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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

L'écharpe de soie rouge
红绸围巾

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Marie émile Leblanc
(1864.11.11—1941.11.6)

生于法国鲁昂,年过四十才开始向报刊投稿,推出了十多部作品,长短皆有。1905年,他受创刊不久的《无所不知》之托,开始创作有罗宾登场的动作类作品,因好评如潮一举成为家喻户晓的人气作家。说起法国的推理作家,勒布朗是与加博里欧、鲍福(Fortuné du Boisgobey)、勒鲁(Gaston Leroux)齐名的黎明期大师。

亚森·罗宾!这位拥有大量假名的英雄时而以怪盗的身份示人,时而化身为名侦探。他在《奇岩城》《813之谜》等长篇作品中的抢眼表现已无须赘述,关于他的短篇也同样精彩。本作出自《亚森·罗宾的隐情》( Les Confidences d'Arsène Lupin ,1913),故事中的罗宾既是怪盗,又是名侦探。除此之外,罗宾系列的短篇集还有《侠盗亚森·罗宾》( Arsène Lupin, Gentleman-cambrioleur )、《亚森·罗宾智斗福尔摩斯》( Arsène Lupin contre Herlock Sholmès )、《钟敲八点》( Les Huit coups de l'horloge )等等。

——乱步评

一天早晨,高级督察加尼玛尔和往常一样出门前往法院。走到佩尔戈莱斯大街时,他注意到走在自己前面的人举止很是奇怪。

那人衣着寒酸,明明是十一月,却戴着草帽。每走五六十步,他都要停下来做些小动作,比如弯腰系一下鞋带、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杖……而每次停下的时候,他都会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块橘子皮,悄悄放在人行道的边缘。

也许这只是某种怪癖、某种幼稚的娱乐,谁都不会多看一眼。但加尼玛尔是一位敏锐的观察者,无法对眼前的一切无动于衷,不搞清事情的秘密缘由,他就不会心满意足。于是他立刻对那名男子开展了跟踪。

谁知当男子向右拐去,走上大军团大街时,督察发现他和一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交换了信号。男孩正沿着左手边的房屋行走。

又走了二十多米,只见那人弯下腰,撩起裤腿,留下一片橘子皮。与此同时,男孩停了下来,用粉笔头在路旁房屋的墙上画了一个白色的十字,再用圆圈把它圈起来。

两人继续前行。一分多钟后,他们又停下了。神秘男子捡起一枚别针,扔下一块橘子皮。男孩同时在墙上画了第二个十字,同样以白圈圈住。

“好家伙……”督察满意地沉吟道,思索起来。

(太可疑了……这两位到底有什么企图?)

那两人穿过弗里德兰大道和圣奥诺雷街,但没有发生任何值得额外注意的事情。

两人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把那套动作机械性地重复一次。不过显而易见的是,放橘子皮的男人总是在男孩选定做标记的房子之后才完成他的工作,而男孩也总是在看到同伴的信号之后才会在房子上做标记。

因此两人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协议。而高级督察也对这些他无意中发现的小动作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走到博沃广场后,男子犹豫片刻,然后似是下了决心,撩起裤腿两次又放下。见状,男孩在人行道边缘坐下,正对着在司法部门口站岗的哨兵,在石板上画了两个小十字和两个圆圈。

来到爱丽舍宫那个路口时,他们也进行了同样的仪式。只不过在总统官邸的哨兵来回走动的人行道上,多出了三个标记,而不是两个。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加尼玛尔心神不宁地喃喃自语,脸色苍白。他想起了自己的宿敌,罗宾。每每遇到诡异的情况,他都会想起那个名字……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督察险些拦住那两人细细盘问。但他太聪明了,不至于干出这种蠢事。而且放橘子皮的男人点了一支烟,那个男孩叼起一个烟头走向他,显然是想借个火。

两人交换了两三句话。然后男孩立刻把一个东西递给了他的同伴。在督察看来,那个东西——像是装在套子里的手枪。两人都弯腰对着那个东西,男子面朝墙壁,掏了六次口袋,做了几个疑似给枪装子弹的动作。

完事后,两人又走了起来,拐进苏雷内大街。督察冒着被他们察觉的风险,尽可能紧随其后。只见他们走进了一栋老房子的门道。房子共有四层,除了顶楼,其他窗户都放下了百叶窗。

督察赶紧跟上。门廊的尽头是宽阔的院子,院子内侧挂着住在那栋房子里的油漆工的招牌,左手边则是楼梯口。

他上了楼梯,刚到二楼便陡然加速,因为他听见顶楼传来了疑似打斗的声响。

冲到最后的楼梯平台一看,房门是开着的。督察走进去,竖起耳朵,听清楚之后立刻冲向传出声音的房间。冲到门槛时,他已是气喘吁吁。站住一瞧,却惊讶地发现那个放橘子皮的男人和男孩正拿着椅子砸地板。

就在这时,第三个人从隔壁房间走了出来。那是个二十八岁到三十岁模样的青年,留着短短的胡须,戴着眼镜,身着羊羔皮领的家居服,看起来像外国人,兴许是俄国人。

“早上好,加尼玛尔。”青年说道。

然后,他转向两名同伴。

“多谢了,朋友们。感谢你们成功完成了任务。这是我答应你们的酬劳。”

青年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纸币递过去,将两人推到外面,再背手关上两扇门。

“抱歉啊,请你原谅,”他对加尼玛尔说道,“我想和你谈谈……事出紧急。”

青年伸出了手,却见督察仍然愣在那里,面容因愤怒而扭曲,便夸张地感慨道:

“你似乎还不明白……事情不是一清二楚的吗?……我有急事找你啊……我能怎么办呢?”

接着,他又假装在回应对方的反驳:

“不不不,老伙计,话不能这么说。我要是写信或者打电话,你肯定不会来的……要么就是带着一个连队的人来。可我想单独见你啊。于是我心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吩咐那两个体面人当着你的面撒些橘子皮,画些十字和圆圈,把你引到这儿来。怎么啦?为什么你一脸困惑?怎么了?大概是没认出我吧。我是罗宾啊,亚森·罗宾……去你的记忆里翻一翻……难道这个名字没有让你想起什么吗?”

“混账!”加尼玛尔咬牙切齿道。

罗宾显得有些沮丧,用满是怀念的口吻说道:

“生气啦?嗯,一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了……我猜是因为杜格利瓦的事吧?我是不是应该等着你来抓我啊?……老天,我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我保证,下次一定……”

“好你个恶棍!”加尼玛尔怒骂道。

“实话告诉你,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呢。我告诉自己,‘我都好久没见到那善良的老胖子加尼玛尔了。他一看到我,肯定会撒腿冲过来!’”

加尼玛尔呆立了许久,纹丝不动。直到此刻,他才摆脱茫然自失的状态。他环视四周,又看了看罗宾,然后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差点朝罗宾冲去。他控制住自己,抓住一把椅子,坐了下去,似是突然决定要听听对方的解释。

“说来听听,”督察说道,“少说废话,我忙得很。”

“我要的就是这句话,”罗宾回答,“那就让我们谈谈吧。如此幽静的地方可不好找。这是罗什洛尔公爵名下的老宅。公爵从没在这里住过,不过他把这层楼租给了我,让我有幸与漆匠师傅住在同一屋檐下。我还有好几处类似的住处,都非常实用。在这里,我以俄国大贵族的面貌示人,而我的身份则是前内阁部长让·多布瑞尔先生……你也知道,我是不想惹人注目,所以才选了这种麻烦的职业……”

“这与我何干?”加尼玛尔打断了他。

“确实,我在浪费唇舌,你又公务繁忙。请原谅。我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的……就五分钟……那就切入正题吧……要来根雪茄吗?不用?很好,我也不想抽。”

罗宾也坐了下来,若有所思,用手指敲击着桌面,仿佛是在演奏钢琴。他缓缓道来:

“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那是温暖、快乐的一天,秋高气爽……你在听吗?……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不过,我是不是有必要带你回到亨利四世在位时,细细讲一讲新桥的由来?不,我不认为你熟知法国的历史。提起那些,只会让你更加困惑。所以你只需要知道,昨晚半夜一点左右,有个船夫驾船从新桥靠河左岸的最后一个桥洞下经过,当时他听到有什么东西落在驳船前方,发出一阵水声。那东西是从桥上扔下来的,扔它的人显然是为了让东西沉入塞纳河的河底。船夫养的狗狂吠着冲上前去。船夫走到船头一看,只见狗正用嘴扒拉一团报纸,报纸里裹着一些东西。船夫把没有掉进水里的东西搜集起来,走进船舱仔细检查了一番。结果很是耐人寻味。船夫恰好认识我的一位朋友,朋友便派人通知了我。于是今天早上,我被生生吵醒,知道了事情的始末,还拿到了船夫捡到的东西,就是这些。”

罗宾指着摆在桌上的物品说道。首先是报纸的碎片。然后是一个大号水晶墨水瓶,瓶盖上系着一条长长的线。还有一些玻璃的小碎片,以及被揉皱撕碎的软纸板。最后是一小块鲜红色的丝绸,带着一根材质与颜色相同的穗子。

“你看,这就是我们的证据,”罗宾继续说道,“都怪那条狗,弄丢了一些东西。如果所有东西都在,问题确实会更容易解决。不过在我看来,哪怕只有手头这些,只要稍稍调动头脑与智慧,问题便能迎刃而解。而这方面正是你的特长。你觉得呢?”

加尼玛尔面不改色。他可以忍受罗宾的啰唆,但他的尊严要求他不能回答一个字,甚至不能点头或摇头,因为这可能被认为是表达赞同或批评。

“看来我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啊,”罗宾全然不顾高级督察的沉默,继续说道,“我可以简单概括一下这些证物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案情。昨晚九点到午夜之间,有人用匕首捅伤了一名打扮艳丽的年轻女子,然后掐死了她。凶手是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戴着单片眼镜,经常出入赛马场。案发前,两人吃了三块蛋白糖和一个咖啡闪电泡芙。姑且能推测出这些吧。”

罗宾点了一支烟,抓住加尼玛尔的袖子说道:

“怎么样,督察,是不是吃了一惊?你以为在侦探推理这方面,外行人是不可能达到这种水平的。可你错了!罗宾堪比小说里的侦探,在推理方面宛若魔术师。你要我证明自己的推论?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简单得跟骗小孩的把戏一样。”

他一边论证,一边指着相应的物证,继续说道:

“我之所以断言案件发生在昨晚九点至午夜,是因为这张报纸的碎片上有昨天的日期,还印着‘晚报’。而且如你所见,报纸上贴着黄色的纸带。那是给提前订购的读者送报时才会用到的东西,而晚报总是由九点那班的邮递员送出的,否则就来不及了——所以案发时间在九点以后。之所以说凶手是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你仔细看,这块玻璃碎片的边缘有一个小洞,那正是单片眼镜的洞。而单片眼镜向来是贵族爱用的配饰。这就意味着有个衣冠楚楚的男人走进了蛋糕店。里面不是还有一些形似盒子的软纸板吗?上面还沾着一点蛋白糖和闪电泡芙的奶油。把这两种糕点放在一起是常有的事。然后,这位戴单片眼镜的先生提着糕点盒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这条鲜红的围巾足以证明她打扮得十分艳丽。见到她之后,出于某种未知的原因,男人先用匕首捅了她,然后用这条围巾勒死了她。督察,你大可用放大镜仔细看看。你会看到,丝绸上有一片颜色略深的污渍。这是匕首擦过围巾时留下的痕迹,那是沾了血的手擦出来的。行凶后,男人为了隐匿证据,从口袋里掏出订购的报纸。你看看这张碎片,便知这是一份赛马报纸。稍加调查,就知道是哪一份报纸了。然后,他又掏出了一根绳子。一查就知道,那是马鞭上的绳子。这两个事实可以体现出,凶手热衷于赛马,而且也会骑马。接着,他将打斗时破碎的镜片收集起来,再用剪刀剪下围巾被弄脏的那部分。一查便知,这是剪刀造成的切口。剩下的围巾应该还留在被害者攥紧的手中。之后,他把蛋糕店的纸盒揉成一团,顺便处理掉其他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好比那把刀。此刻,它们肯定都沉在塞纳河底。他把所有的东西裹在报纸里,用绳子捆好,再系上一个水晶墨水瓶增加重量,然后逃离现场。片刻后,包裹便落在了驳船跟前。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呵呵。我都说出汗了。怎么样,你有何高见?”

罗宾观察着加尼玛尔,揣摩自己这番长篇大论对督察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加尼玛尔依然保持沉默。

罗宾忍俊不禁。

“其实你心底里又是恼火,又是惊讶。而且你还产生了戒心——‘为什么罗宾那家伙要来找我?要是他不告诉别人,独自追捕凶手,说不定还能捞到点好处。’你肯定是这么想的。你的疑问确实合情合理。可是我没有时间啊。眼下我的工作非常繁忙,根本抽不出空来。伦敦和洛桑各有一起入室盗窃案,马赛的儿童调包案,还要拯救一位死神缠身的姑娘。这么多事情都落在了我的肩头。于是我心想:‘假如我把这桩案子交给善良的加尼玛尔呢?我已经帮他解决了一半,他有足够的能力查到底。这可是帮了他的大忙啊!这桩案子会给他带来多少美名啊!’”

“想到这里,我便说干就干。今早八点,我派那个拿着橘子皮的人等你出来。你也确实上钩了。到了九点,你便急吼吼地找了过来。”

罗宾站了起来,朝督察稍稍弯腰,盯着对方的眼睛说道:

“还有最后一点。我已经把整个故事都告诉了你。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被害者是谁了……恐怕她不是芭蕾舞演员,就是某家音乐厅的歌手。而凶手很可能住在新桥附近,十有八九是左岸。我把这桩案子送给你,放手去查吧。我只留下这一小片围巾。如果你想拼出一条完整的围巾,就把剩下的部分,也就是警方将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发现的那部分带来。如果你要来,那就等四个星期,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再来。那时,你肯定能在这里找到我。别担心,我没跟你开玩笑。而且我向你发誓,我刚才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你可以放心大胆地查。哦,对了,还有一点很重要:逮捕那个戴单片眼镜的家伙时,请务必小心,因为他是左撇子。那我就失陪了,祝你好运!”

罗宾一个转身走到门口,打开房门,不等督察打定主意便消失不见了。加尼玛尔这才回过神来,一个箭步追了出去,却立刻发现门把手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机关转不动了。他花了十分钟才打开门锁,又花了十分钟才拧开门厅的锁。当他连滚带爬冲下三层楼的时候,早已没有任何希望追上亚森·罗宾了。

而且督察也没打算追。罗宾让他产生了某种奇妙而复杂的情绪。其中包含着焦虑、怨恨、不由自主的赞美,以及一种模糊的直觉——任他如何努力,如何坚持不懈地调查,都不可能战胜这样一位对手。追逐罗宾是出于职责与自尊心,但他也一直在害怕自己会被那位可怕的神秘人蒙骗,在那些一心等着嘲笑他一败涂地的公众面前出丑。

尤其是关于红绸围巾的这件事,让他觉得十分可疑。整件事确实耐人寻味,可他想来想去都不觉得这一切是真的。而且罗宾的解释乍一听很是合乎逻辑,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经不起细细推敲。

“不,这肯定是一场恶作剧……”加尼玛尔心想,“尽是些想象和假设,没有任何依据。这招可骗不了我!”

来到金银匠河岸三十六号时,他已下定决心,就当早上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督察走上犯罪调查部的楼梯。这时,一位同事问道:

“见过部长了吗?”

“没有。”

“他刚才在找你,让你赶紧去一趟。”

“啊?”

“没错,快追过去吧。”

“他在哪儿?”

“伯尔尼街。昨晚那里出了桩凶杀案。”

“啊?被害者是谁?”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个音乐厅的歌手。”

加尼玛尔不禁喃喃自语:

“天哪!”

三十分钟后,加尼玛尔下了地铁,朝伯尔尼街走去。

被害者在演艺界以“珍妮·萨菲尔”的艺名为人所知。她居住的小公寓位于街边一幢房子的三楼。在一名巡警的带领下,高级督察穿过两间起居室,来到一间卧室。负责调查的地方法官、犯罪调查部的迪杜伊部长与验尸官都在。

才看了那房间一眼,加尼玛尔便觉毛骨悚然。因为他分明看见年轻的女性死者横躺在沙发上,双手紧紧攥着一块红绸碎布!她的上衣敞开,露出了一侧的肩膀,上面有两个伤口,周围有凝固的血迹。狰狞发黑的脸上,仍带着疯狂而骇人的表情。

刚完成检查的验尸官如此说道:

“我的第一个结论极为简单明了。被害者先被匕首捅了两刀,然后才被勒死。直接死因是窒息。”

“天哪!”加尼玛尔想起了罗宾的那番话,以及他对案件的预测,不禁再次喊道。

预审法官表示反对。

“但被害者颈部毫无皮下溢血的迹象。”

“勒死她的工具,”验尸官说道,“可能是她的丝绸围巾,留在这里的就是围巾的碎片。被害者为了保护自己,用双手紧紧攥着那条围巾。”

“可为什么只剩下了这一块呢?”法官问道。

“其余的部分可能沾上了血,所以被凶手带走了。用剪刀匆忙剪断的痕迹清晰可辨。”

“天哪!”加尼玛尔咬着牙发出第三次感叹,“罗宾那个混账明明没来过这里,可每件事都被他料中了!”

“那行凶的动机呢?”法官问道,“锁被砸坏了,橱柜也被翻得乱七八糟。迪杜伊部长,你们可有头绪?”

部长答道:

“我至少可以根据仆人的陈述提出一个假设。被害者因美貌而非她作为歌手的天赋而出名。两年前,她去了一趟俄国,并带回了一颗绝美的蓝宝石,据说是宫中贵人相赠。从那时起,人们便管她叫珍妮·萨菲尔 了。她以那件礼物为荣,不过为谨慎起见,她从未佩戴过它。因此我大胆推测,盗窃那颗蓝宝石也许就是犯罪的动机。”

“问题是,那个仆人知道宝石在哪儿吗?”

“不知道,也没别人知道。房间里的一片狼藉,也能体现出凶手同样不知道。”

“我们会找那个仆人问话的。”预审法官说道。

迪杜伊部长把高级督察拉到一边,说道:

“加尼玛尔,你的脸色好像不太对劲啊,怎么回事?莫非你已经有头绪了?”

“完全没有,部长。”

“真叫人头疼。我们部门必须漂漂亮亮地破一桩案子。近期发生了数起同类案件,却迟迟没能将犯罪分子逮捕归案。这一回,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把凶手揪出来……而且要快!”

“这案子不好办啊,部长。”

“不好办也要办!听我说,加尼玛尔。那个仆人说,珍妮·萨菲尔的生活很有规律。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她经常和一个人见面,每次都是她从音乐厅回来之后,也就是十点左右。而对方每次都要待到午夜时分才走。珍妮·萨菲尔声称:‘他是个有头有脸的人,想和我结婚。’这位有头有脸的男士采取了各种措施,生怕被人看见。经过门房时,他总会把大衣领子翻起来,压低帽檐,不让人看清他的脸。而珍妮·萨菲尔也总会在他现身之前,先把仆人打发走。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找到那个人。”

“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吗?”

“没有。我们的对手显然是一个非常难缠的恶棍。他制订了周密的计划,实施犯罪时也非常小心,确保自己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如能将他逮捕归案,那便是大功一件。靠你了,加尼玛尔!”

“靠我吗,部长?”督察回答道,“好吧,那我就查查看……查查看……我不会拒绝的,只是……”

加尼玛尔似乎非常激动,令部长吃了一惊。

“只是……”加尼玛尔继续说道,“只是我发誓……部长,我对天发誓……”

“发什么誓?”

“呃,没什么……到时候您就知道了,部长……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离开犯罪现场之后,加尼玛尔才把这句话说完。而且他抬高嗓门,狠狠跺脚,用火冒三丈的口吻说道:

“只是我对天发誓,我会用自己的方法逮捕罪犯,绝不依靠那个混蛋提供的任何一条线索!”

他一边咒骂罗宾,一边为自己被迫卷入此事大感愤怒。他决心靠自己的双手查个水落石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他试图在翻江倒海的头脑中厘清思绪,在混乱不堪的事实中发现尚未被任何人注意到的,也没有被罗宾发现的,通向成功的微小线索。

督察在一家酒馆匆匆用了午餐,然后继续漫步。走着走着,他突然愣住了,惊愕地停下脚步。因为他发现,自己正走在苏雷内大街那栋房子的门道上。几小时前,他才刚被罗宾引来。此时此刻,某种比督察的意志更为强大的力量再次将他带到了这里。问题的答案,还有关于真相的所有元素都在屋里。毕竟罗宾的推断是如此精准,他的推理是如此合乎逻辑,这般出色的洞察力甚至撼动了加尼玛尔的生命之源。除了从敌人留下线索的地方入手,别无他法。

督察没有再做抵抗,走楼梯上到四楼。房间的门敞开着。没人碰过证物。他把证物装进口袋。

从出门的那一刻起,他的推理与言行都是机械性的,都在幕后高手的操纵之下。除了服从,他别无选择。

如果认可罗宾的猜测,认定不知名的凶手住在新桥附近,那就意味着他有必要在新桥和伯尔尼街之间找到夜间营业的大型蛋糕店,因为那定是凶手购买糕点的地方。没过多久,他便找到了——在圣拉扎尔车站附近的一家蛋糕店,店员拿出的小纸盒与加尼玛尔手中的证物有着同样的材质和形状。此外,一名女店员记得她前一天晚上接待过一位绅士。绅士将头埋在皮草衣领中,但她清楚地看到了他的单片眼镜。

“第一条线索得到了证实,”督察心想,“凶手确实戴着单片眼镜。”

接着,加尼玛尔将赛马报纸的碎片拼起来,拿给报亭的人看。对方毫不费力地认出,那是《赛马画报》。加尼玛尔立刻前往出版《赛马画报》的报社,要求查看订购读者名单。他记下了所有住在新桥附近的人的姓名住址,尤其是罗宾强调过的住在左岸的人。

之后,他回到犯罪调查部,叫来五六个下属,下达必要的指示。

傍晚七点,最后一个下属带着好消息回来了。有一个叫普雷维耶的人订购了《赛马画报》,家住奥古斯丁码头的公寓二层。前一天傍晚,他穿着皮草斗篷出门时,去女门房那里取了他的信件和订购的《赛马画报》,直到半夜才回家。

这位普雷维耶先生有戴单片眼镜的习惯。他经常出入赛马场,名下也有几匹马,有时自己骑,有时则把马租出去。

调查进展神速,结果也与罗宾的预测完全吻合,以至于加尼玛尔在听下属汇报时几乎吓破了胆。他再一次深刻体会到了罗宾的出众才能。他活了这么多年,却从未遇到过洞察力如此出色、如此敏锐、如此机智的人。

督察去找迪杜伊部长。

“都准备好了。您有逮捕令吗?”

“什么?”

“我说,万事俱备,随时都可以逮捕凶手了,部长。”

“你查出杀害珍妮·萨菲尔的凶手是谁了?”

“是的。”

“可……怎么可能呢?快给我解释一下。”

加尼玛尔有些难为情,红着脸回答道:

“都是碰巧,部长。凶手把有可能对他不利的证物统统扔进了塞纳河,谁知包裹的一部分被人捡到了,交给了我。”

“是谁捡到的?”

“一个船夫,但他不肯透露自己的名字,怕惹上麻烦。但该有的线索都有了,查起来不费吹灰之力。”

督察描述了调查的经过。

“你管这叫碰巧!”部长无语地叫道,“还说查起来不费吹灰之力!你破过不少案子,这一次却是最精彩的!你就查到底吧,加尼玛尔,别有任何疏漏!”

加尼玛尔也想尽快解决本案。他带着下属亲自前往奥古斯丁码头,在疑犯的住处周围布置了人手。找女门房一问,才知道房客习惯外出就餐,但晚餐后会规规矩矩回家一趟。

果然如她所说,在九点不到的时候,她从窗口探出头来,向加尼玛尔发出信号。督察立刻轻吹警哨。只见一个头戴丝质礼帽、身披皮草斗篷的绅士正沿着塞纳河边的人行道走来。片刻后,他穿过马路,朝自家走去。

加尼玛尔上前说道:

“是普雷维耶先生吧?”

“没错,您是……”

“我为一事前来……”

不等加尼玛尔把话说完,普雷维耶便发现了督察那些躲藏在阴影中的下属,迅速退到墙边,与敌人面对面,背靠一楼一间拉着卷帘门的商铺门。

“退后!”他喊道,“我跟你没什么好谈的!”

他用右手挥着一根粗重的手杖,左手则滑向身后,似是试图打开店门。

加尼玛尔忽然想到,也许他会穿过那道门,通过密道逃跑。

“少说废话,”督察一边靠近,一边说道,“你已经是瓮中之鳖了……举起双手!”

加尼玛尔握住普雷维耶的手杖,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他想起了罗宾的警告:普雷维耶是个左撇子。他是在用左手掏枪。

督察立刻弯腰低头。他注意到对方突然动了。两声枪响震耳欲聋,却没有人被击中。

数秒后,普雷维耶的下巴吃了一记重拳,当场倒地不起。当晚九点,他被送进了拘留所。

加尼玛尔本就是声名显赫的神探,这场精准迅速的抓捕行动更是让他一战成名。舆论认定普雷维耶是之前一系列悬案的罪魁祸首,报纸则大力吹捧加尼玛尔的神勇。

审讯工作起初进行得非常顺利。首先,警方查出普雷维耶的真名叫“托马斯·德洛克”,前科累累。此外,虽然入室调查没有发现新的证据,但至少发现了一团与捆绑包裹的绳子相似的鞭绳,以及有可能造成与被害者相似的伤口的可疑匕首。

谁知到了第八天,情势急转直下。在律师的陪同下,一直拒绝回答的普雷维耶给出了非常明确的不在场证明——他表示,自己案发当晚身在富丽·贝杰尔剧院。

警方也确实在他的燕尾服口袋里找到了一张一等堂座票和一份演出节目单,上面都印有案发当天的日期。

“这肯定是你提前伪造的。”预审法官不肯轻易退让。

“那你们就想办法证明吧。”普雷维耶如此回答。

警方请证人前来指认。蛋糕店的店员回答,普雷维耶好像是那位戴单片眼镜的绅士。伯尔尼街的门房则说,普雷维耶似乎是那个经常来找珍妮·萨菲尔的男人。可谁都没有十足的把握。

因此预审没有得出任何确切的结论,也没有发现任何支持正式起诉的坚实根据。

法官把加尼玛尔叫来,道出自己的难处。

“我已经尽力了。没有牢靠的证据,我就是想起诉也没用啊。”

“可是法官大人,普雷维耶肯定是有罪的啊!如果他不是凶手,又何必要拒捕呢!”

“他说他以为自己遭到了歹徒的袭击。他坚称自己从未见过珍妮·萨菲尔。事实上,我们也找不到一位证人来反驳他的说法。而且,就算蓝宝石真的失窃了,我们也没有在他的住处找到赃物。”

“可蓝宝石也没有出现在别处啊!”加尼玛尔插嘴道。

“话是这么说,可我们不能用这个当证据来指控他啊。加尼玛尔,你很清楚我们此刻最需要的是什么。刻不容缓——我们需要那条围巾的另一半!”

“另一半?”

“没错,它显然是被凶手带走的。之所以要带走,是因为围巾上有他的血手印。”

加尼玛尔没有作答。早在几天前,他便预感到问题终将归结于这一点。没有其他用得上的证据。只要有那条红绸围巾,就能证明普雷维耶的罪行。而加尼玛尔的立场也要求他这么做。是他逮捕了普雷维耶,也因此名声大噪,成了犯罪分子最害怕的敌人。如果普雷维耶被无罪释放,他定会沦为世人的笑柄。

不幸的是,唯一不可或缺的证据在罗宾手上。怎样才能拿到它呢?

加尼玛尔多方寻找。他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新的调查工作中,为伯尔尼街之谜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他调动了十个下属,拼命寻找那颗不知所终的蓝宝石。

十二月二十七日,预审法官在法院的走廊拦住督察。

“怎么样啊,加尼玛尔,有什么进展吗?”

“没有,法官大人。”

“那我只能撤案了。”

“请您再等一天!”

“为什么?我们需要围巾的另一半,你有吗?”

“明天就能拿到了。”

“明天?”

“是的,但您得把您手上的那一半借给我。”

“借给你以后呢?”

“我向您保证,有了那一半,我就把整条围巾带回来。”

“好。”

加尼玛尔来到法官的办公室,拿到了那块碎布。

“可恶,岂有此理!”加尼玛尔喃喃咒骂道,“我一定要把那件证物拿回来……只要罗宾有胆量遵守约定。”

其实加尼玛尔心底里对罗宾的胆量毫不怀疑,而这正是令他烦躁的地方。为什么罗宾非要见他不可?在这种情势之下,他究竟有何目的?

焦虑在他心中燃起愤怒与仇恨的火焰。加尼玛尔决心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范措施——不仅要防止自己落入陷阱,还要利用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引敌人上钩。第二天正是罗宾指定的见面日期,十二月二十八日。加尼玛尔花了一整晚研究苏雷内大街的那栋老宅,确定除前门外没有其他出口。他告诉下属,自己要开展一场危险至极的抓捕行动,并带着他们奔赴了战场。

加尼玛尔让下属们在一家咖啡馆里待命。他所下达的指示非常明确:如果他出现在老宅四楼的某个窗口,或者没有在一小时内回来,下属们就直接攻入老宅,逮捕所有试图离开的人。

督察检查了手枪的状态,并确定自己可以迅速把枪掏出口袋,然后才上了楼。

见屋里的一切都与自己离开时别无二致,加尼玛尔很是惊讶。门敞开着,锁还是坏的。确定客厅的窗户面朝街道之后,他去公寓的另外三个房间瞧了瞧,却一个人都没找到。

“罗宾这是怕了啊……”他不无满意地喃喃道。

“别傻了。”身后竟有声音传来。

回头望去,只见一位老者站在门口,身着漆匠的长罩衫。

“不用找了,是我,罗宾。今天一早,我就去漆匠那儿干活了,现在刚好是用餐的时间,所以我就上楼来了。”

罗宾带着快活的微笑打量了加尼玛尔一会儿,然后说道:

“哎呀,拜你所赐,我在漆匠那儿吃了不少苦头。不拿你的十年寿命来换就太划不来了,只可惜我是这么喜欢你。想什么呢,伙计?我不是都条理清晰地告诉你了吗?从头到尾,关于案件的每个细节,都跟你说得清清楚楚,不是吗?我是不是还帮你破解了围巾之谜?我早就说了,我的推论是没有漏洞的,链条上没有一个缺失的环节……不过,这是多么高明的杰作啊,多么精准的重构啊,加尼玛尔!从发现罪案,到你来这里寻找证据,无论是发生过的一切,还是将要发生的一切,都被我敏锐的直觉所洞察了。这是多么值得惊叹的洞察力啊!你把围巾带来了吧?”

“带了,半条。另一半在你手里吧?”

“就在这儿。让我们拼拼看。”

两人将两块绸布铺在桌上。剪刀造成的切口完全吻合。布料的颜色也一模一样。

“但这应该不是你此行的唯一目的,”罗宾说道,“你最想知道的是围巾上有没有血迹。随我来,加尼玛尔,这里不够亮。”

他们走进面朝内院的隔壁房间,这里确实更亮一些。罗宾把他的那块布贴在窗玻璃上。

“看。”他一边给加尼玛尔腾地方,一边说道。

督察高兴得手舞足蹈。五根手指和手掌的印记清晰可见,铁证如山。凶手用沾满鲜血的手,用那只捅伤珍妮·萨菲尔的手抓住了这块布,把围巾绕在了她的脖子上。

“而且这是左手的手印,”罗宾提醒道,“所以我才会向你发出那样的警告。说穿了也就没什么不可思议的了。你当我是聪明人还可以接受,当我是巫师,我可受不了。”

加尼玛尔迅速将那块绸布塞进口袋。罗宾没有异议。

“没问题,那块布就送给你了。你若开心,我心里也舒坦。你看,这次的事情没有任何圈套……只有我的一片好心……只有朋友对朋友、伙伴对伙伴的善意……而且我承认,还有那么一点点好奇心……没错,我想检查检查另一块绸布,就是警方手里那块……别担心,别担心,这就还给你,请稍等。”

就在加尼玛尔竖起耳朵听他说话的时候,罗宾用不经意的动作把玩着半条围巾末端的穗子。

“女人做来打发时间的手工可真是精细。不知你在盘问证人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珍妮·萨菲尔有一双巧手,她的帽子和衣服都是自己做的。这条围巾……肯定也是她自己做的……不过我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一点。真不是我自夸,我这人有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所以我仔仔细细检查过你刚刚塞进口袋的那块绸布……然后我发现,穗子里有一块小小的圣牌,是那个可怜的女人特意缝进去当护身符用的。多么感人啊,不是吗,加尼玛尔?那是圣母玛利亚的小圣牌。”

督察心生疑惑,视线牢牢锁定罗宾。罗宾却继续说道:

“于是我便想,如果能检查一下围巾的另一半,也就是警察将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发现的那一半,那一定会很有意思。因为我好不容易拿到手的这一半,也挂着同样的穗子……所以我一看就知道,另一半有没有能用来藏东西的地方,以及里面藏了什么……你看,多么精巧的手工啊,而且很简单!只需准备一卷红捻线,用线把打过洞的橄榄形木片缠住就行了。而且那圆形木片的中间有一处小凹槽。凹槽固然小,却足以容纳和圣牌一般大的东西……不一定要放圣牌啦……好比珠宝……蓝宝石……”

说到这里,罗宾拆开丝线,用拇指和食指从穗子里夹出一颗绝美的蓝色宝石,纯度与切割都堪称完美。

“怎么样,瞧我说什么来着,我的朋友?”

罗宾抬起头道。督察面无血色,目露凶光,仿佛是被眼前这颗闪闪发光的宝石吓破了胆,摄走了魂魄。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终于搞清了罗宾的阴谋。

“混账!”他想起了初次见面时骂过的话,喃喃自语。

两人瞪着对方,纹丝不动。

“还给我!”督察说道。

罗宾把绸布递了过来。

“还有那颗蓝宝石!”加尼玛尔命令道。

“别说傻话了。”

“还给我,否则……”

“否则什么呀,你这个白痴!”罗宾喊道,“哦,莫非你以为我送这桩案子给你只是为了找点乐子不成?”

“把它还给我!”

“你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吗?老天。整整四个星期,我让你跟傻瓜似的四处奔走。可你呢?……哎哟,加尼玛尔,你得动动脑子啊,肥猪……你还不明白吗?在这四个星期里,你就是一条乖乖听话的狗啊!……加尼玛尔,把它拿给你的主人……乖,叫两声给爸爸听听……要乖乖的哦……多么天真。”

加尼玛尔强压心头的怒火,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把下属们叫来!他所在的这个房间朝着院子,所以他让头脑飞速运转,打算一点点绕回到房间的出口。只要到了出口,就能一个箭步冲到窗口,砸碎某块玻璃。

“不过话说回来,”罗宾继续说道,“你和你的同事们也真是蠢到家了。拿到这半条围巾之后,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仔细摸上一摸,也没有一个人怀疑那个可怜的女人为什么要死死拽着围巾。你们没有思考,也不懂得预见,查到哪里是哪里……”

督察就快达到目的了。趁着罗宾远离自己的那一瞬间,他突然一个转身抓住了门把手,却不禁在心中咒骂起来——门把手竟然拧不动。

罗宾不禁大笑起来。

“又来了,你连这一点都没预见到吗?你对我设下了陷阱,不承认我有料事如神的能力……然后你还傻乎乎地被我带进了这个房间。你全然没有怀疑我带你进来是不是别有企图,也没想起门锁有特殊的机关。说真的,你是怎么看待这整件事的?”

“你问我是怎么看的?……”加尼玛尔忘我地吼道。

他迅速拔枪,直指罗宾的脸。

“举起手来!”他喊道。

罗宾站在枪口跟前,耸了耸肩。

“你又犯了个大错。”

“我让你把手举起来!”

“你又犯了个大错。你的武器是派不上用场的。”

“什么?”

“你家的保姆凯瑟琳大娘是我的手下。今天早上,她趁你喝咖啡的时候弄湿了枪的火药。”

加尼玛尔做了表达愤怒的手势,把武器塞回口袋,冲向罗宾。

“还有什么招?”罗宾对准督察的小腿踹了一脚,令他无法继续前进。

两人的衣服几乎要碰到了。交错的视线火花四溅,仿佛他们是随时都有可能扭打起来的敌人。

然而,扭打并没有发生。交手的记忆告诉加尼玛尔,打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想起了过去的每一场失败、每一次徒劳的攻击和罗宾那骇人的反击,动弹不得。他只觉得自己拿罗宾毫无办法。罗宾拥有不同寻常的力量,足以粉碎所有与他为敌的个人。事已至此,再挣扎又有何用?

“可不是嘛,”罗宾用友好的口吻说道,“还是到此为止的好。而且,我建议你好好想想这件事给你带来的一切。荣誉、板上钉钉的晋升……以及晋升带来的幸福晚年,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不是吗?想必你也不会对找到蓝宝石、拿下可怜的罗宾的脑袋有所奢求。这样的奢求是不公平的。更何况,可怜的罗宾救了你的命啊。没错,是谁在这里警告你,普雷维耶是个左撇子的?……你就是这样感谢我的吗?恩将仇报可不好啊,加尼玛尔。你可把我害惨了!”

罗宾一边说话,一边用和加尼玛尔一样的动作靠近门口。

加尼玛尔意识到,敌人即将逃之夭夭。他顾不上小心谨慎,挺身而出挡住罗宾的去路。就在这时,一记重拳正中他的胃部,把他掀翻到了对面的墙上。

罗宾轻轻一碰,锁的弹簧就能动了。只见他转动把手,把门打开一半,大笑着转身而去。

二十分钟后,加尼玛尔总算与下属会合了。其中一人说道:

“有个漆匠在工友用完午餐回来的时候走出那栋房子,交给我一封信,说‘这是给你们老大的’。我问‘哪个老大’的时候,他已经走远了。我猜大概是给您的。”

“拿来。”

加尼玛尔打开信封。信是用铅笔写的,笔迹匆忙潦草。内容如下:

写这封信是为了提醒你,我的老朋友,不要轻信他人。如果有人告诉你,你枪里的子弹受潮了,无论你多么信赖他,即使他名叫亚森·罗宾,也不能轻易上当,必须先开一枪试试。如果那人一命呜呼,你便能证明两件事。第一,子弹没有受潮。第二,凯瑟琳大娘是世间罕见的诚实保姆。

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与她相识。

你忠实的朋友亚森·罗宾敬上 ExHRokqU/2WWryw4zeAdQ5EFVaa8D7LNWJ0JmzVjFmW4l04i8kS1XSeG4er98c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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