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予本书以应有的价值。这是一个尽含苦涩渣滓的果实,宛似荒漠中的药西瓜。药西瓜生长在石灰质地带,吃了非但不解渴,口里还会感到火烧火燎,然而在金色的沙上却不乏瑰丽之态。
我若是把主人公当作典范,那就得承认我写得很不成功。即使少数几个人对米歇尔的这段经历感兴趣,也无非是疾恶如仇,要大义凛然地谴责他。我把玛丝琳写得那么贤淑并非徒劳,读者不会原谅米歇尔把自己看得比她还重。
我若是把本书当作对米歇尔的起诉状,同样也不会成功,因为,谁对主人公产生义愤也不肯归功于我。这种义愤,似乎是违背我的意志而产生的,而且来自米歇尔及我本人,只要稍有可能,人们还会把我同他混为一谈。
本书既不是起诉状,也不是辩护词,我避免下断语。如今公众不再宽恕作者描述完情节而不表明赞成还是反对。不仅如此,甚至在故事进行之中,人们就希望作者表明态度,希望他明确表示赞成阿尔赛斯特还是菲兰特,赞成哈姆雷特还是奥菲莉亚,赞成浮士德还是玛格丽特,赞成亚当还是耶和华。我并不断言中立性(险些说出模糊性)是一位巨匠的可靠标志,但是我相信,不少巨匠十分讨厌下结论,准确地提出一个问题,也并不意味着推定它早已解决了。我在此使用“问题”一词也是违心的。老实说,艺术上无问题可言,艺术作品也不足以解决问题。
如果把“问题”理解为“悲剧”,那么我要说,本书叙述的悲剧,虽然在主人公的灵魂中进行,也还是太普通,不能限定在他个人的经历中。我无意标榜自己发现了这个“问题”,它在成书之前就已存在。不管米歇尔告捷还是败绩,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作者也不拟以胜败为定论。
如果几位明公只肯把这出悲剧视为一个怪现象的笔录,把主人公视为病人;如果他们未曾看出主人公身上具有某些恳切的思想与非常普遍的意义,那么不能怪这些思想或这出悲剧,而应当怪作者。我是说应当怪作者的笨拙,尽管作者在本书中投进了全部热情、全部泪水和全部心血。然而,一部作品的实际意义和一朝一夕的公众对它的兴趣,这两件事毕竟大相径庭。宁可拿着好货而无人问津,也不屑于哗众取宠,图一时之快。我以为这样考虑算不上自命不凡。
眼下,我什么也不想证明,只求认真绘制,并为这一画幅配好光亮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