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数据显示,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政府领导下,中国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民族政策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风俗习惯等方面。
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在中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异同,都在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充分尊重、保障各民族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经济文化发展是各民族自身发展的基础,也是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保证。为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国家通过专业院校教育以及社会实践等多种渠道,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占有了适当比例。
五、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语言文字平等是民族平等的重要标志和体现,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六、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表现在饮食起居、节日庆典、婚姻和丧葬习俗等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有利于促进民族平等与团结,有利于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
七、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信教与不信教的人地位平等。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为了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中国制定了大量配套政策,例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非物质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清真食品认证通则》、《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
每个民族都是中华大家庭的一员,良好的民族政策保证了中国各民族团结一心,共同进步,同时,积极贡献中华复兴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