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隋唐五代史研究成果中,政治史仅次于经济史。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1)历史人物评价问题。评价唐太宗仍是热门。从选贤任能、执法、简政治国和用兵等各方面评论唐太宗的论文多达十余篇,其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胡如雷《论唐太宗》(《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作者认为,唐太宗的主要特点是他实行的“让步”政策、进步措施比其他新王朝开明皇帝更卓有成效,促进社会发展作用更显著。在纳谏等方面特别善于集中本阶级智慧、力量并代表其根本利益。产生唐太宗的条件在于当时不允许出现暴君,这与隋亡特殊条件、隋炀帝特殊缺点有关,他本人品德也是不可忽视的主观条件。尽管唐太宗有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性,但“益多损少”、“功大过微”之说比较全面、中肯。有争议的玄武门事变性质问题,由于最近文艺界有人以其为题材创作历史剧而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宋家钰《李渊、李世民与“玄武门之变”》(《学习与研究》1982年第10期)指出,今天评论这次政变,必须看清其基本性质,既不能站在封建正统立场上谴责李世民,也不能因唐太宗是值得肯定的政治家,而美化甚至歌颂玄武门之变。关于武则天,李必忠和陈贤华认为还有进一步评论的必要。他们在《有关武则天评价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中说,不能因评价武则天的高低而故施褒贬于唐高宗。她出自寒门庶族,拔擢了不少庶族地主。为我所用的实用主义是武则天的用人指导思想。对她的私德要具体分析,不应苛责。黄永年《说李武政权》(《人文杂志》1982年第1期)认为,武则天代唐就形成了武氏掌实权、李氏虚有其位的所谓“李武政权”。张柬之等诛二张,并不是要消灭整个武氏。“李武政权”终于李隆基杀太平公主之后。
(2)藩镇割据问题。近年来,史学界对唐五代藩镇割据比较重视,本年度这个专题的研究又有新的进展。《藩镇割据与唐代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学术月刊》1982年第6期),是杨志玖、张国刚继去年发表论述唐代藩镇割据社会基础论文之后的续篇。作者说他们讲唐代藩镇割据基础不是大土地所有者,而是充当职业雇佣兵的农民和流氓无产者,并不能推论出藩镇不是代表地主阶级的专政机关,而是代表破产农民和流氓无产者的政权。所谓藩镇政权是地主阶级专政,主要是从其阶级属性而言。藩镇割据社会基础则主要是从割据现象本身社会属性,以及它能为哪些人带来经济实惠并受到他们支持进行考察的。张国刚《肃代之际的政治军事形势与藩镇割据局面形成的关系》(《南开学报》1982年第6期)结合具体史实,进一步探讨了藩镇割据形成的原因,认为除过去史学界已揭示的原因外,唐王朝内部各派政治势力矛盾重心的转移、唐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矛盾的激化、保持地方军阀之间势力平衡之需要等实际因素也不应忽视。五代方镇大不同于唐代方镇,这是李昌宪《五代削藩制置初探》(《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3期)提出的论点。该文在论述五代方镇衰弱现象时,还探讨了五代各朝削弱方镇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及其作用。
(3)政治制度问题。本年度隋唐政治史研究的一大特点是政治制度研究成果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它表明政治史研究正向纵深发展。吴宗国《进士科与唐代高级官吏的选拔》(《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和《进士科与唐朝后期的官僚世袭》(《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比较全面地论述了科举制,尤其是进士科在唐代高级官吏选拔中的发展、变化。作者认为,进士科成为高级官僚的来源,不论在唐代抑或封建社会的职官和选举制度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直到贞元、元和年间,随着进士科成为高级官吏的主要来源,高官新贵才开始抛开门荫,并把进士科和辟举制紧密结合起来。为防止中下层官吏竞争,唐统治者在太和年间还停止了制科。这样进士科在唐后期成为高官垄断官位、世任高官之工具。然而随着租佃制的充分发展和地主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相对加速,这种现象在宋朝成为历史陈迹。吴枫与关大虹《封驳制度与唐初政治》(《历史教学》1982年第11期)认为,封驳制度是在唐初特定历史条件下,以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基本利益为前提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同时也是调整和缓和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一项重大策略。它是造就一批地主阶级杰出政治家、有效地治理国家、促成“贞观之治”重要原因之一。他们的《中唐时期三省制度的削弱与变化》(《东北师大学报》1982年第2期),着重论述了安史之乱后三省制受到严重削弱,造成新的社会危机,加速唐王朝灭亡的历史进程。李俊恒《唐代御史制度浅论》(《许昌师专学报》1982年第2期)探讨了唐代御史制度的某些重大完善和发展,及其在唐代社会政治生活中所起的实际作用。何汝泉《唐代转运使成为固定职官考》(《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论述了这一职官固定过程,弥补了史籍记载的不足。唐启淮《唐代都护府述略》(《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指出唐、汉都护的不同,论述了八都护府的机构、职能及其进步作用。杨志玖《释“台参”并论韩愈和李绅争议》(《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不仅论述了唐代官制、礼制中的“台参”问题,而且提供了一些研究牛李党争的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