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云是大一旅游专业的学生,她正带领自己的学习团队完成老师布置的一项任务——通过比较,分析、判断以下两个情景是否属于旅游活动。
情景一:陈玉所在的工作团队计划利用周末一起去广西桂林。陈玉作为召集人,联系了一家旅行社,旅行社提供了三条不同的线路以及不同的价格,陈玉与其他人商议后选择了其中一条线路,并签订了协议。出发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为大家赠送了旅游纪念品:一顶太阳帽、一个旅行包。一路上,大家玩得十分开心,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也是十分尽心地提供服务,行程不紧不慢,陈玉和同事们饱览了漓江、阳朔风光,品尝了桂林米粉、马蹄糕等特色小吃,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是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行程结束后,团队乘坐高铁返回,旅行社安排车辆接站,并把他们送回了家。
情景二:在玩自行车的圈子里,李聪明有一点名气,被大家称为“独行侠”。1989年,李聪明开始骑行,先后完成了西南6省、东部16省的骑行活动。2001年,他开始一边打工一边骑行全中国,自行车辙遍及31个省、市、自治区。在他的骑行战绩上,还赫然标记着2011—2013年三年连续骑行进藏路线12条,2014年完成西藏羌塘无人区西线纵穿。2014年10月,李聪明从西藏日土县界山达坂出发,计划骑行横穿羌塘无人区至可可西里无人区沱沱河,几天后,他与外界失去联系。2016年,某穿越西藏羌塘无人区的车队意外发现了李聪明的自行车和部分行李,至此,李聪明很有可能已经遇难。
学习团队就此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旅游是情景一里那样一群人去“游山玩水”、“吃香的喝辣的”,而且“无导不成游”,有了导游提供的服务,就不用为旅游活动安排操心,这才是真的轻松旅游呀;有人认为李聪明用骑行挑战自我、实现自我,是真正有体验深度的旅游;也有同学比较犹豫,觉得两个情景好像都是旅游,旅游不就是行在路上吗?
请认真阅读上述两个情景,结合李小云学习团队的讨论,谈谈你的观点。
情景一和情景二所体现的是不是旅游活动,需要根据旅游的定义进行判断,基于讨论活动的出发点是认识旅游,而非进行某种统计或管理活动界定,所以,更适合使用概念性定义,从旅游本质特征的角度进行认知判断。
概念性定义将旅游解释为“个人利用其自由时间并以寻求愉悦为目的而在异地获得的一种短暂的休闲体验”。概念中的关键词包括“自由时间”、“寻求愉悦”、“异地”、“短暂”、“休闲体验”等,都是判断与认知旅游活动的重要依据。
情景一中,陈玉和同事们选择在工作之余的周末赴桂林,在导游的引导下,进行了观赏美景(游山玩水)、品尝美食(吃香的喝辣的)、参与娱乐项目等活动,使身心得到了良好的愉悦体验……这些描述分别对应了“自由时间”、“寻求愉悦”、“异地”、“短暂”、“休闲体验”等关键词,属于最为典型的旅游活动。学习团队讨论中提及的“一群人”不是区别旅游与其他活动的关键依据,认为“无导不成游”的说法是业内行话,说明导游在旅游活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但并非判断旅游活动的必要条件。
情景二中,李聪明的交通方式不同于一般的旅游交通工具,但并不影响从关键词来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旅游活动。李聪明利用的的确是自由时间,足迹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异地的条件也符合,接着是要判断其行为是否是以寻求愉悦为目的的休闲体验,并且是短暂的行为。比起“吃喝玩乐”,李聪明的方式有点辛苦、有点自虐,但不妨再从他个人的角度去体验一下,他能从1989年开始骑行,坚持了25年,不断用车轮丈量行程,甚至为此献出生命,可见他于骑行的体验一定有别于外人所看到的辛苦和自虐,正如学习团队讨论的那样,这是他在挑战自我、实现自我,是一种有深度的体验。从描述中可以知道,2001年后,他是“边打工边骑行”,这意味着他的生活已经完全行在路上了,这与旅游是短暂的异地休闲体验的本质有所违背,以骑行作为生活的全部,就使得他的活动脱离了旅游本质,不再属于旅游的范畴。
对于讨论中,“旅游就是行在路上”的观点也需具体看待,“行在路上”可以说明具备了旅游的异地性特征,但自由时间、寻求愉悦、异地、短暂、休闲体验等本质特征则无法判断,由此,以“行在路上”来判断其是旅游缺乏充足的依据。
任务1:张杨导演带领《冈仁波齐》摄制组,经历整整一年,行程2500公里,将尼玛扎堆等11人在赴神山冈仁波齐朝圣路上发生的故事拍摄成了电影。电影中,普拉村村民尼玛扎堆在父亲去世后决定完成父亲的遗愿,带着叔叔去拉萨和神山冈仁波齐朝圣。时正藏历马年,正好是神山冈仁波齐百年一遇的本命年,小村里很多人都希望加入尼玛扎堆的朝圣队伍。这支队伍里有即将临盆的孕妇、家徒四壁的屠夫、自幼残疾的少年……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故事,也怀揣着各自的希望。朝圣的队伍经历了新生命的诞生、长者的逝世、车祸、山石滚落……最后终于完成了朝圣行程。
请分析:(1)张杨和《冈仁波齐》摄制组的活动是否是旅游活动,为什么?
(2)尼玛扎堆等11人的活动是否是旅游活动,为什么?
任务2:2015年,顾少强向学校领导递交辞职信——“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然后她带着一万多元的积蓄开始了两年的旅行生活:去了大理,在洱海边静坐,思索人生;去了重庆,感叹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到了成都,吃豆花,游黄龙溪,体验休闲生活;到了乌镇,感受古镇风情;到了大连,体验海风拂面、春暖花开……钱花完了,她就去打工,然后继续上路。
请分析:(1)分别参考两个定义,判断顾少强的行为是否属于旅游,为什么?
(2)如果你的判断是肯定的,请进一步分析,她的行为细节如何体现了旅游的本质与特征。
在现代社会,旅游已然成为人们高品质生活的一种标志,也是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09年,国务院41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研讨会上,从国家旅游局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战略部署。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全域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些都凸显出发展旅游对于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意义。而在对旅游的研究领域内,因为研究者的视角和出发点不一致,关于旅游的概念界定也一直未能获得一致性的结论。本书介绍的是我国旅游学者谢彦君教授提出的概念性定义和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WTO)对旅游的技术性界定。
旅游是个人利用其自由时间并以寻求愉悦为目的而在异地获得的一种短暂的休闲体验。
对旅游的概念性定义提供了认知旅游的观念性的理论框架,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旅游的根本目的是寻求愉悦体验;旅游是一种个人的行为;旅游是一种休闲行为;旅游具有异地性和暂时性。以此为依据进行判断,显然把习惯上被认定为旅游的大量现象都界定在旅游的概念之外了,如纯粹的探亲访友、商务旅行、会议旅行等,只有对定义中的“愉悦”、“自由时间”、“异地”、“短暂”、“休闲体验”等关键词理解透彻了,才能真正掌握旅游的概念。
人们出于某些工作(如统计工作等)的需要而对旅游做出的比较具体的定义,被称为技术性定义。
对旅游的技术性定义是:旅游是人们出自获取报酬以外的任何目的而在其日常环境以外的地方旅行并在该地停留不超过一年所产生的活动。
相对于概念性定义来说,技术性定义是概念性定义的衍生,也是一种权宜性的定义,有时技术性定义可能产生某种偏颇,将非旅游活动界定在旅游活动内。例如,陈先生从居住地河南洛阳出发,前往上海参加同学聚会,三天后返回。这个例子中,陈先生参加同学聚会,显然符合“获取报酬以外的目的”的条件,同时也离开了“日常环境”,停留时间也不超过一年,技术性界定会将这一普通的访友活动界定为旅游。因此,我们在探究后项旅游相关知识内容时,要从整体上对旅游概念有清晰的判断。
理解旅游的概念,必须充分理解旅游的本质,把握所有旅游必须具备的核心内容,即缺乏了核心内容就不能称之为旅游。旅游的本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通过旅游活动寻求愉悦体验是旅游的根本目的,这种体验不仅仅是一种时间流程,更主要是一种精神追求、价值实现和情感洗礼。古今中外的旅游莫不如此。在南朝梁诗人沈约的《悲哉行》中描述“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这是我国有记录的最早出现“旅游”一词的诗文。其意为游人留连春天的美景,春景也在取悦着游人。一个“媚”字就十分准确地概括了游人对美丽春景的愉悦体验。现代社会的旅游更是如此,人们会在登上山峰时兴奋地呐喊,挥洒“上高人为峰”的豪迈,会在阳光、海洋、沙滩的美景中放松身心,还会因为了解了博物馆里文物的文化内涵而感受到历史的厚重、民族的自豪。
旅游具有跨越空间的特点,往往超越地区、国家和洲的界限,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努力探寻下,甚至会向太空发展。异地性是理解旅游本质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愉悦而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愉悦方式,唱歌、跳舞、上网、看书、登山、划船等都有可能带来愉悦,因此仅凭是否有愉悦体验不能准确地判断其是否属于旅游。例如,朋友在KTV唱歌能获得一种愉悦体验,但却属于我们的日常休闲活动,显然不是旅游的范畴。愉悦体验发生在日常生活区域之外才更接近旅游的本质。在技术上,很多国家或组织甚至对异地性给出了量化的参照标准。
暂时性是理解旅游本质的另一个重要标志,使旅游与某些毕生性以及职业性的幸福追求有所区别。旅游是人生体验中较为特殊的经历,人们按计划出游,也要按计划返回,旅游时段是日常生活时间的一种逸出,发生在人们的余暇时间内,但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即从时间上看,规律性的生活、工作、学习是人生经历的主流,而旅游则不是。由此,那些一年四季,甚至更长时间奔走于各地的摄影师、游侠所进行的活动就不能界定为旅游活动。
从不同的维度分析旅游活动的特征,能更好地明确旅游的范畴。由于旅游本身就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性活动,所以人们在判断旅游属性时,常常不能明辨旅游与生产、消费、劳作、休闲、经济、文化等范畴的关系,因此需要结合旅游活动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
人们的活动可以以生产和消费的维度,划分为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生产领域的活动主要是生产、产出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资料,如农民种植出粮食、歌手录制新专辑等。为了维持个体的生存、保证劳动能力的再生产、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发展等目的,人们需要对生产活动产出的成果进行消耗,即进行消费活动。显然,在旅游的全过程中不向社会,也不为旅游个体创造任何供消费的资源,更主要的是在消耗旅游个体以往的积蓄和他人提供的劳动成果。显然,旅游属于消费性活动,而非生产性活动。需要强调的是,从消费导向和构成,以及各部分的意义上看,旅游的消费性活动依然有别于日常的消费,突出表现在重视精神内容、追求愉悦体验,有时还表现出与日常消费活动截然不同的现象,如不少人都认同的“穷家富路”的观念,我们依然可以用此前论述过的旅游的本质来进行解释。
基于旅游属于消费性活动的理解,把旅游放置在劳动与休闲之间进行衡量,很容易得出旅游是休闲活动的结论。进一步分析,旅游的休闲属性由旅游的本质决定。
旅游借助各种可以娱情悦性的互动达到愉悦体验,而不是为了谋生进行各种劳动,尽管某些参与性旅游活动也需要人们进行“劳动”(如制陶、木作、农作等),但没有谋生的目的,而是娱乐性体验,也不同于为了维持生存而必须从事的日常生活性活动(如吃饭、睡觉、做家务等),与应酬式的社会交际活动也有所区别。旅游中,人们总是表现出自然天放的随意性和畅神自娱的行为特征。此外,旅游发生在自由的余暇时间内,人们可以从事任何乐于从事的事情,这些都体现了与休闲行为相一致的特征。从旅游的活动构成上看,旅游这种休闲行为实际上又是众多休闲活动的再组合。旅游个体在旅游目的地停留期间,参加包括观光、游览、与人交往、体育锻炼、节目演出、商场购物、阅读书报等的活动,与日常休闲行为相比较,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休闲行为的特殊性就体现为旅游的异地性。也就是说,旅游休闲活动被嵌入了与日常环境有所区别的新奇、异样或者陌生的美好环境中,这种异地嵌入把多种休闲活动转变成了旅游。
许多旅游研究把旅游更多地界定为经济属性,认为旅游全过程离不开支付性的消费行为,这实际上混淆了旅游和旅游业的概念,后续篇章将继续讨论。从旅游的本质出发,经济对旅游寻求愉悦体验的本质而言,只是一种外部支持条件,不是内在本质构成。即便没有经济上的外部支持,仍可以实现旅游。相比之下,旅游在社会文化层面则更能显示本质特征。因为旅游的存在以审美和休闲意识作为旅游的前提条件,是社会文化属性的存在。而且,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人们的旅游需要还表现为受时代和文化的强烈社会影响所具有的特征。如历史上,受海洋文化和陆地文化的不同影响,欧洲国家所表现出的文化开放性,使现代其更早地产生了旅游业;而我国的普通大众却有着“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又如,人们受现代生态文明发展的影响,普遍提倡生态旅游。这些无不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在旅游价值观上的变化,导致这些变化的更多地是社会和文化的原因。
1.从旅游的概念性定义的角度判断,以下活动是否属于旅游,说说判断依据。
(1)大一某班级在周末去公园秋游。
(2)记者赴巴西报道世界杯赛事。
(3)阿日斯兰(蒙古族)一家将牧场中所有的毡房和牲畜转移到了水肥草美的新牧场。
(4)王太太经常从深圳前往香港,与她的朋友一起逛街、做美容、喝茶。
(5)何教授作为品鉴专家受邀前往法国参加艺术品拍卖会。
(6)地质爱好者小陈利用周末去郊外的一个山沟挖化石。
(7)李合前往广州清远参加马拉松业余爱好组的比赛。
(8)花艺师陈美到日本东京参加花艺晋级培训游学。
(9)周末,黄鑫在网吧泡了两个通宵。
(10)张岩带女儿去美国华盛顿看望在那攻读博士学位的丈夫。
2.和同学们一起讨论:长期奔走于各地的摄影师的旅行活动为什么不能算旅游活动?
3.请分析以下案例体现了旅游活动的什么特征?
(1)小优和妈妈一起到江苏南京游玩。晚上他们来到了秦淮河,各具特色的南京小吃深深吸引了他们。此外,他们还选购了很多特产,准备回家后送给亲朋好友。
(2)20世纪60年代的欧洲,度假风气兴盛,法国地中海沿岸开发了大量海滨别墅,很多人会利用周末的时间到海边别墅度假。阳光、沙滩、海风、一杯果汁、一本书就可以是一个下午的时光。
(3)暑假,初中生玲玲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农耕文化体验”夏令营。玲玲和她的同学住进了农家,在教官的指导下进行各种农事活动体验,学习了很多生活小常识,更加理解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艰辛。这次夏令营活动很成功,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某媒体报道称这次活动是“农耕文化教育宣传的典范”。