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原因,这种态度转变及其地理起源与一个词密切相关,即kocsi。Kocs(英语发音为“coach”)是从布达通往维也纳路上的一个匈牙利村庄。不知何故,这个村庄给一种四轮交通工具命名为kocsi(发音为“coachee”)。随着这种交通工具向西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这个名字也传播开来,并作为外来词融入其他语言,首先是捷克语和塞尔维亚语,然后是德语、荷兰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和英语。这种四轮马拉轿车与以往马车的不同之处在于,地位高的男人也开始接受它,而且是自愿的——他们摒弃了自己对轮式交通工具的鄙视。然而,它的设计并没有什么特别新颖的地方,尽管coach的前轮可转向,同时还使用了各种形式的悬挂,不过这两样装置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所以,coach被迅速接纳,让男人们觉得坐马车和骑马一样具有男子气概,一定另有原因。原因是什么呢?
可能仅仅因为速度。与之前的四轮马车比,coach要轻得多、快得多,但更可能的原因是,像之前的战车一样,coach披上了军事色彩,从而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在15世纪晚期,马车在军事上有了新用途。面对奥斯曼帝国扩张的威胁,匈牙利指挥官采用了一种新战术:在战场上将马车排成一圈,用铁链将它们绑在一起,形成马车堡垒,作为一种可以抵御骑兵冲锋的机动防御工事。马车上配有炮台,也可以作为保护平台,战士可以在上面发射小型加农炮,或是早期的火绳枪。马车与火药武器这种引领时代的结合,让骑在马背上的盔甲骑士一下子显得过时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下子在整个欧洲,男人们开始认为乘坐豪华马车并不是那么尴尬的事——只要这种马车被称为coach。
到了1560年,繁荣的欧洲金融中心安特卫普已经拥有超过500辆coach。(据说当时伦敦只有两辆,巴黎有三辆。)对coach的热情从欧洲皇室开始迅速蔓延。英国的一位编年史家记载,1564年,沃尔特·里彭——据说他在1555年为拉特兰伯爵建造了“英国有史以来第一辆coach”——“作为女王陛下(伊丽莎白一世)的仆人,为女王建造了第一辆有遮篷、能转向的coach”,注意,这是一辆前轴可以旋转的马车。从此,豪华的coach成为欧洲君主们非常喜欢的礼物。1582年,法国亨利三世送给伊丽莎白一辆“超级漂亮的豪华马车”,作为对伊丽莎白此前送给他一批英国猎犬的回赠。亨利三世这样做并不仅仅为了显示慷慨,也是为了显得高人一等,因为这辆马车达到了当时交通业制造技术的巅峰,亨利希望借此一展法国coach工匠的技能。
coach迅速成为地位的象征。乘coach兜风不仅变成一种休闲方式,拥有一辆或多辆coach也被富人们拿来炫耀。这种情况引起一些人的忧虑,他们担心贵族慢慢丧失骑马的能力,继而在未来的军事冲突中失去优势。1588年,德国王子朱利叶斯·冯·布伦瑞格颁布了禁止乘coach兜风的政令,理由是,“德意志民族的男子气概、美德、尊严、勇气、荣誉与忠诚遭受了损害,驾驶马车无异于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但是coach的流行并没有因此受阻,车主们为了让旁人看到自己的马车是多么奢侈豪华、富丽堂皇而展开的竞争还在继续。
对那些买不起coach的人来说,在短途城市旅行中租用这种新型交通工具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随着coach开始挤满伦敦的街道,1601年,议会开始讨论一项法案来“限制coach的过度使用”。此时,摩洛哥驻伦敦大使馆拥有4辆coach,俄罗斯大使馆有8辆。1603年詹姆斯一世即位时,法国使团拥有30辆。一个伦敦人曾经这样记录伦敦的交通堵塞:在非常严重时,coach“就像厨师放在烤箱里的羊肉馅饼,你很难在它们中间插进一根签子”。伦敦在许多方面都遭到这种新型交通工具的“严重困扰”。那些租来船只,为伦敦人在泰晤士河上提供轮渡服务的船工收入急剧下降,因为马车蚕食了他们的生意。约翰·泰勒原本是一名伦敦船夫,曾为演员和剧作家划船渡河,后来成为一名诗人。他在自己1622年创作的《十恶不赦的小偷》这首诗中,严厉声讨coach无处不在,大行其道。他写道,1558年“伊丽莎白女王登基时,马车在英国几乎不为人知”,但是现在,因为“暴发户般的该死的coach”的兴起,对他和其他船夫来说,“我们所有的利润都被车轮卷走了”。第二年,他在另一首诗《暴发户般的四轮乌龟》中抱怨道,“大街小巷,水泄不通”。他说,这是一个“吱吱嘎嘎、轰轰隆隆的时代,世界在车轮上奔跑”。1662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将“出租马车”的数量限制在400辆。这个数量显然不够,1694年又将其提高到700辆。比较而言,私人马车的数量要多得多。
人们都愿意乘坐coach,也愿意在需要时租用这种马车,长途coach服务因此应运而生。长途马车的线路是固定的,每10英里左右有一个定点停靠站,可以更换马匹,让乘客稍作休息。这种做法把旅程分成几个阶段,于是就有了驿站马车(stagecoach)这个名字。1667年的一则广告是这样说的:一种“飞速行驶的交通工具”,提供从伦敦到巴斯的定期服务,全程105英里,行驶3天,“所有渴望从伦敦到巴斯,或是到中途任何其他地方的人,就去伦敦卢德盖特山的贝尔萨瓦奇酒店集合出发吧,或是到巴斯的白狮餐厅去,每个星期一、三、五,这两个地方都会提供驿站马车服务。早上5点出发,3天内走完全程(如果上帝允许)”。马车上的每个座位收费1镑5先令
,每位乘客可以携带14磅重的行李。(当时的伦敦,一名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大约是每年30英镑,可见这种方式的旅行只有富人才能负担得起。)
与出租马车一样,驿站马车也饱受争议。在其诞生的一个世纪前,coach还是一种新奇事物,然后它快速地占领了大街小巷。1673年,伦敦出版的一本小册子指责驿站马车是一种巨大的罪恶,因为“乘坐驿站马车旅行的人会染上懒散的毛病,再去骑马,走不了几里路,就会疲乏无力,从此不能或不愿坐在马背上,也不能忍受雨雪风霜”。但是就在同一年,另一位作家却这样写道,“近来,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来说,从伦敦到我国其他主要城镇,旅行都便捷且舒适,令人愉悦。这种舒适感,人们以前从未体验过。获得这种舒适感的方法,就是乘坐驿站马车。想去哪里都可以,恶劣的天气和糟糕的道路不再是障碍。驿站马车不仅价格低廉,而且速度惊人,一小时能走的路程,堪比别的国家发送邮件一天走的距离”。不过坦率地说,早期的驿站马车并不比步行快多少,在泥泞道路上的平均速度为每小时3英里,乘客还要面临事故和拦路抢劫的危险。当时的路况是如此之差,1703年,一辆载有未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尔斯大公的coach,在从伦敦到佩特沃斯的50英里旅程中,发生了12次翻车事故。不过总的来说,乘坐coach还是可以让城际间的旅行稍稍舒服一些,特别是能遮风挡雨,让乘客免受糟糕天气的影响,这一点非常重要。
对那些买不起车的人来说,租一辆出租马车或买一张驿站马车票很是方便。但是coach已经成为重要的财富象征,1640年出版的法国礼仪指南《勇士法则》(The Laws of Gallantry)指出,对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人,人们问的第一个问题常常就是:“他有车吗?”因此,一些人,比如英国的一位日记作家,海军行政官塞缪尔·佩皮斯就深切感受到,“在出租马车里被人看见简直可耻”。佩皮斯最终还是买了一辆coach,并在日记中说,“和夫人单独坐着自己的coach去看戏,令我们的形象看起来光辉耀眼多了,真是一件赏心悦目、令人无比兴奋的事情”。轮式交通工具在离开聚光灯2000多年后,再次成为人们渴望的权力与地位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