;人民认为统治者须由人民付托时,需要有选票。
民本,着眼的却不是这种人身属性原则,而是责任原则。《论语·为政》载,鲁哀公问:“何为则民服?”孔子答:“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政治上,不管统治者是天授神权、血授或人民授予他统治之权,老百姓要看的其实是政绩。政绩乱七八糟,反而去夸夸其谈,说他得天下是如何如何有正当性,从人民主体之观点看,越见其恶心而已。
由这个观点说,唯有真正注意到、认知到,并在施政中体现出民本之精神,可令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才是民主政治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