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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和发展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它强调民主的内生性、全面性、人民性、过程性和时代性,其本质是一种全新的民主价值理念和民主实践形态的有机融合,属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概念和理论范畴。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体系中,“民主”一方面表现为一种政治价值,其本身关照着人民的本体性,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表达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表现为一种政治实践,突显了民主的“全过程性”,不仅要求民主在时间上是无时不在的,呈现出全链条性,而且要求民主在空间上也是无处不在的,表现为全方位和全覆盖性。正是基于此,在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举行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价值是“人民至上”

所谓“人民至上”就是永远把人民摆在社会的主体和主角的位置上,使其在国家社会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永远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于人民;永远把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最高标准来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这种“人民至上”的民主观念并不是自然形成、与生俱来的。在传统社会中,君主在国家中拥有至高的地位和无限的权力,人民只是君主的附庸,民主只是一种幻想。在现代西方社会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虽然否定了传统社会奉行的“君权至上”的观念,确立了“个人至上”的民主观念,但这里真正至上的“个人”并不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是拥有巨额财富的资产阶级财团及其代表——资产阶级政党,民主仍没有得到真正的彰显。与现代西方所有资产阶级政党统治的社会不同,现代中国社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作为一个以全人类的自由为最终目标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它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中国共产党的这一根本性质就决定了党必然将“人民至上”作为其践行民主的根本价值理念,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民主的终极目标和最高追求,“中国的民主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展开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为了充分体现“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把每一个中国人置于国家共同体主人的地位,强调人民拥有国家的一切权力。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就指出,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 一切人 都希望单独参与立法权无非就是 一切人 都希望成为真正的(积极的) 国家成员 ,希望获得 政治存在 。习近平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突出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的至上地位。二是坚持把中国人最大限度地吸纳到民族复兴的伟业中,使其持续有序地参与社会建设。在这里,“最大限度地吸纳”不仅包括全体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且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其中社会主义劳动者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力量,而“持续有序地参与社会建设”则是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三者之间的制度建构和安排,将政治上有序参与的互动过程作为民意连续性表达的实现路径,彰显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的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至上意蕴。三是坚持把每一个中国人的利益都放在第一位。全过程人民民主关注的是全体中国人的利益,这是其与西式民主最本质的区别。这种“全体中国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符号,而是一个个具象化的真实的人。基于此,我们看到,不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提出的“一个都不能少”,还是在奔赴共同富裕道路上要求的“一个都不能掉队”,其目标都是要不断增强每一个中国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更好的日子” 。正因为有“人民至上”民主理念的执政底气,2021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南南人权论坛的贺信中明确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是时代赋予世界各国的责任”,并强调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发展促进人权,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求是“全过程性”

如果说“人民至上”规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要求,那么“过程性”就规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从一般意义上理解,这种全过程性民主是针对“非全过程民主”而言的,它一方面克服了列宁所提到的“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 的资产阶级议会制民主,强调民主实现“过程”的持续性和全方位。“持续性”要求全过程民主在时间上保持始终如一的持续状态,即它不能仅存在于选举活动这样一个时间段,而是要在任何时间段都始终存在,体现出民主的无时不在。“全方位”要求全过程民主在空间上保持全领域和全覆盖,即它不是一些零散化的、碎片化的民主,不能仅仅存在于民主实践的某一个环节,而是要体现在民主实践的每一个环节,要把所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政治决策都放到民主范畴内来考虑,体现出民主的无处不在。另一方面,它克服了出现在古希腊时代的“暴民政治”,防止了少数意见领袖借助舆论形成多数“民意”来侵犯少数人权益的过热式的、临时性“民主”决策,突出强调民主实现过程的程序化。所谓程序是指在民主的协商、对话、辩论、审议等过程中,严格遵守由时间、步骤、流程、操作等组成的一系列固化的规范约定,它表达着民主实践的基本底线,毕竟“只有把公平、正义和规范的程序嵌入政治制度之中,才能有效保障民主政治的价值性”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程序不仅规范了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和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而且规范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方式、决策形式等。通过程序化的规制,人民民主能够将所有人的重合的意志汇集、凝练和整合成真正可以兑现的社会力量,以推进全过程民主政治的发展。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只要相应的交往形式得到充分的制度化,对话性政治和工具性政治就可以在话语中介中融合起来”

为了充分体现“过程”的持续性和程序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要坚持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这里的“无缝衔接”主要指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动规范的严格执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的实践环节既相互勾连,又连续互动,它是从横向维度体现了民主内容的全面性,表达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真正将民主各个环节彼此贯通起来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形式。正是基于此,程竹汝提出:“如果将公权力的形成和公共政策的选择看作一个政治系统和过程,那么,处于这一过程各个环节中的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本是一体的,即全过程民主。” 二是要坚持程序规范的闭合循环。这种“闭合循环”不仅体现在决策形成之前的群众路线、议题确立、调查研究、征询听证上,而且体现在决策形成之中的充分协商、对话交流、开门议政、方案选择上,同时也体现在决策形成之后的科学评估、问责处理、执行调整上,体现了决策过程的环环相扣与缺一不可性。它从纵向维度凸显了民主程序贯彻的全程性,“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 ,真正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在民主的不同环节和不同领域行使不同类型的民主权利,从而将人民的持续参与贯穿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全过程” uQcm8KUxHNOLZfExLnX9TuKEqidA1Tz7GJCHF5G2IE2EC9mdZg/hhj3kLB9PUc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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