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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地理角度所见列强争夺中原地带的战略

春秋历史表明,那些挫败群雄、执盟会牛耳的国家之所以能取得胜利,不仅是由于内政、外交和会战的成功,在相当程度上也得益于制定了合理的战略。一方面,其统帅、将领们正确认识和利用了当时的地理形势,根据不同时期的客观情况来部署兵力,选择进军方向、路线及交锋的战场,造就了对本国有利的态势。另一方面,这些国家也尽量利用自然、人文地理等种种条件来遏制对手,给敌人的军事行动带来困难,促成自己在作战中的胜利。从地理角度来观察,齐、晋、秦、楚等强国采取的战略,其主要内容是围绕着争夺中原地带这个目标来实施各种举措、手段,大致有以下几项:

(一)兼并弱邻、蓄势待发

弧形中间地带诸强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因为国力有限,不敢贸然向中原地带进军,触犯那些传统大邦;都是先征服、吞并邻近的小国弱族,扩充和巩固后方。如楚国“克州、蓼,服随、唐,大启群蛮” 。晋国则如叔侯所言:“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谁得治之?” 待到羽翼丰满,再实行下一步骤。

(二)占领、控制出入中原的通道门户

弧形中间地带与中原之间有河流、山脉等天然障碍,如齐之泰山,晋之中条、太行山及黄河,秦之殽函,楚之伏牛山与淮阳山地,相互的往来必须沿着一定的交通路线。因此,占领或控制两大地带交界处的孔道,既可以保障本国的军队自由进出中原,又能阻止敌方兵力攻入自己的腹地。诸强能否实现称霸天下的战略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项举措的成败。而诸强谋求通道门户的具体过程与手段,可分为两类:

1. 直接占领——楚灭申、息,晋据南阳 。楚人征服江汉平原后,开始图谋北进,以成霸业,如楚武王对随侯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 当时,楚国与中原的交通路线主要有两条:

(1)通过南襄夹道和方城隘口。 自楚都郢城(今湖北省江陵城)溯汉水而上,至襄阳后进入申、吕等国所在的南阳盆地,然后穿过伏牛、桐柏山脉之间的方城隘口,到达华北大平原的南端。在那里北过叶、许,即兵临郑国,饮马黄河。东越汝、颍流域,经陈、宋、曹地,可达泰山以南的鲁国。南阳盆地不仅是江汉地区通往黄淮平原的门户,由此北上轘辕,还能直抵洛阳以窥周室;或西出武关,穿越商洛山地进入关中平原。南阳地区的经济环境亦很优越,被古人称为“割周楚之丰壤,跨荆豫而为疆” ,可以为战争提供必要的财赋。在自然地形方面,南阳区域西、北、东三面环山,敞开的南方正对着江汉平原的北门——襄樊盆地。楚国占据南阳,能够利用其外围山地的有利条件组织防御,阻止北敌侵入汉水流域。如《左传·成公七年》所载:“楚围宋之役,师还,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

正是因为南阳地区在交通、军事上的重要作用,楚国在由丹阳迁都至郢的第二年(公元前689年),便假道于邓以伐申(今河南省南阳市附近),逐步灭申、吕(今河南省方城县)、应(今河南省鲁山县),将南阳盆地全部占领 ,随即在当地设县。楚王亦常至申地,策划指挥对中原的作战 ,并在那里召见中小诸侯,与之会盟。灭申使楚国获得了诸多好处,为后来向中原北方和东方的军事扩张奠定了基础。《春秋大事表》曾言:“楚之强横莫制,实始于灭申也。” 其卷4《楚疆域论》中对此亦有精辟的议论:

余读《春秋》至庄六年楚文王灭申,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天下大势尽在楚矣!”申为南阳,天下之膂,光武所发迹处。是时齐桓未兴,楚横行南服,由丹阳迁郢,取荆州以立根基。武王旋取罗、鄀,为鄢郢之地,定襄阳以为门户。至灭申,遂北向以抗衡中夏。然其始要,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平王东迁,即切切焉。戍申与甫、许,岂独内德申侯为之遣戍,亦防维固圉之计,有不获已。逮桓王、庄王六七十年之久,楚之侵扰日甚,卒为所灭。自后灭吕、灭息、灭邓,南阳、汝宁之地悉为楚有。如河决鱼烂,不可底止,遂平步以窥周疆矣。

(2)通过淮阳山地的城口诸隘。 淮阳山地包括豫、鄂、皖三省交界处的桐柏山、大洪山、大别山等广阔低山丘陵,是长江、淮河水系的分水岭。楚国与中原交往的另一条通道,是从江汉平原的东北,经随(今湖北省随县)穿过桐柏、大别山脉会合处的城口诸隘(大隧、直辕、冥阨),即今河南省信阳市与湖北省广水市之间的义阳三关——大胜关、武胜关、平靖关,到达蔡国所在的汝水流域。由蔡而发,可以北趋召陵,分赴许、郑或陈、宋等国,也能沿淮而下,抵达诸夷所居的东方和吴国境界。公元前512年,吴王阖庐就是在蔡、唐军队的引导下,“次注林,出于冥阨之径,战于柏举,中楚国而朝宋与及鲁” ,走这条道路击败楚师,攻入郢都的。

由随地北出城口中的直辕(今武胜关),经东申(今河南省信阳市)沿浉河东北而行,在其汇入淮水之处,便是息国(今河南省息县);该地既是城口诸隘的屏藩,又东通淮域,北连陈、蔡,故而成为楚国争霸战略中首先考虑占领的另一个重要据点。楚文王在灭申之后,立即与蔡国合谋,以诈袭取了息国。

申、息是楚国北进中原的前哨阵地,楚于两邑设县置公,调发兵马军赋,组织了两支地方部队——“申、息之师”,在其北境遥相呼应,担当国防重任。如顾栋高所言:“楚出师则申、息为之先驱,守御则申、吕为之藩蔽。” 《左传》对这两支部队的活动亦多有记载。

晋国的经济、政治重心在山西南部,进兵中原必须南渡黄河,由于中条山、王屋山和太行山脉的阻隔,晋军渡河主要通过三座要津:

甲、茅津 。又称陕津、大阳津,位于今山西省平陆县的古茅城,对岸是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会兴镇。但是渡河后要穿过数百里豫西山地才能进入中原,行路艰险,并非理想的途径。

乙、孟津 。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北,孟州市西南。武王伐纣时曾在此地会盟诸侯,渡河而趋朝歌。孟津南临洛邑,是东周王畿的北门。晋国聘问王室、出兵勤王及与伊洛流域的戎狄作战时多走这条道路。

丙、延津 。古黄河流经今河南省延津县西北至滑县间的河段,有灵昌津、南津等数处渡口,总称为延津。晋师若从孟津渡河后奔赴郑、宋,要经过豫西走廊的东端,越虎牢之险,易受阻碍。而由延津渡河后,即达郑国北郊,进入豫东平原,行军较为方便,所以晋国往往采用这条路线。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城濮之战时,晋师伐曹救宋,“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侵曹,伐卫”。杨伯峻注:“南河即南津,亦谓之棘津、济津、石济津,在河南省淇县之南,延津县之北,河道今已湮。”晋师击败楚军后回国时亦走此途,并在南津附近的衡雍(今河南省原阳县西)停留,作“践土之盟”。据《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载,邲之战时晋军也由此往来渡河,楚师追击时辎重至邲(今河南省荥阳市北),兵马“遂次于衡雍”。杨伯峻注:“《韩非子·喻老》云:‘楚庄王既胜,狩于河雍。’河雍即衡雍也,战国时又曰垣雍,在河南原武县(今并入原阳县)西北五里。黄河旧在其北二十二里。”

从晋国绛都所在的运城盆地前往延津或孟津,都要向东沿着中条山北麓至晋之南阳。《水经注·清水》引马融曰:“晋地自朝歌以南至轵为南阳。”《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杨伯峻注曰:“朝歌,今河南淇县治;轵,今济县东南十三里轵城镇,则南阳大约即河南省新乡地区所辖境,亦阳樊诸邑所在地。其地在黄河之北,太行山之南,故晋名之南阳。”

周襄王十六年(前636),王子带勾结狄人攻进洛邑,自立为天子,襄王出奔居汜。晋文公利用这个机会,于次年率兵勤王,攻克温邑,诛王子带,“晋侯朝王,(王)与之阳樊、温、原、欑茅之田,晋于是始启南阳” 。《国语·晋语四》亦载:“(王)赐公南阳阳樊、温、原、州、陉、絺、鉏、欑茅之田。”阳樊在今河南省济源市东南古阳城,温在今河南省温县西,原在河南省济源市北,州在河南省沁阳市东,陉在沁阳市西北,在沁阳市西南,鉏无考,欑茅在河南省修武县北。 上述城邑所在的南阳地区位于太行山南麓与黄河北岸之间的狭长走廊,其中原邑南屏孟津,轵邑在走廊西端,为太行第一陉——“轵道”所在地,山险路狭,是豫北、晋南间的交通咽喉。经轵道过温、欑茅之后,便抵达河内(豫北、冀南平原),可以由南津渡河兵临郑、宋,或从白马津渡河经卫地至齐、鲁。实际上,当时的南阳诸邑大多属于王子带的势力范围,不肯听命于王室,襄王以其赐晋,只是空头人情 。晋国是用武力征服温、原、阳樊诸邑的反抗之后,才在当地建立起自己的统治的。晋国占领南阳后,掌握了出入中原的通道,对其军事扩张非常有利。顾栋高曾在《春秋大事表》卷4《春秋列国疆域表·晋疆域论》中谈道:“(晋)自灭虢据崤函之固,启南阳扼孟门、太行之险,南据虎牢,北据邯郸,擅河内之殷墟,连肥、鼓之劲地,西入秦域,东轶齐境,天下扼塞巩固之区,无不为晋有。然后以守则固,以攻则胜,拥卫天子,鞭笞列国。”史念海先生也论述过晋国此举的重要意义:“这条道路开通后,晋兵才能直下太行,伐卫,伐曹,又和楚人战于城濮。城濮之战,晋国固然获齐、宋、秦诸国的赞助,增加若干胜利的信心。然太行南阳一途的开通,出兵便利,在战争上也容易获得优势。后来晋兵一再耀武中原,也都是由这条道路出师的。”

从历史记载来看,晋国大军出征中原时,南阳为其通行的孔道、门户。如果是范围有限的战役,则只需征发黄河以北沿岸几个城邑的地方军队就可以应付,不必再从绛都腹地劳师远行了。如公元前533年晋国出兵平定周室内乱,就是由“籍谈、荀跞帅九州之戎及焦、瑕、温、原之师,以纳王于王城”

2. 间接控制——齐、秦的假道过境 。齐、秦两国与晋、楚不同,它们在春秋的鼎盛阶段(齐桓公、秦穆公在位时),主要采用和通道所在地的国家建立联盟、左右其政治的办法来获得通往中原的便利,而未能直接占领门户地段。齐国自襄公至桓公初年,不断兼并弱小邻邦,由泰山西侧沿济水南岸向中原扩张,先后灭掉谭(今山东省济南市)、遂(今山东省宁阳县西北),推进至谷(今山东省东阿县) ,但是遭到了鲁国的激烈抵抗。公元前684年春,齐国伐鲁,兵败于长勺;六月齐与宋师再次伐鲁,又受挫而返。此后,齐桓公放弃了使用武力打开中原大门的做法,接受了管仲的建议,一方面内修国政,富国强兵,对外以“尊王攘夷”为号召,拉拢诸侯入盟,向邻近的鲁、卫两国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与鲁、卫两国重新修好,退还侵地,以求获得它们的支持,能够自由出入中原。参见《国语·齐语》:“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韦昭注:主,主人,共军用也)?’管子对曰:‘以鲁为主。反其侵地棠、潜,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桓公曰:‘吾欲西伐,何主?’管子对曰:‘以卫为主。反其侵地台、原姑与漆里,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

公元前681年,齐桓公与鲁侯在柯地会盟;公元前678年,齐又争取鲁国参加了诸侯在幽地的盟会,尊桓公为盟主;公元前672年,齐桓公又以其女嫁鲁侯,用通婚来巩固两国的联盟关系。卫国曾有不听齐命的表现,齐桓公便于公元前666年借天子名义出兵讨伐,迫使卫国纳贿求和。公元前660年,赤狄灭卫,杀死卫懿公,卫之遗民逃至曹邑。齐国派公子无亏领兵车三百乘助其戍守,又率诸侯在楚丘为其筑城,通过种种努力保护了卫国,同时也控制了它。所以终桓公之世,齐多次出兵中原(四伐郑,一伐宋,一伐蔡、楚),均未受到鲁、卫阻碍,顺利假道成行。

但是用这种手段过境,能否成行毕竟要听从鲁、卫两国的决定,总是不如自己直接掌握通道来得可靠、方便。桓公死后,齐与鲁、卫关系恶化,两国利用列强之间的均势和矛盾,先后借助楚、晋的军事力量来抵制齐国。齐虽然侵占了鲁、卫一些城邑,但是其势力始终被封闭于两国境外,不能任意将兵力投入到中原的核心区域——郑、宋,使齐国的争霸活动大受影响,直到春秋末年也未能重登诸侯盟主的宝座。

秦国驱逐戎狄,占领关中平原时,东进中原的通道——豫西走廊的西段已被晋国占领。秦穆公起初的做法与齐桓公相似,也想通过操纵邻国来获得出入中原的通行权。为此他对晋国软硬兼施,曾先后扶立惠公、文公,与晋国联姻,送粮助晋度过灾年。当惠公不肯听命时,秦出兵韩原败晋,并扣押其太子做人质,但是收效不大。晋国实力很强,又靠近中原,不愿让秦军自由穿越豫西通道;秦与晋国的几次联合军事行动只是促成了晋文公的霸业,自己并未捞到多少好处。晋文公死后,秦国改变战略,冒险发兵越过晋境袭郑,企图在中原建立自己的据点,结果在殽之战中被晋军全歼。此后两国绝交,兵戈相见,秦多次攻晋未能取胜,只得转向西方发展,被屏于中原诸侯盟会之外。

齐、秦两国“近交远攻”的战略先后失败,表明依靠与邻邦结盟修好来假道通行的做法是难以实现或不能持久的。争夺中原霸业,还是像晋、楚进据南阳那样,直接占领通道门户,才能出入自由、攻守自若,不会受制于人。

(三)封堵对手进兵中原的途径

对列强来说,自己掌握进出中原的主动权固然是有利的,不过,如果争霸的对手也能顺利来往,和自己在中原驰骋角逐,那就难说鹿死谁手了,即使会战获胜,兵员、物资的损耗也是惊人的。若是能把敌人的军事力量阻止在中原地带之外,不给对手登场竞技的机会,迫使它们向周边或偏远的地方发展势力,即可不战或小战而屈人之兵,应该是最为理想的解决办法。实行这种战略,必须率先占领或控制敌人进入中原的通道路口。中原地带横长纵短,晋、楚分据南北,疆域辽阔,晋“自西及东,延袤二千余里” ,楚境则更胜于晋。它们和中原地带接壤的边境较长,相互来往的通道较多,距离中原的核心地段——郑、宋、陈、蔡、卫、曹的距离也比较近,处在相对有利的地位。而偏居东、西两端的齐、秦则要困难得多,秦和中原地带没有共同边界,来往的豫西走廊要穿过数百里山地,艰险狭促;齐国本土被渤海、泰山所挟,其兵力向中原方向的投送亦受到限制,只能在一个不够宽阔的正面来运动,难以展开。在争霸作战中,晋、楚两国分别抓住了齐、秦地理位置上的弱点,对它们加以遏制。

1. 楚之抑齐 。齐桓公死后,楚国乘齐与鲁、卫关系紧张,联鲁伐齐,攻占了齐国边境重镇谷邑,扶植齐反叛势力公子雍、易牙,使其居谷,并留兵助守 ,又让鲁国出师助戍卫地,将齐之兵力封闭于境内,无法染指中原事务,从而把黄河以南的郑、宋、鲁、卫、陈、蔡、曹、许诸国都纳入自己的势力,“天下几不复知有中夏”

2. 晋之抑秦 。献公初兴晋国时,广地略土,“兼国十九” 。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是抢先灭亡虢国(今河南省三门峡市附近),占领豫西走廊西端,关上了秦国东进中原的门户。公元前628年,秦军偷越殽函袭郑,即遭歼灭。公元前614年,“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 ,又把防秦的戍所向西推移。顾栋高曾评论晋灭虢国所产生的重要影响:“献公灭耿,灭霍,灭魏,拓地渐广。而最得便利者,莫如伐虢之役,自渑池迄灵宝以东崤函四百余里,尽虢略之地。晋之得以西向制秦,秦人抑首而不敢出者,以先得虢扼其咽喉也。”

3. 晋之抑齐 。晋对齐国的遏制手段有所不同,并非直接出兵占领其邻境,而是联合齐国进军中原必经的鲁、卫两邦,共同制齐。公元前592年,晋邀请鲁、卫、曹、邾四国之君在断道(今山西省沁县西)会盟,确定了联手对齐的方略。三年后,齐伐鲁取隆邑,复而伐卫。晋国立即出兵,会合鲁、卫、曹师在鞌(今山东省济南市北)大败齐军,迫使其求和。此后,晋国长期实行联鲁、卫以制齐的政策,鲁、卫两国畏惧齐之入侵,不得不附晋以求自安。《左传·昭公四年》载楚灵王在申召会诸侯,曾问郑相子产:“‘诸侯其来乎?’对曰:‘必来。从宋之盟,承君之欢,不畏大国,何故不来?不来者,其鲁、卫、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鲁,鲁、卫逼于齐而亲于晋,唯是不来。其余,君之所及也,谁敢不至?’”即表明了晋国对鲁、卫的政治影响。

通过军事、外交上的努力,晋国堵住了齐国出入中原的通道,将其扩张范围局限在较为荒僻的东方,远离繁盛富庶、交通便利的中原核心区域,无法和自己争夺霸权,使其只能做晋国的盟友和助手,从而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四)控制中原地带的枢纽地区

在军事地理学上,往往把位于某个作战地区核心、各方道路交会的“兵家必争之地”称为“枢纽地区”或“锁钥地点”。它是交战双方对峙争夺的热点,其得失对战争的结局影响甚大。如果率先夺取、控制这个区域,会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春秋军事家孙武在其兵法《九地篇》里,把这种敌、我与第三国接壤、道路四通的地区称为“衢地”,认为它具有最高的战略价值。若是先敌占领,就能得到中小诸侯的服从和支持,造成优势局面:“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为衢地。”春秋时期,中原地带领域辽阔,水旱路线交织如网,枢纽地区也并非一处,根据它们地理位置的重要程度,可以分成两类:

1. 郑、宋 。顾栋高曾言:“中州为天下之枢,而宋、郑为大国,地居要害,国又差强。故伯之未兴也,宋与郑常相斗争。逮伯之兴,宋、郑常供车赋,洁玉帛牺牲以待于境上,亦地势然也。” 在中原诸侯里,郑、宋两国受列强侵略的次数最多,罹祸最深,是争霸各方的首要征服对象。这两个国家位于东亚大陆的核心,郑国“西有虎牢之险” ,扼守豫西通道的东段出口,可以封锁两大经济区域华北平原与关中平原的交通往来,“北有延津之固,南据汝、颍之地” ;其国境临近晋、楚出入中原的重要门户——黄河南津与方城隘口,是这两个大国通商贸易、发兵交战的必经之地。“南北有事,郑先被兵,地势然也。” 无论哪一方控制了郑国,都会威胁对方的边境,形成军事压力,并给对方部队的调遣运动带来困难。“中国得郑则可以拒楚,楚得郑则可以窥中国。” 所以在春秋历史上,齐楚、秦晋、晋楚都为争夺郑国而发生过激烈的冲突。

宋国也处在几条交通干线会合的十字路口。楚与北方东部的大国齐、鲁的往来途径,是出方城隘口,东经召陵过陈(今河南省高丘市淮阳区一带)向东北行,经宋都睢阳(今河南省商丘市)而达鲁境,再到泰山以北的齐国。如《左传·宣公十四年》所载:“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过宋而不假道,以示对宋的蔑视与挑衅。宋国因长期与齐、晋结盟,故屡次受到楚国的进攻。

此外,晋国与东南吴国的联系路线,是由延津渡过黄河,也要经过宋国,越两淮、长江而至太湖流域。春秋后期,晋、吴结盟抗楚,两国使臣来往频繁,国君亦数次相会 。楚国对此深感威胁,故在公元前573年乘宋国内乱而出兵征伐,取其朝郏、幽丘、城郜、彭城,并纳宋国叛臣鱼石等人于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助以兵车三百乘戍守,企图切断晋、吴之间的交通线。晋国为了与吴保持联络,于次年会宋、卫、曹、莒、邾、滕、薛,共八国之师,攻克彭城,交还宋国。 公元前563年,晋国又会合诸侯联军,攻灭附楚妘姓小国逼阳(今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南),并将此邑给予宋国,以加强它的力量,确保这条交通路线的畅通。

郑、宋两国不仅地理位置重要,它们的国力在中原诸侯里也是较为强盛的,各有兵车千乘左右,在列强争霸作战中投向何方,至关重要。春秋的几次重大战役,城濮之战、邲之战、鄢陵之战是因为晋、楚争宋而起,而殽之战则缘于晋与秦争郑。至于齐、晋、楚各自出兵伐郑、伐宋的行动则不胜枚举。

在对郑、宋两国的控制方式上,诸强均不采取直接军事占领的做法。即使郑、宋城防陷落或濒于崩溃,已经唾手可得,强国也不肯将其灭为属县,建立自己的统治,而只是要求它们降服归顺,结盟确立从属关系,便收兵回国。如公元前630年,“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 ,但郑表示归降后,秦、晋便先后撤兵。公元前597年,楚师克郑,郑伯肉袒出降,楚庄王“引兵去三十里而舍,遂许之平” ,群臣建议灭掉郑国,“庄王曰:‘所为伐,伐不服也。今已服,尚何求乎!’卒去” 。公元前594年,楚师围宋九月,危在旦夕,宋君遣华元入楚师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 楚亦退兵与宋立盟而还,并未乘机灭宋。其主要原因是:郑、宋距离列强的统治中心区域较远,往来跋涉艰难,如楚大夫所言:“自郢至此(郑),士大夫亦久劳矣。” 两国疆域各数百里,亦不算小。如果直接占领,需要留驻大量军队来防御敌对强国的攻击和当地居民的反叛,并长途供应给养,这是当时列强无力承担的。若只留下少量军队监戍,则郑、宋国力又较强,起不到实际控制作用。例如,秦曾留下杞子、逢孙、杨孙三将率兵戍郑,“掌其北门之管” ,后来郑国下令逐客,他们无力抗拒,只得逃之夭夭。在这种情况下,列强不得不采取征服后收兵回国、遥控统治,待郑、宋受到敌人威胁,再出兵救援。由于郑、宋两国的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南北抗衡的争霸各方都不能容忍对手独据该地。所以自齐桓称霸后的百余年内,郑、宋频频受兵,被列强反复争夺,直到公元前546年,诸侯召开“弭兵之会”,约定郑、宋等中小国家两属晋、楚,轮流向它们朝聘纳贡,才算平息了战事。

2. 陈、卫 。此两国战略地位略逊于郑、宋,但也是交通枢纽,为列强所瞩目。它们的共同特点之一,是临近晋、楚两国出兵中原的通道门户,如“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货” 。陈国位居楚方城隘口之东,楚赴宋以至齐、鲁,要经过陈国。《国语·周语中》:“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韦昭注:“假道,自宋适楚,经陈也。”楚师北上伐郑,也要考虑用兵方向侧翼的安全,提防北方之敌从陈地西趋召陵,威胁方城隘口,断其粮道、归途。征服了陈国,楚国才能放心对郑、宋用兵。正如卓尔康所言:“陈、郑、宋皆在河南为要枢,郑处其西,宋处其东,陈其介于郑、宋之间。得郑则可以致西诸侯,得宋则可以致东诸侯,得陈则可以致郑、宋。”

晋、楚两国在作战中很重视对陈国的控制,如《左传·襄公四年》载魏绛向晋悼公说明,应与宿仇戎狄和好,集中兵力与楚争夺陈国,因为陈之归属影响中原诸侯对晋的叛从:“诸侯新服,陈新来和,将观于我。我德,则睦;否,则携贰。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悼公因而接受了魏绛“和戎”的建议。楚国为了争取陈国的服从,不惜杀掉施政大臣,见《左传·襄公五年》:“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

卫地“西邻晋,东接齐,北走燕,南拒郑、宋” ,与晋之南阳为邻,和延津渡口近在咫尺。卫国若与楚国结盟,就会威胁晋师南下中原的交通干线。晋国在没有控制卫国、保障其后勤与运兵路线的安全时,是不敢贸然渡河至郑、宋,与楚交锋的。如城濮之战时,晋军并未直接开赴前线,解除宋国所受的围困,而是先打败附楚的曹、卫两国,巩固了后方,才与楚军决战。顾栋高曾评论道:“晋文城濮之战,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盖欲为远交近攻之计,结卫以折晋之左臂,使晋不得东向争郑也。故晋文当日汲汲焉首事曹、卫,岂惟报怨之私,亦事势有不得不尔。晋欲救宋,则不得不先伐卫;晋欲服郑,则不得不先服卫,卫服而郑、鲁诸国从风而靡矣。盖卫踞大河南北,当齐、晋、郑、楚之孔道,晋不欲东则已,晋欲东则卫首当其冲。曹、卫以北方诸侯而为楚之役,天下几不复知有中夏,此晋之用兵所以不获已也。”

陈、卫的共同特点之二,就是都处于中原地带边缘,坐落在弧形中间地带两个相邻强国间的交通路线上。如卫介于齐、晋之间,“其曹、濮之地,与齐犬牙错互。宣、成之世,卫屡受齐师。每有齐师,则乞援于晋” 。自晋文称霸之后,卫附属于晋,成为晋国阻止齐兵进入中原的前线阵地。而陈介于吴、楚之间,弭兵之会以后,南北休战,吴、楚两国的战争愈演愈烈。春秋时期,长江航运尚在草创阶段,吴、楚交兵多由陆路,陈国因此屡受双方的攻伐争夺,叛属无常。例如《左传·哀公六年》载吴国伐陈,“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左传·哀公九年》曰:“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左传·哀公十年》曰:“冬,楚子期伐陈,吴延州来季子救陈。”

无论哪一方控制了陈国,都会使对手深感不安。如《左传·哀公元年》载:“吴师在陈,楚大夫皆惧,曰:‘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为了与吴国争陈,楚王不惜冒性命危险,《左传·哀公六年》:“秋七月,楚子在城父,将救陈。卜战,不吉;卜退,不吉。王曰:‘然则死也。再败楚师,不如死。弃盟,逃仇,亦不如死。死一也,其死仇乎!’……将战,王有疾。庚寅,昭王攻大冥。卒于城父。”

陈、卫两国最后的归属,则是由晋、楚平分秋色。城濮之战结束后,卫服于晋,楚不能越郑、宋而与之争。“自是以后,卫几同晋之鄙邑” ,疆土多被晋国侵蚀,其外交、军事也受到晋国操纵,晋之君臣视之同属县,见《左传·定公八年》载晋臣成何曰:“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杜注:“言卫小,可比晋县,不得从诸侯礼。”而陈国近于楚,距晋较远,晋国亦难以频繁出师与楚争陈,如《左传·襄公五年》记载:“楚子囊为令尹。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

晋国若想与楚争陈,必须先取得郑国的服属和支持,因为郑在晋、陈之间,为晋出师所必经,郑之国力又强于陈,它既能辅助晋军伐陈,又能单独对陈施加压力,逼其附晋。如《左传·文公十七年》载郑国大臣子家对晋卿赵宣子所言:“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杨注:“谓郑事晋殷勤,陈、蔡不敢专事楚。”弭兵之会以后,郑国中立,晋国无法对陈施以影响,只得听任楚国侵占。

(五)在中原地带建立军事据点

由于中原各邦在外交上多采取“唯强是从”的政策,强国来伐,即纳贡结盟,权且听命;待盟主收兵回国,则往往是“口血未干而背之” ,并不确守盟约。为了保障对中原属国的控制,诸强纷纷在其边境修筑城堡,留驻军队,构成近在的威胁,使它们不敢轻易叛盟。此种措施被称为“逼”,对待不肯服从又暂时无法攻克的小国,诸强也采取过这种做法。例如《左传·襄公二年》曰:“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召莱子,莱子不会,故晏弱城东阳以逼之。”《左传·襄公十五年》曰:“成叛于齐,武伯伐成,不克,遂城输。”杜注:“以逼成。”

晋国在与楚争霸的作战中,曾于郑国边境重镇虎牢筑城戍兵,迫使郑国屈服。见《左传·襄公十年》:“诸侯之师城虎牢而戍之,晋师城梧及制,士鲂、魏绛戍之。书曰戍郑虎牢,非郑地也,言将归焉。郑及晋平。”后来晋国又在伊洛上游的阴地(今河南省卢氏县)设置戍所,以大夫辖领 。公元前525年,晋出兵灭掉汝水北岸的陆浑之戎,后亦在其地筑城戍军,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杜注:“汝滨,晋所取陆浑地。”这是晋国在春秋时期军事力量南戍的极点。

楚国在这方面的举措最多,曾于方城之外广筑城池。其前期针对北方敌国,主要在郑国南境和陈、蔡所居的汝、颍流域筑城。可见: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

《左传·宣公十一年》:

令尹蒍艾猎城沂。(笔者注:沂在今河南省正阳县。)

《左传·昭公元年》:

楚公子围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犨、栎、郏,郑人惧。(笔者注:三城分别在今河南省鲁山县东南、新蔡县北及郏县。)

《左传·昭公十一年》: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

《左传·昭公十九年》载楚平王大城城父(今河南省宝丰县东),令太子建居之。并使令尹子瑕再度城郏,将周地属楚的阴戎迁至下阴(今湖北省老河口市西)。此时因吴国袭扰日甚,楚对北方收缩兵力,以防御为主,不再摆出进攻的态势,鲁国叔孙昭子闻讯曰:“楚不在诸侯矣,其仅自完也,以持其世而已。”

从晋、楚上述筑城的地点来看,分别散布于黄河以南及方城之外,是两国边境的屏藩,与山川等天然防线唇齿相依,不但对中原邻邦形成威胁,还掩护着本国的疆界,在军事上可谓一举两得。

楚国后期的筑城多是为了防御东边的强邻吴国,地点多在淮河及颍水流域。例如《左传·昭公四年》:

楚子欲迁许于赖,使斗韦龟与公子弃疾城之而还。……冬,吴伐楚,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咸尹宜咎城钟离,薳启疆城巢,然丹城州来,东国水,不可以城,彭生罢赖之师。(笔者注:赖在今湖北省随县东,钟离在今安徽省凤阳县,巢在今安徽省寿县南,州来在今安徽省凤台县。)

《左传·昭公十九年》:

楚人城州来。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楚子使薳射城州屈,复茄人焉。城丘皇,迁訾人焉。使熊相禖郭巢,季然郭卷。(笔者注:州屈在今安徽省凤阳县西,丘皇在今河南省信阳市,卷在今河南省叶县西。)

《左传·昭公三十年》载吴国二公子奔楚,楚王“使居养,莠尹然、左司马沈尹戍城之。……楚沈尹戍帅师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处之”。养在今河南省沈丘县,邻安徽省界首市;夷在今安徽省亳州市东南

弧形中间地带诸强在中原的筑城活动,主要是晋、楚两国;秦国无载,齐国甚少,和这两个国家受到晋国遏制有关。

(六)迁徙属国、降国

春秋诸强在争霸作战中,除了将本国的军队部署在有利的地理位置上,以满足攻防需要之外,还可以调遣另一种军事力量,即在政治上不太可靠的附属国、战败国及少数民族,根据战略的安排,将其君民迁出原有居住地,转移到其他区域。《春秋》《左传》中关于“迁”的记载很多,基本上都是在强国的逼迫下做出的。刘师培《春秋左氏传答问》曰:“《春秋》之例,自迁弗书,经书所迁,均逼于外势者也。许四迁,三由楚命。蔡迁迫于吴,邢、卫之迁迫于狄。”有些诸侯国甚至被盟主强制迁徙了许多次。例如,“许国本来在现在河南的许昌市东,它始迁于叶,为现在河南叶县,在楚国方城之外。再迁于夷,在现在安徽亳县东南。三迁于荆山,在现在湖北中部。四迁由荆山复归于叶。五迁于析,在现在河南内乡县西。六迁于容城,在现在叶县西北。辗转迁徙最后归于方城之外”

从那些国家、民族迁徙的方向、位置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驱逐 。征服者占领对方的城邑后,将原有的君民驱赶出去,任其所往,不安排迁移地点。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做法,战胜国重新安排占领的土地,并不打算在经济、军事上利用被征服邦国、民族的人力资源。下文以齐国、晋国、吴国为例。

(1)齐国。 《春秋·庄公元年》:“齐师迁纪郱、鄑、郚。”杜注:“无传,齐欲灭纪,故徙其三邑之民而取其地。”杨伯峻注:“郱、鄑、郚为纪国邑名,齐欲灭纪,故迁徙其民而夺取其地。郱音瓶,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安丘市西。鄑音赀,故城当在今山东省昌邑县西北二十里。郚音吾,故城当在今安丘市西南十里。”

《春秋·闵公二年》:“春正月,齐人迁阳。”杨伯峻注:“阳故城在今山东沂水县西南,此盖齐人逼徙其民而取其地。”

(2)晋国。 《国语·周语中》载公元前635年,晋出兵平定周室内乱,“王至自郑,以阳樊赐晋文公,阳人不服,晋侯围之。仓葛呼曰:‘王以晋君为能德,故劳之以阳樊,阳樊怀我王德,是以未从于晋。谓君其何德之布以怀柔之,使无有远志?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晋侯闻之,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阳民”。韦昭注:“放令去也。”

其事又见《左传·僖公二十五年》:“阳樊不服,围之。苍葛呼曰:‘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谁非王之亲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杨伯峻注:“出者,放之令去也,取其土地而已。”

(3)吴国。 《左传·昭公三十年》载吴师灭徐,“徐子章禹断其发,携其夫人以逆吴子”。此举表示徐人愿意改俗为吴国臣民 ,但是吴王不予接受,迫其离去:“吴子唁而送之,使其迩臣从之,遂奔楚。”

2. 内迁 。将服属邦族居民向宗主国的领土方向迁移,以便加强控制。这类迁徙还可以细分为两种:

(1)入境。 由境外迁至宗主国境内,往往是人烟稀少的荒僻之地,可以利用他们来开发本土的资源,增强国力。其情况分述如下:

甲、楚国。楚在春秋灭国最多,经常采取内迁的措施,如《左传》所载楚之迁权、鄀、罗、赖、阴戎、蔡等。楚国内迁诸侯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灵王时期,《左传·昭公十三年》载:“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杜注“灭蔡在(鲁昭公)十一年,许、胡、沈,小国也;道、房、申,皆故诸侯,楚灭以为邑”,然后把它们徙至境内。杨伯峻注:“道,国名,其故城当在今河南确山县北,或云在息县西南。”“胡,妫姓,故国在今安徽阜阳市及阜阳县;沈,姬姓,故国在今河南沈丘县东南沈丘城,即安徽阜阳市西北。……房,故国,在今河南遂平县治。申,姜姓,故国,在今河南南阳市北,荆即楚。”

乙、晋国。晋对部分境外降服的邦族也采取了迁移内地,就近监管并使之开荒辟土的做法。如惠公时曾徙姜戎于晋国南鄙,见《左传·襄公十四年》。公元前563年,晋率诸侯联军灭逼阳(东夷小国),《左传·襄公十年》载:“以逼阳子归,献于武宫,谓之夷俘。逼阳,妘姓也。使周内史选其族嗣,纳诸霍人。”杨伯峻注:“霍人,晋邑,在今山西省繁峙县东郊,远离其旧国,防其反叛。”

公元前520年,晋国出兵灭掉位于今河北省晋州市的白狄鼓国 。《国语·晋语九》载晋灭鼓后,迁其故君与臣属于晋国南境垦殖:“既献,言于公,与鼓子田于河阴,使夙沙釐相之。”韦昭注:“河阴,晋河南之田,使君而田也。”

不过,从春秋历史发展趋势来看,上述内迁的情况越来越少,楚平王甚至把原来迁入楚境的许、胡、沈、道、房、申等小国全部遣出境外

(2)近境。 此种迁徙的移动方向与前一种相同,区别在于被迁邦族并不进入宗主国境内,只是靠近其边境。这种措施的目的在于使被迁者易于获得盟主的军事支援,避免或减轻敌对国家的侵害。以楚之属国为例,计有顿、许、徐、潜等,见《汉书》卷28《地理志》汝南郡“南顿”条及注,《水经注·颍水》及《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成公十五年,昭公三十年、三十一年。

吴国迁蔡亦是一例,见《史记》卷35《管蔡世家》:“楚昭王伐蔡,蔡恐,告急于吴。吴以蔡远,约迁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许,不与大夫计。吴人来救蔡,因迁蔡于州来。”《史记索隐》:“州来在淮南下蔡县。”

从表面上看,上述事例有一些是被迁国自己提出来的,但宗主国同意其向内迁移,靠近边境,是经过仔细考虑,认为符合自身的利益需要才答应的。这样做除了便于出兵救援,还加强了对这些属国的控制,杨伯峻先生曾这样评论楚国迁许至叶的行动:“此后,许为楚附庸,晋会盟侵伐,许皆不从;楚有事,许则无役不从。” 另外,宗主国还可以利用这些小邦来骚扰、牵制敌国。如《左传·襄公四年》载:“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故陈人围顿。”杜注:“间,伺间缺。”

3. 徙边 。被迁邦族从宗主国的域内徙至境外,或者从其境外的某处迁到另一处。从迁移地点来看,分成以下几种:

(1)迁往宗主国与中原交界的地域。 如晋国曾向周室所在的伊水流域迁徙陆浑(允姓)之戎,见《左传·僖公二十二年》:“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杜注:“允姓之戎,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号,至今为陆浑县也。”《左传·昭公九年》亦载周使詹桓伯辞于晋曰:“先王居梼杌于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使逼我诸姬,入我郊甸,则戎焉取之。”实际上晋国是将允姓诸戎布置在对楚作战的前沿,成为防御楚师北上的一道屏障。楚庄王争霸中原时,就曾出兵伐陆浑之戎,并问鼎于周室。 但后来陆浑之戎慑于楚国的胁迫,不再坚持为晋卖命,采取了两面敷衍的投机政策,因而在公元前525年被晋国派兵袭灭。《左传·昭公十七年》载:“(九月)庚午,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于楚也。”

又如许国在楚灵王时被内迁于荆(楚国境内),平王时又令其迁叶(今河南省叶县南),《左传·昭公十八年》载王子胜言曰:“叶在楚国,方城外之蔽也。”杜注:“为方城外之蔽障。”也是用许进驻防备晋、郑等国南侵的前哨阵地,保护楚国的方城隘口。

(2)迁往弧形中间地带诸强交界的边境。 如晋国迁原,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冬,晋侯围原,命三日之粮。原不降,命去之。……退一舍而原降。迁原伯贯于冀,赵衰为原大夫。”原在今河南省济源市北,南遮孟津渡口。而冀在今山西省河津市东北,与秦国隔黄河相对。晋国此举是用自己的亲信来统辖这个通往中原的要地,而把原伯及族众置于受秦威胁的边境充当防盾。

楚也曾多次向与吴国交界的淮河流域迁徙属国,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楚子使薳射城州屈,复茄人焉。”杨伯峻注:“据高士奇《地名考略》,州屈在今安徽省凤阳县西。茄音加,近淮水小邑。”许国原居叶,被楚迁至夷(今安徽省亳州市东南)。《左传·昭公九年》载:“二月庚申,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取州来、淮北之田以益之,伍举授许男田。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迁方城外人于许。”杨伯峻注:“楚有两城父,此所谓夷城父,取自陈。……州来即今安徽凤台县,亦在淮水北岸。淮水范围甚广,疑此仅指凤台至夷一带。”

四年后,许国又自夷地复迁回叶。王子胜认为许与郑国有宿仇,居于楚邑,容易引起晋、郑的侵袭,建议将许迁出楚境,平王同意,于是把许迁到秦楚交界的析(今河南省淅川县)。见《左传·昭公十八年》:“楚左尹王子胜言于楚子曰:‘许于郑,仇敌也,而居楚地,以不礼于郑。晋、郑方睦,郑若伐许,而晋助之,楚丧地矣。君盍迁许。……土不可易,国不可小,许不可俘,仇不可启,君其图之!’楚子说。冬,楚子使王子胜迁许于析,实白羽。”

以上两种迁徙,主要是出于军事防御的考虑,将服属的诸侯或少数民族安置在境外,作为藩屏。这种战略部署可以上溯到三代,是古老的政治传统。可见《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沈尹戍所言:“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尽量让“非我族类”的势力在前线先行迎敌,以节省、保护自己的兵力。与此相似的措施还有将政治上不信任的本国贵族或敌国降臣置于边境,迎击入侵,承担最危险的军事任务。例如晋国骊姬欲立己子为嗣,就说服献公让公子“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 ,守边御狄。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国内乱,大臣庆封奔鲁,“既而齐人来让,奔吴。吴句余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于其旧”。杨伯峻注:“朱方,今江苏镇江市东丹徒镇南。”吴国的意图是以庆封御楚,后竟为楚师所灭。见《左传·昭公四年》:“秋七月,楚子以诸侯伐吴,宋大子、郑伯先归,宋华费遂、郑大夫从。使屈申围朱方,八月甲申,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

吴公子光刺杀王僚,即位之后遣使捉拿领兵在外的烛庸、掩余(或作“盖余”),“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使居养,莠尹然、左司马沈尹戍城之;取于城父与胡田以与之,将以害吴也”。《史记》卷31《吴太伯世家》则载楚封二人于淮南之舒地,后亦遭到吴军进攻,被杀:“吴公子烛庸、盖余二人将兵遇围于楚者,闻公子光弑王僚自立,乃以其兵降楚,楚封之于舒。……三年,吴王阖庐与子胥、伯嚭将兵伐楚,拔舒,杀吴亡将二公子。”

(3)迁往诸强与周边地带交界之处。 《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楚师克郑,郑伯出降时言:“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怀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听?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滨,亦唯命;其翦以赐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春秋时征服者处置亡国君民的手段之一,就是将他们迁到偏远的化外之地,或驱往接近周边的地带。这样做在经济上可以利用被迁邦族来开荒拓境;在政治上,考虑到他们如果留在战胜国与中原或强邻的交界地段,则容易与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发生叛乱。迁往周边地带,就使他们和自己的强敌失去直接联系;当地生活环境恶劣,也会限制其经济发展与人口繁衍,从而削弱被迁邦族的力量。即便发生叛乱,造成的威胁也不大。下文以楚为例,介绍这种迁徙的情况。

麇,亦作“麋”,其国原在陕南汉中。《左传·文公十一年》:“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于防渚。潘崇复伐麇,至于锡穴。”杜注:“防渚,麇地。”“锡穴,麇地。”《汉书》卷28《地理志》汉中郡锡县本注曰:“莽曰锡治。”颜师古注:“应劭曰:音阳。师古曰:即春秋所谓锡穴。”《水经注·沔水》:“汉水又东合甲水口,……又东径魏兴郡之锡县故城北,为白石滩。”小注:“县故春秋之锡穴地也,故属汉中,王莽之锡治也。”何浩先生考证道:“麇国当在今白河至郧县一带,或者说是今白河、郧西、郧县、房县之间。其中心区域在汉水以北,其南境伸入汉水以南的今房县北境。” 后被楚灭亡,南迁至今湖南岳阳。《通典·州郡典》巴陵郡“岳州”条即称岳阳为“麇子国”,又见于《太平寰宇记》。

蔡,春秋前期国都在蔡(今河南省上蔡县)。公元前531年,蔡灵侯被楚诱杀于申,国灭。两年后复国,蔡平侯迁于新蔡(今河南省新蔡县);昭侯时迁于州来(今安徽省寿县北),称为“下蔡”。《史记》卷35《管蔡世家》记载,蔡侯齐四年灭于楚。但是程恩泽根据《战国策·楚策》《荀子·强国》《淮南子·道应训》等史料,考证出蔡国实际上被楚由下蔡迁到其西部边境山区,称“高蔡”,最终在蔡圣侯时被楚令尹子发率兵灭掉

罗,初被楚由今湖北宜城迁到枝江,后又徙至湖南长沙。见《汉书》卷28《地理志》长沙国“罗县”条,颜师古注:“应劭曰:楚文王徙罗子自枝江居此。”又见《水经注·江水》:“(江水)又东过枝江县南……(注:其地夷敞,北据大江,江汜枝分,东入大江,县治洲上,故以枝江为称。《地理志》曰:江沱出西南,东入江是也。其民古罗徙,罗故居宜城西山,楚文王又徙之于长沙,今罗县是矣。)”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7《春秋列国都邑表》曰:“今湖广襄阳府宜城县西二十里有罗川城,又荆州府枝江县、岳州府平江县皆其所迁处。”

(七)与争霸对手的邻国结盟,迫使敌人两面作战

弧形中间地带的诸强彼此间势均力敌,要想单独打败对手、摘取霸主的桂冠,是相当困难的。此外,在南北对抗的形势下,齐、晋与吴、楚之间被中原地带分隔,没有领土接壤,互相的交锋需要长途跋涉,费时劳苦,大军的粮草物资供应也很难解决。如果能够和敌国的邻邦结盟,在两条战线上进攻对手,这样既改变了双方的力量对比,又会造成敌人兵力分散、顾此失彼,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因此,这种战略在春秋诸侯的争霸斗争中获得了广泛的运用,具体情况分述如下:

1. 晋合秦、齐以败楚 。晋文公与楚争霸时,先联合秦国出师以伐鄀,从侧翼袭击楚国,取得了攻克商密,俘获楚军子仪、子边的胜利 。晋兵在城濮与楚决战时,亦有齐国的归父、崔夭、秦小子慭领军相助,促成其获胜。

2. 楚与秦结盟抗晋 。秦国在殽之战后与晋反目为仇,楚国则乘机与秦联盟,“嫁子取妇,为昆弟之国” 。如秦《诅楚文》追述:“昔我先君穆公与楚成王,是僇力同心,两邦若壹,绊以婚姻,袗以斋盟。”他们进行了一系列军事合作,楚国从中获益甚多。例如:

(1)秦军长期袭扰晋国西境,牵制和削弱了晋的兵力,有助于楚国在中原地带开展争霸作战行动。

(2)秦国还曾直接派兵协同楚师进攻中原,如公元前547年,秦楚合兵侵郑

(3)楚国几次遇到危难,得到秦军的有力支持。如公元前611年,“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群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 。而秦国出师会合楚人灭庸,消除了重患。公元506年,楚军惨败柏举,吴师长驱入郢,楚国危在旦夕,秦亦派子蒲、子虎率兵车五百乘救楚,击退吴师,扭转了战局,使楚国收复失地。

3. 晋联齐、吴以制楚 。秦楚结盟后,晋国腹背受敌,陷于被动;终在邲之战中惨败于楚,丢掉盟主地位。事后晋国总结教训,调整战略部署,积极与其他大国结盟,共同对付楚国。

(1)联齐。 晋国在文公去世以后,西与秦国交恶,东与齐国的联系也日趋淡漠。邲之战失利,晋国霸业被楚取代,和失去齐国的支持也有一定关系。赵孟何曾就此论道:“自晋文公卒,齐不复从晋盟,晋是以不竞于楚,而历三君,问不及齐。齐,东方大国也,晋不得齐,则诸侯不附。” 楚国为了孤立晋国,亦与齐通使结好。 晋国为了扭转不利的局面,对齐采取了软硬兼施的手段。一方面,伙同鲁、卫、狄人,在鞌之战中打败齐军,迫使齐与楚绝交,转而支持自己;另一方面,为了笼络齐国,又逼鲁国割汶阳之田予齐。此后齐国多次参加晋国主持的盟会,并派兵助师伐秦、伐郑,为晋厉公、悼公的复霸做出了贡献。

(2)通吴。 晋景公派楚降将巫臣出使吴国,帮其训练军队,并怂恿吴攻楚。“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 ,开辟了另一条对楚战线。此后,楚国频繁出兵应付吴之袭扰,疲于奔命,难以再投入大量兵员、财力与晋国在中原逐鹿了。

4. 楚联越击吴 。“弭兵之会”以后,晋、楚平分霸权,在中原休战;而楚国与东邻吴国的交兵却屡遭败绩,继柏举之战失利、郢都弃守之后,公元前504年楚国水陆两军又受吴国重创,被迫迁都于鄀(今湖北省宜城市东南)以避其锋 。为了减缓吴国的军事压迫,楚与太湖之南的越国结盟,挑动它在背后袭击吴境,牵制吴军。楚王曾娶越女。《史记》卷40《楚世家》载昭王领兵救陈御吴时患病,死于军中,楚大臣相谋,“伏师闭涂,迎越女之子章立之,是为惠王”。《史记集解》服虔曰:“越女,昭王之妾。”楚国群臣立庶出之子为君,主要考虑其母是越人,想以此来发展两国的盟友关系,共同对吴作战。

另外,辅助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打败吴国的两位股肱之臣范蠡、文种都是楚人,还出任过要职。《史记》卷41《越王勾践世家》《正义》引《吴越春秋》曰:“大夫种姓文名种,字子禽。荆平王时为宛令。”“(范)蠡字少伯,乃楚宛三户人也。”二人由楚至越后主持军政事务 ,《史记》卷41《越王勾践世家》载:“(勾践)欲使范蠡治国政,蠡对曰:‘兵甲之事,种不如蠡;填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于是举国政属大夫种。”越本是蛮夷小邦,能够在二十余年内富国强兵,灭亡吴国,范蠡、文种二人居功甚伟,楚国亦因此除掉了心腹大患。 o3wROgYek+/prdSzLGVAbkrUjOLvGCkNZ00+2K5E4oI0DGQSaXpyBekCZ/uJ5k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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