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说,仿效苏联模式,是从启动重工业优先的工业化计划开始的。1951年2月,毛泽东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设想, 随后,成立由周恩来、陈云等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刘少奇、周恩来都把“十年建设”解释为10年“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周恩来在解释这个设想时说:“毛主席的方针是稳步前进。三年恢复,十年、二十年发展。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可能要十年、二十年,不能把时间说得那么准,马克思主义不是刘伯温的‘推背图’。”
工业化能否在新民主主义制度内推进,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选择什么样的工业化类型。选择从轻工业开始的传统工业化类型,自然可以依托市场经济和自由企业制度。然而,国内外都有学者指出,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必然导致对市场的排斥和对计划的依赖。 优先发展重工业必须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压低全民消费,提高储蓄率,加快资金原始积累;二是保证有限的资源集中投向国家确定的重点领域特别是重工业领域;三是实行平均主义的民生保障,确保社会的稳定。这三方面的要求,都不可能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获得,只能诉诸国家控制,依托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这正是苏联走过的道路。
工业化是中国人的百年夙愿。毛泽东思考工业化从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了,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在写给博古的信中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就是从侵略者、地主、买办手下解放农民,建立近代工业社会。 但当时毛泽东还没有形成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思路。毛泽东一度相信,在中国实现工业化,“只有通过自由企业和外资援助才能做到”,“必须经历漫长的、民主管理的私人企业时期”。 这正是他提出中国应当经历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主要依据。刘少奇则明确说,工业化要从轻工业开始。1948年12月25日,刘少奇在给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做报告时说:“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农业与轻工业是我们的重点”,“历史上的国家,要从轻工业方面积累资本之后,才能建设重工业”。
第一次明确提出以“发展重工业为重点”,是1949年9月通过的《共同纲领》。其中,有一段十分明确的文字:“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已经考虑仿照苏联的发展模式。1949年7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联共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联共学习。” 1950年3月3日,毛泽东访问苏联回到沈阳时,饶有兴趣地谈到他参观苏联各地的大工厂留下的深刻印象。他说:“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历史,就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经验,我们可以用他们的经验。” 在这之前,1949年8月15日,《人民日报》刊登苏联学者F.P.柯舍列夫《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苏维埃的方法》的文章,转述斯大林的话说: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是“漫长的需要几十年之久的道路……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了五十年到一百年,我们应当在十年之内跑完这段距离,或者是我们做好这点,或者是我们被人打垮”。1950年9月21日,毛泽东又请苏联哲学家尤金(1953年出任驻华大使)在北京做《苏联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讲演,尤金重述斯大林的观点,强调“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质,不在于简简单单的发展工业,而是在于发展重工业,首先是发展重工业的核心——机器制造业,因为只有建立起重工业和自己的机器制造业,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并使国家处于不依赖资本主义世界而独立的地位”。 最能打动毛泽东的,是斯大林强调从发展轻工业起步,过程太缓慢,社会主义不能等待五十年到一百年,必须在十年之内跑完这段距离。苏联快速工业化的成功,对毛泽东具有极大吸引力。
然而,这时高层似乎还没有取得共识。1950年5、6月,刘少奇在一篇题为《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手稿中仍然坚持,中国的工业化应当“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为重心”。尤金讲演是刘少奇亲自主持的,但似乎没有说服刘改变观点。1951年5月和7月,刘在两次党内报告中,仍然强调中国必须采取从轻工业开始的工业化战略。 刘反复阐述的理由有两条:一是为了积累资金。“轻工业可以赚钱,也容易办些,又不用很多资本。”轻工业发展了,才能“积累继续发展工业的资金”。二是为了改善民生。发展轻工业和农业,“可以把劳动人民迫切需要提高的十分低下的生活水平提高一步”。 这种想法很正常。一般来说,在开国之初,执政者都会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有这种想法的不只刘少奇,还有周恩来。1951年3月,周恩来在两次会议上讲道:“发展工业生产,首先是轻工业生产,从公家到私人都可以发展。”“重工业固然要搞,轻工业在今天还要多些才行。不仅私人要搞轻工业,国家也要搞轻工业。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农村的需要,才能更快地积累资金,建设城市。” 可以看出,到1951年春夏,刘、周的工业化思路仍然是从发展轻工业开始、公私企业参与、注重市场作用的渐进式工业化,是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推进工业化的既定思路。
在高层领导中,公开支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是高岗。他连续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强调“实现国家工业化,有两条相反方向的道路”。我们必须依据毛主席的指示,“走俄国人的路”。“假如有人幻想按照资本主义发展工业的道路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那显然是错误的,根本行不通的”。 高岗的高调对刘少奇会有影响但不会太大,真正帮助高层取得共识的,是朝鲜战争的爆发和苏联援助的到来。一方面,朝鲜战争改变了斯大林对中共的态度,更愿意慷慨地帮助中国实现自己的工业化计划。另一方面,朝鲜战争使中共领导人对于加强国防力量产生了紧迫感,西方对中国的封锁禁运使建立独立工业体系的要求更为迫切。1951年12月,毛泽东明确提出,完成国家工业化,“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要“用一切办法挤出钱来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 据宋劭文回忆,中央决定着手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时候,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明确了“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的方针。 薄一波的说法有所不同,他说,工业化从何处起步,是一个“苦苦思索”的问题。各有关部门提出过不同的设想,经过“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最后“大家认为必须从发展原材料、能源、机械制造等重工业入手”。 可见,尽管有毛泽东的倾向性意见,最终确定以发展重工业为主,在党内高层是经过认真讨论的。
当然,这一计划能否实现,还取决于苏联的大规模援助能否到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斯大林对毛泽东和中共心存疑虑,认为毛泽东不是真正的共产党人,担心中国走“铁托式”道路。即使毛泽东访问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也没有消除斯大林的怀疑。这种情况在毛泽东毅然决定出兵朝鲜之后才得以改变。周恩来说过,“一到抗美援朝,他的看法改变了”。 毛泽东也说过,“多少使斯大林相信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入朝作战”。中国入朝作战后,中苏之间在军事上密切配合,经济关系也大大加强了。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严厉的封锁禁运的环境下,中国的工业化必须而且只能依靠苏联的帮助。当时,中国驻苏大使张闻天看得十分透彻。1952年1月16日,他给周恩来写信,提出中国今后的工业化方针,必须完全依靠与信赖苏联的援助,从一开始就建立最现代化的工厂。用不着走弯路,用不着摸索又摸索。今后,苏联对中国的最大的、最有效的援助,就在这个方面。 毛泽东对此信非常重视,批示中央会议讨论。中央书记处连续召开多次会议,最终确定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速度力求迅速的方针。 8~9月,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等组成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商谈“一五”计划中需要苏联援助的141个工业项目问题,中心环节是重工业,包括钢铁、煤、电力、石油、机器制造、飞机、坦克、拖拉机、车辆制造等。 斯大林明确表示,苏联愿意帮助中国的五年计划建设,尽力在资源勘探、企业设计、设备供应、提供技术资料、派遣专家和提供贷款等方面给予帮助。 9月24日,周恩来、陈云回到北京,当晚即出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汇报同苏联商谈的情况,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中国的工业化起步,重点是苏联援助的156个项目,既然中国领导人向苏联寻求援助项目,不会要几个食品厂、纺织厂之类,肯定是那些赖以奠定工业化基础的项目,所以接受苏联援助自然是重工业优先。薄一波回忆,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他第一次听到毛泽东提出:“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 《毛泽东传》作者也说,在这次会上,毛泽东“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步骤、方法,同原来的设想,发生了变化”。
1953年5月15日,有关苏联援助中国的协议在莫斯科签订。一个月后,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可以看出,苏联承诺援助中国工业化计划,是促使毛泽东最终选择仿效苏联模式的重要背景。这种仿效是整体的: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工业化,全面推行农业集体化和工商业国有化,建立单一公有制加计划经济的经济模式。
对于总路线,毛泽东有过两种说法,一是把工业化与三大改造比作“一个主体和两个翅膀”的关系,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农业和工商业改造是两翼;另一种说法是,“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惟一的经济基础”,“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 前者强调工业化的主体地位,后者强调所有制变革更具实质意义。这两种说法看起来矛盾,其实并不矛盾。按照苏联的经验,全盘农业集体化正是强制推行赶超型工业化的制度安排。在仿效苏联发展模式的同时,毛泽东也接受了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的阐释。例如,使公有制“成为惟一的经济基础”,就是从斯大林那里接受过来的社会主义观念。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这是全党毫无争议的共识。刘少奇在1955年说过:“要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就要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建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只要我们抓紧了这一点,在这一点上不动摇,那末,我们就基本上没有违背马列主义,就不会犯重大错误。” 这种观念支配了中国几十年的制度安排,使中国陷入了公有制不断升级的陷阱。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安排并不利于中国的发展,即使实施重工业优先的赶超战略,也很难证明一定要消灭一切私有产权。
在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力充裕、资本匮乏和资源禀赋严重不足的国家,推行重工业优先的赶超战略,从经济学上分析似乎不合理,但从历史看有其理由。在东西方冷战白热化的1950年代,中国没有亚洲“四小龙”(韩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台湾)那种在世界自由贸易体系内发挥“比较优势”的条件;很难设想,在冷战白热化的年代,以强国为目标的中共领导人能长期忍耐“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的局面。周恩来说:“任何一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总要有一点独立的能力,更不用说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我们“必须建立自己的完整的工业体系,不然一旦风吹草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支援我们完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