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
276.年满16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277.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
278.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
279.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账目可以不公布。( )
280.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教育。( )
281.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A.5
B.10
C.3
D.2
282.居民委员会向( )负责并报告工作。
A.居民大会
B.居民会议
C.居民代表会议
D.区政府
283.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 )的原则。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A.少数表决
B.多数服从少数
C.少数服从多数
D.多数表决
284.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 )。
A.推选
B.推荐
C.选举
D.举荐
285.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 )统筹解决。
A.人民政府
B.党组织
C.小区业主
D.公安机关
286.( )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A.居民会议
B.居民委员会
C.乡镇政府
D.县政府
287.居民委员会由( )共5至9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A.主任
B.副主任
C.委员
D.秘书
288.( )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A.机关
B.团体
C.部队
D.企业事业组织
289.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 )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A.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
B.1/5以上的户
C.1/3以上的居民小组
D.1/3以上的户
290.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 )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A.人民政府
B.下级政府
C.上级人民政府
D.财政部门
291.居民委员会是居民____、____、___-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____、____和____。
292.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____至____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____、____、____,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293.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____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____、____、____和____相抵触。
294.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____,____,加强民族团结。
295.简述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275.√,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
276.×,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第2款规定,年满18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77.√,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2条规定。
278.√,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
279.×,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账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280.√,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
281.A,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82.B,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83.C,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84.A,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4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285.A,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286.A,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287.ABC,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288.ABCD,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第1款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289.ABC,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290.AC,解析: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291.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指导;支持;帮助。(《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
292.100户;700户;设立;撤销;规模调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
293.居民委员会;宪法;法律;法规;国家的政策。(《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
294.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
295.答: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有:(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