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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逻辑

作为一种具有鲜明实践属性的民主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历史性的理论范畴,不是一个凭空而来、一蹴而就的概念。它“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其生成既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不断继承和发展,也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在超越当代西式民主的基础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总结和理论升华。

(一)从理论逻辑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进行继承发展的必然要求

民主最早源自古希腊词语“人民”和“统治”,意为“人民的统治”。近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家继承了古典民主理论“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和社会契约论,并以此为思想基石构建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由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其选举始终受资本逻辑的支配,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基于此,马克思主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出发,认为资本主义民主本身就具有阶级性和欺骗性,“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 ,形式上是代表人民意志、为人民服务的,但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 。为了批判资本主义民主思想的阶级性和虚伪性,马克思提出,不管怎样,我们都必须要弄清楚“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 。由此问题,马克思主义开启了对民主理论的构建。

在马克思的民主理论中,首先,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民主不是产生于人的思维中,而是由整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决定,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因此,民主具有一定的阶级性,不存在超阶级的“一般民主”,无产阶级政党的任务就是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其次,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和根本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民主制中, 国家制度本身 就是一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 。最后,每个公民都普遍地享有真正的选举、监督和罢免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虽然马克思一生没有参加民主政治的实践活动,但在总结巴黎公社政权的经验时提出,新国家的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必须体现在普选制、监督制和罢免制的民主制度体系中,它是防止国家异化、由公仆变主人的重大措施。

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中,真正将马克思主义设想的民主思想付诸政治实践,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是列宁。在列宁看来,“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如果我们非要强行建立社会主义,这一“胜利了的社会主义”也会因为“不实行充分的民主”,而“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 。基于此,列宁提出建立具有真正民主性质的苏维埃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人类社会的民主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开辟了一种新的人类民主实践。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开始把马克思、列宁的民主思想中国化,从苏维埃民主制度到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不断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理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共产党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中国化进程,进一步创新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民主形式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强调的“人民性”理念,而且将其上升为“人民至上”的核心理念,发展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性质。同时,这一民主形式还全方位地将“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并落实到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真正的民主制”。

(二)从历史逻辑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是对中国式民主进行理论升华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领导中国人民推翻封建专制制度,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建立人民民主制度为己任,开启了中国式民主的探索之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央革命根据地。193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在瑞金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宪法大纲明确规定:“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苏维埃公民在十六岁以上皆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现民主的宪法。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建立“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这一政权形式最大限度地吸纳民众参与政权,充分彰显了民众的意志,保障了民众的权利,推进了中国式民主的发展。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195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部宪法遵循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毛泽东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中指出,“我们的民主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的原则贯串在我们整个宪法中” ,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依法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切权利。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强调“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 ,要继续大踏步地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上。在这一道路上,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尤其重视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制度,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中国式民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正确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谋划和推进中国式民主的发展。他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中国式民主必须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为了真正落实“五个民主”,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正是依据这一思维发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这一概念的生成不仅表征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式民主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最新成果,而且对中国式民主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的目标方向,标志着中国式民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三)从现实逻辑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是对西方式民主进行全面超越的必然要求

由于“西式民主是不同的政党和利益集团为了各自所代表的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博弈” ,其本质是一种零和博弈,因此,在应对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经济危机、民粹主义、种族歧视等全球化问题的过程中,西式民主实施的结果不是促使社会各方达成共识与合作,而是造成更深程度的社会撕裂、对抗,并使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利益遭到忽视,使这些国家陷入“民主赤字”“民主异化”等乱象泥淖。基于此,为了克服西式民主的缺点和危机,跨越西式政治陷阱,中国共产党根据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历史条件和经济基础,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其一,从价值层面上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了西式民主的资本逻辑,倡导人民逻辑。从语义学的角度理解,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即“人民性”是民主的应有之义和第一属性。西式民主强调“人民性”,其形态也五花八门,但就其本质而言,一方面,它是一种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社会实践境域的抽象概念或政治口号,其本身并没有承载任何实质内容。在民主的实践中,虽然西式民主在形式上赋予多数人选举的权利,但实际上,其民主的成果很难为全体人民所共享。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其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一种精英民主,因此,它自然会受处在强势地位的资本力量的操纵,成为少数精英追逐利益的工具。正是基于此,美国学者戴伊在评价这种民主时说道:“美国政治的表象虽然来源于民主政治思想,但要了解美国政治的真实情况,精英理论却比民主政治思想更为有用。” 为了克服西式民主的空洞性和资本性,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倡导人民逻辑,是一种人民主导下的民主形式。具体而言,它不仅强调人民是一个具体化的概念,还表达了每一个真实的有生命的个体的意愿和利益,凸显人民就是国家的主人,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而且强调资本只是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推动力量,其本身既不能绑架人民政权、异化公共权力,也不能伤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更不能影响人民在国家社会中的政治要求和政治效果。

其二,从实践运行上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了西式民主的“单环节”形态,倡导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形态。所谓的“单环节”就是指将复杂的政治民主活动简单地化解为一套选举程序,一人一票、多党竞争是这种选举政治的活动安排。由于将民主完全等同于选举,进行了选举就等于实施了民主,因此,选举就被定为判断国家是否民主的唯一标准。在这种民主实践的运行机制下,社会只关注选举的程序是否严密,而对选举后的政策制定是否符合民意、决策实施是否受人民监督等问题却给予有意无意的忽略,从而出现选举时热热闹闹、漫天许诺,选举后则冷冷清清、无人过问的西式幻想。基于此,为了避免这种“残缺不全”的“单环节”民主,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程的、无空档的参与式民主,其实施和运行不仅存在于选举环节,而且还存在于选举后的日常参与,包括议事、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通过这种人民的全程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体现了民主的真谛在于众人的事由众人参与、商量,通过充分商量寻找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从而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6Ev70BWE5aCNuq3qyXzBPHuQYmxfzLoEOHg33L+6DpLlE/9bwVRjU4JdNrE1y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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