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一直收敛着对彬利先生的赞美之词,可等到她和伊丽莎白独处时,终于吐露了心中的爱慕之情。
“他真是年轻人的典范——”简说,“明事理、脾气好,又很活泼。我从没见过谁的举止如此讨人喜欢——又随和,又有教养!”
“长得也很帅啊,”伊丽莎白说,“要做年轻人的典范,脸最好也是英俊的。所以他真是面面俱到了。”
“他第二次邀请我跳舞的时候,我真是受宠若惊。没想到他会这么瞧得起我。”
“你没想到? 我 可想到了。不过这是我们俩很不一样的地方。别人一抬举总是让 你 出乎意料, 我 就从来不会。他邀请你两次这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吗?他一眼就看出你比舞会上其他女人要漂亮好几倍,所以用不着为了他的殷勤而心怀感激。当然了,他人很好,你喜欢他我没意见,毕竟你之前喜欢过的不少人都比他蠢多了。”
“我的天啊,丽兹!”
“别大惊小怪的。你就是太容易对人产生好感了,从来看不到别人的缺点。在你眼里这世上全是好人,这辈子我没听你说过任何一个人的坏话。”
“我不想轻易地指摘别人,但我说的都是心里话。”
“我知道,让我困惑的也正是这一点。你这么聪明,怎么就对别人身上的荒唐和愚蠢视而不见呢!装出来的坦率很平常,到处都能碰见。但不为炫耀,也没有目的的坦率——总是看到别人的优点,甚至放大他们的优点,对缺点却绝口不提——这唯独你有。我猜你也挺喜欢他的姐妹吧?她们可没有他那么讨人喜欢。”
“是比不上他,但那只是一开始,聊几句就会发现她们也很好相处。彬利小姐和她哥哥住在一起,帮他料理家务,我相信她一定会是个好邻居的。”
伊丽莎白只是听着,心里并不以为然——她们在舞会上的表现显然没想要讨好别人。她看人的眼光比姐姐更犀利,性格也比姐姐更刚强、有主见,一旦做出了判断,不会因为别人待她好就有所改观,所以她对那两个姐妹没什么好感。她们是高贵优雅的小姐,高兴的时候能谈笑风生,只要愿意也可以和蔼可亲,但为人骄傲自大。两个人长得都挺好看,也在伦敦最早的女子寄宿学校受过教育,拥有两万英镑的身家。她们花钱大手大脚,喜欢结交有身份的人,因此也自然会自视甚高,瞧不起别人。她们生在英国北部的一个名门望族,这事她们记得十分清楚;可她们的兄弟和自己的财产都是靠做生意赚来的,这事她们却没什么印象了 。
彬利先生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将近十万英镑的财产。他父亲本打算买下一座庄园,但心愿未了就去世了。彬利先生原本也做了这样的打算,甚至还定下过在哪个郡购置,但眼下他有了这幢不错的房子,附带狩猎权。很多熟悉他的人觉得凭他那随遇而安的性子,说不定这辈子就待在奈泽斐了,买庄园的事留给下一代去完成。
倒是他的姐妹急切地希望他拥有自己的房产,不过即便他现在只是以租客的身份住下来,彬利小姐还是很乐于帮他掌管家务。赫斯特夫人也是——她嫁了个派头有余,但财产不足的人,所以也乐于把彬利的家当作自己的家。当时彬利先生刚成年 还不到两年,在一个偶然的推荐之下去看了奈泽斐庄园。他里里外外看了半个小时,对于房子的地理位置、周遭环境,以及几个主屋都很满意,再加上房东把房子吹得天花乱坠,于是立刻就定了下来。
他和达西,尽管性格截然相反,二人的友谊却十分牢固。达西喜欢彬利开朗随和的好脾气,虽然这和他自己的性格有着鲜明的对比,而他也从未觉得自己的性格有什么不好。达西的长处则是能够给予彬利有力的依靠,他的看法对彬利而言是金科玉律。达西在对事情的见解上比彬利更胜一筹。倒不是说彬利愚钝,只是达西更聪明。他既高冷又挑剔,举止虽然有教养,对人却很冷淡。在这方面,他的朋友就有很大优势了。彬利不管到哪儿都很受欢迎,而达西到哪儿都得罪人。
他们俩谈到麦里屯舞会的态度就很能说明性格。彬利说从未遇到过这么好的人们和这么漂亮的姑娘们;所有人都很和善,待他十分体贴周到,大家的举止既不拘束,也不生硬,很快他就和舞会上所有人打成一片了;说到班内特小姐 ,他觉得天使也没有她美。达西的看法则正相反,在他眼里这些人长得不好看,举止也没有风度,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引起他丝毫的兴趣,反过来也没有人关注他,或对他有丝毫的好感。他承认班内特小姐长得确实漂亮,只可惜笑得太多了。
赫斯特夫人和她妹妹同意达西的看法——但这不妨碍她们赞赏她、喜欢她,她们觉得她是个甜美的女孩,并且乐于进一步了解她。就这样,班内特小姐被认定是个甜妞儿,凭借她们的首肯,彬利也可以尽情地想念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