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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热恋如火

它会随着全身的血液,像思想一般迅速通过五官四肢,使每个器官发挥双倍的效能:它使眼睛增加一重明亮,恋人眼中的光芒可以使猛禽目眩;恋人的耳朵听得出最微细的声音,任何鬼祟的奸谋都逃不过他们的知觉;恋人的感觉比带壳蜗牛的触角还要微妙灵敏;恋人的舌头使善于辨味的巴克科斯显得迟钝。

——威廉·莎士比亚,《爱的徒劳》

维克多·雨果致妻子阿黛尔·富歇

1

我亲爱的阿黛尔:

你说了几句话就改变了我的心境。是的,你可以左右我的一切。明天,如果你那温柔的嗓音、可爱双唇的亲吻都不能降临,令我复生,我就真要一命呜呼了。今晚我躺下时的心情跟昨晚是多么不同啊!阿黛尔,昨天我相信你不再爱我了,我痛苦得希望死神快来。

但现在我仍然对自己说,即使她真的不爱我了,如果我已经不值得她爱,人生不会再有快乐,那就应该为此而死吗?我是只为了追求个人幸福而活的吗?不,我整个生命都该奉献给她,不管她是否爱我。我又有什么权利要求她回应我的爱?难道我能比天使和神祇给她带来更多?没错,我爱她,为了她的福祉,我牺牲一切也甘之如饴,一切,甚至舍弃为她所爱的希望。为了她的一个微笑、一次顾盼,我没有什么不能做的。我有其他选择吗?她不就是我人生的唯一宗旨吗?她待我冷漠,或者憎恶我,那是我的不幸,仅此而已,只要无损于她的快乐,那又有何不可?是的,如果她不爱我,我只会责怪自己。我的职责就是紧跟她的步伐,陪伴在她身边,为她抵挡所有危险,摘下我的头颅给她当垫脚石,让她免于一切烦忧之扰,不求任何奖赏,不要任何报偿。如果她偶然对这个奴仆投来怜悯目光,并在危难之时想起他,那就是莫大的荣幸了。只要她允许我用生命去实现她的每个愿望,只要她愿意在生活遇到艰难时依靠我,我便获得了渴望的唯一幸福。因为我已准备好为她牺牲一切。她要为此对我感恩吗?我爱她是她的错吗?她必须爱我吗?不!她尽可以戏弄我的感情,以怨报德,蔑视我这种崇拜之心,我也无权对我的天使怀有任何一点儿抱怨。即使她鄙夷不屑,我也不该停止对她的褒扬。就算我每天都为她做出牺牲,到死那天我也无法清偿欠她的债,因为我是为她才活下来的。

这些,我亲爱的阿黛尔,就是昨天在我脑中澎湃的思绪。今天我也还是这样想,只是其中混杂了狂喜——这样的幸福,我简直不敢相信,一想就会浑身颤抖。

那么你是真的爱我,阿黛尔?告诉我,我能相信这喜讯吗?如果我能匍匐在你面前度过余生,让你像我一样幸福,让你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深,你不觉得我会快乐得发狂吗?哦!你的信带来的愉悦,令我得到安宁。致以一千个谢意,阿黛尔,我心爱的天使。希望我能像从前拜神那样拜倒在你脚下。你赐予我何等的欢畅!再见,再见,我会梦着你度过这快意之夜。

睡个好觉,给你的丈夫十二个应许过的吻,以及所有未应许过的。

你亲爱的
V.H.
1820年1月

* * *

维克多·雨果,法国浪漫主义文学大师,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在遥远的中国,即使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也熟知他笔下的角色。比如我妈,她只读完了初中,但要问她《巴黎圣母院》,她能立刻兴致勃勃地把爱斯梅拉达、伽西莫多、弗比斯的故事完整讲一遍。有次跟她散步,看到一个肌肉虬起的中年农民骑三轮经过,她说,这人就像冉阿让。雨果小说里奇异刺激的情节,性格夸张、形象鲜明的人物,确实具有跨越种族和语言的吸引力。他那种华丽活泼的语言风格,在其情书里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上面那封情书的收信人阿黛尔·富歇,是维克多的妻子。维克多和阿黛尔算是娃娃亲,老雨果给阿黛尔的父母做完证婚人,开玩笑地说:要是你们生女儿,我生儿子,就配成一对吧。不过他当时说这话没跟太太通气,做不得主。维克多的母亲始终反对这门亲事,但两个孩子一起长大,情意逐渐滋生。1819年4月26日,17岁的维克多向15岁的阿黛尔求爱,两人私下订了婚。两年后维克多的母亲因病去世,唯一的阻碍力量不复存在。维克多用稿费给富歇小姐买了一条羊毛围巾作为结婚礼物,他们于1822年10月12日举行了婚礼。

维克多是个不世出的情话大师,据说在谷歌上搜索“Déclaration d'amour”(情话),百分之六十的搜索结果,都出自他的手笔。我们可以从上面那封信里感受到何为正统的“浪漫主义”。1820年1月,正是他们刚定情的时候,在这个阶段两人虽情热如火,但彼此还未完全建立信任。他那岩浆一样滚烫的句子,就像火山喷发一样咕嘟嘟往外冒,却没有哀怨,因为他的爱的宗旨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你”。尊严?生命?轻如鸿毛!“我是只为了追求个人幸福而活的吗?不,我整个生命都该奉献给她,不管她是否爱我。”“如果她偶然对这个奴仆投来怜悯目光,并在危难之时想起他,那就是莫大的荣幸了。”这格局真是大,简直达到纪伯伦所赞颂的那种“爱除自身外无施与,除自身外无接受,因为爱在爱中满足”的境界。而即使是这样“春蚕到死,蜡炬成灰”的牺牲姿态,他也觉得只是在报恩,因为“我是为她才活下来的”,像伽西莫多对爱斯梅拉达的仰望,像冉阿让对珂赛特那种赎罪似的奉献。

当时18岁的维克多认为自己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女神阿黛尔脚跟前有一块地方允许他匍匐跪拜,他就能愉悦又安宁。但少年人眼中笼罩爱情与婚姻的玫瑰色雾气终究会散去。转眼他们结婚近10年。1830年第五个孩子出生之后,阿黛尔不让雨果跟她同床,因为她不愿再怀孕,而那年代唯一可靠的避孕方法只有禁欲。开始时雨果仍忠贞于她,把几乎所有精力投入新剧《欧那尼》的排演。但他渐渐发现阿黛尔跟常出入家中的文学评论家查尔斯·奥古斯丁·圣伯夫互生情愫,他困惑又伤心。1831年他给查尔斯写信,文风一反常态,显得笨拙:“这一滴毒药足以毒害我的一生。我真的好难过。我不知道面对世上最爱的两个人该怎么办——你是两人之一。”然而他对阿黛尔是否真的背叛了自己始终持怀疑态度,因为他给她离开自己的自由,她却选择留下来。

大约18个月后,维克多跟一个温柔美貌的女演员朱丽叶·德鲁埃相爱——她写给维克多的信亦收录在本书中。1830年降生的那第五个孩子,是维克多和阿黛尔的次女,以母亲之名为名,也叫阿黛尔。1975年由意大利导演特吕弗执导、伊莎贝尔·阿佳妮主演的电影《阿黛尔·雨果的故事》,让这位文豪之女一生的悲惨故事广为人知。她遗传了父亲对爱情的热烈痴狂,不幸的是她痴狂的对象是个轻浮之徒,始乱终弃,配不上她的深情。阿黛尔·雨果疯癫终老,死在养老院里。

凯瑟琳·曼斯菲尔德致约翰·米德尔顿·默里

2

我亲爱的:

不要因为看到这些词句,就以为我擅自翻动了你的私人笔记。你知道我不会的——今晚我想给你写封情书,可我能把它放在哪儿呢?你是我的一切——我呼吸你——谛听你——我还留在此地做什么呢?你已经离开了——我看见你在车站,上了火车,车开动了,你在车厢的灯光下向别的乘客致意——接着去洗手——与此同时我在这里——在你的帐篷里——坐在你的桌边。桌上落了些桂竹香花瓣,丢着一根燃尽的火柴、一支蓝铅笔和一份《马格德堡报》。我就像它们一样,被遗弃在家中。

狂风卷着尘埃吹来——扫过寂静的花园——拍击着百叶窗——我正在厨房煮咖啡,心头袭来阵阵恐惧。它如此强烈、恐怖,令我抛下咖啡壶,跑出工作室,胳膊底下夹着包、稿纸和笔冲到大街上。我想如果能上这里来,找到F太太,我就“安全”了——我找到了她,点上煤气灯,给你的钟上了发条——抱着你的黑外套坐下来——恐惧消退了。别生我的气,妖怪——它的力量比我强大……所以我到你这里来了。

今天下午你喝茶时,把甜面包掰成两半,用两根手指把松软的内瓤压实。不管是一块小圆面包还是一片烤面包,你总会那么做——那是你的习惯——头歪向一边……

你打开手提箱时,我看到旧领带、法语书和梳子凌乱地堆放着——“提格,我只有三块手绢”——为何这些记忆对我来说如此甜蜜?

昨晚你上床前,有那么一刻,你几乎是全裸着站在那儿,微微前倾身子——跟我说话。那个瞬间极其短暂。我望着你——我如此爱你——以澎湃的激情爱着你的肉体——啊我亲爱的——现在我脑中想到的不是那种“激情”。不,是另一样东西,令我体内每一寸都充盈着珍贵的你。你柔软的双肩——你光滑温暖的皮肤,你的耳朵,像贝壳一样清凉——你的长腿,我喜欢用双脚夹住你的脚——你小腹的触感——还有你清瘦的、洋溢活力的脊背——就在你颈子凸起的骨头下面,生着一颗小小的痣。我所感受到的激情,多半是因为我们都年轻——我爱你的青春韶龄——如果我是造物主,我连一点儿寒风都不许它染指。

你知道未来已在我们面前展开,我们将要成就了不起的事业——我对此信心十足——我对你的爱如此完美,比起来,我对自己的灵魂简直可以说是沉默的。芸芸众生,我只想要你做我的爱人和朋友,我的忠诚只献给你。

永是你的
提格
1917年5月18日

* * *

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另一个译名——曼殊斐儿,可能大家更耳熟些。1922年,喜欢结交文学名人的徐志摩,在伦敦认识了上面那封情书的收信人:文学评论家约翰·默里。两人在茶馆里聊得投机,默里邀他到家里会见凯瑟琳。他和她自1912年便生活在一起。当时距离凯瑟琳死于结核病已不到半年时光。

被誉为新西兰文学奠基者、百年来新西兰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的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生于惠灵顿,15岁离家到英国求学,20岁独自住在伦敦,以写作为业。她的第一段婚姻只持续了一天,后来她遇到了志趣相投的评论家兼文学编辑默里,后者在事业和生活上都给她带来积极的影响。1918年她婚后不久,即被医生告知患了肺结核,此后一直为肺病所苦,在病中完成了两篇为她带来声望的小说——《幸福》《园会》。1923年她在枫丹白露去世,年仅35岁,临终遗言是:“我喜欢雨,我想要它们落到脸上的感觉。”

徐志摩听闻她的死讯后,写了一篇长文《曼殊斐儿》,又作了悼诗《哀曼殊斐儿》,刊载于1923年5月《小说月报》的第十四卷。那文章里用了几千字,描述他见到凯瑟琳时的惊艳之感,以及她的美貌与丰采。其实那晚他们的会面时间还不到半小时。“真怪,山是有高的,人是有不凡的!我见曼殊斐儿,比方说,只不过二十分钟模样的谈话,但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奇的启示中的全生的震荡?”(《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

他文中写出的那种激动,简直像曹植见了洛神:

……不要说显示她人格的精华,就是忠实地表现我当时的单纯感象,恐怕就够难的一个题目。……她眉目口鼻之清之秀之明净,我其实不能传神于万一,仿佛你对着自然界的杰作……我看了曼殊斐儿像印度最纯澈的碧玉似的容貌,受着她充满了灵魂的电流的凝视,感着她最和软的春风似神态,所得的总量我只能称之为一整个的美感。她仿佛是个透明体,你只感讶她粹极的灵澈性,却看不见一些杂质,就是她一身的艳服,如其别人穿着也许会引起琐碎的批评,但在她身上,你只是觉得妥贴,像牡丹的绿叶,只是不可少的衬托,汤林生,她生前的一个好友,以阿尔帕斯山巅万古不融的雪,来比拟她清极超俗的美,我以为很有意味的;他说:“曼殊斐儿以美称,然美固未足以状其真,世以可人为美,曼殊斐儿固可人矣,然何其脱尽尘寰气,一若高山琼雪,清澈重霄,其美可惊,而其凉亦可感,艳阳被雪,幻成异彩,亦明明可识,然亦似神境在远,不隶人间,曼殊斐儿肌肤明皙如纯牙,其官之秀,其目之黑,其颊之腴,其约发环整如髹,其神态之闲静,有华族粲者之明粹,而无西艳伉杰之容。其躯体尤苗约,绰如也,若明蜡之静焰,若晨星之淡妙,就语者未尝不自讶其吐息之重浊,而虑是静且淡者之且神化……”所以我那晚和她同坐在蓝丝绒的榻上,幽静的灯光,轻笼住她美妙的全体,我像受了催眠似的,只是痴对她神灵的妙眼,一任她利剑似的光波,妙乐似的音浪,狂潮骤雨似的向着我灵府泼淹……曼殊斐儿音声之美,又是一个Miracle(奇迹),一个个音符从她脆弱的声带里颤动出来,都在我习于尘俗的耳中,启示一种神奇的意境。仿佛蔚蓝的天空中一颗一颗的明星先后涌现。像听音乐似的,虽则明明你一生从不曾听过,但你总觉得好像曾经闻到过的,也许在梦里,也许在前生。她的,不仅引起你听觉的美感,而竟似直达你的心灵底里,抚摩你蕴而不渲的苦痛,温和你半僵的希望,洗涤你窒碍性灵的俗累,增加你精神快乐的情调;仿佛凑住你灵魂的耳畔私语你平日所冥想不得的仙界消息。我便此时回想,还不禁内动感激的悲慨,几于零泪……

说实话,我把这一大段引用过来时,也是努力压抑着不耐烦才看完的。子建见到洛神都不足以形容,得拿段誉遇上神仙姐姐玉雕来做对比。顶着对前贤不敬的罪名,我们恐怕要忍不住悄悄翻几个白眼,嘟囔一句“至于吗?”。由于徐某人写文章一贯浮夸,他的形容肯定要打一些折扣。说一句诛心的话,他极言曼殊斐儿之美,只怕有点儿像宋江夸耀九天玄女。所拜见的既是真神,神开过光的信徒,自然也得了真传,习到了真经。

如果光看这谀辞滚滚的文章,读者其实无从想象凯瑟琳是个什么样子,倒是读她写给默里的信,能感受到这位女作家真实鲜活的一面。这封信写于他们婚前一年,默里到外地去了,凯瑟琳充满柔情地回忆起的尽是生活中的零星琐事。像电影蒙太奇一样的镜头,剪接爱人的特写,喝茶时独有的神态,肉体的质感与气息:皮肤,耳朵,腿,小腹,脊背,脖颈,小痣……

如今坐落于惠灵顿郊区的凯瑟琳·曼斯菲尔德故居,已被新西兰列为国家历史遗迹。在惠灵顿街头立着一座凯瑟琳的雕像,被命名为“文学之女”。

罗伯特·舒曼致克拉拉·维克

3

克拉拉:

平安夜之后,你的来信让我无比欢欣。我想用所有可爱的绰号来称呼你,又觉得没有一个词比“亲爱的”更甜美,但得用特别的方式说出来才行。我亲爱的,一想到你属于我,我就激动得泪湿眼眶,又常怀疑自己是否配得上你。

一天之内这么多东西蜂拥而入,没有谁的心脏和大脑经受得住。这成千上万的思绪、愿望、悲愁、欢喜和希望都是哪儿来的?日升日落,它们还在持续涌入,可前天、昨天我是多么轻松舒畅啊!你的来信里有着多么崇高的精神、信仰以及丰裕的爱!

我的克拉拉,我该为了你的这份爱做点儿什么呢?古时的骑士曾树立榜样,为了赢得女士的芳心,他们蹈火海、屠恶龙,今日我辈只能满足于少抽点儿烟等平庸之事。但不管是不是骑士,我们毕竟还能去爱,时代变迁,人心不变。

你根本想不到,你的信让我多么昂扬振奋、精神焕发!你化腐朽为神奇,比起你为我感到骄傲,我有更多的理由为你感到骄傲。我下定决心要从你的面容上读懂你的所有想法。即使不说出口,你也知道你那了不起的罗伯特完全属于你,他爱你超越言语所能表达的程度。

在幸福的未来,你确实有理由这么想。昨晚你戴着小帽子的模样犹历历在目,你呼唤我的声音亦仍在耳边。

我还能看到你穿着其他装束时那些难忘的姿容。在我们分手期间,有一次你穿黑裙去剧场——我知道你不会忘的——那画面对我来说依然清晰。另一次,你打着伞走进剧院,满怀失望地避开我。还有一次,音乐会散场了,你正在戴帽子,我们的目光不期而遇,你眼中闪烁恒久不变的爱意。

我在心中描画出相遇后你所有的样子,我并没有多看你,可你的魔力令我无比迷醉……啊,赞美你和爱情的词句永远不够,我实在配不上你的爱。

罗伯特
1838年

* * *

不听古典音乐的人也一定听说过罗伯特·舒曼,克拉拉·维克这个名字则流传得没那么广。其实在他们的时代,克拉拉比舒曼成名更早,声名更著。克拉拉的母亲玛丽安娜是钢琴家,父亲弗雷德里克·维克是莱比锡最著名的音乐教师。遗传母亲的演奏天赋,再加上自幼接受父亲的严格训练,克拉拉11岁就以钢琴女神童的身份举办音乐会,投身国际巡演,赢得了帕格尼尼、歌德等人的喝彩。1837年她在音乐之都维也纳举办公演,连皇后都亲临现场倾听。

1830年,20岁的舒曼住进弗雷德里克·维克家学音乐,当时克拉拉11岁,两人是纯洁的师兄妹关系。就像令狐冲陪岳灵珊玩耍一样,舒曼陪克拉拉嬉玩度日,他给小师妹及其弟弟妹妹讲童话、猜谜语,扮成鬼陪他们做游戏。等克拉拉长到16岁,两人彼此萌生爱意。然而恋爱过程十分坎坷,老维克竭尽全力想拆散他们,放话要用枪打死舒曼。在此期间,这对情人以通信的方式保持炽热恋情;克拉拉到外地巡演时,抓紧一切时机向别人推介不知名作曲家舒曼的作品。而为了与克拉拉在一起,舒曼甚至把老师告上法庭,动用了他半途放弃的法律学位的知识。

终于,30岁的舒曼成功迎娶21岁的克拉拉。他希望对方婚后放弃音乐事业,履行作为妻子的职责,当个家庭主妇。起初克拉拉答应了他,但后来因为经济困难,且她对音乐的热爱无法泯灭,克拉拉复出了,重新开始巡演,以增加家庭收入。16年的婚姻生活,克拉拉进行了至少139场演出,其间她经历10次怀孕,带大了7个孩子,其艰难可想而知。1856年,病魔缠身的舒曼逝于精神病院,时年46岁。

上面这封情书写于1838年他们热恋期间。令人颇受触动的是“我下定决心要从你的面容上读懂你的所有想法”这句话——我多么迫切地想要了解你的心,甚至希望拥有面部识别功能,只用眼睛扫一下,就识别出你的一切思绪、一切言语之外的情感。

热恋时会有那么一段短暂的时光,人能超越自我,变得细腻又体贴、卑微又伟大,达到他自己都难以置信的程度,就像神灵附体。一旦过了那段时光,舒曼马上变成让天才太太放弃事业的普通丈夫。

日后在给勃拉姆斯的信中克拉拉说:“我一停止演奏,心情就会变得非常糟糕。对我来说,钢琴演奏是我的生命。”如果舒曼真读懂了克拉拉的心——我相信,这个强烈的愿望绝不会只从脸上表达出来——他又怎会要求妻子不再演奏?情书里他曾遗憾于不能效仿古代骑士之前贤,为情人蹈海屠龙。其实一个丈夫所能做出的最英勇的行为就是真心支持妻子的事业,让她做自己热爱且擅长的事。

37岁成为寡妇的克拉拉将生活重心逐渐转移到演奏上,成为19世纪最了不起的女钢琴家。59岁时她担任法兰克福音乐学院的教授,热情地投入教学。她的学生遍布欧美,影响至为深远。在欧元发行之前,她是1989年发行的100德国马克纸币上的女人。

罗伯特·彭斯致埃利森·贝格比

4

亲爱的埃利森:

我时常想到恋爱中一个特有的困境:坠入爱河的人,越是情真意切,就越犯难该如何行动、如何传达情意。而在别的情况下,实话实说就是最简单也最安全的方式。

一个普通人如果居心不良,想要心口不一地谈情说爱,发些根本不打算践行的誓言,并非难事。但我现在感觉,若是一个诚实端正的男子,真挚地爱上一位品行高雅纯洁的女子,那求爱就变得很难了。每当我陪在你身边,或是坐下来想给你写封信,我总是茫然于该说些什么、写些什么。

我毕生遵守一条准则——诚实。我对你也始终如是。玩弄谎言和虚伪是非常卑劣、不绅士的行径,竟有人将之用在爱情这样纯真无私的情感上,实在令人惊讶。不,亲爱的小埃,我永不会用这种可憎的伎俩去博你欢心。如果你竟仁慈地准我做你的朋辈、你的挚友、你生命的伴侣,那世上再无别事能让我狂喜。

亲爱的,真诚地恳求你。要么给我个痛快,爽快拒绝我,让我死心;要么大方答应我,救我于忧惧惶恐。

你方便时如能寄来只言片语,那将是给我的莫大恩惠。我只想再说一句:我的行为受这颗充满荣誉感与美德的心的支配(可能没有完全支配),爱你,尊重你,诚心诚意想要令你幸福,如果你期望你的朋友与丈夫具备这样的德行,我想你会在你忠心的朋友和爱慕者这里找到。

罗伯特·彭斯
1781年

* * *

有多少英文诗句是操其他语言的人也能张口就来的?莎士比亚的“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叶芝的“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雪莱的“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苏格兰吟游诗人罗伯特·彭斯的“我的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亦在其中。

他还有一首诗更出名,人人会唱,是国人熟知的《友谊地久天长》的歌词。其实原作用的是古苏格兰方言,题为《追忆往日时光》:“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怀想……”怎么样,是不是唱出声了?“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是一个诗人能达到的最高境界了。为了纪念他,苏格兰还把每年的1月25日(彭斯的生日)定为“彭斯之夜”,这种殊荣就连威廉·莎士比亚都没享受到。

不过这位诗人的情书和“红红的玫瑰”完全不是一个风格。遮去信末的署名,就像一位证券经纪人的来信。没有甜蜜的昵称,没有精妙的比喻(彭斯先生,难道你忘了自己是诗人吗?),没有对情人丹唇皓齿的赞美,也没有对相思之苦的描摹,那他这封情书写了什么呢?前半部分他绕来绕去讲了一大段,预先为自己“可能在求爱话术这块拿捏得不够死”找理由——亲爱的,如果你嫌我说得不精彩,那正是因为我诚实,品行好,不花言巧语。花言巧语并不难,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能给你来个800字小作文,但我呢,不稀罕说……

来,给他翻译翻译:鄙人的好处就是诚实、诚实,还是……诚实。

此求婚信最后一段是论证体,论证姑娘为什么该答应他的求婚。你的丈夫应该具备某些美德,而这些美德我就有,所以,你该选我做丈夫。当然,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解释——因为太爱你,所以不知该怎么表达。

这封信之外的彭斯因与众多女子私通而受到教会责难,且有婚外的私生子。这位埃利森姑娘最终并没有答应他的求婚。如果彭斯先生不用这么论证式的腔调,而是多抒情,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

弗朗茨·卡夫卡致菲利斯·鲍尔

5

菲利斯:

我现在写信是想请你帮个忙,这事听起来很疯狂,如果收信的是我,我也会觉得不可理喻。

即使对脾气最好的人,它可能也是一项极大的考验。

那就是:一星期只给我写一次信,那样你的信便可在周日送抵——因为我受不了每天收到你的信,我实在受不住了。

例如,我给你写了回信,然后躺倒在床上,貌似平静,但心脏狂跳,浑身战栗,满脑子都是你。

我属于你,除了这话,我实在没有别的方式能表达,而这表达也仍不够充分。我不想知道你的穿着,它让我心烦意乱,简直再无余力生活,也因为这个,我无法去想你对我的爱意。但凡一想,像我这样的傻瓜,还怎么能呆坐在办公室或家里?我只能闭着眼,跳上火车,直等到见了你再睁开眼睛。

哦,我不能那样做,还有一个十分悲伤的理由,简言之,我的健康状况只允许我过单身生活,无法为人夫,更休提为人父。但每当读你的来信,我都有种错觉,觉得我能忽略那些实际上无法被忽略的事。

若是现在我手中就拿着你的回信,那该多美!我竟然这样折磨你,逼你在安静的房间里,阅读桌上这封最讨厌的信!老实讲,有时我觉得自己像个幽灵似的,四处捕捉你的芳名。如果周六我把那封信寄出去就好了,信里我恳求你别再给我写信,我也保证再不写了。

哦,天哪,我到底为什么没把它寄出去呢?真寄了,一切都好了。那现在还有没有和平解决的方案呢?如果我们一周只通信一次,能不能管用?

不,如果这么容易就能解脱痛苦,那说明它并不严重。我已预料到,即使只在周日收一封信,我也很难承受。在这封信的末尾,为了弥补周六那个失去的机会,我用仅余的力量请求你:如果我们还珍视生命,就彻底断绝通信吧。

我是否考虑过娶你?不,那将是大错特错。不,我已经永远被自己束缚住了。这就是我,我只能这样活下去。

弗朗茨
1912年11月11日

6

最亲爱的:

……你周六寄出的信,我今天收到了,晚些时候周一的信也已送达。昨天下午,运送柏林邮件的邮车起火了,导致今天整个上午我都笼罩在愁云惨雾中,心情沉重,一直想着那辆被烧毁的车,很可能你周一发出的那封描述外出经历的信已随之化为灰烬。不过迟些信还是来了,并没有被烧掉……

1916年10月18日
于布拉格

* * *

凡见过弗朗茨·卡夫卡照片的人,一定对那张脸印象深刻。他无疑是英俊的:发际线很低,前额清秀,双耳从头颅两侧警觉地支出去,薄嘴唇抿在一起,眼睛亮得令人不安,目光好像能把凝视的空气烧出个洞。看一眼就知道那躯壳底下有一个敏感、忧郁的灵魂。

卡夫卡

他大可早早开始恋爱生涯,但实际上他直到29岁才交往第一位女友,即上面那封信的收信人菲利斯·鲍尔。1912年他在评论家马克斯·勃罗德(此人是卡夫卡的挚友,卡夫卡弥留之际,嘱托他烧掉自己的手稿,然而勃罗德权衡再三,选择把遗稿公之于众,为文学界立了大功)家中见到菲利斯,立即心生爱意。菲利斯比卡夫卡小4岁,虽然相貌平平,“瘦削而无表情的脸庞……光着脖子,披着衬衣,穿着打扮像在自己家里一般……几乎像是被打坏的鼻子,有点儿僵硬的、毫无光彩的金色头发,厚实的下巴”,但精神强健,是个活泼能干的姑娘。

相恋不久,他写了短篇小说《判决》,副标题为“献给菲利斯·鲍尔小姐的故事”,从9月22日晚上10点一直写到第二天清晨6点,用了8个小时。

他们订过两次婚,两次解除婚约。1913年他写信向菲利斯求婚,然而几周后就分手了。在这期间,卡夫卡完成了短篇小说《判决》,接着他开始创作《变形记》。第二次订婚后,卡夫卡开始写长篇小说《审判》。

然而菲利斯并不支持卡夫卡的写作,卡夫卡试图通过写信的形式,掏心掏肺地说服菲利斯。交往5年,卡夫卡写给菲利斯的信多达500多封,大部分是深夜写出来的。他去世后,这些信结成集子出版,取名《致菲利斯的情书》,其德语版厚达800页,比卡夫卡任何一部长篇小说都长。

读他的信能充分感受到,他那种令人窒息的自我意识,谈起恋爱来是多么纠结,精神又是多么脆弱,明明极度渴望收到女友的信,却禁受不住天天收信。后面又是一大串颠来倒去的话,把每周一封信的说法又推翻,“如果周六我把那封信寄出去就好了,信里我恳求你别再给我写信,我也保证再不写了……我到底为什么没把它寄出去呢?真寄了,一切都好了……如果我们一周只通信一次,能不能管用?不……我已预料到,即使只在周日收一封信,我也很难承受……如果我们还珍视生命,就彻底断绝通信吧”。磨磨叽叽,磨磨叽叽,我翻译的时候都生气了。他是在往后撤退,以一种真爱至上、造化弄人的姿态后退,总结一下就是“不要太爱我,咱俩没结果”嘛。

第二封关于邮车起火的信,写于他们第二次订婚之后。几个月后,他再次主动结束了婚约。

卡夫卡渴望得到爱情,他也不是不爱菲利斯,“没有她我活不下去,和她在一起我仍然活不下去”。但他对婚姻的恐惧感太强烈了,导致他每次把恋爱谈到深处就推进不下去,反复订婚、取消婚约。他常用的逃避理由是身体不行,“我的健康状况只允许我过单身生活,无法为人夫,更休提为人父”。他甚至以“睾丸大小决定性能力”等露骨的话暗示菲利斯,他在性方面无法满足她。

在另一封给菲利斯的信中他写到自己“是文学的一部分”。他怕婚姻会挤占他用于写作的精力。

后来卡夫卡又投入地恋爱过至少三次:与布拉格的鞋帽女工尤莉叶、有夫之妇密伦娜(他写给她的信,被她在潦倒困顿时高价卖掉了),以及他生命最后11个月遇到的朵拉。当年未能被菲利斯点燃的承诺,在面对朵拉时他终于有勇气说了出来,他们计划到巴勒斯坦定居,开餐厅。去世前一个月,他最后一次求婚,但这次订婚也没能走到婚礼。1924年6月3日,卡夫卡在朵拉怀中停止呼吸。

皮埃尔·居里致玛丽·斯克沃多夫斯卡

7

亲爱的玛丽:

得到你的消息,是世上最让我快乐的事,然念及未来两个月无法收到你的信,又让我非常难过。也就是说,你的小纸条对我越发重要。

盼你多多注意健康,10月便可回到我们这里。至于我,我就待在乡间,哪儿都不去,成日消磨在敞开的窗前或花园里。

我们已经互许了承诺,是不是?至少做最好的朋友。但愿你不要改变主意!因为承诺并无约束力,它不能给意志强加什么命令。我想和你并肩携手,沉醉在梦想中:你报效祖国的梦想,我为人类谋福利的梦想,我们的科学之梦。如果能度过这样的一生那该多好,我简直不敢相信它会成真。

我想,以上所有梦想只有最后一个切合实际。因为你我没有能力改变社会秩序,即使有能力,也不知怎样做。若要诉诸行动,不管哪个方向,我们永远无法确定,阻碍必然发生的社会演化进程是否损多于益。从科学角度来看则恰恰相反,我们可以有所作为,因为科学的土壤更为坚实,不管我们做出多么微小的发现,都必将留存下来,成为切实的收获。

关于做朋友,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但如果你一年后离开法国,此后再不相见,我们的关系就只剩柏拉图式的友谊。留下来跟我在一起,不是更好吗?我知道这种问题会惹你生气,你也不想再聊这事。我由衷感到自己在各个方面都配不上你。

我希望你允许我某天到弗里堡见你,可你只在那里住一天——也许我搞错了——而那天你肯定会被我们的朋友科瓦尔斯基夫妇占为己有。

你可信任的、忠诚的
皮埃尔·居里
1894年8月10日

* * *

1894年春天,27岁的波兰姑娘玛丽·斯克沃多夫斯卡正在巴黎大学准备学位考试,见到了比她大10岁的大学教师皮埃尔。为他俩引见的,是同在巴黎大学的波兰裔教师科瓦尔斯基夫妇——上面那封情书末尾提到的二位,他们当时就隐隐有一点儿“做媒”的心态。

转年7月,玛丽与皮埃尔以最简单的仪式,结成了科学史上最了不起的一对伴侣。

多年后,玛丽在自传里讲到皮埃尔的情书:“1894年夏天,皮埃尔·居里给我写的一些信很有文采,热情洋溢。信都不长,因为他习惯了言简意赅,但他每一封信都在诚心诚意地表达着他对我的一片深情,希望我能成为他的终身伴侣。我对他的文字功底十分钦佩。没有谁能像他那样三言两语就把一种精神状态或境况表达出来,而且是用一种十分简朴的方式讲出事情的本质,给人以难忘的印象。”

接着她引用了上面这封“他殷切希望我能成为他妻子的信”,“根据这封信,我们可以明白,对于皮埃尔·居里来说,他的未来就只有一条路。他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他的科学梦。他需要一位与他一起去实现这一梦想的伴侣。他不止一次地跟我说,他之所以直到36岁都还没有结婚,是因为他不相信会有符合他这一绝对条件的婚姻存在……从所引述的信中,我们可以看出皮埃尔相信科学,相信科学对人类有着无穷的力量,这种信念是坚定不移的”。这真是一封十分“工科生”(或者说,符合“大众对工科生的刻板印象”)的情书,先列出理想的一二三四,然后分析论证哪种人生路径最切合实际、最有可能实现。没有什么浪漫的句子,但这种简约、脚踏实地和以理服人的风格,比不着边际的大话、梦话更具动人之处。

在这封简洁的情书里,皮埃尔说他将“成日消磨在敞开的窗前”,那也是玛丽对他的第一印象:他们初见时,皮埃尔站在一扇朝着阳台的落地窗旁,就像窗户里镶的一幅画。

令人略感讶异的是,皮埃尔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都配不上”玛丽。实际上,当时他已经是取得过巨大成功、蜚声业界的物理学家了。他与其兄长雅克一起发现了压电的新现象,确定某些晶体的绝对量,发明了后来广为应用的“居里静电计”……而玛丽当时只是个还没取得硕士学位的青年学生。他是否那时就发现了她身上像镭元素一样不为人知的光芒?

婚后他们的确过上了他所憧憬的、“沉醉在科学之梦”里的生活,只是这生活结束得太早、太凄厉。1906年4月19日,皮埃尔在街上被马车撞倒,头骨破裂而死。那天他离家时最后一句话是问玛丽“去不去实验室”。

玛丽在日记里写道:“我的皮埃尔,我们生来就是要一起生活的,我们的结合是必然的。唉,这生活本该更长一些。”

她亲吻他那沾着血和脑浆的衣服,将之剪成碎布,投入火中。他们11年婚姻所共创的“留存下来,成为切实收获”的,是诺贝尔物理学奖和两个女儿(长女于1935年与其丈夫共获诺贝尔化学奖)。

马克·吐温致奥利维娅·兰顿

8

丽薇,亲爱的,你今早感觉如何?因为是早晨,至多九点半钟,我还没起床,刚刚醒来一会儿,就很自然地想起了你。直到中午,我才起身,给我们的母亲——如果她准许我这么称呼她——写了封信,信已寄出。如果能把信追回,我会重写一遍。我觉得让信“自我完成”,它就会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形式。我时常忘记我写信时面对的不是她,而是公众,所以我详细讲了那些无须细说的事,把本该详尽阐述的事草草带过。你发现没?如果我脑中总想着公众,那种个人隐私被外人质疑、盘问的感受太令人窒息,我就根本没法儿写信了。实在难以想象,你所写的最敏感的私密之事,会如何被陌生人和心如铁石的评论家于茶余饭后随意批评,如何被那些卖弄聪明的、乱七八糟的人传来传去。所以我觉得,虽然我意识不到,但我会有种抑制自己的冲动,不允许自己直抒胸臆。我不觉得同等情况下,我比别人更敏感。

我让费尔班克斯夫人去订制戒指,然后用快递寄到埃尔迈拉,那样我20号就能收到,就能亲手给我的小太太戴在手指上了。

昨天,我给特威切尔写了封短信,感谢他为我们的婚事劳心费力。我跟他说,我们计划过一种有意义的、质朴虔诚的教徒生活,一旦安顿下来,我就会跟教堂联系。我们两个都更中意哈特福德的宁静、有道德感的氛围,不喜欢克利夫兰那里的争名逐利、野心勃勃的生活方式。我想向他表达,我们想要的是一个家庭——我们过够了作秀与虚荣的生活,打算投身现实;也厌倦了追逐生活的幻影,想要抓住实实在在的东西。至少我是这样想的——当然,我说“我”的时候,意思是我们两个;我说“我们”,指的是“我”,因为你与我已经融为一体了,对不对?

昨晚我读了好久的《圣经》——为什么我们不多读读《圣经》,却把那么多永远不会读的书搬到起居室里?这问题我想了好多次。

阴云又遮上来了——难道永远不会放晴了吗?我要再去睡一会儿了。带着我充满爱意的吻,上床去吧,我的偶像。

山姆
1869年2月15日于俄亥俄

9

亲爱的丽薇:

今天的信已经写完,可是,能随时给世上最可爱的姑娘写信,我太得意了,必须再写上几行,只为了表达爱意,丽薇。

因我实在爱你至深,丽薇——

如露水爱花朵;如鸟群爱阳光;

如涟漪爱微风;如母亲爱头生子;

如记忆依恋着往昔熟悉的面容;如涌动的潮汐热爱月亮;

如天使珍爱纯真的心。

我太爱你了,如果你离开我,我所有的情感都会随你而去,徒留一颗暗淡无光的心,一片空荡废墟,永无光明之日……

请接收我的吻和祝祷,接受这件事:我永远属于你。

山姆
1869年

附:我读了这封信,觉得它轻浮、愚蠢、幼稚。真希望我回家之后没写这信,而是直接到床上去。你曾叮嘱我,不管写了什么都寄给你,一定不要撕毁。丽薇,你把这封信烧了吧,我没意识到我写得这么滑稽又简陋,我情绪过于高涨,写不出理智的东西来。

塞缪尔·克莱门斯(马克·吐温)

* * *

7岁时,我得到一本《马克·吐温幽默故事集》,是家里人出差时在火车站买的。那时没有手机,报刊亭售卖杂志和小开本的《笑话大全》,帮人们打发旅途漫长的时间。家人不知道马克·吐温是谁,看着好像跟马克思有点儿关系?反正比《故事会》洋气,在车上翻一翻,拿回家还能送给小孩子。我不喜欢“吐”字,觉得不文明。不过,熟读那些故事后,我在认识哈克贝利·费恩之前认识了吐温太太丽薇——就像对于谦的父亲王老爷子一样熟悉。

“丽薇”是奥利维娅的昵称,有一个段子我记得最清楚。吐温喜欢骂脏话,丽薇总想让他改掉这个毛病。一天早晨,吐温刮胡子割伤了自己,骂了一大串脏话,为了让他感受到这有多糟糕,丽薇把他说的每个词都平静地重复了一遍,吐温微笑道:“你认识这些词,亲爱的薇,不过你没掌握正确语调。”

因此再读到他婚前写给丽薇的情书时,备感亲切。奥利维娅的父亲是个煤矿实业家,穷小子吐温追求富家千金,用了将近两年时间,共写下184封情书。

上面信中提到的特威切尔是一位牧师,也是他和丽薇的证婚人,还是吐温终生的亲密好友,所以他会跟特威切尔详细描述对婚后生活的期许。我小时候读到的吐温故事里,也有这位牧师当配角。马克·吐温去他朋友特威切尔牧师所在的教堂,布道仪式结束后,他对牧师说:“我再也不来了,我以前去教堂是为了好好休息和安静地打盹,可今天,我一会儿也没合眼,我就是没法睡着。”

可以看出,吐温是个多爱赖床的家伙。第一封信里,他九点多醒来,中午才起身,起来写了两封信,一封给未来的丈母娘,一封给未婚妻,然后又回床上去了。第二封信的附言,他后悔的是一回家没有直接上床。实际上,他一生都喜欢在床上看书、写作。关于这个,《马克·吐温幽默故事集》里也有个段子。马克·吐温在床上待得太久,丽薇担心这样影响健康,想督促他多外出锻炼身体,就让女儿克拉拉给他读威廉·卡伦·布莱恩特的传记。那位诗人80岁还精力充沛,坚持早起散步、锻炼。吐温对此的感想是:“了不起!我要是活到80岁,也一定像他那样好好锻炼。”

上面第一封信中吐温对特威切尔提到,他们想把哈特福德选为定居之处。这个计划后来实现了,19世纪70年代初,吐温一家迁居哈特福德。不过,该城可不是什么“宁静、有道德感”的圣徒之城。相反,城中阔佬云集,有声名显赫的军火制造商和垄断企业,也有机构庞大的保险公司和不少出版公司的总部。马克·吐温搬来后不久,在一篇文章中感慨道:“哈特福德的富翁们拥有美国所有大型企业的一半股份。这里的穷人们又在何处呢?大概都被驱赶到我还不曾拜访的极乐世界的角落里去了吧。”在哈特福德居住花销很大,一开始他们租房住,很快,吐温买下一块地。1873年,他建造了一座有19间房的住所,屋里一套家具就价值3万多美元……这跟上面信中所说的“过一种有意义的、质朴虔诚的教徒生活”,好像不是一回事了。

我对吐温的第一印象:他是个随时随地都在说俏皮话的老头儿,好玩,但也有点儿油滑,不真诚。后来知道,“幽默”是他精心维护一生的人设,就像鲁迅说的:“他成了幽默家,是为了生活。”比起造像总统山,吐温更想要的是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享大名,发大财。靠写作获得第一笔钱之后,他就开始近乎疯狂地投资,梦想一夜暴富。在他慷慨撒钱的20项新业务和发明里,居然还有一项叫作“粉笔雕刻法”。缺乏投资眼光,再加上时运不济,19世纪末金融危机来临时,吐温的钱成了扔给狗群的肉包子,有去无回。宣告破产之后,他不得不带着太太出国:一方面为了赚钱,另一方面为了躲避90多名债主。而他赚钱还债的方式,就是做商业演讲,讲即兴笑话,抖包袱,以他的捷才猎取声名,打造“幽默家吐温”的大IP。这个还债之旅长达5年,除了大城市,他还去了很多小镇,有点儿像过气歌星到县城里跑商演。1900年,他终于还清债务,像个英雄似的回到美国。回国4年后,奥利维娅因病去世。

如果马克·吐温活在当下,他一定是最活跃的推特用户、最会拍搞笑短视频的UP主、最红的网络人气王。他懂得如何最大限度运用传媒的威力、如何精准包装,让自己成为那种公众需要崇拜的名人,永立于畅销浪潮的顶端。传记作家彼得·克拉斯在他为吐温写的传记《无知、自信和肮脏的有钱朋友》中称其为“气压计式作家”:善于把握时代脉搏,拥抱主流媒体,总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市场和读者最想要什么”。在那个年代,他就深谙打造个人形象之道,在公共场合坚持以身着白色西装、口衔烟斗的经典形象示人,还斥巨资将那座哈特福德的大宅打造得豪华富丽,时常大排筵席,出入有贵人,往来无白丁。全世界几乎都认同他这样的形象:非常自信自恋,擅长自我推销,视商业价值高于一切。美国总统柯立芝说:“The business of America is business.(美国人的事业就是搞商业。)”马克·吐温不是文学梦的偶像,是“美国梦”的实践家。

因此,回头再看他当年写给奥利维娅的情书,就会觉出那一点儿笨拙的珍贵:激情之下写出那几行不怎么样的诗(他可真没有诗才),写完了又不自信,自承“滑稽又简陋”,却还是遵照女友嘱咐,乖乖把信寄出去……这些真是太不“吐温”了,它们属于塞缪尔·克莱门斯,那个还没有变成“马克·吐温品牌公司”的热恋中的青年。

弗朗茨·李斯特致玛丽

10

我的心洋溢着激情与欢乐!我不知道我的心渗透了怎样无尽的喜悦和天堂般的柔情,以至于我的人将要燃烧殆尽。那种感觉,就像我此前从未爱过!!!告诉我:这不寻常的骚动的春意、无法言说的怡悦,以及神圣的爱的战栗从何而来?哦!这一切的源泉只能是你,妹妹,天使,女人,玛丽!一切源自你炽热灵魂中散发出的温柔光芒,或是你早就留在我胸中的一滴悲伤的泪珠。

我的上帝,我的造物主,慈悲些吧,求您永不要把我们分开!看我都说了些什么?原谅我的脆弱,您怎会把我们分开!您给我们的唯有怜悯……不!这些言语绝不是白费唇舌,由此我们的肉与灵可得永生。天父,天父,伸出您的手,让我们破碎的心灵在此中寻得庇护。哦!我们称颂您,感激您,赞美您,哦,上帝,为了您已赐予和将赐予的一切……

必将如此!必将如此!

弗朗茨
1834年周四早晨

* * *

如今所有钢琴家登台表演,都是跟钢琴一起侧对观众席,让演奏者面部那些沉醉、欢畅、激动、肃穆的表情,作为乐曲的“评论音轨”一起播放,这样既有助于台下观众对音乐的理解,也能增加情绪上的互动。当代著名钢琴家几乎都有跟演奏风格相辅相成的独特“颜艺”和肢体语言。想想,如果钢琴家背对观众,我们将损失多少乐趣!……比如郎朗的那些精彩表演。然而,“侧对观众”并不是钢琴演奏的“初心”,在弗朗茨·李斯特之前,钢琴家们全体面壁弹琴——把钢琴侧过来,是李斯特为钢琴艺术做出的重大改革与贡献中的一项。

艺术家分为两类。一类生前默默无闻,世界在他们活着时没给过好脸,等他们去世,作品的价值才渐渐攀升,得到迟来的认可,这一类人有凡·高、维米尔、狄金森、卡夫卡等等;另一类比较幸运,生前就获得极大成功,享受了名利双收的一生。“钢琴之王”李斯特是后者中的代表。

在画家亨利·莱曼所画的一幅肖像画中,28岁的李斯特犹如王尔德笔下的道林·格雷,黑衣金发,容貌俊俏,风姿优雅。位于画面中心的是一只捧着手肘的白手,每根手指的第二关节都异常修长。据说小时候他父亲指导他做过拉长手指的训练,这双手可以同时按下十度音程。李斯特的父亲在他15岁时逝世,遗言是:“千万当心女人。”这跟张无忌之母殷素素所见略同,殷素素用最后一口气嘱咐无忌:“孩儿,你长大之后,要提防女人骗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两个英俊儿子日后的经历,也证实了两位爹娘确实高瞻远瞩。

李斯特是他那个年代的“摇滚巨星”,他在乐迷——尤其是女粉丝——中引起的疯狂,跟两百多年后的猫王是一样的。恩格斯曾在给妹妹的信里这样描述:“李斯特先生到过这里,他的钢琴演奏把所有的女士都迷住了。柏林的女士们被李斯特弄得神魂颠倒,以致在音乐会上为他掉的一只手套而真的扭打起来,有一对姊妹永远闹翻了,因为其中一个从另一个手里抢去了那只手套。施利彭巴赫伯爵夫人把科隆香水倒掉,再把伟大的李斯特喝剩的茶倒进香水瓶,然后她把瓶盖封好摆在自己的写字柜上留作永久的纪念,每天早晨都要像一幅漫画中表现的那样,痴迷地欣赏一番……我这就给你也画一幅他的肖像。瞧,这就是梳着堪察加人发型的那个人。”

能让李斯特疯狂的女人,又是谁?1833年,弗朗茨·李斯特在巴黎参加一个沙龙,结识了沙龙女主人玛丽·德·阿古伯爵夫人。她美丽端庄,热爱文艺,但很年轻的时候就嫁给了德·阿古伯爵,婚姻并不幸福。李斯特跟她情谊之肇始便是探讨文学,他们从《圣经》、莎士比亚、歌德谈到夏多布里昂、巴尔扎克、乔治·桑。作为一名乌托邦主义者,李斯特又把自己读过的社会主义思想著作介绍给玛丽。她从前过着与世隔绝的贵族女性生活,缺乏对现实生活的体认,李斯特的平等主义观点滋养了她的浪漫主义情怀。他们相爱了。

1833年春天,玛丽一家搬到塞纳河畔的克鲁瓦西,两人无法见面,只能靠通信保持联络。她生怕再也见不到他,在信中勇敢地剖白心意:“我独自怀着一个伟大的想法,这个想法就是你。我全心全意地爱你。”1834年秋她随家人回到巴黎,他们确定了恋人关系。

这封情书写于定情之初,李斯特那双神奇的手像疯狂击打琴键一样,写下这些亢奋、火热的字句,满纸都是惊叹号,每个叹号既像一枚小小的火苗,也像指尖重重敲出的一个音符。他几乎是狂乱地呼喊着“妹妹,天使,女人,玛丽”。“……神圣的爱的战栗从何而来?……一切源自……你早就留在我胸中的一滴悲伤的泪珠。”从这诗意的一句能感觉到,虽然主业是音乐不是文学,但他跟玛丽聊文学不是瞎聊。后一段就纯然像是高热病人的谵妄了,一种被幸福冲昏头脑、患得患失、不知如何是好的呢喃。

玛丽竭力想把这段婚外情保密,担心会给家庭带来丑闻。李斯特倒不在意做地下情人,他对她说,她是否要将激情和想法保密,是否与他私奔,是否与丈夫同住,都是她和上帝之间的事,由她自行决定。他们的爱情更加炽烈。1835年8月,玛丽的丈夫同意与她离婚。在那个时代,女性没有子女的监护权,她不得不忍受与孩子分离的痛苦。当玛丽开始与李斯特公开同居,她的家人对她避而远之,她从前来往的贵族圈子也对她抛出冷眼。同年,玛丽跟随李斯特私奔到瑞士,他一边作曲一边登台表演,两人游历欧洲,那段日子李斯特非常高产,写出了代表作《旅行岁月》。

《旅行岁月》是一部大型钢琴曲集,共三集。第一集《瑞士》有九首,记录他和玛丽一起游览的瑞士日内瓦的醉人风景,以及他们在阿尔卑斯山区度过的幸福时光。第二集《意大利》,作于1838年到1839年间,其间李斯特带全家人来到意大利的米兰,在科莫湖畔的贝拉焦过年。后来玛丽在她的自传体小说里回忆道:“在瓦伦纳湖边,我们坐了许久。李斯特在这儿为我写下了带有忧郁色彩的和声、宛如湖水叹息似的音响和船桨的节奏韵律。每每听到这里,我总是热泪盈眶。”这对情人还与乔治·桑和肖邦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当时不少思想家、作家、艺术家和革命者时常聚集在他们举办的沙龙中,“座中多是豪英”。玛丽曾对肖邦的音乐做过一个奇特又精准的描述,“有如精雕细磨的大理石骨灰匣中的无名骨灰一般”。肖邦把玛丽引为知己,把他的第二架钢琴“études”献给了玛丽,惹得桑十分嫉妒。

然而李斯特在情人之外还要再找情人,他唐璜似的行为让玛丽难以忍受,他那些野心勃勃、追逐虚荣的做法也终于让她感到厌倦。1839年他们的恋情宣告终结,两人于1844年正式分手。

就在1839年,34岁的玛丽开启了自己身为作家的职业生涯。她以记者和自由撰稿人的身份,为报纸写新闻报道、政论文章,著有《共和文学》(1848)、《道德与政治速写》(1849)、《1848年革命历史(三卷)》和《低地荷兰共和国成立史》(1872)。

基于大量艰苦调查写成的三卷本“历史”是她最著名的作品,其中有对当时影响政府政策的公众舆论和街头战斗的第一手记载,对政治领袖的深刻描绘,以及对影响革命结果的社会因素的分析。1857年,她创作了戏剧《圣女贞德》,大获成功。之后她写了一本自传性质的小说,名为《奈莉达》,书中塑造了一个令人厌恶的浑蛋,所有人都知道浑蛋是谁。不过这部小说在她的作品序列里是非常不重要的一册了。

玛丽跟李斯特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布朗婷,其丈夫是拿破仑三世的司法部部长埃米尔·奥利维耶。二女儿科西玛,先嫁给李斯特的学生、著名指挥家汉斯·冯·彪罗,后和母亲一样有了婚外情,经历许多波折,她离开汉斯,与情人正式结婚。她的情人跟她父亲一样有个彪炳音乐史的名字:理查德·瓦格纳。

据说,在玛丽死后,李斯特表示:这是一个不值得提起的女人。

缪塞致乔治·桑

11

我亲爱的乔治:

我想告诉你一件荒谬可笑的事。我本该在那天咱们散步回家时亲口跟你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蠢兮兮地写信。如果把这事说出口,今晚我会十分惶恐。你肯定会当面嘲笑我,会认为我是个拿我们的关系玩弄辞藻的人。你会指着门让我滚出去,会觉得我满口谎言。

我爱上你了,从我第一次拜访你时起。

阿尔弗雷德·德·缪塞
1833年

* * *

1833年6月,巴黎黎塞留街104号的一场晚宴中,穿长裤、抽雪茄的29岁的乔治·桑与23岁的英俊诗人缪塞相遇。一个月后,缪塞搬进乔治的住所。上面那封表白爱意的短简,如果拿来做侧写,很容易以之描画出写信人的性格:敏感,怯懦,脆弱,多疑,也有动人的热情。为了说出那句话,他紧张得拼命铺垫,几乎是颠三倒四地否定、贬低自己,又想象出一堆可能会遇到的、碰壁的窘状。但最后他像掷铁饼一样,把“我爱上你了”一咬牙抛了出去。

乔治喜欢写信,长于文字的人摆布词句表达感情,那是双重乐趣(后来她跟每一任男友都留下厚厚的通信记录),但好情书必须要有一个理想读者。在第一段婚姻中她曾写下洋洋洒洒十八页的长信,拿给丈夫,丈夫却很不理解,奇怪为什么共处一室还要写信。这种差异无疑加速了婚姻的破裂。

缪塞这样的诗人才是她情书的“理想读者”。据说他给乔治·桑寄去一首情诗,最后两句写道:“请您细读每行诗的字头,就会明白什么药能解除我的痛苦。”原来那是一首藏头诗,字头连缀成一句问话:您想什么时候跟我同床?乔治的回答也是诗,字头连起来作为答话:今晚。这个故事颇似中国广为人知的“苏小妹洞房三难秦少游,秦少游巧对抱得美人归”。旗鼓相当的诗人、作家谈起恋爱来,不写个藏头诗、搞点儿逸闻趣事,怎么对得起他们的才华?

如果爱只停留在纸面上,那它一定能长命百岁、百病不生,可惜雪花总要落地,化成污泥,爱也终究要靠肉体凡胎的活人来执行。确定关系的4个月后,他们结伴去威尼斯旅行。乔治一到威尼斯就生了病,缪塞说:“请原谅,我不擅长照顾病人。”他投身于自己擅长的“事业”:流连赌场和妓院。转年1月,轮到缪塞病倒,乔治悉心照料他,却爱上了给他治病的意大利医生。缪塞发现两人私通,与乔治分手。同年10月,两人复合。12月,又分手了。转年1月,再复合,再分手,这次分手持续到了生命的尽头。乔治转而去照料另一个多病、脆弱的天才——肖邦,开始那段更著名的恋情。

她和缪塞的恋爱遗产,是一人一部小说,也算“诗家不幸读者幸”了。

缪塞写了《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乔治写了《她和他》——在缪塞去世三年后。

粉丝玛乔丽·福萨致“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12

亲爱的埃尔维斯:

上帝啊,6月10日星期六,我终于在麦迪逊广场公园的演唱会上见到了你。

现在我神魂颠倒,就像置身于9 000英尺 的云层上。

我吃不下,睡不着,什么事都没法干。自从20世纪50年代你走红,我就成了你的忠实粉丝。我再也不听别人的歌了。在高中时期,我交往的几任男友(他们嫉妒我对你的感情)都离我而去。我所有零花钱都拿去买你的专辑,在学校里打三份工,只为尽可能买到你所有的唱片和周边。50年代我读完高中,在1960年结了婚,我丈夫是个军官,信不信由你,他长得真的很像你,不过远称不上英俊。我四处漫游,期望有朝一日能见到你(我从没放弃过希望),我去过华盛顿特区、弗吉尼亚、俄克拉何马,现在暂住在新泽西。听说你要来麦迪逊公园开唱,我立刻推掉一整天的工作,去到那个城市,能买多少票就买多少。你知道,我的朋友们也都是你的粉丝(当然了,不粉你的人,我根本不想跟他们交朋友)。不用说了,我们的座位都远得像在天上,不过我买了一副高倍望远镜,能把你看得一清二楚。有些姑娘疯狂过头,被带到纽约警局去了。那是我一生中最激动的一天(比结婚那天还兴奋)。

顺便说一下,我丈夫陪我去了你的演唱会。本来他对你不怎么关注,但 听完演唱会之后 ,他也被你圈粉了,还夸我品位好。以前他不让我在家放你的歌,我只能等他走了才能听你的唱片,这让我很不爽。我威胁他,如果他不改,不让我有自己的生活,我就跟他离婚。

今天我回去工作了……一回去就有个好大惊喜等着我。我已经给这个破建筑承包商干了一年,他对我请假一天倒没什么意见,却不喜欢我请假的原因是去买票看你。我气坏了,希望他不要炒了我,另请个新秘书。但是, 能见你一面,丢50份工作都值得 。我爱你胜过爱生命,简直等不及再去演唱会见你了。你一定要再来纽约啊。当我丈夫坐在观众席,看到整个会场满满当当都是你的追随者,对你赞不绝口,为你尖叫欢呼,他相信你一定很伟大。

我爱你,不因为你是谁,而因为你是什么人,因为你为世界成千上万的人带来快乐 。就像所有青春期女孩一样,我年轻时也曾梦想成为普雷斯利夫人。你给人类、给音乐(不仅是摇滚乐)带来无比深远的影响。我爱你唱的每首歌。你的独特魅力,无与伦比。我该就此搁笔了,希望你永远唱下去,你真的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应该出现更多像你这样的人,但永远没人能取代你,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 爱你

你的头号粉丝
玛乔丽·福萨
1972年6月12日于新泽西蒙特克莱

注:黑体字在原文中为大写。

* * *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当时美国南方歌迷对他有个昵称叫“The Hillbilly Cat”。埃尔维斯出道前是个开卡车的穷青年,Hillbilly就是“乡下人”的意思,Cat相当于“小鲜肉”。引进埃尔维斯的国人觉得“猫”缺声势,不能概括其巨星地位,遂简称为“猫王”。华语地区一向喜欢把西方人名简化到两字,三字是极限了。比如“足球界三罗”,简称“大罗”“小罗”“C罗”;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简称“小李子”;汤姆·希德勒斯顿简称“抖森”;贝克汉姆在粤语地区被称为“碧咸”。大多数人知“猫王”,不知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约翰·列侬说:“猫王之前,世界一无所有。”埃尔维斯的影响力无须多言,他的头衔、他创下的纪录实在太多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流行偶像,摇滚乐的象征,流行音乐史上唱片销量最高的歌手……借着20世纪50年代电视普及的春风,他把狂野迷人的嗓音和性感的摇摆舞姿传遍全美,扩散至全球,他的名气达到了此前演艺明星无法企及的高度,也为他赢得了无数狂热的青年粉丝。粉丝里当然女性居多。有一次来求签名的女粉丝没带纸,猫王把名字签在了她胸脯上:一边是Elvis,一边是Presley。

上面就是一个叫玛乔丽的女粉丝写给猫王的信。如果你读过现在社交网络上粉丝们写给爱豆的表白小作文,就会觉得60年时间没改变过什么,每个时代的姑娘都用同样的狂热和深情爱着偶像:攒钱买专辑和周边,在房间里贴满海报和照片,跟同样崇拜这个偶像的人交朋友,结伴去看演唱会,在演唱会上嘶吼、痛哭……当代新闻里报道过一些追星女孩,给偶像打榜,成百上千张地买专辑,几万几万地花父母的钱,毫不心疼,在这一点上,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玛乔丽奶奶堪称榜样,“我……在学校里打三份工,只为尽可能买到你所有的唱片和周边”。

玛乔丽带着对猫王的爱走过青春期,走进婚姻,她的人生是——铁打的猫王,流水的男人,为了猫王可以放弃几任男友,找丈夫也要找一个长得像猫王的,“他长得真的很像你,不过远称不上英俊”。连夫妻之情都不能让她对偶像的爱意稍减,在她心中丈夫明显是排第二位的。丈夫算什么?如果丈夫不让她在家听偶像的歌,那就威胁他“离婚”。连谋生的饭碗也比不上看演唱会的机会重要。老板算什么?“能见你一面,丢50份工作都值得。”

终于,她在演唱会上见到了自己痴恋多年的人,“那是我一生中最激动的一天”,这天的意义超过了婚礼。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她努力不让自己看来很累。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嘿,唱到自己流泪。”

粉丝对明星的“爱”,不是我们常说的男女之间的“爱情”,虽然它与爱共享样貌,且有着同样的生发机制:一方有意地、不断地释放出性感信号;另一方心领神会,照单全收,深深陷入,念兹在兹,无日或忘……当然,这种感情是流沙上的城堡,是海中蜃楼,几乎完全建筑在幻想之上,但若说这不是爱,又有哪个词能概括这种程度的感情?

玛乔丽的信最后一段写得很好,“我爱你,不因为你是谁,而因为你是什么人,因为你为世界成千上万的人带来快乐……应该出现更多像你这样的人,但永远没人能取代你,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爱你”。“永远”这个词,在这本情书集里多到“通货膨胀”,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玛乔丽所说的“永远”,可能比一半情书里的“永远”都更长久、更远——单方面的爱不容易失败,那座建筑在幻想云端的蜃楼,不会因为住进会吃喝拉撒的真人而污秽、折旧。

玛乔丽是粉丝中的幸运儿,猫王回复了她的信,还给她寄了签名照片。得到这样一次回应,对粉丝来说这段爱也算是大团圆结局了。不知她与长得像猫王的丈夫后来感情如何。也许她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埃尔维斯”?也许她会放起埃尔维斯的唱片,抱着孩子跟随音乐哼唱起舞?那便是张学友那首歌最后一段的情景了:“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40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小孩在问她为什么流泪,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她静静听着我们的演唱会。”

伏尔泰致奥琳普

13

亲爱的奥琳普:

他们以国王之名把我关了起来。我的命他们尽可拿去,却夺不去我对你的爱。是的,可爱的小姐,今晚我就能见到你了,为此我甘愿冒着把脑袋搁在断头台上的危险。

看在老天的分上,不要说你信里那样悲伤的话,你一定要活下去,要小心谨慎,小心令堂大人,把她当成最大的敌人。我说了些什么啊?你要小心所有人,谁也别信。月亮一出来,就时刻做好准备,我会乘四轮马车或轻型马车,悄悄离开这个地方。我们会风一般驶到席凡宁根。我随身带着纸墨,咱们可以写信。

如果你爱我,那就打消疑虑,唤起所有力量,等我去救你。不要让你母亲察觉到任何蛛丝马迹,尽可能带上你的画作,你要坚信,哪怕最可怕的危险与折磨,也无法阻止我。不,世间任何力量也无法将你我分开。我们的爱始于美好的德行,将与生命等长。再见,为了你,我无所畏惧,你值得我更多的奉献。再见,我的爱人!

阿鲁埃
1713年于海牙

* * *

一提到伏尔泰,大家多半会想起历史书上跟在他名字后面的身份论定: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泰斗,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学家。可能还会想起那个戴着发箍、秃头撇嘴,不说是老头谁都以为是个老太太的写生用石膏像。

伏尔泰石膏像

不过谁都有年轻的时候,伏尔泰也不是一辈子都当老头。他的许多书信选集中,顶头第一篇是这封他写于19岁的情书。当时他还叫弗朗索瓦·马里·阿鲁埃,他父亲对这个声称要以写作为毕生事业的儿子感到很头疼,于是把他塞进法国驻荷兰大使的随员名单,让他出国历练。伏尔泰就这么到了海牙城,很快谈起恋爱来。他爱上了比他大两岁、侨居海牙的法国女孩奥琳普,还给她新取了一个昵称叫“潘佩特”。

能令爱情更火热的,永远是那些棒打鸳鸯的人。苏轼词道:“好事若无间阻,幽欢却是寻常。一般滋味,就中香美,除是偷尝。”奥琳普的母亲就像崔莺莺家的老夫人一样,把女儿揍了一顿,又找到伏尔泰的领导、大使沙托纳夫侯爵,把这小子给举报了。大使答应管教下属,先是不许他外出,但是“郎心自有一双脚”,伏尔泰在夜里溜出去,跟情人私会。于是禁令加了码,他被看守得更严密,这就是伏尔泰所说的“他们以国王之名把我关起来”。他的新对策是给奥琳普送去一套宫廷侍卫制服,让她扮成男人到使馆来。

上面那封情书,便是他跟奥琳普相约私奔的信。其措辞不像他日后的著作那么严谨,而是有点儿颠三倒四,充满火一般的热情以及“所有”“任何”这种情书常见的宏大叙事。他们的麻烦都是奥琳普的母亲闹出来的,所以他反复强调,要警惕她母亲,将之当成最大的敌人。

私奔成功了没有?那晚他的确从窗户爬了出去,跟奥琳普成功会合,风一样到达了席凡宁根……不过后来,伏尔泰还是被遣送回了法国。他拼命争取过一阵,想把情人弄到法国相聚,却以失败告终。两人不得不宣告分手。随着时间流逝,悲哀渐渐淡去,他和奥琳普都找到了新恋情,谁的爱也没有“与生命等长”。

情书里的“永远”能不能当真?如果去掉“永远”,全世界的情书都会塌下来,这本书的篇幅也要少掉三分之一。我曾暗笑情书里的那些指天誓日,因为很多发过誓的人日后都变了心。一辈子太长,只爱一个人的人太少,那些大话是种气氛词,仅在说出口的感动自我和感动对方的那一瞬间有效。奥琳普和伏尔泰的浪漫私奔,只是后者84岁生命里的一段小小前奏。后来他还恋爱过很多次,写过很多火热的情书。比如39岁时,遇到聪慧多情的夏特莱侯爵夫人,他在情书里写道:“我生命里那些美妙的时日都白白丢掉,在你之前我没有爱过。直到你灵魂那神圣的火将我穿透,我的生命空无一物……”听听!“在你之前我没有爱过”,那当初你跟奥琳普私奔是要干什么,拜把子吗?

贝多芬致“永远的爱人”

14

第一封信

我的天使,我的一切,我的自我。今天我只能写寥寥几行,用你留下的铅笔。我的具体住址要明天才能确定,真是蹉跎时光。为什么悲哀笼罩心头?除了牺牲,除了委曲求全,可还有其他办法成就爱情?我们还不能完全属于彼此,这现状可有办法改变?

啊,上帝!欣赏外面的美景,舒缓一下心情吧。爱情索取一切,那是理所应当的,不管是你向我要求的,还是我向你要求的,都是如此。一旦我们结合在一起,你就不会像我这样痛苦了。

我们肯定很快就能见面,这些天我因所见所闻受到的触动,一时没法和你分享,如果我们的心始终紧紧贴着,我也就不会有这些感慨。我满心都是想要对你说的话,啊,很多时候我感到语言一无是处,难以表达心情于万一。振作起来吧,永远做忠诚的、那个唯一让我珍重的人,我的一切也属于你,其余那些向诸神祈求的东西,定能获赐。

你忠诚的
路德维希
7月6日周一早上

15

第二封信

你受苦了,我最亲爱的人。我刚刚才知道,想寄信必须一大早就去投邮,而邮车只在周一和周四去往K城。你受苦了,啊!无论我在何处,你也在那里,为了跟你一起生活,我应该把一切事情安排好。这是什么日子啊!!!这种日子!!!这种没有你的日子,走到哪里都被善意的人追随着,我觉得自己配不上此种待遇,也不愿这样。

看一个人对着别人卑躬屈膝,令我心头刺痛。当我把自己放到广阔宇宙中,去思考自我价值以及人们眼中的那些最伟大人物,我也感到痛苦。一想到你可能要等到周六才能收到第一封信,我忍不住涌出泪来。你爱我至深,而我爱你更多。在我面前,你千万不要隐藏任何想法。我必须洗澡上床了。哦,上帝啊,我们离得这么近,却又那么远!我们的爱情难道不像一座天堂的宫阙吗,也像天空的穹顶一样坚固?

7月6日周一晚上

16

第三封信

早上好!

我人还在床上,心已经飞出去,我永恒的至爱,我时而狂喜,时而哀伤,等待命运的答复。没有你,我在爱的世界寸步难行。是的,我意已决,我要漂泊游荡,直到飞也似的投入你的怀抱,如归家一般,我的灵魂被你包裹着,方能步入精神的净土。是的,只能如此,真是不幸。等你明白我对你的忠贞,你会更加坚定,我的心永不会再被别人占据——没有人——永不——哦,上帝!为何要让深爱的人分离?我在维也纳过得如此悲惨,你的爱让我成了最幸福的,同时也是最不幸的人。到了这个年纪,我需要平稳安宁的生活——以我们现在的情况,不知能否做到?我的天使,我刚知道邮车每天都来,所以我必须尽快封缄,这样你就能尽快收到信。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思考现状,才能越来越接近那个共同生活的目标——冷静——爱我——今天——昨天——想你想得撕心裂肺——你——你——我的人生,我的一切——再见吧——继续爱我吧——永远不要错判你的爱人那颗最忠诚的心。

永是你的
永是我的
永是我们的
7月7日周二

* * *

1827年3月26日,伟大的作曲家路德维希·凡·贝多芬去世,他的前秘书兼学生安东尼·申德勒和两位密友仔细搜索贝多芬的公寓,想找到他留给侄子的银行债券。在一个小抽屉里,他们发现了《海利根施塔特遗嘱》,贝多芬在其中描述了他在1802年与耳聋进行的灾难性斗争,还有三封情书。收信人的身份成谜,贝多芬称呼她为“永远的爱人”。

他很好地保护了她,把秘密和芳名带去了另一个世界。这位神秘女士的身份成了音乐史上最大的悬案。音乐史学家们花了两百多年的时间,试图找出她是谁,至今争议不休。

这三封信炽热动人,像一连串激昂的旋律。他满怀美好的梦想,“一旦结合在一起,就不再痛苦”“越来越接近那个共同生活的目标”,可以看出他跟她已有了对未来的筹划、期望,盼着将来一起过安稳日子,只是受一些不可知的外力制约,搞得像地下情似的。不知是因为感情生变,还是顾忌会影响对方生活,这三封情书并没有寄出去。期许最终成为泡影,贝多芬终身未婚,直到死去。

其实除了名字,信中还少了一个重要的东西:年份。贝多芬只写了“七月六日”,没有写年份。人们尝试匹配一周中的天数和日期,把可能的年份缩减到一份短名单里,再经过对信纸的“水印识别”,最终把年份确定为1812年,拿去与贝多芬生前活动年表对照:在那一年,哪几位女士与他有交集?

几位“永远的爱人”候选人中,有贝多芬教过的女学生尤莉叶·圭恰迪伯爵夫人,她比他小14岁,他把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Op.27 No.2(《月光奏鸣曲》)献了给她;有曾与贝多芬调情的女作家贝蒂娜·布伦塔诺,他对她有过一个专属的甜蜜昵称;还有钢琴家特蕾莎伯爵夫人,他献给她一首升F大调第二十四钢琴奏鸣曲Op.78;而在传记片《不朽真情》中,唯恐伦理不乱的好莱坞创作者们把这个头衔塞给贝多芬的弟媳乔安娜……而目前最受认可的,似乎是约瑟芬·冯·布朗斯维克伯爵夫人。

1804年贝多芬曾向守寡的约瑟芬求婚,给她写了13封情书(这一束情书有明确款识,已经公开出版),其中充满激情澎湃的词句,他也把约瑟芬呼为“我的天使”,跟上面这三封给“永远的爱人”的信口吻非常相似。两人情投意合,阻碍他们的是阶级,约瑟芬如果嫁给一个平民,就会失去对贵族子女的监护权,她只能拒绝贝多芬的求婚。后来她再婚了,跟丈夫感情不和。1812年,他们的轨迹在波希米亚的温泉小镇泰普利兹有了一次交会,犹如陆游与唐婉在沈园重逢,贝多芬的“一怀愁绪”与迸发的激情,转化为那三封信,但最终也是“锦书难托”。

有人认为引得贝多芬狂热如斯的应该是个美丽少女,不大可能是个带着孩子的中年女人,所以收信人不该是处于第二段婚姻中的约瑟芬,我却觉得这种推测的论据是一种“离婚带娃女性就是豆腐渣,必然毫无魅力”的刻板印象——巧了,另一位著名的约瑟芬,让拿破仑神魂颠倒的那位,也是个带娃的寡妇。

1812年,贝多芬完成了《雅典的废墟》《斯蒂芬王》《第七交响曲》《第八交响曲》和《第十小提琴奏鸣曲》等优秀作品。

1813年,约瑟芬在与贝多芬相遇9个月之后生下一个女儿,取名米诺娜(Minona),孩子名字的字母倒过来写就是anonim——德语“匿名”之意。米诺娜一直活到80多岁,许多史学家认为,照片上她的相貌与贝多芬有明显相似之处。 omvvFyOvw2WQY1j5ibHBCHoTDUabTSqk0L+J02lADMgy9V9+Bnp42kx+HTzoXO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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