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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人之志章第三

注曰: 志不可以妄求。

王氏曰: 求者,访问推求;志者,人之心志。此章之内,谓明贤人必求其志,量材受职,立纲纪、法度、道理。 gmwpEvRDgQqjEQagHcN4WaVMAeXqBX2rWHqaCDTZyodlkZGOxVWKjOdganDZ0F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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