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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朱熹:我要治国平天下

朱子学,在近代可说是最背时的一系学问了。

先由台湾的情况说起。

台湾从明郑以来的儒学传统,主要靠书院及科举制度维系。而清乾隆、嘉庆诸朝,士林虽以汉学为主,官学却以朱子学为宗。台湾儒学,殊乏汉学气味,唯因功令所系,故奉朱学以供呫哔;亦由闽学渊源,濡染较切使然。本地又无其他学术传统可与之对抗,亦未发展出另一系的思想,所以在科举及书院教育制度的配合下,儒学即循朱子学而展开。

但当时之所谓朱学或儒学,只能说是“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或率由旧章、依样葫芦式的,无甚发明。要论思想、谈学术,几乎找不到什么重要儒者和著作来谈。令人注意者,反而应是儒学如何在台湾成为一种社会性礼俗道德规范的组成部分。

台湾从一个移民社会,到逐渐内地化,最终建设成为一个与移民者家乡的社会体制、价值标准、道德规范、生活礼俗基本一致的社会,其中受过儒学教养的士绅阶层,确实起了极大的作用。这批人,也是稳定社会、维持社会养卫救济秩序的基本骨干。

儒学士绅的这种作用,在日据时期也依然存在,比如建立儒家善堂和儒学宗教化的鸾堂、儒宗神教。台湾人民从祭祀、丧仪、就学、急难救助、日常生活礼俗等方面具体践履,过着儒家式的生活。

从思想层面看,此固不免世俗化且混杂着佛、道及巫术,大有可改进提升之处;但大体上仍可说是一种生活式儒学,在人伦日用中体现着儒家(特别是朱子)所重视的一些价值与人伦规范。《文公家礼仪节》亦经增补改写成为民间通行之《家礼大成》一类东西。吕子振《家礼大成》、张汝诚《家礼会通》等均依朱子之书而作,而对闽台影响深远。我少年时,几乎每个文具行都可买到这类书。

这种情况,事实上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中国社会的一般现象。所谓儒家,就是朱子影响下的生活伦理。所以朱子的实际作用甚至还在孔子之上。乾隆以后,朱子在孔庙可以不参与配享之列,单独立庙,就是这个道理。义理方面,读书人也到了宁说周、孔误,不道程、朱非的地步。

“五四”以后,情况当然翻转过来。宋明理学,尤其是朱子,简直成了“以理杀人”的罪魁。

1949 年后,台湾这仅剩的、残存的朱子学社会也有了新的变貌。蒋中正先生喜谈阳明学,于是形成新的官学。学术界对儒学之诠释与态度,则由此歧为三途。一是“中研院”、台大等处,延续五四运动以来的精神,以儒学为现代化的障碍,仅摭拾乾嘉汉学以彰明其科学方法而已,厌闻宋明理学,痛诋礼教吃人。二为保卫国故者,以复兴中华文化为己任,上溯朴学,以明统绪,故对宋明理学也甚少阐究。三为新儒家,欲明心复性,以矫时弊,是以多本于宋明理学来发言。

但在广义的新儒家阵营中,对宋明理学的取舍也不一致。钱穆较重视朱子,甚至隐然以当代朱子自居自期。唐君毅、徐复观则并未在程朱、陆王两系中表现太斩截的立场。牟宗三较为特殊,他将二程分开,认为程明道所继承者为孔孟《中庸》《易传》之本义,称之为纵贯系统;程伊川及朱子所开,则为一个新的传统,他称之为横摄系统。因此说伊川、朱熹乃“别子为宗”,明道、五峰乃至以后陆象山、王阳明、刘蕺山所传,才是正宗。受此新说之影响,陆王之势渐张,朱子之学遂日蹙矣。

官学则在蒋氏治下转移至李登辉时,也有另一些变化。李初上台时,为了表示与蒋先生之提倡阳明学不同,准备以别的学术来建构其统治之思想基础。

他最娴熟的当然是基督教,但此不足以为台湾之新号召,于是想到了朱子学。遂于就任之后,筹办了朱子学会议,亲自召见与会学人,又自兼“中华文化复兴总会”会长,出版机关刊物即名《活水》,取朱熹“为有源头活水来”诗意,且可与基督教义相涵。

然而,毕竟貌袭者不能神似,官式工具化儒学也难再成气候,李久而亦厌,乃又转习《易经》等矣。

学界则是另一番光景。

钱穆先生的朱子学,作用于身心,功夫最正,也是他整个学术生命的核心。但表现出来只是史学文献式的,如《朱子新学案》《宋明理学概述》之类,理趣未免不足。因此,先生名望虽高,其朱子学可说并没什么影响;他的一些学生,对此也很少绍述。

其他人呢?例如劳思光先生。其《新编中国哲学史》是台湾各大学通用的教材,可见影响甚大。然而劳先生论朱子就很外行,其书第三卷第四章第四节“朱熹之综合系统”谓:

朱氏在讲《大学》时,即以为道德心一经建立,便可直接向外展开,以实现文化制度之理。换言之,以“治国、平天下”为“诚意、正心、修身”等工夫之直接效果。故朱氏论政治问题,实看作道德问题之延长。对于政治领域之特性,从未注意。此点却是朱氏上承孔孟之处。盖孔子首倡“德治”观念,又以“正名”或各尽其分为政治社会行为之原则;孟子则提出“仁政”及“王道”观念,以规定人君或政治领袖所应尽之分,原是一脉相承。……将政治生活与个人生活看作一类……朱氏既持此态度,故其对政治问题之总观点,即落在道德教育上。对人君言,要使人君成为有德之君;对人民言,亦要使人人能行仁义。……盖以为天下之治乱,纯系乎人主能否“正”其“心”。

这是完全错误的!不但对朱子完全不了解,也误会了孔孟。孟子明明说,“徒善不足以为政”,为政须从制民之产等处做起。《中庸》也说得很清楚,“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修身是基本,但非仅恃修身即足以治国。

故吕氏说,“修身为九经之本。然必亲师取友,然后修身之道进,故尊贤次之。道之所进,莫先其家,故亲亲次之。由家以及朝廷,故敬大臣、体群臣次之。由朝廷以及其国,故子庶民、来百工次之”。朱熹则说:“来百工则通功易事,农末相资,故财用足。”此处,来百工也,非修身之直接效果,而是要靠制度,靠政治措施的。

凡批评儒家为“德治主义”者,其实对《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基本文献都没大仔细看,所以才会有这类指鹿为马之说。可怕的是此类误解又极多,从范寿康《朱子及其哲学》到劳思光,都是如此,怎不教人慨叹:读书人何其少耶?

朱子明明说只有不忍人之心是不够的,还须有不忍人之政,而这些礼乐政刑,是“须事事着实”地去做的。言论如此明确,而讲康德的劳先生竟完全看不到,只看到他以为的“德治主义观点”。这就可见仅凭心性论的进路或视域,并不能了解朱熹,也不能了解孔孟。

论朱巨擘,当然还有牟宗三先生。其《心体与性体》三巨册,朱子独占其一,用力之勤,吾人唯有叹服而已,当代论朱子,亦以牟先生影响最大。

然而牟先生论朱子却又是极偏宕的。所论只涉及朱子参究中和的问题及有关《仁说》之讨论,欲以此确定朱子上承伊川,所开之义理系统属于横摄系统,而与孔孟、明道、五峰、陆王之纵贯系统不同。故依牟先生说,朱子学虽亦为内圣成德之学,然置诸中国儒家心性学的传统中,实非集大成者,仅是“别子为宗”。

不管这个论断对不对,我都觉得:如此论朱,实仅论及朱子内圣学之一偏。但朱子学绝对不仅是要人内圣成德而已。朱子与湖湘派学者间的论辩,亦不仅仅是参究中和的问题和《仁说》而已,更关联到彼此论礼的歧异。牟先生为其学力及视域所限,论儒学仅能就形上学与伦理学方面立说,丰于仁而啬于礼,故于儒者开物成务、行道经世之学,较罕抉发。论朱子,亦复如此。而不知朱子之所以能兼汉宋之学,元明清诸朝且视其为孔子之后唯一的集大成者,绝不仅因他在性理学方面的表现;仅由性理学上争辩其是否为正宗,其实也不太相干。

儒家本以擅长礼学见称,观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可见。汉代儒学即以礼为主,此与孔孟当然有些距离,因为论仁的部分不免浅而不足。宋代发扬仁学,谓能上继孔孟道统,诚然如其所自诩,但礼学亦非遂弃而弗讲。

朱子论礼尤多。清人李光地曾编《朱子礼纂》,将朱子《仪礼经传通解》《家礼》二书之外,其他散见于《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诸书的说礼言论,收在一起,分为总论、冠昏、丧、祭、杂仪五卷,颇可见其论礼之规模。

但李光地本非大儒,其书对礼的理解与掌握,亦仅在婚丧冠祭、衣服家居等生命礼俗及生活礼俗方面。他忽略了儒家把《周官》称为《周礼》,就是因儒家所说的礼,并不只是指生活仪节和生命礼俗,更综指王制典章。因为礼者条理之也。对世界予以条理化,令其条理秩如,靠的就是礼。周公施政,同时也称为制礼作乐,就是这个缘故。李光地辑朱子论礼之语,而完全不包含其施政治世之经制言论,殊觉愦愦。

李光地的做法,其实也反映了宋明理学家一般的态度。黎靖德编《朱子语类·礼》,就是按纲领、仪礼、周礼、小戴礼、大戴礼、冠昏丧、祭、杂仪这个次序编下来的。这样编,许多朱子论礼的言论,在礼的部分其实是找不到的。例如井田、封建、田税、经界、沟洫、社仓、学校、科举、礼乐等,依朱子说,皆属于礼的事务。朱子所著《仪礼经传通解》即包含家礼五卷、乡礼三卷、学礼十一卷、邦国礼四卷、王朝礼十四卷。岂仅冠昏丧祭而已乎?

依黎氏编辑的角度看,论治、论取士、论兵、论刑、论民、论财,均是因朱子参与实际政治工作,担任职务时所带出来的议论,非朱子学问之主体,与其性理学更无直接之关联。故置于卷末,不予重视。

黎靖德这个本子,是在朱子卒后七十年编的,其见解即已如此,又怎么能怪李光地乃至牟宗三不能正视或重视朱子之论礼呢?

儒者之学,本来就不能只讲仁、讲本心、讲性体。论朱子尤应注意这一点。而朱熹这些礼论,主要是根据孟子之说来发挥的。

《孟子·梁惠王上》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朱注云:“恒心,人所常有之善心也。士尝学问,知义理,故虽无常产而有常心。民则不能然矣。”

从人的普遍性上说,固然人性本善,有其恒心。但夜气能养,却有待于操持;一般人无此操持修养,生存条件也不容许他做这些修养功夫,赡生救死尚且不暇,何能责其以礼义?这时,孟子就不会再高谈仁心、恒心、性理,而会先从让民众获有常产这方面去考虑。

这时,他对士的要求和对一般人民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士,要求他能养,养气,有修养。这是自养。对一般人,也说要养,但却是他养,是要求主政者要能养民。主政者若能体恤老百姓的这种处境,则他那个存心就是仁了。

此是第一层转折。对老百姓,是不应高谈养心、尽性、穷理、知天等的。主政者的责任,乃是制民之产,使其衣食足而后再教之以礼义。孔子说庶之富之而后教之,亦是此义,亦所谓“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也。

再进一层,则应考虑到:王者仅有对民众的仁心,关怀体恤其处境,仍是不够的,必须有实际的政策施为。故《孟子·梁惠王上》注杨氏曰:“为天下者,举斯心加诸彼而已。然虽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者,不行先王之道故也。故以制民之产告之。”

前者谓之仁心,后者谓之仁政,两者合起来才可称为王道。《孟子·离娄上》:“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朱注:“有其心,无其政,是谓徒善;有其政,无其心,是为徒法。程子尝言:‘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而又曰,‘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正谓此也。”都是这个意思。

心与法应合起来,内圣外王才不会歧为二途,故《朱子语类》卷一百零八论治道,引朱子告升卿曰:“古者修身与取才,恤民与养兵,皆是一事,今遂分为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皆是一事。不如此,徒能修身而已,焉能治国、平天下哉?

这些行政措施、实践仁心的方术,事实上也就是礼,故《朱子语类》卷五十二解《孟子·公孙丑上之上》有云:“古人之政不可得而见,只是当时所制之礼,便知得当时所施之政。”

牟先生曾以近不近孟子来分判陆象山与朱熹,说:“大抵伊川与朱子之心态中完全无孟子之气息,故亦不适宜于讲孟子,此可断言也。”

若就心、性、情、才方面说,我不拟与牟先生争辩;但若论到王道仁政,则如前文所述,朱子恐怕就很有孟子气息,非常适合讲孟子了。

《孟子·梁惠王上》:“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朱注:“夫民衣食不足,则不暇治礼义;而饱暖无教,则又近于禽兽。……此言尽法制品节之详,极财成辅相之道,以左右民,是王道之成也。”“惠王不能制民之产,又使狗彘得以食人之食,则与先王制度品节之意异矣。”“程子曰:‘孟子之论王道,不过如此,可谓实矣。’”又说:“省刑罚,薄税敛,此二者仁政之大目也。”《孟子·梁惠王下》:“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朱注亦云:“君不仁而求富,是以有司知重敛而不知恤民。”呼应孟子之说,均极明显。牟先生谓其无孟子气息,不适合讲孟子,绝对是错的。

孟子的王道仁术,大抵重点在:一、设官分职,任贤举能,建立一个较好的行政系统。所谓“尊贤使能,俊杰在位”“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是也。二、为民制产。这包括使人民有田宅、桑梓、牲畜等财产,建立能均贫富的土地制度和不苛刻之税赋制度等。

这些主张,朱子完全接受,尤其是经界井田之法,朱子最为重视。相关文字非常多,一谈起来就有一肚子话要讲,所以文章都极长。其想法,不唯可见于他跟张敬夫等朋友的书信,也可见于他正式向皇帝上的奏议。

孟子论经界,只是讲一个原则,但实际施行,便得有若干相应之措施。读孟子书的人千千万,但能秉孟子之意,落实推动,而且从实务层面详言其法者,朱子之外,其实罕见。

因此,这些文字,比孟子的话更为亲切。一种仁心蔼然发见于政事上的态度,跃然纸上,此即孟子所说“以德行仁”者也。

正因朱熹对于经界井田之法,有观念上的认同,也有实际的经验与体会,对古来均田之制,又多有关切,有比较研究,所以他论井田,实较同时代人通达得多。

井田之制,《周礼》《孟子》《礼记·王制》所记颇不相同。朱熹采孟子说,对《周礼》的讲法很有些怀疑。

但朱熹并不立刻便判定《周礼》是伪书,而只采取一种较松泛的态度,认为古制不易明了,读《周礼》者重在得其原则、精神即可,不必在这难以明白的古制上钻牛角尖。所以他反对当时一些礼学专家穿凿求解的学究式做法。

他也反对硬要把《周礼》《孟子》《礼记·王制》混为一谈,不愿正视其矛盾的做法,曾对浙东学派强不可合者以求合的言论提出批评。

今人论朱子,只知朱子与陈同甫辩“王霸”,不知朱子与浙东学派在论礼方面颇为不同,可谓但知其一不知其二。(浙东学派与朱子争论得最烈的,其实是陈君举,其次为叶水心,再来才是陈同甫。昔人对朱子与陈同甫“王霸义利之辩”其实并不太重视。从牟宗三先生开始才强调这次辩论,将其视为我国十大争论之一,但这是牟先生特殊的见解。对朱子与浙东学派之歧异,由这个辩论去看,其实未必能予掌握。何况,牟先生对朱子与陈同甫之辩有根本之误解,其说甚不确,不可从。另详拙文《北朝最后的儒者:王通》。

赋与税的部分,朱子依孔孟之说,均以十分之一为原则(比我们现在要交的税轻得多),批判横征暴敛者。而其批判有几个特点:

一、税法单纯化。使民出力以助耕公田,即不再税其私田,实仍以赋代税,本于孟子“耕者,助而不税”之说。此外亦不收关税、土地税;房屋税与货物税则选择其一征收,此亦孟子云“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关,讥而不征”。

二、税制应与土地制度结合。对《孟子·滕文公上》论为民制产一段,朱子就说“乃言制民常产与其取之之制”。这个精神,在他论经界时发挥尤多,跟现在的税法原理并不相同。

三、将赋税制度之良窳,直接关联于主政者的仁心与否来评论。横征暴敛者为私,不仁;为民制产,不巧取豪夺者,则是有公天下、为民为仁之心。这种评论方式,也是当今论赋税时较少见到的人民观点。

凡此种种,都应再好好研究研究。

过去,朱子学基本上被打倒,被抛弃了,那些诬蔑与扭曲,现在当然已可不再理会它。

但再谈朱子学,固然不可能、不必要建构官式工具化的儒学;可是牟先生等支持、诠释朱子之人的解释,却又可能会令我们放弃儒学在社会性实践上的一些有用的资源,摄礼归仁,礼便为虚说。

对于宋代儒者如何借其性理之学以开物成务,就会不甚了了。本文做点提醒,提供另一个视域,也许可以帮大家看到一点新东西。现在,若要讲小区营造、社群主义,让儒学可以重新介入礼乐政刑、民情礼俗,恐怕这个新角度也才能提供更多的资粮。 UyNNNWdaVEv5l9qdQAu4lqshpr7zbCgu0lvKMdEXQY3sxcjhYl3aOyfY/+tfKb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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