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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介绍小人国居民的情况;他们的学问、法律和习惯;他们教育子女的方式。作者在该国的生活方式。他对某位贵妇人的辩护。

尽管我想以专文来描述这个帝国,但我还是希望概述一番,以满足某些读者的好奇心。正如当地居民的身高普遍在六寸以下,那里别的动物,以及植物和树木,也都严格遵守与之相称的比例。比如,最高的马和牛,其个头都在四至五寸之间,羊有一点五寸许。他们的鹅跟麻雀一般大小。依此类推直到最小的物体,小得我几乎都看不到了。不过,大自然却让小人儿们的眼睛匹配于其能够看到的一切对象,他们什么都看得真真切切的,只是不能看得太远而已。要说清他们对其附近的东西能看得多清楚,我试举一例。我曾经很高兴地看到,一个厨师在给一只苍蝇大小的百灵鸟捋毛,一个女孩在给一根我看不见的针穿一根我看不见的线。

他们最高的树大约有七尺高。我是指御花园里的那些树,我攥起拳头刚好可以够着那些树。其他的绿色植物也遵循同一比例。我就把这留给读者们自己去想象吧。

我只会简要地说一说他们的学问。许多个时代以来,他们学问的各个分支都已经很繁荣了,但其中书法是最特殊的,既不是从左写到右,像我们欧洲人那样,也不是从右写到左,像阿拉伯人那样,更不是从上写到下,像中国人那样,而是斜着写的,从纸的一个角写到另一个角,就像英国的女士们那样。

他们埋葬死人时,让死者的头径直朝下,因为他们认为,到一万一千月时,死者们都会复活。在那个时候,大地(他们认为是扁平的)会上下颠倒,因此,这么个葬法就会让死者复活时两脚直立了。他们当中有学识的人承认这个教义是荒谬的,但该实践却一直在继续,以随顺世俗大众。

有一些法律和习惯是这个帝国特有的。倘若它们不是跟我亲爱的祖国恰恰相反,我是会为其辩解几句,希望它们能够执行的。我首先要提到的,跟告密者相关。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在这里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是,如果被告能够在开庭时证明自己的清白,原告就会立刻被处死,落得个声名狼藉。清白的人还可以从原告的财产或土地中得到四项赔偿:损失的时间、经历的危险、被囚的艰辛、辩护的费用。倘若原告的资金不够,那大部分就由皇家来负担。皇帝还要公开显示对被告的恩宠,同时向全城宣告被告的清白。

他们将欺诈视为比偷窃更严重的罪行,因此少有不处以死刑的。他们认为,一般人只多留心,保持警觉,就能使自己的财物免于盗窃,但是老实人无法防范高级欺诈。既然人们总是必须进行买卖,交易就要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倘若允许欺诈,不加以处罚,诚实的生意人就会破产,骗子无赖却会得益。我记得,我曾经一度在皇帝面前为一个拐骗了主人大批钱款的犯人求情。他奉了主人的命令去收款,收了后却携款潜逃。我对皇上说,这不过是一种背信的行为,希望能减轻对他的刑罚。皇上觉得我替这种最应重罚的罪行说情,简直荒谬至极。我真是无言以对,只好回答说,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习俗。必须承认,我确实十分羞愧。

虽然我们通常把奖与罚称为使一切政府得以运转的两大枢纽,然而除了在小人国外,我却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国家将这个原则予以实行。不管是谁,只要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里严格地遵守了其国家的法律,就可以请求享受某种特权,根据他的品秩或生活条件,从专用基金里得到与此相称的一笔款项。他还可以获得“斯尼普尔”亦即守法者的称号,加在他的名字之上,但这个称号不能传给后代。当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只有惩罚而没有奖赏时,他们认为这是我们政策的大弊病。因此之故,在他们裁判厅里象征正义的女神长着六只眼睛,前面两只,后面两只,两侧各一只,表示审慎周到。她右手拿着一袋金子,袋口敞开,左手拿着一把宝剑,剑在鞘中,表示她更喜欢奖赏而不是惩罚。

在选人任职上,他们更重视优良的品德而不是卓越的才能。他们相信,既然政府是人类所必需的,那么,一般的中等之才便足以胜任各项职务。上天不会把公共事务变成一桩奥秘,只有一小撮天才才能领会,而且这般的天才一个时代也才出三个。他们认为,真理、正义、节制这类东西,是每个人都力所能及的。任何人只要践行这些美德,辅以经验和良好的意图,便足以为国家服务,当然还要加上一段时间的学习。不过,他们还认为,如果一个人缺德无行,即便他才高八斗也没有用,任何事务都不能交给这种危险的家伙去管理。如果一个人品行端正,只是由于无知才犯错,那他也至少不会像那些品质恶劣、存心腐败的人那样,给公众利益带来致命的后果。那些腐败分子能量巨大,不仅投机取巧,加倍地贪污,还能为自己的腐败进行辩护。

同样,不相信上帝存在的人也是不能够担任公职的。小人国的人认为,既然国君们都自称是上帝的代表,凭借上帝的权威行事,那么,他们任用不承认上帝权威的人就显得十分荒谬了。

大家应该明白,在谈到这些事以及下面我要提到的法律时,我指的都是其原初的制度,而不是其后来臭名昭著的腐败形式。这些人,因为人类的罪行而堕入了这种腐败。至于那些通过在绳上跳舞获得要职,或在御杖下又跳又爬以邀恩宠和勋章的行径,读者要晓得,这些都是由今上的祖父首先创设的,随着党派的逐步增加,这种行径达到了目前的高潮。

忘恩负义在他们看来是一桩死罪。我们在书上读到过,有些别的国家也有这样的法律。他们是这样想的:不管是谁,只要对他的恩人以怨报德,那么他也就必定是其他所有人的公敌,因为他从后者那里连恩惠都没有得到过,所以,这样的人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关于亲子之间的义务的观念,跟我们的极为不同。既然男女的结合建基于自然规律之上,那么,为了繁衍延续种族,小人国的人也必须有这种关系。他们认为,人类男女的结合就跟别的动物一样,是受了情欲的驱动,父母对子女的爱护也出自类似的自然规则。因此,他们从来不会认为,只因为父母亲生了孩子,孩子就必须对父母有什么义务。想一想人间生活的悲惨,生育本身既没有什么益处,也不是父母亲自己想要的,他们在寻欢作乐的当儿,心思哪里在生育上面呢!根据这一类理由,他们认为,子女的教育最不应该交托给父母亲,所以,他们在每个城镇里都建了公共养育院,除了村民和劳工,所有的父母都必须把自己已满二十个月的孩子送到那里接受教育,这么大的孩子他们认为可以初步受教了。学校分为好几种,跟不同的阶层和性别相配。他们有一些技巧娴熟的教师,可以让孩子们养成一种生活方式,既跟他们父母的等级相得益彰,也跟他们自身的能力和兴趣恰相吻合。我先说一说男校的情况,再讲女校的情况。

名门贵族子弟的男校,配备有庄重博学的教师及其助教。孩子们的衣食都简洁单纯。培养他们的原则是荣誉、正义、勇气、谦逊、仁慈、虔诚、对祖国的热爱。除了很短的吃饭睡觉时间,以及主要是身体锻炼的两小时娱乐外,他们总是处在一种有事可做的状态之中。四岁以前,有男仆给他们穿衣服,四岁以后就要自己着装了,而不管出身等级有多高。女仆们只做一些最粗贱的活儿,她们的岁纪大致相当于我们的五十岁。孩子们从来不许跟仆人们交谈,只准结成大大小小的团伙出去玩乐,并且总是有一位老师或其助教陪同。这样,他们就可以避免沾染上愚蠢邪恶的坏习气,像我们的孩子常常发生的那样。他们的父母每年只能看望他们两次,探望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他们可以在见面和告别时亲吻孩子。但这时旁边总是会站着一位老师,他不会允许他们说悄悄话,或表示爱抚,或带来玩具、糖果一类礼物。

每家孩子的教育和娱乐费如果逾期不交,将由皇帝派官吏上门征收。

普通绅士、商贾、小贩和手艺人子女的学校,也按类似的办法管理。只是那些准备去做生意的孩子在满十一岁时,就要出去做学徒,而那些贵族子弟则要继续学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这里的二十一岁。但在最后三年,各种管束也就慢慢地放松了。

至于女校,贵族家的姑娘所受教育跟男孩差不多,只是帮她们穿衣服的是严谨的女仆。在五岁学会自己穿衣服之前,总是会有一位教师或其助理陪同她们。倘若这些女仆被发现给姑娘们讲一些恐怖或愚蠢的故事,或像我们的女仆那样玩弄愚人的把戏搏姑娘们一乐,那就要被公开鞭打三次,绕城示众,被关上一年,然后被终生流放到国家最荒凉的地区去。因此,年轻女子们和男子一样,都以怯懦愚蠢为耻,鄙视一切超出整洁得体之外的个人打扮。我也看不出她们的教育因性别的不同而有什么差异,只是女子运动没有男子的那么剧烈罢了。她们要学习一些持家的规则,其研究的范围要稍小一些。她们的格言是,贵族人家的妻子总应该是一位理性而温驯的伴侣,因为她不会青春永驻。姑娘们十二岁就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这时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就会把她们领回家里。他们对教师千谢万谢,姑娘们和其伙伴们很少没有不流眼泪的。

在较低一级的女校里,孩子们接受了与其性别和身份相宜的各种工作的教育。那些想要做学徒的在七岁时就退学了,其余的则要学到十一岁。

把孩子交到这些学校的贫寒之家,除了每年要交低得不能再低的学费外,还须每月将收入的一小部分交给学校财务总监,作为孩子的一部分财富。因此,法律对父母们的花销有所限制。小人国的人认为,没有比父母们为了自己一时的情欲将孩子带到世上,却把抚养孩子的重担交给公众更不公正的了。至于贵族们,也要根据自己的条件,保证给每个孩子一笔款项。这些钱款总是会得到十分完善、至为公正的管理。

农民和劳工都在自己家里养孩子,他们的事情就是耕田种地,因此他们的教育对公众影响甚小。但是他们当中年迈生病的人会得到养老院救济,因为乞讨这种行业在该帝国是不存在的。

我在这个国家住了九个月又十三天,好奇的读者可能会想知道,我在那里是怎么过日子的。我天生有个搞机械的脑子,当时也为生活所迫,因此不得不用御花园里最大的树木为自己打造了一套足够舒适的桌子和椅子。我请两百个女裁缝给我缝制衬衫、床单和台布,全都用的是她们所能找到的最牢最粗的料子。即便如此,她们也还得把好几层叠缝在一起,因为即使是最厚的料子也比我们的上好麻布精细几等。他们的亚麻布通常一匹是三寸宽、三尺长。女裁缝们在我躺在地上时给我量尺寸,一个站在我脖子那儿,一个站在我腿肚那儿,各执一端地拉直一条粗线,再由第三个人用一根一寸长的尺子来量粗线的长度。接着她们量我的右手大拇指,量完后就不再量了。因为按照一种数学运算,大拇指的两周等于手腕的一周,脖子和腰之间也有类似的比例,加上我把旧衬衫铺在地上供她们做样子,她们做出来的衬衣非常合我的身。又同样地请了三百个裁缝为我缝制外衣,但他们另有一种量我尺寸的办法。我跪在地上,他们竖起一把梯子搭在我脖子上,一个人从这架梯子爬上来,将一根带铅锤的线从我的衣领那里垂直地放到地面,这正好就是我外衣的长度。不过,我的腰围和臂长却是我自己量的。外衣都是在我房子里缝制好的(因为他们最大的房子也放不下这么大的衣服)。衣服做成后,看上去就好像英国太太们做的百衲衣,只不过我的衣服通身一种颜色罢了。

照顾我饮食的厨师有三百个,为了方便,他们带了家人住在我房子附近的小茅屋里,每位厨师为我做两道菜。我用手拿起二十个侍者,把他们放在桌子上。另外一百多个侍者则在地面站着,一些端着肉,一些肩上扛着一桶桶的酒和其他饮料。我要吃东西时,在上面的侍者就会以一种很巧妙的办法,用一些绳索将食品吊上来,就跟我们在欧洲从井里提水一样。他们的一盘肉够我吃一大口,一桶酒也可以一饮而尽。他们的羊肉比我们的逊色,牛肉却可口至极。我曾吃过一大块牛腰肉,那么大,我不得不咬了三口才吃完,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我连骨带肉地把它一股脑儿地吃完了,就跟在我们国家吃掉一根百灵鸟的腿一样,服侍我的人看到这个情景,真是惊呆了。他们的鹅和火鸡我通常只是一口一口地吃,我必须承认,要比我们这里的好吃多了。至于他们的小家禽,我用刀尖一次就可以叉起二三十只来。

皇帝陛下听到我的起居情形后,有一天提出,想带皇后、年轻的王子和公主来跟我同享进餐的快乐——他喜欢这么说。他们当真来了。我把他们放在桌子上的御椅里,正对着我,侍卫在一旁站着。财政大臣弗林奈普也那样站着,手里拿着他那根白色的权杖。我注意到他时不时酸溜溜地看我一眼,对此我不予理会,只是比平时要吃得多,一是为了我亲爱的祖国,一是为了让朝廷叹服。我私下里觉得,陛下的这次驾临,给了弗林奈普一个在其主子面前算计我的机会。这位大臣一直在背地里与我为敌,表面上却对我爱护有加,这与他乖戾的本性格格不入。他向皇帝呈词,现在财政很不景气,他往下拨款都得大打折扣,国库券价值要比票面低百分之九才能流通,而我已经花去了陛下一百五十多万“斯普拉格”(他们最大的金币,有衣服上的亮片那样大)。从全局考虑,陛下最好还是找个合适的机会把我打发走。

我在这里须得为一位高贵夫人的名誉辩护一下,她因我而蒙受了不白之冤。财政大臣真是发神经了,连他的妻子他也猜忌起来。有人心怀恶意,竟然嚼舌头跟他说,他的夫人狂热地爱上了我。宫廷里一时流言蜚语满天飞,说她曾有一次私下里到过我的居所。我郑重声明,这纯属造谣污蔑,没有任何根据,夫人只不过乐意用完全天真无邪的坦诚和友谊对待我罢了。

我承认她是常到我家里来,但每次都是公开的,马车里也总是另外带着三个人,通常是她的姐妹和年轻的女儿,以及某个闺蜜,可宫里其他夫人也经常是这样的呀!我还可以请我身边的仆人作证,请他们说说,什么时候看到过我门口停着辆马车,却不知道里面坐着什么人的。每次有人来,总会有一个仆人先通知我,我则习惯于马上站在门边,在行礼之后,小心翼翼地把马车和两匹马拿到我手上(如果是六匹马,马夫总是解下其中的四匹),再放到桌面上。桌子周边我已经安了一道可拆卸的护栏,约五寸高,以防意外发生。我桌子上常常有四辆马车,里面坐满了人,我则坐在我的椅子上,把脸俯向他们。在我跟一辆马车中的人交谈时,马夫就驾着其余的几辆车在桌子上轻轻地绕圈子。我就在这样的倾谈中度过了许多心旷神怡的下午。但是现在我要挑战财政大臣,以及他的两个告密者(我点出他们的名字,让他们好自为之)克拉斯特利尔和德隆洛,要他们证明,除了我前面说过的内务大臣瑞尔德雷沙曾奉陛下之命来过外,还曾有什么人隐姓埋名地找过我。倘若不是这件事跟一位贵夫人的名誉紧密相关,我是不会在这里絮叨良久的,我自己的名誉倒是无足轻重。那时我的爵位是“纳达克”,财政大臣却不是。因为全世界都知道,他只是一个“格鲁姆格鲁姆”,要比我低一级,就像在英国侯爵要比公爵低一级一样。可是我承认,在朝廷上他的地位要高过我。这些虚假的消息——我是后来偶然得知的,具体怎么得知的这里不适合讲——使得财政大臣在好一段时间里给他夫人脸色看,对我就更坏了。尽管他最后还是醒悟了并且跟夫人和好如初,我却彻底失去了他的信任,并发现皇上也很快对我失去了兴趣,他实在太受制于这位宠臣了。 HM6KSq5hp4mgKp0vznUXqsSSKflFhS/ljiOX2lhelwzD48hpNLAjf2by/XNAUc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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