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黄烈《关于前秦政权的民族性质及其对东晋的战争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1期)和徐扬杰《淝水之战的性质和前秦失败的原因》(《华中师院学报》1980年第1期)相继发表后,史学界就淝水之战的性质和前秦失败的原因展开了讨论。黄文认为,前秦政权已经封建汉化,前秦对东晋的战争不是以氐族对汉族进行“种族奴役”为目的的民族侵略战争,而是南北封建统治集团之间的一场兼并统一战争。前秦的失败不是由于东晋的强大,而是由于本身存在着严重的弱点。徐文认为,“前秦方面是统一中国的正义战争,而东晋方面是保卫士族地主腐朽统治的不义战争”。
孙祚民《试论淝水之战的性质及有关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2期)不同意黄、徐的观点,认为苻秦发动的是一场民族侵略战争,战争的性质主要应当根据交战国进行战争的目的来决定;判定前秦政权的民族性质不能片面地以它的汉化程度为根据,而是要看它对汉族和各少数民族是不是还实行民族压迫,何况对前秦政权的汉化程度也不能估计过高。
简修炜、刘精诚《关于淝水之战性质的商榷》(《学术月刊》1981年第5期)认为,晋秦之间存在尖锐的民族对立,在苻坚统治下也充满了民族矛盾;东晋的士族制度并没有发展到南朝那样真正糜烂和完全腐朽的程度,前秦在统一北方后到淝水之战前夕,因统治集团的骄奢而日益加重对各族人民的剥削压迫,已经发生从治到乱的转变,因此淝水之战的民族性是不容否定的。苻坚发动的是一场非正义的民族性战争。
赵文润《试论苻坚的治秦与伐晋》(《陕西师大学报》1981年第1期)则认为黄、徐二文的观点是正确的。作者认为,关于苻坚伐晋的性质,第一要看苻坚伐晋前的国内政治,前秦政权是当时中国比较开明的封建政权,说这样的政权发动的战争一定是民族侵略战争,那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第二要看苻坚伐晋的目的,伐晋是前秦地主阶级统一北方之后,为了统一中国而进行的正义战争。关于前秦失败的原因,作者认为是一个表现特别明显的偶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