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原名叫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1869年10月2日,甘地出生于博尔本德尔(Porbandar),阿曼海滨的“白色之城”,这是一座位于印度西北部的半独立的小城邦。他出生于一个热情洋溢且积极进取的种姓,时至今日,该邦的种姓内部仍是分立、割裂,甘地所属的种姓则讲求实际,且深谙经商之道,创建了从亚丁(Aden)到桑给巴尔(Zanzibar)所有的贸易通道。甘地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当地人的商业领袖,他们因追求城邦独立而被迫远走他乡,生活经常动荡不安。甘地的家族经济富足,是属于有教养的社会阶层,但不算是高级种姓。
他的双亲都是印度的耆那教支派的信徒,信奉“不杀害”——亚希米萨(Ahimsha) 为他们的基本教义之一。这也是甘地将要向全世界夸胜的教义。耆那教相信,通向神的道路是爱而非智慧。甘地的父亲视钱财和物质为身外之物,几乎倾其所有乐善捐助,却没有给自己的家庭留下多少财富。他的母亲也是一位敬虔的妇人,经常斋戒,周济穷人并看护病患,如同印度的圣伊丽莎白(Saint Elizabeth) 。甘地一家也经常诵读印度教的圣典《罗摩衍那》( Ramayana )。他的启蒙老师则是一位婆罗门,教他诵读毗湿奴(Vishnu)神的训章。在后来的岁月,甘地也曾后悔自己未能成为一名更好的梵文学者,他对英国人在印度推行的教育制度有诸多不满,其中之一,就是使印度人遗失了自己语言中最独特隽永的宝藏。虽然《吠陀本集》( Veda-samhita )与《奥义书》( Upanishads )等,他读的是译文,但他也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印度的神圣经典。
甘地在孩提时代,曾经历过一场严重的信仰危机。他好几次被印度人拜偶像时的种种仪规所震骇,以至于他变成——或者说他想象着自己变成了一个无神论者,为了证明宗教对自己毫无益处,他甚至和几个朋友去食肉,印度教认为吃肉是对神可怕的亵渎和不敬。为此,他因呕吐和坏疽几乎丧了性命。 甘地八岁订婚,十三岁结婚。 十九岁时,他又被送到英国伦敦大学的法学院完成他的学业。在他离开印度之前,他的母亲为他订立了三条耆那教的戒律:戒酒、戒荤和戒色。
甘地于1888年9月抵达伦敦,在经历了最初几个月的漂游不定和光怪陆离的生活之后,他自己也说他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试着成为一个英国人,他开始专心致志,努力做事,严格地规律化自己的整个生活。一些朋友送给他影印本的《圣经》,但是领悟它的时日还未到来。也就是在羁留伦敦期间,他第一次领略到了《薄伽梵歌》( Bhagavad Gita )的美。他被深深地感染了。这是漂泊在外的印度旅人一直在追寻的精神的亮光,于是,他重新拾起了信仰。他意识到自己只有在印度教中才能得到真正的救赎。
1891年,甘地回到了印度,这是一次相当悲伤的归家之旅,因为他的母亲刚刚离世,母亲的死讯一直隐瞒到他回来。没有多久,他在孟买的最高法院当上了律师。几年以后,由于看到其中的种种不义与堕落,他放弃了这里大好的律师生涯。但即使在他的执业过程中,他也常常明确地说,如果他自己认定了所辩护的案子是不公正的,他会保留放弃为这个案子辩护的权利。
在与各色人等打交道的职业生涯中,他也隐隐预感到了自己未来的使命。彼时,有两位人物对他影响至深:一位是当时“孟买的无冕之王”帕西人达达巴伊先生(Parsi Dadabhai);另一位则是戈卡尔教授(Gokhale)。戈卡尔教授是印度著名的政治人物,是提倡改革教育制度的第一人;而达达巴伊先生,据甘地说,是印度国民大会党真正的创始人。这两人都身具最高层次的智慧与学识,同时又是绝顶的质朴与和蔼。 [1]
正是达达巴伊先生,他尽力磨炼甘地年轻的锐气,在1892年教导他“亚希米萨”的第一真义:英雄式的,加上非暴力的忍耐——假使这两个词能够结合在一起的话——要想在政治生活中打败邪恶,不是以暴制暴,而是用爱来降服。后面,我们将会讨论这个神奇的词汇“亚希米萨”,这应该也是印度带给全世界至高无上的福音了。
[1] 这两位先行者,已被后来的一代青年遗忘。他们的政治理想已被超越,甚至他们充当铺路石的努力也被否定。然而,甘地却常常念及他们的贡献,敬仰他们,特别是对戈卡尔教授,怀抱着深切的、近乎宗教般的热爱。他常常说,戈卡尔教授和达达巴伊先生应该受到所有印度青年的敬仰。参见《印度自治》( Hind Swaraj )、《致帕塞斯的信》,《青年印度》,1921年3月23日;另见《信仰的忏悔》,19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